第1篇 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管理,降低综采设备事故的发生机率,规范综采设备管理,确保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1、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督查管理工作由综采车间具体实施,生产技术科监督落实。
2、综采车间每半月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不检查对综采车间罚款200元/次。
3、综采车间进行综采设备督查时,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的性能良好情况、配件备件情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包机制度的落实情况,设备挂牌管理情况、设备台帐的登记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设备的损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包括平地所有综采设备备用、维修情况的督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制表统计后,一式两份报生产科一份,自己存档一份,生产科将每次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系统矿长。
4、综采车间上报检查报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假报检查结果,敷衍了事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5、上报时间要及时,统一要求上报时间为检查后第二天,每迟到一天对综采车间罚款20元。
6、综采车间设备督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督查人员要求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7、各区队要积极配合综采车间的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搪塞或拒绝检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员罚款30元/次。
8、各综采队每5天要对综采设备的电机、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每10天对机械设备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生产科一份,队自存一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本队维修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及其他相关的科室,不负责罚款200元/次。
9、各区队要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并与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奖罚管理办法,确保综采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10、各区队要认真做好综采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着眼于基础工作的落实。
11、生产技术科要根据综采车间上报督查情况,向各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生产技术科
第2篇 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前、后部运输机及转载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转载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50元/处。
7、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内、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及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及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及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及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上付巷工具室及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第3篇 综采机电设备检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1、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第4篇 综采机电设备检修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1、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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