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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0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1篇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二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 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 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第2篇 配电室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 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 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 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每年检修一次。

四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 投切负荷用的低压刀闸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 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 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八 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九 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3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 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 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 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 ,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 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 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 停电后,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 “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 ,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 ,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 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 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 需送电时,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 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 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4篇 10kv变配电室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1 、现场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工作票。对于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可免去工作票,但必须交任务、交措施、交安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需在工作前交到被修设备的变电室,以便准确地做好检修的安全措施。

2 、工作票签发人(电气负责人)应对下列各项负责:

( 1 )工作必要性。

( 2 )工作是否安全。

( 3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 4 )所派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技术水平能否胜任该项检修工作。

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先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时间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开始监护人需不间断地监护工作人员,如有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提出警告并予以纠正。在非全部停电的情况下,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 、工作许可人(值班人)负责工作票与各项安全措施的正确执行,并对照实际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如被检测的停电设备是否有倒送电或突然来电的可能性等), 工作前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复查一遍,然后进行如下许可手续:

( l )向工作人员指明有电和停电的设备位置。

( 2 )在被检修设备上对工作人员当面用手指背触试已停电并已接地的导电部分,证明已无电压。

( 3 )在两份工作票签字,与工作负责人双方各持一份,至此工作人员可以开始工作。

5 、检修工作不能在一天内完成,在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复查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如有变动应做恢复,必要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扫,整理现场,并认真检查,而后办理终结手续。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巡视工作现场,然后双方签字,填上结束时间,工作票一份留存变电室,另一份应迅速交回工作票签发人。

7 、变电室内清洁保养工作一般需填写工作票(视情况可不填写工作票),但事先需报告电气负责人,经允许后可进行,并落实如下安全措施:

( l )设备的电源侧须有明显断开点并装有接地线,对有可能倒送电的设备另一侧也需做好分断工作。

( 2 )做好验电、放电,并采取防止误合闸措施(如加锁、挂标示牌、取下熔断器等)。

( 3 )工作中需由一人做监护,工作完成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无误后,汇报电气负责人,经同意方可恢复送电工作。

第5篇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随着我厂受电范围的不断扩大,近期筹建处安质部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对已受电并移交代保管的配电室进行了几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在配电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gis室在借用一把钥匙的情况下即可自由进入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大门未加锁,人员可自由出入。

2、多门设置的配电室门钥匙数量较多,借用管理混乱,造成钥匙借出后配电室门未闭锁时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易发生不安全事件,并且责任落实困难。

3、钥匙借用后未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归还或归还后未及时登记签名。

这些问题给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根据目前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对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1、生产准备部应将gis室通往网控继电保护室的门及网控继电保护室至网控mcc室的门闭锁好,避免借用一把钥匙后可以自由进出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入口大门应加锁管理,出入也应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2、生产准备部认真核查已实行代保管的配电室各门的钥匙数量,检查有无缺失,如有缺失的应立即换锁。要求各配电室每个门只保留2把钥匙(大串钥匙除外),其他多余的钥匙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不允许再外借。

3、多门设置的配电室,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门的钥匙可以外借,具体哪个门由生产准备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才可借出其他门的钥匙,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原因。

4、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且钥匙只能借给工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履行钥匙借用制度。对无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情况下需要短时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指派当值值班人员陪同,离开配电室时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将门锁好后离开。

5、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工作时原则上只能通过确定的门进、出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部私自打开配电室其他的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通过其他的门逃生。

6、所有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防止无关人员私自进入。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前,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如配电室内有几个单位同时工作时,则由最后离开的工作班工作负责人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到工作现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由工作许可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将工作负责人借用的钥匙收回,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办理钥匙归还手续。

7、随着受电范围的增大,生产准备部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加强对配电室的巡视和安全管理,防止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筹建处安质部及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将不定期对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反规定者除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责任者考核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加考核或株连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或单位,望各相关单位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保证设备代保管期间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8、本补充规定由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安质部制定,由安质部负责解释。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施行,本规定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做好落实。

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

安质部

2023年1月11日

第6篇 变配电室设备验收制度

一、工作验收人员要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沈阳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工作票所列项目核对。

二、在验收中遇有问题应与工作负责人协商解决。

三、设备大小修、消缺、预试、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远东仪表校验等工作完成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录在有关记录薄内,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名。

四、验收发现的缺陷,工作负责人应尽量消除,如不能处理,应记入缺陷记录薄中。入缺陷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影响,而系统又急需送电需经总工程师批准。

五、设备小修工作的验收由当值值班负责人组织并会同工作负责人进行。

六、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技术标准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运行,同时必须提交有关的图纸,实验报告和技术资料。

七、验收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竣工的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规定提交的技术文件。

3、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实验项目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八、验收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动成立验收小组。

2、现场验收。

3、设备标志应保持齐全、正确、清晰醒目。

第7篇 10kv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第8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 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 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 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 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 ,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 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 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 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 停电后,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 “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 ,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 ,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 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 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 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 需送电时,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 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 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9篇 zz业辖区配电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物业辖区配电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对正在运行的设备和备用设备及周围环境,按《变电站电器设备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巡视。尤其加强对运行中的设备的巡视检查。

二、巡视后发现的缺陷要记入记录薄,重大缺陷应向上级领导和市供电局集控中心汇报。

三、巡视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安全,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按中心配运行管理规定和倒闸操作制度、事故处理规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四、部门主管和中心经理应对中心配进行定期巡视,部门主管每天至少一次,中心经理每周至少一次。

附:巡视检查内容:

1、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指示是否正常;

2、各种设备、各部接点有无过热、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导体(线)有无断股、裂纹、损伤;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空气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断路器、刀闸、开关等是否正常工作;开关只是器位置是否正常。

4、室内温度是否过高,有无异常声音、异味现象;通风散热是否良好;

5、设备内如避雷器等瓷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坏、放电痕迹等异常现象。

6、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各种标记、标示是否齐全、清晰;接地连接是否良好,有无锈蚀损坏等现象。

第10篇 配电室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坚决保证安全运行;

二、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

三、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四、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五、变电所、高低压设备和工具必须处于无缺损状态,不准带病运行或使用;

六、变电所专用高低压安全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令克棒、接地线、脚板、脚扣、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合梯、单梯、应急灯、手电筒、仪器仪表)只供变电所内部人员操作使用,并严加保管,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

第11篇 10kv 变配电室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1 、现场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工作票。对于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可免去工作票,但必须交任务、交措施、交安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需在工作前交到被修设备的变电室,以便准确地做好检修的安全措施。

2 、工作票签发人(电气负责人)应对下列各项负责:

( 1 )工作必要性。

( 2 )工作是否安全。

( 3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 4 )所派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技术水平能否胜任该项检修工作。

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先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时间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开始监护人需不间断地监护工作人员,如有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提出警告并予以纠正。在非全部停电的情况下,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 、工作许可人(值班人)负责工作票与各项安全措施的正确执行,并对照实际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如被检测的停电设备是否有倒送电或突然来电的可能性等), 工作前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复查一遍,然后进行如下许可手续:

( l )向工作人员指明有电和停电的设备位置。

( 2 )在被检修设备上对工作人员当面用手指背触试已停电并已接地的导电部分,证明已无电压。

( 3 )在两份工作票签字,与工作负责人双方各持一份,至此工作人员可以开始工作。

5 、检修工作不能在一天内完成,在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复查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如有变动应做恢复,必要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扫,整理现场,并认真检查,而后办理终结手续。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巡视工作现场,然后双方签字,填上结束时间,工作票一份留存变电室,另一份应迅速交回工作票签发人。

7 、变电室内清洁保养工作一般需填写工作票(视情况可不填写工作票),但事先需报告电气负责人,经允许后可进行,并落实如下安全措施:

( l )设备的电源侧须有明显断开点并装有接地线,对有可能倒送电的设备另一侧也需做好分断工作。

( 2 )做好验电、放电,并采取防止误合闸措施(如加锁、挂标示牌、取下熔断器等)。

( 3 )工作中需由一人做监护,工作完成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无误后,汇报电气负责人,经同意方可恢复送电工作。

第12篇 绿景物业辖区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二.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三.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及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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