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处理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
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
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
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
5.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申请报废鉴定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务部门销账。
6.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
7.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转让或继续使用,并做好残值回收,除汽车锅炉外,其他报废机械设备,应集中保管并进行解体,对尚能利用的零部件,总成要尽量利用并估价,作为残值变价收入。对尚未批准带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8.机械设备不论变价处理或报废,在办完实物清理或交接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财务事宜。
9.机械设备因遭自然灾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丢失,应由使用单位认真清查,情况属实者应报财政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属于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应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不得按报废处理。
第2篇 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四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七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九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位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塔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塔吊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
一、塔吊的采购、租赁
(一)施工单位
1、购买塔吊,必须购买合法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
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并存放工地以备检查。
2、租用塔吊,必须租用有合法租赁资格企业的塔吊,并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塔吊应运转良好,资料齐全。
(二)产权单位
1、应当配备相应的塔吊检测设备,对塔吊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塔吊出租单位对出租时的塔吊安全性能负全责。
2、出租时应出具塔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塔吊的维修、技术改造记录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技术管理资料。
3、出租的塔吊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定期参加由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
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四、塔吊报废
(一)塔吊产权单位必须建立塔吊的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购置使用时间、使用状况以及维修、技术改造记录等。
(二)塔吊产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塔吊报废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报废,严禁出租、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塔吊。
五、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工程系多台塔机在同一区域群塔作业,在选择塔机安装位置时,塔机安装架设已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相关要求。作业中,设备之间在吊物作业时可能发生互相干扰,吊物作业时钢丝绳吊物可能发生碰撞,现根据作业环境,拟定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并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确保使用安全。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如下:
(一)、塔机安装架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塔机安装架设应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即: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后期使用中注意调整塔机间高差。
(二)、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工作繁忙时,低塔运转时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内的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三)、建立统一协商机制
由土建施工单位的机械工长、土建工长、安全员和塔机班组机长、班组安全员组成施工现场群塔作业统一管理小组,对现场塔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作业
施工单位土建工长和机械工长应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和生产安排。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尽可能避免两塔机在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物卸货。严禁两台塔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货,避免造成两台塔机前臂重叠,发生相互碰撞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书》。
(五)、严格执行操作安全制度
塔机操作指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指挥,必须严格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塔机作业十不吊》。必须严格执行谁指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严禁机组人员酒后上岗作业;严禁人员带病上班,严禁塔机带病运转。
(六)、提高班组装备,加强通讯联系
施工现场塔机班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设备。每台塔机班组对讲机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班组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七)、安全操作指挥措施
1、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型号及当班操作工姓名,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它设施(如相邻建筑物、输电线路),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2、在工作中先将小车走至塔机大臂根部,大臂旋转到位后,再将小车到位。工作完毕后,将小车收回根部才能旋转大臂,这样就能防止吊绳间或吊绳与另一塔机塔臂发生碰撞。塔机长时间暂停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吊钩收起,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放到大臂根部位置,防止有风时将大臂吹转后,两台塔机间吊绳与吊绳或吊绳与塔臂发生碰撞。
3、前臂旋转范围内有相同高度的建筑物时,现场应设置塔机专用地锚,停止作业后塔机机组人员将塔机前臂吊钩挂牢固定在专用地锚上。
附: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塔机序号
1#塔机
2#塔机
3#塔机
4#塔机
使用楼号
10
11
12
13
塔机型号
qtz80
qtz63
qtz63
qtz80
首次安装高度
37.4米
30米
30
37.4
顶升时间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 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顶升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使用总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高差控制(以1#塔机为基准高度)
0米
-7.4米
-7.4米
0米
备注
第三章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电梯使用与管理
(1)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外用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3) 施工外用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附安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防坠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 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 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a.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b.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c.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d.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e.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f.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g.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h.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轿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6) 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7) 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a.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b.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c.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d.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厢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e.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f.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装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架或楼层内)。
g.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h.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吊笼内乘人可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9)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0)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11)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12)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3)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14)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制度
检查之前必须切断主电,10分钟之后才能检修。
每天检查:
1.检查外电源箱总开关总接触器是否吸合,外笼门上的安全开关:打开外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
2.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减速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及其碰铁可靠、有效。
3.逐一进行下列开关的安全试验,每次试验吊笼均不能启动。a.打开吊笼单开门;b.打开吊笼双开门;c.打开吊笼活板门;d.触动断绳保护开关;e.按下急停按钮。
4.检查吊笼及对重通道应无障碍物。
5.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保证间隙0.2-0.5mm.
6.变频调速升降机应检查笼顶电控箱及笼内顶部的电阻的散热风扇是否转动,电阻是否发热正常.检查京戏频器是否有异常发热.检查变频器电流是否超出额定值.
每周检查:
1.检查传动底板螺栓坚固情况.
2.检查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检查减速机润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况,应补充润滑油.
3.检查小齿轮、导轮及滚轮、所有附墙架联接,所有标准节的联接螺栓以及齿条的坚固螺栓应联接牢固。
4.检查电缆托架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5.检查天轮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联接部位坚固。
6.检查对重导向轮应转动灵活,对重铜丝绳有无断丝、变形情况,绳端联接是否牢固。
7.检查电机及减速机有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季度检查:
1.检查滚轮,各个滑轮及导向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更换。
2.检查滚轮的磨损情况,调整滚轮与立管的间隙为0.5mm。先松开螺母,再转动偏心轴校准后坚固。
3.检查电动机和电路的绝缘电阻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
4.做坠落试验,检查限速器的可靠性。
5.用塞尺检查制动盘或制动块磨损。
6.调频施工升降机应检查变频器外部端子,单元的螺钉,接插件是否松动。检查散热电阻是否有灰尘堆积,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变频器印刷基板是否有导电灰尘及油腻吸咐,用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各冷却风扇,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振动,运行时间累计是否超过2万小时。检查变频器功率元件是否有灰尘吸咐,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年度检查:
1.检查电缆随线,如破损或老化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2.检查减速机与电机间联轴器的橡胶块是否老化、破损。
3.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4.全面检查各零部件进行保护及更换。
5.调速施工升降机检查变频器的滤波电介电容是否有异常,如变色,异臭等。
三、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3.1施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施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2施工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
3.4施工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施工电梯档案的内容。
3.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3.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3.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施工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3.8施工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9施工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10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施工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3.11建立《施工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3.12日常保养的范围
1)工作前的保养范围
a、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及限位碰块,确保可靠有效。
b、逐一进行下列实验,每次实验吊笼均不能启动。
1打开护栏门。
2打开吊笼单开门、双开门。
3打开吊笼翻板门。
4触动松绳保护开关。
5触动防冒顶限位开关。
6按下急停按钮。
7关闭电锁。
c、检查吊笼及对重体通道应无障碍。
2)、工作后的保养范围
a、排除在作业中发现的故障。
b、清除机身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油污。
c、搞好操作室的卫生,记录好运转记录及保养记录。
d、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一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一级技术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的状况确定,现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一级保养期限为1000小时,由机组人员现场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驱动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2、检查各油滑部位,应油滑良好,减速器油液不足时,应予以补充。
3、检查导轨架、附墙系统和齿条紧固螺栓应牢固。
4、检查对重体导轮应转动灵活。
5、检查减速器有无异常发热及噪音。
6、检查电器元件接头应牢固可靠。
7、检查电缆臂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8、电缆线应无破损或老化。
4)、二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二级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状况而定,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二级保养期限为3000小时,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检查滚轮和导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换。
3、检查滚轮磨损情况,并通过调整滚轮使滚轮与立柱管间间隙为0.5mm。
4、测量升降机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
5、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股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6、检查天轮,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连接部位牢固,天轮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更换。
7、对整机各油滑部位全面检查并补油。
8、检查重要部位焊缝,如标准节,主传动系统,吊笼等。
四、避雷接地及保护接零
1、 防雷接地体采用4*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 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70*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 保护接地与架体连接:在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施工电梯进线同截面。
第四章龙门吊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前的调试
1、龙门吊在全行程范围内作升降、变速、运行三次(楔块取下),验证架体的稳定性、两导轨间的距离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并同时观察进出料门是否灵敏,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现象。
二、安装中技术要求
1、立柱兼作导轨架,为龙门吊运行滚动的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阶差应小于lmm,安装时必须注意调整。
2、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应≦1.5‰;两导轨平行度偏差不大于5mm.3、各连接螺栓必须紧固。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系好安全带,门架下和立柱周围5m内禁止站人,以防物体跌落伤人。
5、五级风以上禁止安装作业。
三、安装后整机性能检验安装完毕应有专门检验人员按标准要求进行下列检验:l、立柱垂直度检验;2、紧固连接件检验;3、空载运行试验;4、额定载荷试验;5、模拟断绳试验;6、超载25%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应熟悉本设备技术性能,能熟练掌握卷扬机操作,注意及时停机,拉断总闸,严禁冲顶和冲底事故。
2、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不能带病运行。一般情况下,每月及暴雨后,需对架体基础,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楔块抱闸,所有销轴、滚动轮、紧固件、各种弹簧、卷扬机、抱闸等易损件和关键部件及立柱倾斜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带病运行。
3、导轨表面严禁涂抹任何油脂,以防抱闸失灵。
4、升降龙门吊每班首次运行时,应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制动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章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3篇 大型特种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的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度
1、岗位责任制
(1)对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的“三包三定”责任制,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时应征得设备部同意。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3)操作和维护人员要做到班前检查机况,班后擦拭机体,使设备外观整洁,达到“三无”和“四不漏”。
(4)操作和维护人员根据设备部制定的保养制度要求,定质、定量、定时加油,定期换油,并保证油路畅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运形。
(5)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查故障)。确保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操作人员如实填报运转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并由当时班组现场负责人签认,每周准时报送设备部进行核实。
2、持证上岗制度
(1)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未培训先上岗。
(2)公路行驶的运输设备驾驶证由地方交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特种设备部门办理。
3、交接班制
(1)交接班制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交接班时上班司机或机长须全面交接并填写好设备运转记录;
(2)操作司机交接班时,全面检查、不漏项目,做到:a:交清设备技术状况;b:交清设备运转情况。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备用情况;c:交清下一班的生产准备及生产情况;d:交清本班完成的工程量;e:交清备品、附件、工具情况;f:单班作业的机械虽无进行交接,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理工作。
4、巡回检查制度
(1)机械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2)设备主管应每日到现场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检,对操作人员填写的运转日志进行检查。
第4篇 特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1)车辆的使用必须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指挥。接受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及时、安全完成下达的任务。
(2)必须认真做好牌照,执照的保管工作及车辆的原始记录。
(3)不准公车私用。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4)认真学习有关交通规则和厂内车辆安全规程和规定,以确保人身及车辆的安全。
(5)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车辆操作规程。做好车辆的点检、润滑加油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执行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回公司后三个环节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2.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纳入设备管理轨道,摆在与生产设备同等重要的位置。凡在用的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行。同步运行率必须达到95%以上。
(2)重点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必须达到公司环保考核要求。
(3)环保设施因故障需单独检修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
(4)未经申报不得擅自停止环保设施的运行。
(5)生产技术与装备在安排生产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到环保设施的检修。并且必须建立环保设施检修改造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
(6)要不断完善环保设施,不断提高环保设施的四率(完好率、开工率、处理率、处理效率)指标,以利于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环保效率。
3.起重机设备管理制度
(1)使用起重机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2)起重机械应有明显的起重吨位标志。各种信号装置、限位装置和连锁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完好可用。
(3)使用起重机械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规章制度:
①交接班制度
②安全规程
③操作规程
④定期检查、维护检修、保养制度
⑤设备档案制度
(4)在检修中,严禁任意改变起重机械的性能,如:增大跨距、提高速度、减少钢丝绳股数等。
(5)起重机械工作地点(范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道要畅通。
(6)起重机械在使用期间,每两年进行一次技术鉴定和负荷试验。加固或大修后,也应进行这一项工作。每次的定期检查及各种检查,都必须记入设备管理档案中。
(7)操作人员应定期(两年)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8)操作人员应进行每年一次的操作考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进行)。
第5篇 施工机械设备架体机具进场验收维修保养制度
一、验收项目
(一)施工机械设备、机具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各类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开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二)架体
1.架体及扣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
2.搭设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4.立杆间距与剪力撑是否符合要求。
5.杆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6.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7.架体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
(一)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四)严禁拆除设备的自动控制机件、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机械设备、机具的维修与保养
(一)机械设备、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必须依据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二)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三)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维修、保养的工作。
(五)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六)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七)架体、设备、机具安装后必须按规定及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相关文件及记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防护用具进场查验登记表本
3.机械设备进场查验登记表 )
4.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
5.起重吊装安装验收表
6.脚手架基础验收表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第6篇 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 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 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 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 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 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 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 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 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 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 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 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 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 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 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第7篇 机械设备考核制度
1、定人定岗,未经允许动用他人设备的罚100元。
2、带病设备严禁使用,一经发现罚责任人20元。
3、做好设备的台帐工作,未做台帐,每项罚责任人20元。
4、机动车辆无故长时间不熄火达15分钟罚20元.
5、每周对机动车辆,搅拌台等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否则每项罚责任人20元。
6、无故不按规定车位停放车的罚责任人20元。
7、车辆有漏撒材料的,应立即停车,罚责任人50元。
第8篇 龙元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第九章、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第十章、附表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项目部需用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SHEBEI-01-1),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二、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三、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四、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的施工任务,特定此使用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任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和上级要求或其他注意事项。
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一、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二、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砼拌和机井架等。
三、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四、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由市府文件规定须经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六、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桥箱限位、行走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丝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咀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七、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八、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二、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三、例行保养是由机械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五、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六、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七、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SHEBEI-01-5),整理汇总后备查。
八、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结合保养进行并作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十、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音、振动、强光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一、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二、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扶墙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丝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三、对查出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并作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四、主要设备完好标准:(详见附录)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一、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砼拌、井架、卷扬机、碰焊机、切断机、弯折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二、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小型设备的采购由项目部自行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
CAILIAO-01-2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
CAILIAO-01-3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
CAILIAO-01-9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
(1)CAILIAO-01-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
(2)CAILIAO-01-3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四、大型设备若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一、分包商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二、分包商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三、分包商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殊工种等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发放的有时效的证件才能上岗操作。
四、项目部机管员对分承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FENBAO-02-1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二、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三、办理拆装方案审批手续(JISHU-01-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四、由设备科会同技术科、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拆装。
五、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塔吊、人货梯的升级及扶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有资质队伍进行,并作好相应记录。
七、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响。
2、传动零件的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算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符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它异响,齿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砼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齐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的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达到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起动容易,怠速运转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不超过符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保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震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不过热,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震摆,无松旷,后桥在工作时无异响,不过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前轮定位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它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器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传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丝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复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表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基本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没有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间距符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位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符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门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晰,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顺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2-6MM。
4、减速箱、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6、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7、卸料机构操作轻松,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8、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9、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油路畅通,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一、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震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必须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二、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联锁良好,内外合门栅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三、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第十章、附表
1、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
2、机械设备台帐
3、()年度机械设备检修计划
4、设备修理记录单
5、施工机械月巡检及整改记录
6、主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季报表
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龙元()
第9篇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归纳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优质、高产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做好机械的调配和组织工作。
四、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机械使用计划,应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方面尽量做到合理装备。
五、不要大机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调度,及时进退场。
六、结合施工进度,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能随时投入使用。
七、对于使用完毕或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调配,提供给其他部门使用或对外出租,充分发挥其效能。
八、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使用机械。
1.机械设备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种设备由于制造厂在结构、工艺、材料上有所差别,因此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来使用。
2.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法规,必须严格遵守。是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机械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做到“四会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核,取得岗位合格操作证后方可上机独立操作。
九、正确选用燃润油料,搞好机械设备润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
1.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压油、润滑油),都必须严格按照原机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3.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代用品,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许可。
十、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必要条件。
1.施工中,抓好机械能力配套,保证机械配件供应以及劳动力的合理组织和调配,为机械充分发挥其效能。
2.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合理组织施工,缩短停工时间,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
4.培训司机,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定人定机,有证操作。
5.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第10篇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机具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设备、机具、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和行政办公服务,项目部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管理范畴
1、项目安全部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维护、安全状况监管,并指导施工队做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机具、车辆负责。
二、台账建立
1、项目安全部负责建立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台账:
2、项目安全部应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清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管理台账。
3、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设备的“一机一档”及中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台帐。
4、项目安全部编制的设备机具清单中应明确每台设备编号,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应有准确的进出场时间。
5、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的“一机一档”中应有维修、保养记录。
6、起重机械、架设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管理,其台账中应有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养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班前点检记录。
7、项目安全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台帐管理。
三、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1、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管理由项目安全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各工区凡需使用汽车吊的,应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需要向社会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使用工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租赁进场。
3、进场的租赁设备在进场前必须经项目技质部、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进场后执行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
4、施工队机械设备应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机配备。因人员调动,机械可暂由他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操作。
5、各施工队在每天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应紧靠驻地、集中停放、配备夜间值班人员。现场施工机具应摆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四、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1、各施工队对机械设备落实保养责任人,按项目部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应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2、各施工队应将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转及使用情况的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落实以下要求:
2.1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执行例保制度,发现有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不得带病作业。
2.2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定期做好保养(指更换三滤,刹车油、液压油、制动片、防冻液等)。
2.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放在集中停放点进行,如技术力量不足,应向设备生产厂家求助。
2.4机械设备操作员,应妥善保管维修、保养记录,对设备的安全器件、易损件的检查要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机械设备如需外修,由各设备所有人自行负责。
4、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施工队自行完成,项目安全部负责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员、驾驶员在操作机械和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无证、疲劳上岗。
2、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一律作违章作业处理,并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门处罚的人员,项目部将对其进行再教育。
3、机械设备发动前和车辆出车前,操作员、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况,在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和人车混合场合施工时,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监护和警戒,严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车辆驾驶员在出长途前,应对车辆的轮胎、水箱、电路、油路、制动系统等作仔细检查,认真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5、所有机械设备事故(指机械设备损坏、机械伤害事故),由各级调查组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6、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由项目安全部负责监督,发生事故后,设备操作员、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和求援,如受损设备和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第11篇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 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 事故分类
1)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 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 事故处理原则
1) 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 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事故处理方法
1) 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 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 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第12篇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1 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1.2 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1.2.1 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
1.2.2 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3 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4 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5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6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7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1.3 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 每季度综合管理部组织由各机械使用单位参加的机械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1.3.2 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2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2.1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2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3 每季度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2.3.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2 吊钩有无损伤;
2.3.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3.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3.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3.7 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3.8 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2.3.9 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2.3.10 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2.3.11 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4 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2.4.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2 吊钩有无损伤;
2.4.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4.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4.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5 每周检查项目
2.5.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5.2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5.3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5.4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6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2.6.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6.2 轨道的安全状况;
2.6.3 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2.7 起重机械在必须的情况下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更换安全准用证。
2.8 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2.9 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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