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 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 事故分类
1)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 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 事故处理原则
1) 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 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事故处理方法
1) 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 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 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第2篇 粮仓机械设备管理与安全使用制度
一、 粮仓机械、器材是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包装等。主要包括:
1、 粮油装卸、输送机械;
2、 库内搬运粮油专用车辆;
3、 粮食干燥成套设备;
4、 粮食清理设备;
5、 粮食称重设备;
6、 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
7、 粮食包装器材;
8、 粮油装具的维修、整理机具;
9、 粮油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设备。
二、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机械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的购置、报废、外借权限:
1、 购置的粮仓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购置权限,编造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机械原则上应是定型产品,并及时进行验收入库。
2、 粮仓机械主要用于仓库储运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外借、出售和转让。
3、 对于无法修复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残值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要按“粮油机械产品编号规则”的统一名称逐台编号、分别建账、立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出场时间、机型、价格、投产时间、使用情况、动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员姓名等都需要记载。
五、 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经验。
六、 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凡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操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将分别给与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各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中应包括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操作前应重点检查的部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和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等有关事项。
第3篇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第4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执行机械设备技术规范,对进入现场设备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特作如下规定。
一、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和企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二、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必须符合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持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口设备必须通过商检,并持有相关证明。
三、进入现场的设备,应做好作业前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大型设备使用前验收应具备安装方案,及审批同意的记录,基础强度,隐蔽工程验收等相关资料。
五、新机、及大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再验收使用。
六、起重设备,除安装验收外,还必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塔机、施工升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设备使用前,必须通过特定检测机构的检测。
七、中小型设备验收应由设备单位、机械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八、验收工作应针对各类设备验收项目逐一针对性检查,做到一机一单,定性定量标注,准确反映验收数据,对不合格项及不符合标准,需整改合格后再使用。
九、验收人员应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加以确认,验收人员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
十、验收工作由设备安装单位或产权所属单位负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对验收工作予以确认。
十一 验收合格应在设备明显处挂验收合格牌,特种设备应同时挂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第6篇 现场机械设备存放制度
1、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使用、保养维修和进退场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的状态,以满足持续施工生产过程能力的需要,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所需机械设备可从公司调配(内部租赁)或从租赁市场租赁也可自购,外部租赁或自购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纳入公司机械设备统一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购置或租赁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或租赁: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2)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3)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3、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管理。
4、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激励。
6、 场机械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2)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验收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种机械设备均有操作规程。
(4)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应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存放,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清洁机械污水不随地流淌。机械标记,验收合格证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6)塔吊、人货梯周边封闭,机械设备基础(座)牢固,塔吊、人货梯基础方案应按规定报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则上不得自带设备进场。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自带设备施工时,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应对分包方自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状况进行核实把关。代表项目部与自带设备单位签订自带设备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8、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立即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损失的情况应及时抢救;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第7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8篇 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四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七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九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位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塔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塔吊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
一、塔吊的采购、租赁
(一)施工单位
1、购买塔吊,必须购买合法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
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并存放工地以备检查。
2、租用塔吊,必须租用有合法租赁资格企业的塔吊,并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塔吊应运转良好,资料齐全。
(二)产权单位
1、应当配备相应的塔吊检测设备,对塔吊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塔吊出租单位对出租时的塔吊安全性能负全责。
2、出租时应出具塔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塔吊的维修、技术改造记录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技术管理资料。
3、出租的塔吊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定期参加由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
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四、塔吊报废
(一)塔吊产权单位必须建立塔吊的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购置使用时间、使用状况以及维修、技术改造记录等。
(二)塔吊产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塔吊报废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立即报废,严禁出租、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塔吊。
五、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工程系多台塔机在同一区域群塔作业,在选择塔机安装位置时,塔机安装架设已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相关要求。作业中,设备之间在吊物作业时可能发生互相干扰,吊物作业时钢丝绳吊物可能发生碰撞,现根据作业环境,拟定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并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确保使用安全。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如下:
(一)、塔机安装架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塔机安装架设应充分考虑群塔间距和高差,满足《gb 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即: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后期使用中注意调整塔机间高差。
(二)、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工作繁忙时,低塔运转时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内的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三)、建立统一协商机制
由土建施工单位的机械工长、土建工长、安全员和塔机班组机长、班组安全员组成施工现场群塔作业统一管理小组,对现场塔机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作业
施工单位土建工长和机械工长应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和生产安排。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尽可能避免两塔机在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物卸货。严禁两台塔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起吊物品或卸货,避免造成两台塔机前臂重叠,发生相互碰撞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书》。
(五)、严格执行操作安全制度
塔机操作指挥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指挥,必须严格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塔机作业十不吊》。必须严格执行谁指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严禁机组人员酒后上岗作业;严禁人员带病上班,严禁塔机带病运转。
(六)、提高班组装备,加强通讯联系
施工现场塔机班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设备。每台塔机班组对讲机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班组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七)、安全操作指挥措施
1、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型号及当班操作工姓名,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它设施(如相邻建筑物、输电线路),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2、在工作中先将小车走至塔机大臂根部,大臂旋转到位后,再将小车到位。工作完毕后,将小车收回根部才能旋转大臂,这样就能防止吊绳间或吊绳与另一塔机塔臂发生碰撞。塔机长时间暂停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吊钩收起,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放到大臂根部位置,防止有风时将大臂吹转后,两台塔机间吊绳与吊绳或吊绳与塔臂发生碰撞。
3、前臂旋转范围内有相同高度的建筑物时,现场应设置塔机专用地锚,停止作业后塔机机组人员将塔机前臂吊钩挂牢固定在专用地锚上。
附: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群塔作业防碰撞高差控制表
塔机序号
1#塔机
2#塔机
3#塔机
4#塔机
使用楼号
10
11
12
13
塔机型号
qtz80
qtz63
qtz63
qtz80
首次安装高度
37.4米
30米
30
37.4
顶升时间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 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顶升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使用总高度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高差控制(以1#塔机为基准高度)
0米
-7.4米
-7.4米
0米
备注
第三章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电梯使用与管理
(1)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外用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3) 施工外用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附安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防坠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 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 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a.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b.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c.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d.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e.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f.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g.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h.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轿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6) 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7) 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a.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b.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c.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d.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厢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e.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f.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装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架或楼层内)。
g.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h.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吊笼内乘人可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9)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0)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11)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12)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3)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14)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制度
检查之前必须切断主电,10分钟之后才能检修。
每天检查:
1.检查外电源箱总开关总接触器是否吸合,外笼门上的安全开关:打开外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
2.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减速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及其碰铁可靠、有效。
3.逐一进行下列开关的安全试验,每次试验吊笼均不能启动。a.打开吊笼单开门;b.打开吊笼双开门;c.打开吊笼活板门;d.触动断绳保护开关;e.按下急停按钮。
4.检查吊笼及对重通道应无障碍物。
5.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保证间隙0.2-0.5mm.
6.变频调速升降机应检查笼顶电控箱及笼内顶部的电阻的散热风扇是否转动,电阻是否发热正常.检查京戏频器是否有异常发热.检查变频器电流是否超出额定值.
每周检查:
1.检查传动底板螺栓坚固情况.
2.检查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检查减速机润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况,应补充润滑油.
3.检查小齿轮、导轮及滚轮、所有附墙架联接,所有标准节的联接螺栓以及齿条的坚固螺栓应联接牢固。
4.检查电缆托架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5.检查天轮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联接部位坚固。
6.检查对重导向轮应转动灵活,对重铜丝绳有无断丝、变形情况,绳端联接是否牢固。
7.检查电机及减速机有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季度检查:
1.检查滚轮,各个滑轮及导向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更换。
2.检查滚轮的磨损情况,调整滚轮与立管的间隙为0.5mm。先松开螺母,再转动偏心轴校准后坚固。
3.检查电动机和电路的绝缘电阻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
4.做坠落试验,检查限速器的可靠性。
5.用塞尺检查制动盘或制动块磨损。
6.调频施工升降机应检查变频器外部端子,单元的螺钉,接插件是否松动。检查散热电阻是否有灰尘堆积,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变频器印刷基板是否有导电灰尘及油腻吸咐,用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检查各冷却风扇,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振动,运行时间累计是否超过2万小时。检查变频器功率元件是否有灰尘吸咐,用4-6kg/㎝2压力的干燥空气吹掉。
年度检查:
1.检查电缆随线,如破损或老化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2.检查减速机与电机间联轴器的橡胶块是否老化、破损。
3.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4.全面检查各零部件进行保护及更换。
5.调速施工升降机检查变频器的滤波电介电容是否有异常,如变色,异臭等。
三、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3.1施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施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2施工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3应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
3.4施工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施工电梯档案的内容。
3.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3.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润滑、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3.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施工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3.8施工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9施工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10施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施工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3.11建立《施工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3.12日常保养的范围
1)工作前的保养范围
a、检查上下限位开关及限位碰块,确保可靠有效。
b、逐一进行下列实验,每次实验吊笼均不能启动。
1打开护栏门。
2打开吊笼单开门、双开门。
3打开吊笼翻板门。
4触动松绳保护开关。
5触动防冒顶限位开关。
6按下急停按钮。
7关闭电锁。
c、检查吊笼及对重体通道应无障碍。
2)、工作后的保养范围
a、排除在作业中发现的故障。
b、清除机身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油污。
c、搞好操作室的卫生,记录好运转记录及保养记录。
d、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一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一级技术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的状况确定,现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一级保养期限为1000小时,由机组人员现场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驱动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2、检查各油滑部位,应油滑良好,减速器油液不足时,应予以补充。
3、检查导轨架、附墙系统和齿条紧固螺栓应牢固。
4、检查对重体导轮应转动灵活。
5、检查减速器有无异常发热及噪音。
6、检查电器元件接头应牢固可靠。
7、检查电缆臂及电缆保护架应无螺栓松动或位置移动。
8、电缆线应无破损或老化。
4)、二级技术保养的范围
二级保养的期限要根据电梯实际作业时间和设备状况而定,规定每台班运转时间为8小时,二级保养期限为3000小时,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检查滚轮和导轮的轴承,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换。
3、检查滚轮磨损情况,并通过调整滚轮使滚轮与立柱管间间隙为0.5mm。
4、测量升降机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
5、检查对重钢丝绳有无断股变形等情况,绳端连接是否牢固。
6、检查天轮,应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连接部位牢固,天轮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更换。
7、对整机各油滑部位全面检查并补油。
8、检查重要部位焊缝,如标准节,主传动系统,吊笼等。
四、避雷接地及保护接零
1、 防雷接地体采用4*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 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70*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 保护接地与架体连接:在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施工电梯进线同截面。
第四章龙门吊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前的调试
1、龙门吊在全行程范围内作升降、变速、运行三次(楔块取下),验证架体的稳定性、两导轨间的距离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并同时观察进出料门是否灵敏,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现象。
二、安装中技术要求
1、立柱兼作导轨架,为龙门吊运行滚动的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阶差应小于lmm,安装时必须注意调整。
2、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应≦1.5‰;两导轨平行度偏差不大于5mm.3、各连接螺栓必须紧固。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系好安全带,门架下和立柱周围5m内禁止站人,以防物体跌落伤人。
5、五级风以上禁止安装作业。
三、安装后整机性能检验安装完毕应有专门检验人员按标准要求进行下列检验:l、立柱垂直度检验;2、紧固连接件检验;3、空载运行试验;4、额定载荷试验;5、模拟断绳试验;6、超载25%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应熟悉本设备技术性能,能熟练掌握卷扬机操作,注意及时停机,拉断总闸,严禁冲顶和冲底事故。
2、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不能带病运行。一般情况下,每月及暴雨后,需对架体基础,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楔块抱闸,所有销轴、滚动轮、紧固件、各种弹簧、卷扬机、抱闸等易损件和关键部件及立柱倾斜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带病运行。
3、导轨表面严禁涂抹任何油脂,以防抱闸失灵。
4、升降龙门吊每班首次运行时,应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制动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章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9篇 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范本
一、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的合理使用
1.根据生产特点与生产任务合理配置设备,设备的功率要与区队的生产任务相适应,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负荷不足。也要避免“小马拉大车”超负荷运作现象。
2.安装设备的场地要符合规程要求,如果发现凸凹不平、积水、淋水等现象必须进行妥善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再进行安装。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检验、调试、试运转后才能使用。
3.为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上岗前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要为设备运转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要搞好文明生产,设备清洁。还要安装必要的防护、保安、防潮、防冻、通风、散热等装置,并按照规定适时加注润滑油油脂。
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提高安装质量,为生产与检修创造条件。在安装设备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检查、试验工作,达到要求后方可下井安装。设备安装好后,要及时进行验收试运转,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要及时修理与更换,避免设备带病投入运转。
2.正确处理生产与检修的关系,既要保证生产的需要,又要保证检修的人力、物力,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3.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4.合理使用设备,坚持正规循环作业。要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条件合理使用,严禁野蛮操作。要通过科学手段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检修班的检修时间不少于6小时。
5.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6.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7.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9.实行巡回检查,由专人对设备的重点部位和易损部位进行巡回检查。
10.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状况及注意事项。
11.对发生的机电事故要进行分析,查出原因,采取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2.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第10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对轴承运转磨擦生电的部位要勤检查、勤清扫,电机设备上不许有药尘、纸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积存;
二、外来工匠来厂修理,有关车间主任应先介绍有关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再进行修理;
三、危险工房内的机械设备需要修理,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搬至安全地区进行修理,确实不便拆卸的设备,要在消除危险因素后进行修理;
四、维修上药台、筑药台、压药台等生产工具,必须远离危险区。修理前必须清扫工作台上的余药,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再进行修理;
五、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人负责。
第11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三)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第12篇 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等级制度
一、成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首,设备物资部、工程部、质检部、安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部审核验收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谢元成副组长:蔡中映
组员:赖喜文 吴传海陈启阳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进场时,要求指定操作人员到设备物资部申请等级注册。
二、 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核验收小组的审核验收,只要内容有:
1、指定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安全操作证》机动车辆运输类经公安交警审查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及身体健康状况。
2、应有的设备合格证或使用许可证,其动力部分、卷扬机、液压装置等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
3、应有信号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可靠。
4、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限位器或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5、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强,具有有效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明文件。
6、起重机械的吊钩、吊环完好无损,设备的自动控制屏,设备的制动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7、设备电器的控制屏、线路等规范符合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要求。
8、当没有有效的证明文件及规范时,在查看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外,必须经过试验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填写《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签定意见》单,并编号挂牌方可准入作业。
四、进入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向该设备的负责人或者操作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
六、项目安全部将对被启用的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拍照,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
七、未经项目部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经检查发现,将对其部门和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工整改或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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