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工地管理,争创文明工地,特制定本制度;
一、 每半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二、 每周两次对生活区域,宿舍卫生等进行检查。
三、 由项目部组织专人实施以上工作。
四、 检查内容包括:
1、 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
2、 工完料尽情况;
3、 现场积水;
4、 材料标识;
5、 现场用电防火;
6、 食堂、宿舍、厕所、公共卫生等;
7、 宣传栏、阅报栏落实;
8、 各制度的落实。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安全部门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5号至30号;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并应有专门记录,班组每天班前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入《上岗检查记录簿》内,以便查考。
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安全组织落实,安全文件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文明施工,“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两架一塔一电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有验收记录,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堂宿舍卫生情况等。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四定)整改。
4、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也可根据《安全生产罚款细则》第六条给予处罚,并强行停工整改,停工时造成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5、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防台;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6、公司管理层平时到工地检查时,每次都必须填写“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查单位,一份交公司经理,一份检查人员留底。
7、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按建设部jgj59-99标准并加上施工电梯和升降脚手架部分进行考评;文明施工检查按《文明施工现场标准(试行)及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根据考评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授予流动红旗,同时对第1、2名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对每月的检查结果,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报给后方公司总部。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每季度由监理部分管安全领导牵头,由建设单位的副总经理、工程、计划、安监、各标段项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和评定。在联合检查之前,各施工单位按检查表,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报工程部安监负责人。(检查表见附表)
2 监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文明大检查。
3 监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就地解决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通报处理。并严格认真执行奖罚细则。
4 监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结合的方式,将安全、文明检查结果汇总、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各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并据此考评各个施工单位,然后报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处罚。
5建设单位不定时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如发现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处罚或勒令停工。
6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登记卡和整改记录等台帐。
7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部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分管该工程项目的专职工程师给予指导。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及部有关规定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加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各施工企业每年年初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审查后执行,并监督经费使用和计划的落实。
4一切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不准布置开工。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6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空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安监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安监人员监督落实情况。
7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发电机静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部门、总工审查后,报监理部组织会审。
8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本单位安监科一份审批签字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应按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管理制度重新申报,审批签字。
9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如未设置安监部门,其编制的措施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
10重大危险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检查落实情况应报监理部。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施工生产,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设施的安全,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订本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坚持日常(自检、巡检)、定期、不定期和专项(隐蔽过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作业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指季节性、临时性、专业性、群众性安全检查,如节假日、气候(冬季、汛期、雷雨大风等)可能会给施工带来事故隐患和危害的安全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些专业,如汽车、复杂作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4、对于危险作业,项目经理部将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将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对违章主要责任人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处以罚款。
5、对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一经发现,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对情况核实清楚后应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交被检单位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整改结果待复查。
6、班组长检查
按照标准化、精细化以及规范化施工要求,班组长对本班组每天的工作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工作;
每天上班前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及时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每天班前对班组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检 查使用情况;
每天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妥善处理与周边班组交叉工序施工衔接;
每天及时制止、纠正班组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7、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检查
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人员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或整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报告处理意见;
随时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具佩戴使用情况;
每天查验 安全技术资料填写、整理归档情况;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8、项目部安全总监检查
项目部安全总监每月组织一次由技术、安质、工班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整体检查,对全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文明施工情况整体平推检查。
组织对现场安全防范状况进行巡查;
落实各安全专项方案 审批和执行情况;
形成检查记录,在月度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9、项目经理安全检查
原则上,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由技术、安质、工班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整体检查,对全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文明施工情况整体平推检查。并在季度安全例会上进行安全总结,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第6篇 工地各班组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进一步进行管理,使工程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工地更加美丽、更加洁净,及获得美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条例:
瓦工班:
1、在操作中应做到,落地灰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半断砖搭配使用,碎砖清理,整砖在操作点用完后及时整理,转移干净不留尾。
2、翻斗车使用手铲净,当天冲洗干净后,整齐安放指定地点。
3、脚手板、凳等用完工后及时整理整齐,不乱堆放。
4、泥桶、铁锹等工具使用后及时拾净,当天冲洗干净。
5、搅拌机保养清洁和四周砂浆,硬化地上整洁,无积水,水龙头不自流。
6、砂堆放供用经常保持脚地清,筛下砂头,集中堆放不乱撒。
7、砖和砌块底脚应随用随清,不留尾,不散失。
8、在浇捣过程中应随做随清,无散落,上层浇砼应做到下层检查漏落砼,并及时清理,回收利用,不任意浪费。
9、搅拌机前台熟料,后台干料经常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10、砼吊斗使用当天铲净,冲洗清。
11、脚手板等设施每事项完后及时清理,归到堆放整齐。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钢筋班:
1、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剩下的钢筋料、垫块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分类堆放整齐、不乱丢,不散失在建筑物四周。
2、扎丝保护好,不乱丢、散失。
3、钢筋垫木,用毕及时整理归堆,不乱丢,散失。
4、当每层结构完毕,必须及时把多余的钢筋撤退,转移清或整理归拢,不乱堆放。
5、当天工作完成,剩下的钢筋应堆放在需工作的边缘,不得散落。不得在通道中间有钢筋存在。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木工班
1、各种木材、多层板、木模、钢管要求定点堆放,堆放必须分规格材质,分用途分类堆放。
2、配制模板区域机锯、刨车四周应做到日清,木屑短废料清、清扫干净,倒放置点,不乱倒散失及钢管等材料的废料清理倒指定点。
3、模板安装应做到按分项完毕,及时把剩余的多层板、木模、钢管、木方料、另配件等全部整理清,到规定地点,不留尾。
4、拆卸模板,应及时整理净,上油,并归送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任意堆放在平台或楼面上。
5、扣件、螺丝等配件清理干净,不留尾、散失,做到日产日清。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粉刷班:
1、在粉刷前应把墙角清理干净,粉刷时当天的落地灰当天回收利用干净,不结硬丢掉,脚手架和墙角四周无砂浆散落。
2、卸灰应做到车边口清车运不洒落。
3、手推车用手铲净,当天冲洗。
4、泥桶、积灰桶等工具使用手及时刮净,当天冲洗净。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常规检查和验收检查以及不安全因素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2 检查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
3 检查内容与方法
3.1 常规检查
3.1.1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环境保护和卫生。
3.1.2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由总经理带队的大检查。
3.1.3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
3.1.4 项目部每周应组织一次有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3.1.5 分公司(安全科)和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别是在节日前后,自然异常过后(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或特殊作业(如脚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构件吊装等)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
3.2 验收检查
3.2.1 验收检查的范围包括:井架、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临时设施(办公室、卫生间、宿舍、食堂、浴室)等。
3.2.2 验收检查依据
受检分项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有关上级规定。
3.2.3 项目施工员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机操工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签字并上报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最终由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3 整改与复查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顿。
3.4 检查记录
常规检查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验收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并有参加检查(复查)人员的签字。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每季度由监理部分管安全领导牵头,由建设单位的副总经理、工程、计划、安监、各标段项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和评定。在联合检查之前,各施工单位按检查表,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报工程部安监负责人。(检查表见附表)
2 监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文明大检查。
3 监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就地解决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通报处理。并严格认真执行奖罚细则。
4 监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结合的方式,将安全、文明检查结果汇总、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各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并据此考评各个施工单位,然后报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处罚。
5建设单位不定时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如发现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处罚或勒令停工。
6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登记卡和整改记录等台帐。
7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部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分管该工程项目的专职工程师给予指导。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及部有关规定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加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各施工企业每年年初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审查后执行,并监督经费使用和计划的落实。
4一切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不准布置开工。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6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空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安监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安监人员监督落实情况。
7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发电机静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部门、总工审查后,报监理部组织会审。
8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本单位安监科一份审批签字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应按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管理制度重新申报,审批签字。
9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如未设置安监部门,其编制的措施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
10重大危险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检查落实情况应报监理部。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新常态,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库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奖罚。
第二章 安全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可根据实际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第四条 在日常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职安监人员进行旬日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备查。
第五条 每月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检查合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条 每季度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组织。全休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复核备案。
第三章 安全考核
第八条 安委会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办公室(或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据月度检查问题及日常巡视检查问题得出各单位的季度考核分数(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附件)。
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级×40%)。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水库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来源为:
1、安全文明生产罚没收入;
2、上年度奖励基金节余。
第十条 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作:
1、责任集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故在第一位;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员工遵纪守法,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无工伤、机电、交通、火灾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日活动做到了“四落实”,职工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并做好有关文宇记录;
5、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纪律行为;
3、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为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出了突出贡献;
4、积级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
第十三条 优秀专职安全员评比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的规定;
2、认真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
3、在其工作范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000-3000元;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专职安全员奖500-1000元;
第十五条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经考核属实者,可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奖励1000 -2000元;
2、在事故现场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500-1000元;
3、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4、对纠正“三违”、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有功人员,奖300-500元。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罚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3、同一个作业区域有几家单位作业并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第十七条 对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每人次罚款100-300元;一次超过3人次以上,罚款500-1000元;一次超过6人次罚款1000-1500元。
第十八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所在单位100-300元的罚款。同类违章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停止施工或罚款500-2000元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单位,责令停产,并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每人次罚款5000元;机械设备使用无证操作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工程项目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施工交底,没有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没有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每人次罚款300-500元。
第二十三条 对建设单位下达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时回应,不及时报送安全资料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同一单位在一年之内发生同一类事故或同一类未遂事故加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报事故损失、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安全管理人员执法的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不服从管理、随意乱挖乱弃的单位,一经发现或查证属实,按大车(20t以上)罚款5000元/车次;小车(小于20t)罚款2000元/车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当即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次,再次违反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处罚3次以上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取消其爆破作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 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处罚。
第六章 实 施
第二十九条 事故罚款实行分级管理,同一事故不进行重复罚款(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除外)。
第三十条 水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被处罚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本制度罚金由建设单位从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水库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11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 一般规定: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 过程描述:
(一) 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 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 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 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 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 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 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12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一般规定: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过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7.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10.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责任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11.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队安全检查
1.工地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3.检查纠正施工现场上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对习惯违章性为人员应及时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检查施工责任区内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5.检查各施工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检查作业人员“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8.检查施工责任区内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四)整改、验收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3.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4.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复查验收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五、相关文件:
1.《变电工程项目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变电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安全文明施检查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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