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值班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2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报告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报告制度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主管:
1.1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1.2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1.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维修主管:
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3、各专业领班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主管:
3.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2变更运行方式。
3.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3.7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3.8须与外班组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主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经理:
4.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客户使用。
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6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7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8人员调度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13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可以越级汇报。
第3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第4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交接班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更换工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2.1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2.2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2.3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2.4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2.5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及主管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交班人员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离岗:
3.1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主管,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3.2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主管,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3.3所辖设备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3.4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5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巡检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巡检制度
1、巡检工作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各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巡视路线、检查项目等认真执行,并认真记录。2、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领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自行消除故障。如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处理,则必须做好临时补救措施后,并将详细情况记入巡检记录备注栏。
3、巡检人员在巡视完毕必须做到随手锁门。
4、巡检人员在巡检完毕设备及其控制箱、动力柜、照明柜、高压柜、低压柜等所有供配电设施后,必须将门锁好。
5、各运行、维修领班,必须每天对所辖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各主管必须每周一次巡检本系统所有设备,发现问题,书面报告经理,并应立即组织处理。
第6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除值班人员掌握一套外,其余钥匙交维修部统一保管。
2、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凡非24小时值班机房,值班完成后将钥匙交24小时值班机房保管,以备发生紧急情况后,能打开机房门。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遗失钥匙须立即报告。
6、无人值班机房借用钥匙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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