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一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他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除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他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一切行动听众指挥部的指挥。
2、各责能科室成员要根据预案内容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接的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及时汇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工作。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要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各班组长要听众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援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求护原则进行。
6、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存在的问题,
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项目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评审,对预案中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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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质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质。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加。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实施救援。
4.2.3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准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加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刻待命。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如果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立即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控制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和筹措。
企业应急救援规章制度百科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认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章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第二条 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第二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第三条 厂技安部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二十二。主要内容:
1.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部位;
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
3.编制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
4.应急救援的资源管理;
5.应急救援的程序;
6.事故的处置。
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审核后,报厂长批准执行。
第五条 厂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二十二(如:能计处负责编制《供电预案》、设备处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职工医院负责编制《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保卫处负责编制《灭火预案》等)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审核后,报厂长批准执行。
第六条 车间(处、分厂)被确定有重大危险源部位(危险目标),应制定出本单位在一旦发生事故的二级级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主要内容: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编制应急救援程序;
3.应急救援的资源管理;
4.按各生产单元编制可能出现的异常状况,以及具体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车间(处、分厂)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应由车间责任人负责审核后,交厂技安部门审定,最后报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第八条 设备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内设备、设施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的相关情况,以及应采取的安全处置措施方案。
第九条 技安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资料以及相关安全处置措施。
第十条 供应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的器材、装备、物资及运输车辆。
第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第十一条 厂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第十二条 车间(处、分厂)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厂级和车间(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十三条 厂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第十四条 厂应与周边地区村镇、企业建立日常的通讯联络点,使周边地区的村民或企业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厂调度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 厂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的局部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 厂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车间(处、分厂)应针对具体情况(如生产变化、技术改进等)对二级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进行修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第3篇 应急救援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程序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条 应急管理原则
(一)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三)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四)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五) 科学实用
(六) 分级响应
第三条 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 员:安全培训中心、生产技术部、通风队、机电部、调度室、安监处、综合办、企管部、财务部、各区队负责人等。
第四条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 安全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 财务部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三) 供应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四) 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五) 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 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二) 培训教育
由培训中心牵头,安监处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三)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培训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4篇 附二医院电梯意外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医院电梯意外事件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紧急救援措施是电梯使用进程遇到意外情况时,及时营救和安全疏散乘客的操作守则,必须严格遵守。
一、意外事件:
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前来处理,并根据需要按紧急救援措施释放轿厢内的被困乘客。
(一)停电时
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灯会自动照亮)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落实停电的实际情况,如有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电梯恢复通电后,只要按轿厢内或门厅的楼层按钮,轿厢就会启动。如果停电时间比较长,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
(二)发生水灾时
发生水灾时,且电梯尚未被淋湿,应立即将电梯停在最高层,以免电梯淋水故障。若电梯因意外情况而被井道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将电梯停用,并将电梯电源关掉,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入电梯。此时电梯内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电梯再运行前,要先经电梯维保单位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合格。
(三)发生火灾时
1、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让电梯就近平层或直接指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到安全地方。如电梯有消防迫切降功能,应立即敲碎设置在基站处的电梯消防开关外罩玻璃,把开关拨到'开'的位置,让电梯立即返回基站;
2、确认轿厢内无人后,切断电梯的电源开关;
3、火灾时,除消防梯允许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情况一律禁止使用电梯。
二、困人救援
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该安抚乘客,同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由维保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援。维保单位不能很快到达的,由经过训练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依照下列步骤释放被困乘客。
(一)电源切断确认
在进行救援时,为防止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电梯的主电源切断。
(二)故障电梯的轿厢位置确认
在进行救援被困乘客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控制柜或层站的轿厢位置指示器确认轿厢位置。若机房内无法确认轿厢位置,可用专用钥匙小心开户层门,再用电筒观察确认轿厢在井道内位置。
(三)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层不超过0.5米时:
1、用专用层门匙开户层门;
2、在轿顶用人力开户轿厢门;
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重新将门关妥。
(四)轿厢停于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0.5米时,应先将轿厢移动至接近层门,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骤接出乘客,移动轿厢方法如下:
1、通知轿厢内乘客保持镇定,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份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如果此时轿厢门处于未完全闭合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将盘车手轮装在电机轴上;
3、一名受训援救人员控制盘车手轮,另一受训援救人员用特释放放杆,轻轻松开'抱闸'(制动器),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若轿厢由于自重无法移动时,应用盘车手轮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点动动作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区域。
三、演练
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应结合本单位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第5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第6篇 电梯停电困人应急救援程序制度
1.当电梯停电、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b.关闭电源总掣;
c.用专用外厅门钥匙开锁后,用人力开启厅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轿厢停于远离门口的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到应近的楼层门口(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适合)。然后照上述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a.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可能移动,如轿厢门处于半闭或半关开启状态,操作人员须告知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控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再行将其完全关闭方可救人;
b.进入机房关闭发生故障的电源,打开引机轴的后盖,安上盘车摇柄;一人持住摇柄,一人手持掣动释杆,轻轻松开掣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掣动,使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松开掣动的同时,握紧摇柄并用力盘纹,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7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8篇 工厂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五
工厂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5)
1、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制定全厂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根据生产经营及建设施工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5、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第9篇 应急救援制度
1、 结合施工现场特点,辨识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对可能出现或发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
2、 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对突发事件,确定具体处置措施和正确决策。根据处置的进展情况,明确调整工作对策。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确保应急预案能正常运转。
5、 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通过演练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6、 必须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事故发生时物资供应不受影响。
第10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培训制度
一、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 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所在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应急救援预案
(三);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五);异常情况的鉴别和紧急处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识
(七);应急通讯联络方法
(八);应急救援案例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五、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和总结报告及时报当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六、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七、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第11篇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 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第12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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