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使用验收制度
为确保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完好,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新购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的技术参数符合规定,并进行绝缘电阻测量、耐压试验、操作试验等相关试验,符合防爆检查规定后,方可入井。
4、防爆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并检查相关数据,确证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2篇 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是保证井下电气安全的专业组织,为使其能正常开展工作,做到有职有权,我矿该组设在机电科,业务上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防爆检查员要从井下电气维修工中挑选,并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好,业务熟练,经过防爆原理、三大保护等专业培训,且有合格证书。防爆检查组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该组人员调动要经过机电矿长批准,并报公司机电处备案。
2.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管理组、电缆组和小型电器组的工作质量负责检查、监督,但不能兼任矿并口修理厂的防爆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
3.防爆检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力和义务。
4.由于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职,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应有机电矿长负责追查防爆检查组及责任人的责任。
5.防爆检查组应建立下列记录:
a.日检查隐患记录,并将此记录一式三份送机电矿长,矿机电科及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b.日检查隐患的处理登记表。
c.设备库内存放的防爆设备及小型防爆电器的质量抽查情况记录。
d.全矿及分区、队的失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图表。
e.三大保护抽查情况的记录。
f.电缆抽查情况的记录。
g.有关会议记录及有关的文件和标准汇编。
h.6.对全矿防爆设备状态要实行旬分析,月总结,以书面报机电矿长。
第3篇 某矿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验收使用制度
1、凡是从机电科领取的防爆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在入井之前,必须由设备管理员、井区机电段进行检查试验。凡是未经检查试验的防爆设备任何人不得强制下井,确保入井三关。
2、检查驸验收合格,交接手续办清后,方可入井。
3、设备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由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装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触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设备从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单位要认真对设备运转作好记录,并按验收交接情况进行维护。
第4篇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我矿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水平和电气设备完好率,加强我矿防爆设备的入井安装验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防爆设备的入井安装验收。
1、防爆设备入井,要严格执行入井合格证管理制度,即入井前必须由专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填写防爆设备入井证。否则,井口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入井。对防爆设备无入井证入井的,按违章处理信号把钩工。
2、搬运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得损伤防爆电器设备的隔爆性能和防爆设备的零件部件。
3、防爆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防爆细则》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必须经专职(兼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准送点运行。
4、安装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设备安装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为设备移交做好准备工作。
5、安装好的防爆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必须标明设备的整定情况、包机责任人等内容。
第5篇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防爆设备的管理有序,保证防爆设备的入井程序,防止失爆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各单位无论在检修车间或库房支领的防爆设备(包含防爆材料)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二、防爆检查员接到入井设备检查任务后,应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在规定位置粘贴防爆合格证,签发入井许可证,并登记注册后,设备方可入井使用。
三、防爆检查员要对各单位的入井设备认真检查,如检查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爆设备入井,每台次罚检查人员10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的失爆设备入井,除令其及时回收上井外且罚责任单位每台次500元。
四、各单位支领下井的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通知防爆检查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各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安装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外委检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在入库前要由防爆检查人员对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6篇 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验收使用制度
1、凡是从机电科领取的防爆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在入井之前,必须由设备管理员、井区机电段进行检查试验。凡是未经检查试验的防爆设备任何人不得强制下井,确保入井三关。
2、检查驸验收合格,交接手续办清后,方可入井。
3、设备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由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装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触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设备从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单位要认真对设备运转作好记录,并按验收交接情况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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