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炼铁厂设备寿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及时更换运行至寿命临界点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与效益的双赢,特制订本制度。
2. 定义
所谓设备“寿命周期管理”,就是在一个设备即将达到它的使用周期时,把其从系统上更换下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合理预测设备寿命的“临界点”。提前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推迟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酿成设备非计划停机事故。
3. 适用范围
炼铁厂各科室、车间。
4. 内容
4.1 炼铁厂设备寿命管理范畴为在用及备用的设备及备件。
4.2 设备科及各车间班组严格按照《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4.3 设备科制定的设备寿命周期是一个逐步研究、完善的过程,因此发现不合理的寿命周期,设备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提出建议及更改。
4.4 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以便统一安排处理。
4.5 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要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一并申报。
4.6对于下线的设备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进行报废或维修。
5. 考核
5.1 有未按要求填写《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的,对所属车间进行5分。
5.2 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否则不予安排。若因设备或部件寿命到期车间未汇报而发生的事故,视事故大小处罚责任车间10-30分。
5.3 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若未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申报,对每件设备或部件给予车间处罚10-20分。
第2篇 炼铁厂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1设备使用管理级别划分
在用设备使用管理依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
1.1重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重要生产作用的生产设备。包括:精密、大型、稀缺设备。
1.2主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主要作用,可制约主生产线生产的辅助设备。
1.3一般设备
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2设备分级管理职责
2.1厂长高雪生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厂长黄志文是本单位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科科长李季平是本单位主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科分管设备各专业技术员是本单位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2.2厂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各车间副主任是本车间主要设备及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及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2.3设备科负责对设备的运行监督、日常点检、检修(大、中、定修)、考核管理。
3设备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审核
3.1车间负责本车间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并上报设备科,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责任人。
3.2设备科负责三级设备管理目录的审核、下发、监督、检查、考核。
4设备使用管理要求
4.1设备的操作者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操作者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无误使用和操作;按要求对各种参数进行观察,并做好记录,严禁超限使用设备。
4.2操作者在操作设备前,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等技术、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凭操作证上岗操作设备。
4.3操作者作为设备点检、维护第一责任者,操作设备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正确操作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4.4 设备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定职责,各车间(作业区)根据岗位设置报设备科。操作人员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以提高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岗位人员变动情况随时报设备管理科。
4.5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区域组长,对该设备的操作、维护负责,其他操作人员听从区域组长指挥。
4.6管好设备的附件,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要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
4.7对当班出现、处理的设备问题,当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如实的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内。
4.8操作人员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报设备科,设备科将严肃查处。
4.9发生设备事故时,操作人员按规定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配合检修人员检修。
4.10备用设备要保证其性能良好,具备随时投入运行状态。
4.11停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设备使用管理考核
5.1设备操作者未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2操作者在操作设备前,未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等技术、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无凭操作证上岗操作设备的情形,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3操作者未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在执行操作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时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等情形,导致高炉设备发生非计划休风,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4 设备操作未执行定人、定机、定职责,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5多人操作的设备未指定区域组长,设备的操作、维护无责任人,所有操作人员随意指挥,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6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未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7当班人员之间交接班记录、交待不清,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分/项。
5.8备用设备保管和维护保养欠缺,导致备用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发现,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3分/项。
5.9停用设备未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分/项。
第3篇 炼铁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 设备润滑的意义
1.1 设备润滑概念:设备润滑工作是设备技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重要内容。加强设备润滑工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体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的有效措施,所以说润滑工作是设备维护保养的基础,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
1.2 设备润滑“五定”
1.2.1定点: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
1.2.2定质:按规定油脂用油,润滑材料必须检验合格,润滑装置和器具必须保持清洁。
1.2.3定量:保证设备润滑油量,实行定量消耗和废油回收,搞好密封,杜绝泄露。
1.2.4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加油,保证及时润滑。
1.2.5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包机设备是由润滑工、操作工、修理工各自负责润滑加油,换油部位或给油点。
2 设备润滑标准
2.1设备润滑要求
2.1.1设备润滑工作,设备科为主管单位,车间设备段长是车间设备润滑的第一责任人。
2.1.2设备使用单位都必须对设备的润滑系统进行维护,保证油路畅通,油量适应,按设备换油计划或设备一、二级保养计划,负责设备的日常清洗,换油等润滑工作。
2.1.3各润滑工、操作工对所管辖的各种设备要掌握油质、油量、油路的润滑情况。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关于“定人、定期、定质、定量、定点”的“五定”制度,经常检查设备的油箱油液部位,按期检查,定期检查,定期加油,定出卡片图和润滑管理图。
2.1.4保证设备自带自动润滑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油箱油量及润滑油冷却效果。
2.1.5对替换后的旧油,工段要负责回收材料统一处理
2.1.6设备科要制定出a类设备的润滑标准,车间要根据本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标准的有效实施方案。
2.1.7各车间润滑工作要责任到人,每次润滑后,由润滑人填写《设备润滑档案》。
2.1.8设备科要根据设备润滑情况,及时报批和采购润滑所需材料,保障润滑工作的正常进行。
2.1.9入库油脂应有油品合格证。凡储备超过一年以上的应取样化验,严把油品质量关,润滑技术员对油品库存情况有权监督检查。
2.2设备润滑标准(附后)
3 设备润滑档案的填写
3.1各车间要根据《设备润滑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车间、小组润滑档案,并按要求详细填写《设备润滑档案》
3.2 要根据每天的润滑情况,详细、如实填写设备润滑台帐,不许回忆填写。
3.3设备润滑台帐填写要谁润滑、谁填写,不许外人代填。
4 设备润滑考核
4.1润滑管理人员对润滑不良,以及润滑系统有严重缺陷的设备,有权向使用单位提出批评,并令其限期解决,必要时可以停止其运行,停运期间,以设备故障考核。
4.2《设备润滑台帐》填写每缺少一次,在红旗站所考核中,扣除基准分0.5分,每月累计缺少10次以上,除以上考核外,剥夺该区域红旗站所前三名资格。
4.3没有按照《设备润滑档案》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的,每个润滑点在红旗站所考核中,扣除2分,并剥夺该区域红旗站所前三名资格。
4.4因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停运,每小时考核100元,因设备停运造成造成高炉休风的,每小时考核车间500元,其中,车间设备主任50元,设备润滑承包人100元。
4.5因润滑材料不合格或无润滑油质,轴功率≥50kw关键设备润滑部位的标准成设备不能按要求润滑的,考核设备科200元/次。
第4篇 炼铁厂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设备,减少突发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设备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炼铁厂主要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3引用文件
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3.1 cx.07.09—2010 《设备运行管理程序》
3.2《备品综合管理方法》(试行)
3.3 zy.07.003—2002 《设备管理制度》
4定义
本制度采用gb/t19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中的定义。
5设备管理职责界定
5.1 设备科职责
5.1.1 设备科是炼铁厂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规程管理、点检管理、维护管理、事故管理、备品备件技术管理、能源动力设备管理、工业建筑管理及相关技术资料管理。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日常管理、设备指标及费用的考核。
5.1.2 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执行中的审核、仲裁及监督。
5.1.3 负责设备改造项目,大修、中修、设备维修、工业建筑维修项目的审定,计划的编制、上报及落实。
5.1.4负责设备规程制定、修改、执行情况检查。
5.1.5负责建立主要设备的管理台帐,收集、整理、保存各种记录。
5.1.6负责所需机械备件、除日常消耗材料和耐火材料以外的材料季(年)度计划、临时计划及大、中修计划制定并落实到货情况和组织验收。
5.1.7对于发生的设备事故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做出处理决定报厂领导和装备处。
5.1.8对设备检修部所负责的主体设备备品、备件到货情况进行落实,并督促设备检修部及时做好成套备件的装配工作,有权执行对设备检修部服务质量满意度的考核,并上报公司装备处。
5.1.9负责对每月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出改进意见,安排相应车间执行。
5.1.10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对改造的全过程监督并组织竣工验收。
5.1.11负责材料备件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5.2技术科、生产科职责
5.2.1技术科负责生产所需工艺备品备件的工艺技术参数的审定、和耐火材料的月、季(年)度计划、临时计划的制定。
5.2.2技术科负责工艺备件和耐火材料的催货、质量检验,并对耐火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5.2.3生产科负责日常消耗材料计划的编制、催货及检验,主要包括炉前所使用的圆钢、六棱钢、吹氧管和15类工具、9类灯泡、21类材料,并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5.2.4安全科负责劳保标准的制定,负责劳保材料计划的审核,及劳保材料的质量检验。
5.2.5综合科负责办公用品材料计划的编制和领发。
5.2.6生产科当班调度负责组织对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5.3 库房职责
5.3.1负责生产所需备件、材料计划(办公材料除外)的催货。
5.3.2负责备件、材料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
5.3.3负责备件、材料的贮存、保管、发放、出库工作。
5.4生产车间职责
5.4.1 生产车间是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主体,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设备管理。设备的操作者是设备的维护的第一责任人,操作者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所维护设备的点检、维护、清洁,负责设备维护的监督,建立设备维护记录。
5.4.2 负责所使用设备检修项目的申报和安排,组织一般性设备故障的分析、整改。
5.4.3 对所使用设备的改进意见有报设备管理科立项改进的责任。
5.4.4 负责对组装备件数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并对所更换的备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真实详细记录每件备件的更换时间及位置,以确定所换备件的使用寿命及质量,并对所属备品备件进行质量检验。
5.4.5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设备检修结束后设备的试车,并签字确认;参加新建、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
5.4.6 负责建立维护设备台帐,做好检修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5.4.7 负责制定本单位月度/季度/半年度材料、备件所需计划(包括备件、材料名称、质量等),于每月10日前上报相关科室,负责本单位修旧利废工作落实情况。
5.4.8配合相关科室及库房对所使用的备件及材料进行质量验收。
5.4.9对生产线中的重点设备建立设备完好台帐,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10负责设备日常点检维护(强调操检合一)、故障处理记录,检修记录,及疑难故障协调上报,按贯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应记录。
5.4.11组织参加一般设备的故障原因分析,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5.4.12 负责部分设备备品、备件的组装。
5.5设备检修部炼铁检修车间职责
5.5.1 负责所维护设备的日常点检、计划检修和故障排除,负责专业点检、状态监测。
5.5.2 组织所维护设备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设备的改进意见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5.5.3 负责所维护设备检修计划的制定和项目的落实及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
5.5.4 服从炼铁厂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生产车间安排的设备正常维修、改进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参加生产单位的调度会、事故分析会及其它相关会议。
5.5.6负责主体设备备品、备件计划的编制工作。
5.5.7易损主体设备在备件库存有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组装成套,无备件的当备件到货后积极主动进行组装以备生产顺行。
5.6辅助车间职责
5.6.1 负责高炉附属设备的日常点检、计划检修和故障排除,负责专业点检、状态监测。
5.6.2 组织所在区域设备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设备的改进意见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5.6.3 负责所在区域设备检修的落实及设备运行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
5.6.4 负责所在区域设备备件、材料计划的制定,于每月10日前上报相关科室,负责本单位修旧利废工作落实情况。
6设备使用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设备使用管理级别划分
设备使用管理依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
6.1.1重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重要生产作用的生产设备。包括:精密、大型、稀缺设备。
6.1.2主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主要作用,可制约主生产线生产的辅助设备。
6.1.3一般设备
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6.2设备分级管理职责
6.2.1厂长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厂长是本单位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科科长是本单位主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分管设备各专业技术员是本单位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6.2.2车间主任是本车间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车间副主任是本车间主要设备级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及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6.2.2设备管理科负责对设备的运行监督、检查、协调、考核管理。
6.3设备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审核
6.3.1车间负责本车间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并上报设备科,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责任人。
6.3.2设备科负责三级设备管理目录的审核、下发、监督、检查、考核。
6.4设备使用管理要求
6.4.1设备的操作者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操作者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无误使用和操作;按要求对各种参数进行观察,并做好记录,严禁超限使用设备。
6.4.2操作者在操作设备前,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等技术、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凭操作证上岗操作设备。
6.4.3操作者作为设备点检、维护第一责任者,操作设备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正确操作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6.4.4 设备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定职责,各车间(作业区)根据岗位设置报设备科。操作人员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以提高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岗位人员变动情况随时报设备管理科。
6.4.5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带班长,对该设备的操作、维护负责,其他操作人员听从带班长指挥。
6.4.6管好设备的附件,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要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
6.4.7对当班出现、处理的设备问题,当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如实的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内。
6.4.8操作人员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报设备科,设备科将严肃查处。
6.4.9发生设备事故时,操作人员按规定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配合检修人员检修。
6.4.10备用设备要保证其性能良好,具备随时投入运行状态。
6.4.11停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设备的点检管理
7.1组织结构
7.1.1形成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三方,即:操作点检方、检修方、专业管理方。制定严格的三方工作程序并认真执行。
7.1.2设立包机制,对所属作业区的设备进行分包管理。
7.1.3设备检修部检修车间,称为检修方。
7.1.4生产车间操作工人负责正确操作设备、按要求定时开展当班日常点检、设备的简单日常维护和调整。在设备专家的指导下开展点检工作、参与设备修复的验收。
7.1.5设备科为管理方,负责组织我厂及设备检修部相关技术人员对作业区点检出的不确定设备隐患进行专业精密点检。
7.2工作职责
7.2.1岗位操作工的职责
a)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正确使用设备。
b)按日常点检要求、用五官或简单仪器对设备的规定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如噪声、发热、松动、泄漏、异味、腐蚀等。
c)按润滑管理要求,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如手动干油泵、油枪、油杯、油壶润滑及油池润滑补油换油等。
d)做力所能及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即:螺栓紧固,皮带、制动器、弹簧调整等。
e)负责操作设备及其环境的清扫、整理、整顿、清洁、素养。参与本小组的5s活动。
f)对当班进行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填写点检台帐并通知带班长或区域组长复核和确认(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等)。
g)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下班清楚。
7.2.2区域组长/设备专家职责
a)熟练掌握本区域/本专业设备的性能,点检标准,具有一定的维修能力,能够带领本作业区操作工人进行一般的设备维护。
b)按我厂设备点检标准和要求每天认真进行一次以上点检作业。
c)对岗位操作工的日常点检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d)每天检查区域各班日常点检台账,有问题时应查明情况安排处理或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可纳入周检计划或者检修计划安排处理。
e)编制本区域/专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材料备件需用计划。
f)收集整理区域点检情况落实记录,对设备状态做出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不足,制定改善措施。
7.2.3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职责
a)协助制定修改设备操作规程以及检修技术标准和检修规程。
b)编制修订设备的日常点检计划和专业点检计划,编制修订设备的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标准。
c)按专业点检标准对车间点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d)编制汇总车间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材料备件需用计划。
e)参与设备事故和故障的分析处理。
f)根据要求对设备进行计划外的精密点检。对精密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提出处理意见。
7.2.4车间主任的职责
a)要组织协调操作点检方、检修方、管理方的工作,做好设备点检作业。
b) 协助抽查本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点检标准和检修规程。
c)检查本单位各作业区的日常点检落实情况。
d)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点检知识的教育和技术培训。
e)对点检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落实,并在区域网上填写《设备隐患记录》,并上报设备科进行协调。
7.2.5设备科的职责
a)确定我厂范围内需要进行精密点检的设备。
b)审核颁布我厂设备的点检标准。
c)批准点检计划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d)组织对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进行检查和指导。
e)对各车间点检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f)组织对包机人员、点检技术人员和岗位专家进行有关设备点检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培训。
7.3点检的实施
7.3.1日常点检由设备使用车间组织实施。
a)操作者的日常点检:
在我厂的作业区,其点检分两部分,一部分由当班操作者(主要由带班长带领本班)完成,一部分由区域组长带领白班人员于白天执行,这两部分点检是我厂日常点检的基础。其中操作者在班前或班中对设备运行过程中,用“五感”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根据设备的振动、声音、温度、松紧、泄漏、异味等方面情况对设备状态做出判断,小的故障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要当班填写《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由带班长反馈到本作业区或维检部门或车间,由本区域区域组长负责协调维检部门处理,。
b)作区域兼职点检员点检:
作业区兼职点检员由设备维护经验丰富的区域组长兼任,对本区域设备负全面责任,要求区域组长必须精通本作业区设备的性能及工作原理。
兼职点检员按日作业计划认真组织点检作业,对操作工、维修工、区域包机人员进行点检指导、督促、检查,处理反馈到本作业区的各台设备的问题,要求点检后及时填写《炼铁设备管理台帐》反馈到本作业区或维检部门或车间,区域组长同时要负责安排本区域或协调维检部门处理。不能短时间处理的大疑难故障、且暂时不会造成停产的要上报车间由车间制定周检计划或者检修计划与厂管理部门协商安排时间检修处理。
兼职点检员要负责收集、整理本作业区相关的《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炼铁厂设备点检卡》。
c) 维修包机人员的点检
维检部门区域包机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对本班区域设备负全责。对点检发现的问题要明确做出判断,并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彻底的要及时反馈到本维修作业区或车间,由本区域工长负责协调处理,能处理但时间不够的,上报车间提出检修计划,要求安排在检修时间处理。大的疑难故障上报车间后,由车间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请示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7.3.2专业点检由设备科及设备检修部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点检是技术人员借助专业点检工具对设备进行动静态检测检查,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出评估,为设备的大、中修提供依据。专业点检由设备检修部炼铁车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炼铁厂设备科可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点检及点检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填写在《炼铁厂设备日常点检卡》上,要求按作业区填写,填写完后交作业区按以上流程处理故障。
7.4点检的管理和考核
7.4.1各生产车间应对设备点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兼职点检员对日常点检的检查为每天至少一次,设备管理科对专业点检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情况于每周五进行通报处罚。
7.4.2对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a)兼职点检员未按点检标准和点检计划进行点检作业者。
b)兼职点检员及设备技术人员未坚持每天查看日常点检作业卡并签名者(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者。
c)操作点检人员对点检出的问题能安排及时处理而未及时处理者。
d)操作人员未按日常点检作业卡进行点检作业者。
e) 维修部门不执行点检情况修复及反馈者。
8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
8.1设备的检修管理
8.1.1设备定期检修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是现代设备管理的必要手段,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8.1.2设备通过定期检修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安全防护设施完整的要求。
8.1.3 设备检修计划分为月度检修计划、大修及中修及状态检修计划。
8.1.4中修及大修计划执行公司cx.07.10-2010《设备设施大中维修管理制度程序》中的规定。
8.1.5各生产车间、及设备检修部车间对下月的检修计划要在本月5日前报设备科,要求计划要附检修时间、所需材料及备件。
8.1.6状态检修是根据点检到的设备隐患及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由设备科、生产车间制定的检修计划。利用工艺时间或计划检修时间实施。
8.1.7各区域提出的检修计划,提前一天报送生产车间汇总,汇总后报设备科审核安排,要求检修内容要详实、全面。
8.1.6检修期间,维护检修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工作。
8.1.7 检修结束后,由生产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依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交付使用。
8.1.8一般设备检修后必须保证工作运行24小时内无事故,期间重复故障出现的按设备事故加倍考核。
8.1.9检修单位要精心拆卸旧件,对拆除的旧件要集中放置,以便组织鉴定,对有修复价值的旧件要回收利用。
8.2 设备的维护管理
8.2.1 设备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
8.2.2日常维护结合设备日常点检进行,做到勤检查、细观察,按润滑要求正确润滑。
8.2.3定期维护是在操作工配合下由维修工进行的维护、保养工作,必要时结合设备检修进行,安检修要求认真对每台设备进行精心维护。
8.2.4日常维护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
8.2.5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制作、组装备品备件,保证备品备件的精度。
8.2.6 做好“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清洁、整齐、润滑、安全);“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工作,配合检修人员检查修理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8.2.7 未经设备管理科批准,严禁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布线、参数设置、保护整定,日常维护要保证各种电气保护完好、无误。
8.2.8未经设备管理科批准,严禁擅自对机械设备的结构进行更改。
8.2.9设备操作者当班必须完成对所操作设备的清洁、调整、紧固、润滑工作。
9 设备润滑管理
9.1设备润滑工作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的五定制度。
9.2设备科为设备润滑的主管部门,车间是所有设备润滑工作的实施主体,设备检修部公司负责所辖区域的设备润滑工作。
9.3车间负责设备的日常清洗、润滑、换油等维护工作,并要监督设备检修部公司做好相应设备的润滑,保证设备油路畅通、油量适当、润滑正常。
9.4车间润滑工作要责任到人。各岗位操作工、包机人是设备润滑的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所辖设备的润滑知识,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做好各自的润滑记录。
9.5设备检修部车间相关作业区负责本区域油样的抽取,要定期对各油站油液进行化验,并保存化验单,报炼铁厂设备科存档。
9.6各车间要建立健全《设备润滑台帐》。
9.7对替换后的旧油由车间负责回收,并交厂库房统一处理。
9.8各车间要根据设备润滑情况及时报批润滑所需材料,库房按计划及时采购材料,保证润滑工作正常进行。
9.9入库油脂必须有油品合格证。凡储备超过一年以上的应取样化验,设备科技术员和车间技术员对油品库存情况有权监督检查,严把油品质量关。
9.10润滑标准
润滑标准按各车间《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中的设备润滑“五定”表执行。
9.11设备润滑台帐填写
9.12《设备润滑台帐》要反映出设备名称、润滑部位、油脂种类、润滑周期、加油时间、操作者签字等内容。
9.13设备润滑台帐必须按要求及时填写,谁润滑谁填写,不许代人代替填写。
9.14设备科技术员对润滑不良以及润滑系统有严重缺陷的设备有权向使用单位提出并令其限期解决,必要时可以停止其运行,停运期间按设备管理制度考核。
10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
10.1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迫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动力能源供应突然中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均称为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类。
10.1.1 特大设备事故为: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10.1.2 重大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24小时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1000万元(不含)。
10.1.3 一般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4小时~24小时(不含),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100万元(不含)。
10.2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等,使主机停产五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构不成设备事故)均称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要纳入设备管理考核范围。
10.3事故的抢修
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首先通知当班调度,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区域组长组织人员抢修;重大设备事故由装备处、组织有关单位抢修。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抢修,对抢修不力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4事故处理
对于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装备处组织生产单位和检修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后拿出处理意见处理。一般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后,对事故车间和检修单位做出处理意见并经厂长批准后上报公司装备处存档。
10.5事故分析
10.5.1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重大设备事故由装备处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一般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设备、操作、维修方面的有关人员及事故当事人参加分析;设备故障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操作、维修方面的有关人员进行故障分析。
10.5.2事故分析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设备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10.5.3各车间对所使用的设备逐月进行事故分析和故障原因分析,设备科对全厂的设备逐月进行事故分析和故障原因分析,从分析中找出设备存在问题,提出设备的改进意见。
10.5.4对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事故,责任单位要赔偿损失,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6设备事故管理的奖励与处罚,按公司《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试行)中规定的执行。
10.7事故上报
10.7.1发生设备事故后,生产调度应首先积极组织抢修,并在5分钟内向设备主管领导、设备科汇报。
10.7.2对于一般设备事故,事故车间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向设备科上报设备事故初步分析报告。
10.8各车间要加强设备故障管理,做到有台账、有统计、有分析、有措施,避免故障扩大形成事故。
11设备的缺陷、隐患管理
11.1设备缺陷、隐患是发生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根源,要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治理设备缺陷、隐患,把设备故障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1.2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因设计、制造、操作、维护、修理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零部件的不正常磨损、裂纹、变形以及电气设备绝缘老化、元器件性能参数漂移等状况,称为设备缺陷。可引发设备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11.3设备隐患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11.2.1可能引发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设备缺陷、隐患为重大隐患。
11.3.2可引发一般设备事故的缺陷、隐患为一般隐患。
11.4设备隐含管理要充分明确一把手、主管设备负责人、设备科(长)、车间、班组对隐患的分层管理职责。
11.5车间设备缺陷、隐患管理职责
11.5.1负责对本车间的设备缺陷、隐患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将一般隐患及处理措施报设备科。
11.5.2对设备缺陷、隐患要逐项确认,并建立完整、准确的管理台账。
11.5. 3设备缺陷、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制订特护措施和治理计划(方案),落实到人。措施实施必须形成记录,作为趋势变化的依据。
11.6设备检修部设备缺陷、隐患管理内容及职责
11.6.1配合所服务单位完成对设备缺陷、隐患的鉴定,并制定特护措施。参与对设备缺陷、隐患的监控。
11.6.2配合所服务单位制定设备缺陷、隐患整改方案,并实施。直至设备缺陷、隐患彻底解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1.7设备科设备缺陷、隐患管理内容及职责
11.7.1设备科负责重大设备隐患管理,对生产车间上报的重大设备缺陷、隐患进行落实。
11.7.2设备科负责对重大设备缺陷、隐患特护方案、整改方案的进行制定,并进行整改实施,直至缺陷、隐患彻底解决。
11.7.3要对设备缺陷、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和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11.8设备隐患的检查
11.8.1炼铁厂设备岗位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炼铁厂设备隐患排查标准》对所包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11.8.2炼铁厂和设备检修部设备维修包机人员必须每天对管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作好记录。
11.8.3车间必须每周组织副区域组长以上人员、设备检修部有关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11.8.4炼铁厂设备主管部门每月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生产车间的设备进行全面专业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11.9设备隐患的上报程序
11.9.1车间、设备检修部、设备主管部门要保证隐患信息报告、接收的通道顺畅。
11.9.2包机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填写设备点检卡,在设备点检卡上写明设备隐患情况,并及时向车间有关领导汇报。
11.9.3车间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密观察设备隐患发展状态的同时,及时将隐患情况上报炼铁厂设备主管部门。
11.9.4炼铁厂设备主管部门在收到隐患信息后,要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实后作出风险分析,上报炼铁厂主管领导。
11.9.5炼铁厂主管领导收到隐患信息后,对重大设备隐患,炼铁厂要及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
11.10 隐患的处理
11.10.1一般设备隐患,车间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设备科审核后,由车间实施,车间无能力实施,可报设备科协调实施。
11.10.1重大设备隐患,由设备科制定整改方案,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审批,厂无能力实施,可报公司装备处协调处理。
12备用设备的管理
12.1备用设备管理,要做好防冻、防凝、保温、防腐、润滑、盘车、电气绝缘测试、清洁等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启动、切换、投运。
12.2备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电源,应能随时接通,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动作试验,实验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12.3备用设备必须进行定期启动实验,由设备科制定定期启动试验周期,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
12.4包机人、岗位操作人员应将本岗位备用设备的检查工作列入巡回检查内容中,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进行交接。
12.5对于需要切换的备用设备,设备科要根据技术状况,制定备用与在用设备的切换周期,车间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切换记录。
13 备品备件管理
13.1备品备件分类
a类备件:炉顶设备、炉前开口机、泥炮、行车,风机、主皮带及其附属设备。
b类备件:水泵、除尘设备、热风炉及其附属设备、槽下上料设备、原料设备、磨煤机设备、特种设备及专用吊具备件。
c类备件:其它设备、工艺备件。
13.2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13.2.1 定额管理是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生产变化及备件寿命变化及时调整定额,以保证计划的适用性、针对性。
13.2.2 备品备件定额每年修订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新投产设备在投产一年后及时编制备件定额。
13.2.3 定额管理内容包括:
1、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生产单位所消耗的备件数量。
a)根据拥有设备台数、备件装用量、备件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估算,制订定额;
b)根据近三年备件实际消耗的统计资料,并吸取先进技术经验制订定额。
b) 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所必须的经济合理的备件储备数量。
储备定额=×制作周期(月)
13.3备件计划管理
根据备品备件使用特性及消耗定额,计划划分。
13.3.1月度计划:使用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提出下月所需备件的计划报相关科室。
13.3.2季度计划:使用单位要在2月、5月、8月、11月10日以前提出下一个季度所需材料备件的的季度计划报相关科室。
13.3.3临时(紧急)计划:按公司zy.07.002—2002《备品备件管理办法》执行。
13.3.4对于设备改造、大、中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的计划提前一个月上报相关科室
13.3.5备件计划管理
a) 炼铁厂备件计划由各车间根据本单位备件使用情况及时编制,由车间汇总后上报设相关科室,科室分管主管技术员对车间上报备件计划根据备件使用特性及定额管理要求进行审核汇总后,由库房分类上报各相关处室(包括大、中修计划)。
b) 计划编制要遵循先修复后新制,先利库后申请的原则。
c) 备件计划一经申报,相关科室要经常督促落实到货情况。
d)各车间提供的备件计划一定要准确可靠,遵循用什么、报什么的原则。
13.3.6备件计划的要求:图纸符合国标要求,蓝图与底图一致,并注明设备名称、备件名称、图号、材质、单重及设计者、审核人签字。标准件要写清楚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13.4 入库要求
13.4.1 所有备件入库手续必须健全。入库要查看产品合格证、厂家及验收记录标识等,大型关键备件入库必须请示上级主管领导。
13.4.2产品入库后,相关科室分管技术人员要现场和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对新入库备件对照图纸进行检验,认真验收并签字,杜绝将不合格品或手续不全产品进入库房。
13.5备件使用
备件要合理、正确使用,能修复的要修复使用,不能随意报废、丢弃,大型关键件的报废须经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方可报废。
13.6备品备件统计分析
13.6.1 各车间、作业区要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记录和各种统计报表,对a类备件相关要进行重点管理,对计划、入库、领发、备件回收要进行跟踪。
13.6.2 所有台帐及报表要做到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分析。
第5篇 某炼铁厂设备寿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及时更换运行至寿命临界点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与效益的双赢,特制订本制度。
2. 定义
所谓设备“寿命周期管理”,就是在一个设备即将达到它的使用周期时,把其从系统上更换下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合理预测设备寿命的“临界点”。提前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推迟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酿成设备非计划停机事故。
3. 适用范围
炼铁厂各科室、车间。
4. 内容
4.1 炼铁厂设备寿命管理范畴为在用及备用的设备及备件。
4.2 设备科及各车间班组严格按照《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4.3 设备科制定的设备寿命周期是一个逐步研究、完善的过程,因此发现不合理的寿命周期,设备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提出建议及更改。
4.4 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以便统一安排处理。
4.5 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要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一并申报。
4.6对于下线的设备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进行报废或维修。
5. 考核
5.1 有未按要求填写《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的,对所属车间进行5分。
5.2 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否则不予安排。若因设备或部件寿命到期车间未汇报而发生的事故,视事故大小处罚责任车间10-30分。
5.3 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若未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申报,对每件设备或部件给予车间处罚10-20分。
第6篇 炼铁厂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细化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点检,提高设备完好率,充分贯彻“操作者是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的理念,特制定本本制度。
2 设备的分类
每个车间要根据所属设备的重要性、对高炉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成档次不同的等级,依次为a类设备、b类设备、c类设备。对一些关键a类设备,做为厂控设备(该设备损坏,必定造成高炉休风),重点加以维护。厂控设备一定是车间a类设备,也包括备用厂控设备。
2.1 高炉主风机
2.2 8#、9#高炉循环水泵
2.3 炉顶设备(包括加料)
2.4 开口机
2.5 泥炮
2.6 中速磨煤机
3 点检项目
操作人员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充分运用五觉(听、视、触、嗅、味)和一般点检工具(测量仪器、一般工具等),对所属设备规定部位及运行状况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并按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原则,对所属设备进行润滑。
3.1 对厂控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两次,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每旬对厂控设备点检一次;
3.2 对于车间a类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一次;
3.3 对于b类设备和厂控备用设备,每天点检一次;
3.4 对于c类设备,每周点检2一3次。
4 点检结果处理
4.1 每日的点检结果要如实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上;
4.2 在点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如非旋转部位螺栓松动),点检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详细记录于小组《设备点检台帐》中;
4.3 需要维修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设备点检台帐》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列入周检计划,予以解决;
4.4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在休风处理的问题,要列入检修计划,并记录在小组《设备点检台帐》和《设备隐患、故障和事故台帐》中;
4.5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立即休风处理的问题,马上通知维修单位、设备科、调度及相关人员(设备科技术人员、专家),经确认后,要立即处理,并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
4.6 在点检中,发现车间a类设备和厂控设备有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设备科和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5 考核
5.1 《设备点检台帐》要及时填写,不准回忆填写;
5.2 《设备点检台帐》记录要求齐全、认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记录的,扣除区域组长20元;
5.3 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高炉慢风的,每小时扣除所属区域小组100元,造成休风的,每小时扣除200元;
5.4 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的,每小时300元,(与第3项不累计);
5.5 “点检不到位”是以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会判定结果为依据。
6 其它
6.1各车间对所属设备的分类更改,要通知设备科。
第7篇 某炼铁厂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1设备使用管理级别划分
在用设备使用管理依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
1.1重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重要生产作用的生产设备。包括:精密、大型、稀缺设备。
1.2主要设备
在生产工序中占据主要作用,可制约主生产线生产的辅助设备。
1.3一般设备
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2设备分级管理职责
2.1厂长高雪生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厂长黄志文是本单位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科科长李季平是本单位主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设备科分管设备各专业技术员是本单位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2.2厂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重要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重要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各车间副主任是本车间主要设备及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设备及一般设备安全、有效、经济运行。
2.3设备科负责对设备的运行监督、日常点检、检修(大、中、定修)、考核管理。
3设备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审核
3.1车间负责本车间三级管理目录编制并上报设备科,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责任人。
3.2设备科负责三级设备管理目录的审核、下发、监督、检查、考核。
4设备使用管理要求
4.1设备的操作者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操作者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无误使用和操作;按要求对各种参数进行观察,并做好记录,严禁超限使用设备。
4.2操作者在操作设备前,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等技术、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凭操作证上岗操作设备。
4.3操作者作为设备点检、维护第一责任者,操作设备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正确操作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4.4 设备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定职责,各车间(作业区)根据岗位设置报设备科。操作人员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以提高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岗位人员变动情况随时报设备管理科。
4.5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区域组长,对该设备的操作、维护负责,其他操作人员听从区域组长指挥。
4.6管好设备的附件,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要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
4.7对当班出现、处理的设备问题,当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如实的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内。
4.8操作人员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报设备科,设备科将严肃查处。
4.9发生设备事故时,操作人员按规定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配合检修人员检修。
4.10备用设备要保证其性能良好,具备随时投入运行状态。
4.11停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设备使用管理考核
5.1设备操作者未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2操作者在操作设备前,未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等技术、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无凭操作证上岗操作设备的情形,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3操作者未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在执行操作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时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等情形,导致高炉设备发生非计划休风,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4 设备操作未执行定人、定机、定职责,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5多人操作的设备未指定区域组长,设备的操作、维护无责任人,所有操作人员随意指挥,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10分。
5.6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未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
5.7当班人员之间交接班记录、交待不清,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分/项。
5.8备用设备保管和维护保养欠缺,导致备用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发现,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3分/项。
5.9停用设备未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扣除该车间当月设备管理2分/项。
第8篇 某炼铁厂双台套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炼铁生产工艺的要求,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很大程度地决定着生产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正确使用和维护备用设备,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基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加强我厂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双台(套)设备。
3内容
3.1 备用设备必须满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四项要求,而且,备用设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完好。
3.2 禁止随便取消或改动备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禁止对备用设备乱拆、乱卸、乱割、乱焊、乱改以保证备用设备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完整无损。
3.3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禁止无技术措施的超负荷运行。
3.4 当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启动备用设备后,维修单位必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 针对设备的损坏程度,定出抢修方案。操作人员给予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其他有关人员现场跟踪服务。而且在用设备要进入特护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要使在用设备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杜绝超负荷运转在用设备。
3.5 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对所辖在、备用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间主任,以便及时了解和采取抢修措施、制订抢修方案。
3.6 由于公司改造或炼铁工艺要求进行改造的备用设备,须通知设备科方可进行改造或拆除,以便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装备处。
3.7 备用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要进行盘车)并设专人负责(维修组组长、操作组组长负责)。
3.8 备用设备要和主设备进行交叉使用,不能因为由于备用设备长时间放置,导致备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3.9 对备用设备油品要根据《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取样化验(设备科联系送装备处化验),以便确定油脂是否合格可用。
3.10 有计划性的对在用设备与备用设备交替使用,创造检查、检修的机会,此项工作由各区域组组长负责,操作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3.11 备用设备要挂牌确认,如“禁止合闸”、“设备完好”等,以便在用设备出现故障、异常后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3.12 职责划分
3.12.1 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备用设备由于有故障而设备管理责任车间又没有提出问题,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2 设备管理责任车间要确保备用设备的完好,保证当主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能够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当确认备用设备能够启用,而实际不能启用时,或启动中出现故障,事故责任由设备管理责任车间承担。
3.12.3 备用设备出现故障,车间书面提出,由于设备科组织问题而导致备用设备不能启用时,事故责任由设备科承担。
3.12.4 对严重影响生产或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在彻底处理以前,要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针对性地制定临时管理制度,防止隐患的扩大。对不能立即处理或牵扯到影响到水、电、汽供应的时候,由设备科负责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和执行。
3.13 查考核
3.13.1设备科每星期到各区域检查备用设备一次。设备科的检查由设备科长、各专业技术员参加。
3.13.2各车间工段每天巡回检查备用设备一次。
3.13.2.1各车间(工段)检查由主管设备主任(工长)和区域组长、三班组长、点检员参加。
3.13.2.2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和积极处理备用设备存在的各种隐患。
3.13.3设备科和各车间(工段)都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记录在帐,同时设备科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车间(工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工段接到隐患通知单后,立即安排执行,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填好隐患通知单返回设备科。
3.13.4动员和发动广大职工,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活动,把一切事故苗头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5检查中发现有不执行本规定的,扣除主管人100元,月底经济责任制考核责任车间5分/项。
3.13.6由于没有认真执行本制度造成的设备事故,根据本年度厂经济责任制和《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9篇 某炼铁厂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细化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点检,提高设备完好率,充分贯彻“操作者是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的理念,特制定本本制度。
2 设备的分类
每个车间要根据所属设备的重要性、对高炉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成档次不同的等级,依次为a类设备、b类设备、c类设备。对一些关键a类设备,做为厂控设备(该设备损坏,必定造成高炉休风),重点加以维护。厂控设备一定是车间a类设备,也包括备用厂控设备。
2.1 高炉主风机
2.2 8#、9#高炉循环水泵
2.3 炉顶设备(包括加料)
2.4 开口机
2.5 泥炮
2.6 中速磨煤机
3 点检项目
操作人员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充分运用五觉(听、视、触、嗅、味)和一般点检工具(测量仪器、一般工具等),对所属设备规定部位及运行状况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并按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原则,对所属设备进行润滑。
3.1 对厂控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两次,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每旬对厂控设备点检一次;
3.2 对于车间a类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一次;
3.3 对于b类设备和厂控备用设备,每天点检一次;
3.4 对于c类设备,每周点检2一3次。
4 点检结果处理
4.1 每日的点检结果要如实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上;
4.2 在点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如非旋转部位螺栓松动),点检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详细记录于小组《设备点检台帐》中;
4.3 需要维修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设备点检台帐》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列入周检计划,予以解决;
4.4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在休风处理的问题,要列入检修计划,并记录在小组《设备点检台帐》和《设备隐患、故障和事故台帐》中;
4.5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立即休风处理的问题,马上通知维修单位、设备科、调度及相关人员(设备科技术人员、专家),经确认后,要立即处理,并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
4.6 在点检中,发现车间a类设备和厂控设备有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设备科和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5 考核
5.1 《设备点检台帐》要及时填写,不准回忆填写;
5.2 《设备点检台帐》记录要求齐全、认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记录的,扣除区域组长20元;
5.3 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高炉慢风的,每小时扣除所属区域小组100元,造成休风的,每小时扣除200元;
5.4 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的,每小时300元,(与第3项不累计);
5.5 “点检不到位”是以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会判定结果为依据。
6 其它
6.1各车间对所属设备的分类更改,要通知设备科。
第10篇 某炼铁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处理设备事故,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扩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而杜绝设备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定义
2.1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迫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动力能源供应突然中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停产时间达到了规定的界限,均称为设备事故。
2.2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等,使主机停产五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不含四小时)均称为设备故障。
3.下属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3.1 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或检查发现运行中设备的缺陷而主动安排的非计划检修。
3.2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安全保险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损坏。
3.3 生产工艺过程中高炉悬料等事故、工艺件的损坏。如风口、渣口、风管烧损使生产中断者。
3.4 已知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也做了检修安排,但因生产工艺原因不能停机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产工具或易损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
3.6非本企业原因造成的动力、能源、原材料供应中断,如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或动力、能源、原材料供应中断。
3.7尚未正式交付生产使用的设备,在试车或试验过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试验期间无法预料的设备损坏。
3.9非设备原因引起火灾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
3.10蓄意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
4.设备事故分级
设备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类。
4.1 特大设备事故为: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4.2 重大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24小时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1000万元(不含)。
4.3 一般设备事故为:主要生产设备事故停机4小时~24小时(不含),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100万元(不含)。
5.事故的抢修
5.1一般设备事故,由设备科协同车间组织抢修。重大设备事故,上报总调,由总调负责组织、协调,负责抢修。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抢修。
5.2发生设备事故应积极、稳妥、迅速恢复生产,以减少事故损失。在抢修中要有组织、有方案、有进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认真落实抢修项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停产(包括外界因素),设备科协同车间必须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5.3重大以上设备事故或主体设备损坏严重,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一般设备事故,设备科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设备科专业人员应根据情况协同保卫人员安排进行测量、记录、照相、录像及现场描述等取证工作,同时尽快恢复生产。
5.4对由于抢修不利,造成损失重大或使设备事故进一步扩大者,将视同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处理。
5.5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计算出设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的处理与分析
设备事故发生后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根据设备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情况,由炼铁厂设备系统组织召开事故(故障)分析会,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并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6.1 事故发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进行分析,按规定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汇报设备厂长、设备科长、调度室、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检修部相关人员。有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察看,检查分析并作出记录。
6.2 发生事故的车间应在规定时间(故障24小时内,事故48小时内)向设备科上交书面报告,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初步分析原因。设备科将处理结果记录并上报装备处。
6.3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
6.4 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还要依法制裁。
6.5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并上报设备科。
6.6 针对设备事故,需要分析的几个方面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间接原因,人为原因等;2)设备的操作使用及设计、安装与工艺是否规范合理;3)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扩大。
6.7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的原则是:设备故障由车间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报告,24小时内报设备科;一般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由厂主管领导及设备科和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
6.8 对事故责任者,如需作经济制裁,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国家法律程序办理。
7.突发事故的处理
7.1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首先要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本着不使事故扩大,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临时处置。
7.2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要立即通知炼铁设备厂长、炼铁调度、设备检修部二车间主任。
7.3设备突发事故时,操作岗位人员要在10分钟内通知设备科长、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及本车间区域组长、车间领导。以上人员接通知后,要尽快到达现场,与维修工、操作工共同处理事故,事故处理未结束、生产未恢复正常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7.4对于事故原因单一、状态清楚,可在20分钟内恢复的事故,上述人员在了解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也可不到现场,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设备事故损失计算及统计
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因此,必须按规定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上报。
8.1 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每中断一次统计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车)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为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一次事故,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用累计计算。
8.2 事故时间
8.2.1 设备事故停机到修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为事故时间。
8.2.2 在生产线上有备用设备的,事故时间应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
8.2.3 设备发生事故被迫提前检修者,其事故时间应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
8.3 设备事故的损失:设备事故的损失指直接经济损失,即设备修复费,包括更换备件、材料费、人工及管理费等。
9.设备事故与故障上报制度
9.1 凡发生的设备事故(故障),责任车间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故障)报告上报设备科。如遇节假日,可相应推迟。
9.2 事故(故障)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前的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事故经过,处理过程及简单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报告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认可。
10.设备事故(故障)管理的奖励与考核
10.1 奖励条件
10.1.1 凡能够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提前发现设备异常现象,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工人、技术人员或其它人员。由设备科核实后100-1000元的奖励。
10.1.2 车间能够认真贯彻设备管理条例,狠抓事前教育,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全年无设备事故,各项生产指标显著的车间及有关领导。
10.1.3 设备事故(故障)发生后,事故(故障)责任者能够积极主动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运行记录,并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可减轻处分。有特殊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设备科核实后实施。
10.2 事故考核标准
10.2.1 车间主任是所属车间设备的第一负责人,车间主任负有管理责任。
10.2.2 车间设备主任是所属车间设备的主管人员,设备主任对发生的设备事故(故障)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10.2.3 区域组长是本区域内设备维护、点检的负责人,对设备事故(故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10.2.4 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故障)负有管理责任。
10.2.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0.2.5.1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隐瞒不报,虚报或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者。
10.2.5.2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者。
10.2.5.3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利造成事故扩大者。
10.2.5.4 重复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者。
10.2.6 设备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标准执行。
设备事故(故障)考核标准
事故级别
责任车间
车间主任
设备主任
区域组长
操作工
设备科相关技术员
故障
1000元
2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100元
一般事故
20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200元
200元
重大事故
5000元
500元
500元
400元
300元
300元
特大事故
10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第11篇 某炼铁厂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2 管理内容
1.1 档案室由设备科负责管理,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2 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1.3 档案室内档案箱柜排放整齐有序,有编号,应避光排放。
1.4 档案室内要调节干湿度,做到经常通风。
1.5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杂物,避免灰尘、昆虫及老鼠对档案的侵害;防虫害、防霉变、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完善。
1.6 档案室要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备有防盗设施。
1.7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1.8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下班前关闭一切电源,人离开时必须锁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
1.9 档案室不得兼作它用。
1.10 凡需查阅或借用档案室资料者,必须征得厂领导或设备科长批准,按一定的范围进行查阅、借用,并办理查阅、借用登记手续。为了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借阅者须交纳一定押金。严禁在借用的资料中进行涂写、刻划、破坏,归还时必须保持所查、所借资料的原来状态。 否则,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1 对一般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年,关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1.12 遵守厂档案保密制度,严守档案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档案情况,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档案内容,违者,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12篇 炼铁厂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2 管理内容
1.1 档案室由设备科负责管理,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2 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1.3 档案室内档案箱柜排放整齐有序,有编号,应避光排放。
1.4 档案室内要调节干湿度,做到经常通风。
1.5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杂物,避免灰尘、昆虫及老鼠对档案的侵害;防虫害、防霉变、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完善。
1.6 档案室要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备有防盗设施。
1.7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1.8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下班前关闭一切电源,人离开时必须锁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
1.9 档案室不得兼作它用。
1.10 凡需查阅或借用档案室资料者,必须征得厂领导或设备科长批准,按一定的范围进行查阅、借用,并办理查阅、借用登记手续。为了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借阅者须交纳一定押金。严禁在借用的资料中进行涂写、刻划、破坏,归还时必须保持所查、所借资料的原来状态。 否则,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1 对一般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年,关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1.12 遵守厂档案保密制度,严守档案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档案情况,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档案内容,违者,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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