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人为的机械事故,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爱护自己所开的机械设备,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二、项目部所有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三、所有机械设备在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都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紧固润滑,特别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走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所有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定期更换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机油转子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五、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二级保养。
六、项目部要适时安排机械设备进行车辆大修。
七、机械设备交接班时上班要对下班讲清机械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该处理的问题所在。
八、严禁带故障出车。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作业。
第2篇 设备检查与评比奖惩制度
1.矿成立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各专业管理组开具,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实行奖罚,提请矿长办公会裁定。
3.连续三个月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5%,电气设备无失爆、标准化验收达部一级以上的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1000元。
4.机电设备完好率低于95%,标准化验收低于部一级标准的,已对矿承包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罚款;未对矿承包单位罚分管机电的区队长、技术员(或分管工程师)每人30元,机电维护人员每人10元。
5.机电设备无“下井证”下井者,按每台件2元罚井口把钩工。
6.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甩掉无压释放、过流保护装置或其它电气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不用者,罚款100元。
7.未经电气管理组批准擅自增减设备容量或更动开关过流保护定值者,按30~5 0元罚款;若危及安全,影响生产时,由责任单位自负。
8.甩掉检漏继电器不用者,按100~300元罚款。
9.各种固定设备实行交接班、定期检查或巡回检查等制度,并做好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和填写记录者,按每次5元罚款,发现填写假记录者,停发浮动工资三个月。
10.井下电气失爆,按每台(或每处)100元罚款;未按期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按原罚款金额的两倍罚款,直至处理完为止。
11.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按每台50元罚款。
12.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摆放,无接地极或接地极敷设不合格,或在开关群附近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罚款20~30元。
13.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路部件(如开关芯子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科有关车间及专业管理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5元罚款。
14.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程度以及影响生产范围处以100~500元罚款。
15.规违反油脂管理规定或润滑不当,造成机械事故的,对兼管油脂工作的区长、技术员及工区油脂管理员每人罚款30~50元,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损失的,另给予行政处分。乳化液配比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16.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以接到设备催送单之日起10日内回收上井消帐,逾期不交者,按每台每天10元罚款。
17.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责任单位应在7日内回收上井到指定地点 并办理消帐手续,否则按每台件每天10元罚款。
18.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的(含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19.凡回收上井的机电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拆除前移交清单的数量时,按下列标准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5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4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30%罚款;1000元以上的,由矿领导确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20.设备应严格控制拆套使用,凡不经批准私自拆套的,按被拆部件原值的100%罚款。
21.蓄意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根据情况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要爱护设备,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对造成设备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任意处置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应给予设备原值2~5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24.对贯彻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并能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机电事故者由矿给予一次性嘉奖。
第3篇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配电箱里面的三相四线五线制必须要按规定执行,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三相四线五线制的,处罚100-200元。
二、末级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三、机械必须接地,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四、电动吊篮和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如未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处罚300-500元罚款。
五、做基础必须要做的以下要求:
1、空压机必须要有防护罩。
2、电动葫芦和手摇架的钢丝在不具备安全的情况下部能使用。
3、工人下井必须要用扒梯河保险绳,不能用钢丝绳吊篮下井。
以上几点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否则处罚500-1000元罚款。
六、工人宿舍不能私自煮饭和乱接乱搭电线,保持宿舍的整洁畅通,如有违反,处罚100-500元罚款。
七、工地塔吊和钢筋房、木工房的灯在正常情况下未关的处罚100-200元罚款。
八、塔吊指挥上班时间未到现场上班每次处罚100-500元的罚款。
九、安全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特种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否则处罚款500-1000元。
十、管理人员出现行贿受贿现象经调查确认后以3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并开出公司。
十一、防护栏杆未达安全标准和未设置防护栏杆处罚500-1000元罚款。
十二、在施工现场若发现偷盗公司财产及他人财物的人员,处以罚款5000-8000元;情节严重按相关法规送相应部门处理。
十三、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后,需清理维护,使其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否则处以50-100元罚款。
第4篇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1、 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 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 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 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 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第5篇 设备运行定期检查试验工作制度
1、为确保电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值班员除完成正常运行值班工作外,还应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按规定完成运行设备的定期检查、试验、切换工作。
2、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规定的项目和周期对设备进行试验或轮换运行,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进行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操作时,至少应有两人进行,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倒闸操作票。
4、定期工作完成后,当值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对在定期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或不安全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因设备更换和运行方式改变等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完成定期工作时,当值必须事前报告运行主管,并取得同意后在值长交待记录簿上做好交待。
6、运行值班员在完成定期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相应设备的清洁和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7、生产现场按规定设置的各种必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具、仪器、仪表等,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其性能,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主管应负责定期检查和补充。上述器材用具,每年还应按有关规定,由运行主管负责向有关部门送检,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8、建立健全上述定期工作的技术管理台帐和记录,运行主管负责每年进行分类归档。
第6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
一、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第7篇 设备维修、检查制度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3.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4.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5.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6.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
7.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技术部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工程部提出申请。
8.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9.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10.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填写维修申请卡,连同诊断结果、维修方案等一并提工程部。
11.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该设备在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12.设备出库后,日常保养及经常性修理等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需大中修的要填写《施工设备大中修计划》报工程部审批。
13.外部验收检查:主要检查机械设备装配的完美性,其中包括润滑、坚固和渗漏现象的检查。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动态性能,包括起动性能、制动性能和安全性能等,验证机械设备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技术要求。填写“机械设备的试运行记录”。 复查试用后有无不正常现象产生,同时要消除试用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进行必要的调整。
1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
15.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无论何种维修),都必须进入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和签字后,方可入库或领用。
16.维修后的设备出库时,由工程部与使用方共同签字认可,并填写《施工设备、机具器材领用表》,不合格设备不准出库使用。
第8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9篇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
1、对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专业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安全专业负责。
2、新购、租赁、借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方可使用。
3、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合格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使用。
5、阴燃皮带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每条阻燃皮带没纵向每隔10米有一个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的永久标志,即“三证一标志”。阻燃电缆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阻燃电缆检验和出厂量合格证的方可下井使用。
6、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7、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专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机电技术管理规定》,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月验收采掘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高压供电设备完好率100%,采区供电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否则每降1%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8、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否则由于检查不力致使设备停运,按每停运1小时600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9、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0、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井下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第10篇 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办管理制度:
一、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制度:
◆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措施。
◆ 定期检查的内容:
☆ 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 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 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人员素质情况;
☆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经济效果。
◆ 定期检查的组织实施
☆ 生产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参加,明确检查重点和部位、检查方式,科学地组织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形式通报该部门主管,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 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提报整改监督人确认。
☆ 设备使用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检查,重点检查使用、保养及安全设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监督人确认。
☆ 各部门设备管理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使用现场,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二、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维修制度:
◆ 设备修理应贯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避免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现象。
◆ 生产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和设备的动力性等要求,编制设备定期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 设备的定期维修由生产部根据定期维修计划及生产情况分批进行。
◆ 在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设备维修后有稳定的技术性能状况,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 管理部修理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 修理过程中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关系,加强维修工艺的管理,确保维修质量。
◆ 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的“三检制度”,严把修理过程控制关,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总成不得装配,修理不合格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 承修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问题。
◆ 管理部电工组对各生产设备建立易损、易耗零件及易损、易耗零件清单,并对易损、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库存。
三、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保养制度:
◆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 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 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 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 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 设备保养内容:
☆ 设备外表的清洁,确认供给电压正常,每日的润滑,每周的润滑,确认设备运转声正常。由设备操作员进行保养工作。
☆ 设备内部的清洁,设备精度调整,每月、每季、每年的润滑,消耗品的替换。由设备操作员和课主管共同进行保养工作。
◆ 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度设备保养,设备分批作保养,在规定的保养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内外部保养。具体保养由各课组长视生产状况安排机台设备做先后顺序保养并执行。
◆ 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行记录。
◆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维修作业。
◆ 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第11篇 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管理检查维护制度
1. 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
2. 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
4.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5.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6.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7.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8. 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
9. 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10. 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2篇 物业设备修理计划变更检查考核制度
物业设备修理计划的变更、检查与考核制度
1. 修理计划是按科学程序制定的,是物业公司组织设备管理与维修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物业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严肃性,必须加强调度,认真执行,努力完成。
2. 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计划进行变更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变更的计划。
3. 在下列情况下,维修计划可以进行计划调整申请:
3.1设备技术状态急剧下降、突发故障或出现设备事故而影响设备性能和生产正常进行时,可提前修理或增补项目。
3.2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比预期的慢,与计划投修期矛盾,则可酌情推迟修理时间或改变修理类别。
3.3已投修的设备,经解体鉴定后发现,实际需要修理的内容与计划差别过大,则可酌情改变修理类别和停修时间。
3.4设备已达到计划投修期,但修前准备不足,会导致修理不能按原计划如期开工和完工,此时可酌情推迟修理时间。
4.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做好检查、鉴定、验收和考核工作。除按季、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外,年中还应进行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小结,分析总结并调整下半年计划。抓好设备修理质量的鉴定、验收工作,对不合格者要安排计划,及时加以返修。
5. 客户服务中心对设备修理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奖惩。各项计划指标要按级落实、考核计划检修完成率、设备完好率、事故率、返修率、工时利用率以及设备停修限额和修理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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