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设备是生产三要素之一,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为了能够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缺陷,从而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或防止其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巡回检查
4.1.1 巡回检查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
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正常运行或停运后,按规定的时间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不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交接班检查:是指运行人员在相互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检查:是指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运时,特别需要时以及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大雪、雷雨、闪电、洪水、溃坝、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4.1.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4.1.2.1 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4.1.2.2 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4.1.2.3 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1.2.4 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4.1.2.5 建、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6 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4.1.2.7 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8 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4.1.2.9 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4.1.3 各部门、车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规定检查的范围、时间、路线等。一般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缩短一半时间。巡检路线的确定不能出现遗漏,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并选择直线捷径。
4.2 设备的维护保养
4.2.1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客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4.2.2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4.2.2.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4.2.2.2 精心维护、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4.2.2.3 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4.2.2.4 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2.2.5 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4.2.3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2.4 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4.2.5 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4.3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4.4 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
4.5 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根据安规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或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停电。
4.6 因巡回检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 相关记录
《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润滑记录》
第2篇 加气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3.1巡回检查频率与时间
加气站当班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一小时整点对所辖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3.2巡回检查路线
值班室-控制柜-空压机房-lng储罐区-泵机-加气机-服务区大楼燃气调压箱-值班室。
3.3巡回检查内容
巡回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计数值是否正常;
(2)各工艺管线、阀门、仪表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
(3)储罐、管道外观有无结霜;
(4)站区各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5)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工艺流程。
(6)对plc控制系统的运行控制参数与现场仪表显示的数据认真核对、比较。
(6)检查站区大门、围墙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3.4巡回检查要求
(1)每次巡回检查都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
(2)巡回检查时应认真细致。
(3)如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并对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4)当生产工况出现异常时,应视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3.5巡回检查监督
(1)站长负责监督各运行班组的巡检工作,检查各运行班组履行巡检职责情况。对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巡检的班组,有权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对相关班组做出处理。
(2)对不按规定巡检的班组,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班组批评教育、记过、罚款等处分,对酿成事故将按操作事故进行处理。
(3)对站长失察或知情不报、瞒报的违反巡检规定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站长承担连带责任。
第3篇 油库安全防火巡回检查制度
1、各班组均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2、工作期间,由班长、安全员负责进行巡检;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3、巡检人员的主要职责:
(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油库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嗅,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4)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 ,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5)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情况反馈工作。
第4篇 煤防员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 每班必须按规定次数进行巡回检查,并反馈到值班记录上。
2 对各检测点要测试,对操作室、值班室煤气区域作业的巡检点,每次测试的数据要准确无误。每班要巡检四次,并做好记录。
3 巡回检查中发现co超标或泄漏严重的部位,要督促操作人员尽快找检修人员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原因,写在记录本上。
4 检查中对设备和较陈旧易泄漏的阀门水封、管道法兰、活络接头等部位,要谨慎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 巡回检查的各点所安装的固定煤气报警器要认真查看,检查是否良好有效运行,如有问题及时向该区域作业人员通报,并将该点存在问题写在记录本上。
4.3 煤气防护员职责
1 参加煤气设备的检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投产工作。
2 对危险区域定期做co含量分析、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督促及时解决。
3 严格按动火规定要求监护动火施工,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数据,保护动火工作的安全。
4 负责煤气事故的抢救,指导事故的处理,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5 坚持认真,按时进行煤气安全巡回检查,按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6 积极开展煤气安全教育以及紧急抢救事故训练,不断提高煤气安全技术及业务水平。
第5篇 cng加气站巡回检查制度
1、 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要按照工艺程序和技术要求,沿着工艺巡回检查路线,对流程、设备、仪表等逐点、逐件进行认真检查和巡视。
2、 交接班时,当班人员要与接班人员,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以使当班人员清楚设备工作状况。
3、 在巡回检查和生产发现异常现象(如进气压力太低、漏气、高压管线堵卡及压缩机仪表显示不正常等现象),要及时整改和处理,整改和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4、 巡回检查路线
a) 槽车→压缩机 →顺序阀组 →储气瓶→加气机→配电室。
5、 电、仪表要求每日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各站的综合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6篇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
1、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月由通维区对瓦斯巡回检查点修订一次,经通防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职瓦检员,其中一名跟机跟放瓦检员,随时检查机组和放煤口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的瓦斯浓度;一名巡回检查工作面及进回风巷、落山角风流气体(ch4、co2、co、温度)浓度,每班至少检查、汇报四次。跟机跟放瓦检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开窗放煤。
3、矿井在岩巷见煤段或煤巷掘进工作面遇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或瓦斯异常涌出带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气体变化情况。
4、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工作面进风流、移变、工作面下隅角、煤墙、工作面风流、放煤口、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运(回)顺各横川、工作面回顺各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该工作面系统内的高冒、背风、死角以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掌子头、工作面回风流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和该掘进头内的高冒、背风、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6、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矿井(或采区)总回风道、总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风道和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
7、各地点检查内容为:瓦斯、co2浓度及温度(特殊区域co)。
8、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记录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悬挂距回风巷上隅角50米内,掘进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正头70米内,矿井(采区)总回风道的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测风站。其它辅助点牌板悬挂在需检查地点处,每缺少一块瓦斯记录牌板罚通维区50元。
9、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管两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
10、所有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章蛮干。
11、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次数、项目和巡回路线进行检查,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版和记录本上,并记录该区域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数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每次罚瓦检员50元。
12、凡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瓦检员未查出或查出未及时停电撤人,未汇报未停电撤人者,罚通维区长、瓦斯班长各50元,罚瓦检员1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13、凡瓦斯超限或瓦斯局部积聚、瓦检员、通风部门等有关人员通知撤人、停电措施时,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或行动迟缓者,罚其单位1000元,罚跟班干部、班长各100元,在场其他人员各50元,严重者直至开除。
14、凡在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进行回收、检修电器设备等工作,每次罚施工单位3000元、指挥者5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15、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各50元。
16、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自范围内的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谎报,否则,发现一次罚通风班长、瓦斯班长及责任者各100元。
17、瓦斯检查必须执行“三对口”制度,否则每处罚瓦检员、通风调度员、瓦检班长各50元。
18、瓦检员在井下携带的瓦检器必须完好,开关、防护套齐全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辅助管和检查杖,否则罚瓦检员50元,仪器修理工50元。
19、每次检查完毕,及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
20、跟班区队长、放炮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监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一次不带罚责任者50元。
21、必须建立瓦检员查岗制度,每班必须有“一通三防”部门的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查岗,防止出现空班漏检。
22、回采工作面前后落山不允许有遗漏的金属网,顶部锚杆或锚索必须回收或卸载,运回顺金属网必须每50米断开或绝缘。
第7篇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以便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值班人中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30分钟,班中每2小时一次的定期检查和设备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3、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带上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工具。检查应认真仔细,根据设备运行情况,采用听、看、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严禁不负责任的走马观花现象。
4、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值班长和车间,然后将异常处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中。
5、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根据缺陷情况进行设备切换或处理,缺陷未消除之前,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及采取必要的防止扩大措施,并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6、车间值班人员按规定每八小时一次对运行设备及备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所有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到岗位后,必须填写技术记录并登记。
第8篇 炼油化工装置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巡检,明确细化分部各项巡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巡检工作质量,对装置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值班及岗位生产的巡回检查管理。
3引用文件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科学巡检:以提高人的素质和强化“三基”建设为基础,提高巡检质量为核心。采用创新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借助高科技巡检监控工具,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4.2常规巡检点:影响装置正常生产运行的设备或部位。
4.3关键巡检点:影响装置安全运行的重要设备或部位。
4.4特护巡检点:随时会出现非正常工况,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设备或部位。
5职责和权限
5.1生产管理处是分部巡回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审定各生产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机动、安全、技术、办公室、车间等单位召开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会议,审定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并负责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台帐管理和上报。
5.2机动处负责审定电气、仪表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生产管理处备案;负责对电气、仪表车间的巡回检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巡检仪、视频监控等巡检设备的维修管理;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议。
5.3安全环保处负责指导完善员工巡检作业的个人防护用具配备;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
议;协助做好巡检管理有关工作。
5.4技术质量处负责完善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工艺监控指标,参加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危害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提出专业管理措施和建议;协助做好巡检管理有关工作。
5.5办公室负责提出装置区域治安巡逻管理措施和建议;负责对车间治安巡逻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5.6车间负责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巡检线路、巡检内容、巡检时间、站名、站号,制定本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巡检仪、视频监控等巡检设备的使用管理,对本单位各岗位巡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上报生产管理处。
6工作程序
6.1各生产车间要通过优化人员、优化巡检线路,提高巡检科学性,并可采用视频监控、离线状态监测、电子智能巡检及多岗位交叉巡检等方式,开展巡检工作。
6.2各车间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巡检工具和设备监测器具,巡检人员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巡检工具和设备监测器具进行巡检。
6.3当班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内容,定时、定点进行高标准高质量巡回检查,检查各设备运行状况、现场仪表参数、现场跑、冒、滴、漏等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单独处理的及时按程序汇报。
6.4巡回检查要做到“看、听、摸、查、比”,机、电、仪专业和装置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互相通报和联系处理。当出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巡检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巡检工作。
6.5机、电、仪专业巡检人员必须确保每天不少于2次的深度常规巡检,对关键巡检点不少于4次、特护巡检点不少于8次。其它特护机组的巡检和考核,按机动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6.6巡检过程中发生事件、事故,依据事件、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或按事故应急预案
进行处理。
6.7巡检人员若遇生产操作或需处理问题而无法例行巡检时,要把情况写入交班日志;
巡检人员已按要求巡检,但因巡检设备故障出现的漏检、缺检项,当班巡检人员也应把情况写入交班日志。
6.8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要履行辖区内的治安巡逻职责,查陌生人,查可疑迹象,禁止无关人员和物品进入装置区域,发现案情及时报告经警中队接警值班室。
7巡检管理及要求
7.1对常规巡检点,各生产车间要落实科学巡检,按每小时巡检一次的要求制定本车间《巡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因临时停产停运不需要每小时巡检的设备和装置,巡检时间
由车间视情况而定,设备和装置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恢复每小时巡检。其他特殊岗位的常规巡检由车间提出实施细则,生产管理处审定后执行。
7.2经评估审定的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各生产车间要按关键巡检点半小时巡检一次、特护巡检点15分钟巡检一次的要求,制定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巡检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7.3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的确定和变更,先由车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危害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上报生产管理处,生产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审定。专业处室可依据安全生产实际变化,及时提出关键巡检点和特护巡检点的变更要求,经生产管理处审定,相关车间、部门严格执行。
7.4各车间根据岗位生产要求如需修订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巡检站点及巡检实施细则等内容,需报生产管理处审定、备案。电气、仪表车间则报机动处审定并报生产管理处备案。
7.5各装置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应依据安全生产实际实行动态管理,以使出现问题的设备或部位得到及时有效监控;对已处理好的设备或部位做好变更,报生产管理处,纳入正常管理。
7.6各车间管理人员每日要对本单位各岗位巡回检查进行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和两次“模拟问题”抽查。采用智能巡检系统的车间每周至少要下载一次巡检记录,对漏检缺检行为要进行考核,并保存相关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8检查与考核
相关考核按《×××××》执行。
9支持性文件
××××考核办法》
10相关记录
10.1××××各岗位巡检记录
10.2××××车间值班巡检记录
10.3××××分部总值班巡检记录
10.4××××关键巡检点、特护巡检点台帐
第9篇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部门,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二、夜间值班领导和车间值班人员应对锅炉房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夜间查岗,每月至少四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应经常对锅炉
系统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三、锅炉燃烧间歇期间,当班司炉工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水位或水温的变化情况。
四、各岗位当班人员,发现所负责管理或操作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如实准确地记录。
五、锅炉运行期间,当班司炉工应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认真地巡回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 不间断监视 |
2 | 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 5-10分钟一次 |
3 | 燃气给水系统是否正常 | 1-2小时一次 |
4 |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 1-2小时一次 |
5 |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 1-2小时一次 |
6 |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 1-2小时一次 |
7 | 锅炉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 1-2小时一次 |
8 | 各转动机械的润滑系统是否需补给润滑剂 | 每半年一次 |
第10篇 变电所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一般分为正常巡视、重点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2、巡视时间每班为三次,时间为6点,10点,14点。
3、巡视严格按照《煤公司安全规程》执行方法: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味,看变压器油色油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标。
4、重点巡视:巡视周围有无其他压力,根据设备情况应由值班人看守
5、每班巡视漏电断电指示灯是否正常,每2点试验检漏继电器。
6、特殊巡视:夏天雷雨季节检查设备有无特殊变化。
7、检查设备检修后和改变运行方式后有无异常情况
8、异常巡视:出现过负荷、超温、设备发热、负荷剧增、冲击接地,必要时请示停电。
第11篇 公司配电房巡回检查制度四
公司配电房巡回检查制度(4)
一、巡回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按规定时间、巡视路线,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
二、巡回检查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及“设备巡视项目”牌要求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做到勤看、勤听、勤嗅、勤分析比较、勤维护。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主动消除缺陷,并及时汇报和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三、正常巡回检查时间:
1.交接班时,进行核对性检查一次;
2.每班中途全面巡视二次,每晚上熄灯夜巡一次;
3.每月由配电房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对全房巡视检查一次。
四、下列情况应进行特巡:
1.设备有重大缺陷或缺陷在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2.气候异常、暴雨、大风、冰雪、大雾时;
3.高温、高峰、过负荷时;
4.新装、长期停运或修试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5.根据上级指示需要增加巡视时。
五、巡视中必须严格遵守《安规》,注意落实防止小动物措施。
六、单独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触摸操作机构箱和其他运行设备。
第12篇 胶带输送机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一、司机在输送机运行时必须时刻监视操作台上的各种信号显示,仪表的数据变化情况,监视输送机皮带上有无异物,大渣块和水煤。电动机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
二、司机接班后每间隔一小时,对输送机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人容如下:
1、检查减速器和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无漏浊现象,运行无异响,无振动;液力偶合器无漏浊现象。
2、各滚筒轴承温度正常,运行无异响,无脱胶。滚筒下无淤煤和杂物。
3、各托辊运转灵活,无异响,无损坏。
4、清扫器清扫有效、干净。下部无淤煤和杂物。
5、张紧车在正常的范围内变化,拉紧、张紧系统良好。
6、液压系统变化无漏油。闸瓦与闸轮间隙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
7、煤仓煤位变化及存煤情况,有水煤时,必须提前与相关司机互相联系。
8、喷雾使用正常,雾化效果良好,无煤尘瓢移现象。
(1)每次启动输送机时是否正常,各种保护是否正常。
(2)把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填入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本上、并把需要注意的问题填入在交接班本上。
(3)遇到故障时必须写明时间、原因、处理结果等。
(4)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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