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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借阅制度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5 热度:87

档案借阅制度范例

第1篇 档案借阅制度范例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2篇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4、档案利用者应遵循下列规定: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第3篇 附属中学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

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

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日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涉密文件严禁复印。

第4篇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第5篇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第6篇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2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二)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二、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三、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四、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第7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文件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使用,促进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充分发挥文件档案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借阅文件档案者,要首先在教育处登记备案,且不得自己进入档案资料室。

2、借阅文件档案原则上只针对本院科室,不对个人借阅,由教育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须经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3、凡属本科室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档案,可按照借阅制度进行;原则上不予借阅非本科室范围内文件档案。凡属借阅机密、绝密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5、文件档案不准带出档案资料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教育处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档案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复印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重要文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

7、借出和归还档案,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卷宗,有无遗失、破损,做好登记,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汇报处理。

8、借阅档案人员,要认真爱护档案,严格遵守文件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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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zz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大厦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特殊情况须得到工程部经理批准。

6、借期为1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第9篇 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南湖师大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有两名党员干部。

二.查档人员须持有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开具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持劳资部门开具的《查阅工人档案审批表》或注明有“查阅档案”字样的介绍信,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后才能查阅。

三.查阅人事档案时,只能按照审批表或介绍信上面填写的、经过领导审批的内容进行查阅,不能随意翻阅其他档案内容。档案室出据证明材料时要严格审查,根据查档案用途和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查档人员不得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本单位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确实需要了解情况的,由档案工作人员按规定提供。

五.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档案出库时,工作人员要先清点材料,再交查阅者查阅;收回档案时,先核对材料,再入库归位。

六.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借用的,由借用单位写出借档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如需延期应补办续借手续。借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材料。

七.管档单位应根据任免文件、调动通知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转出单位要将档案整理完备,注销名册,填写好“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工人档案转递通知单”,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人事档案不准本人携带。接收档案的单位,要检查转来的档案与档案转递通知单填写的项目是否相符,经核对无误后,档案入库,并及时退回回执。转出单位一个月未得回执的要进行查问,以防档案丢失。成批移交人事档案,应选派两名党员干部接送。

第10篇 酒店档案借阅制度5

酒店档案借阅制度(五)

1.借阅档案(包括文件和资料)必须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单》,注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秘密级档案的借阅还需要总经理的批准。

2.文件资料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员工离职,必须先与档案室办理借阅文件和资料的清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转借或损坏档案,档案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酒店,否则按酒店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借阅的档案归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发现遗失和损坏,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理。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6.外单位摘抄或复印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或复印的内容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第11篇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凡调(借)阅档案资料,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单位人员须有部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内容、目的。大量利用档案应事先与本室联系,借阅机密或重要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绝密、珍贵档案资料,皆不借出。调阅其它档案资料,原则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借出的时间以三天为限,如要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抄录、复制、摄影尚未开放的档案资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制。

四、使用者必须十分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更不得遗失,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阅的档案资料要经本室档案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及时注销。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资料的利用情况、利用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问题,并及时登记,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第12篇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 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 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 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 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 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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