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案场销售报表的编制管理制度
案场销售报表的编制及管理制度.
1.报表种类:销售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客户登记表、合同签约一览表,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
2.销售周报表
(1) 填制内容:本周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2) 填制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以前。
(3) 申报程序:由销售主管填制,一份给案场经理存档一份报公司部门经理。
3.销售月报表
(1) 填制内容:本月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2) 填制时间:每月 1日下午 14:30以前。
(3) 填制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协助案场经理填制,一份自留存档,一份报公司部门经理备案。
4.客户登记表
(1) 填制内容:每天来访、来电的客户情况。
(2) 填制时间:每天下班前 10分钟,下班后接待的客户在第二天的报表中体现。
(3) 中报程序:由置业顾问填制。
5.合同签定一览表
(1) 填制内容:各销售单位的房号、价格、业务员姓名、会款方式等情况。
(2) 填制时间:每月 1日下午 5:00前。
(3) 申报程序:由案场经理制定,一份自留存档,一份报公司部门经理备案。
6.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表
(1) 填制内容:销售部员工日常工作态度及卫生、纪律情况。
(2) 填制时间:每月 1日下午 14:30以前。
(3) 申报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制定,一份存档,一份送案场经理,作为案场年终考核之一。
第2篇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为了使案场的接待工作更加条理化,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矛盾的产生,制定如下客户接待规则,由于案场接待情况多种多样,其规定保留一定的随时修改权。
一、总则:
1、客户权属确定一律以其第一次来访时的接待者为准,特殊情况除外。
2、若出现销售人员之间无法协调的客户归属问题,则以最早的客户来访记录为准,如出现未明确业绩归属的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协调解决,无法协调的由销售经理报营销总监协调。
3、对于任何有损于团队合作,公司形象,不利于营销行为或违反案场接待制度的人员,
销售经理将给予警告、停止案场接待、扣除(部分)奖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公司规定给以辞退或开除。
4、在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不明客户权属情况下,应在接待客户完后把客户资料告知每位销售人员或销售经理。
5、案场客户来访采用轮流制度,销售人员按销控排定的顺序在预接待的位置接待客户,
下一位为预接待准备状态同时为上位客户倒茶水,如不坐在预接待的位置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接待,下一位可自动补上。任何情况,控台不能缺人。
6、案场销售人员之间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严禁为了各自的私人利益发生争抢客户和争吵的行为。
7、严禁发生有客户归属问题时向客户寻求证明,一旦发现,其客户归属公司所有。
二、电话客户归属
1、电话由当日值班人员接听,并负责记录来电客户资料,值班人员当日不接待客户。
2、电话客户资源平均分配,销售人员根据分配的电话约其到案场,如约至现场未指明销售人员接待时,按正常轮接制度接待。
三、来访客户归属细则
来访客户归属原则为第一接待人,所有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必须问清客户是否是第一次来本项目现场,其他特殊情况如下:
案例一:已成交老客户来访
情况说明(一):因非业务事情来访或客户主动表明无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客户: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有二次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介绍朋友购买,并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原销售人员不予补接;义务接待人员予以补接;
情况说明(四):介绍朋友购买,未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案例二:未成交老客户来访
情况说明(一):客户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得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仍未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经查该客户已作登记,且离最后一次跟踪时间未超过8天)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经查该客户未作登记或该客户虽已作登记,但未跟踪时间超过8天)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案例三:市调人员
情况说明(一):有购买意向且该人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有购买意向未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无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或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无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须即时向销售经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
案例四:房展会期间客户确认(同未成交老客户确认标准)
备注:
1.房展会期间,展会销售人员每晚须将接待客户姓名及电话、意向房源交予销售经理;
2.案场值班销售人员接待来访客户为义务接待,准予补接,业绩归原销售人员;
3.如展会期间客户首次到案场即成交(交纳大定,签订认购书),由成交人与原销售人员业绩分成,成交人40%;原销售人员60%。
案例五:外展处客户首次来访
情况说明(一):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原销售人员不予补接;轮值销售人员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当场得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原销售人员接待过该客户;
2)有客户来访记录并留有电话号码;
3)有客户来访记录并确定意向房源;
4)原销售人员事先通知案场,客户来案场看房;
轮值销售人员(不满足业绩归原销售人员的条件)
是否补接:业绩归谁,谁不予补接
其他:
如轮值人员义务接待中,客户成交,由成交人与原销售人员业绩分成,成交人30%;原销售人员70%。
案例六:大客户问题细分
情况说明(一):总公司或其他政府部门介绍客户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或对方指定的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公司行为介绍客户或合作单位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公司其他人员介绍客户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第3篇 房地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私利。
2、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
3、销售案场工作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理,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等相关记录,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
第4篇 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建议
流程一、站位
基本动作
1、基于联合销售,现场实施交叉接待到访客户(统一按照A—B—A—B的方式进行轮序),如某一方销售人员未在岗上则另一方销售人员应即时接待并算做接待指标。具体接待人员由各代理商销售经理进行安排。
2、站位时不得接听电话,不得用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任何客户进入销售现场,需要第一时间主动上前迎接,并主动询问。口径:“欢迎光临**“,我是客户经理***,很高兴为您服务”。
3、如轮到置业顾问接待但该员工不在前台待岗时,则自然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轮空均不予补;
4、前一销售人员前去接待后,下一名销售人员需做好《接待轮序记录表》的勾画记录。
流程二、接听电话
一、电话接听管理规范
1、销售部人员每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听来电电话,来电铃声不能超过三声。
2、所有业务员接听电话时必须要亲切友好的说:“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接听来电可报姓名,但电话客户登记不做客户归属依据,如电话客户到访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出接听电话同事的名字,可由该同事优先接待,且不计接待名额(前台轮值业务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原接听电话业务员,并同时通知负责人做好备案工作,如有违反停盘一天),如该业务员不在现场或在接待客户,则是由所属公司轮序业务员接待,不计接待名额。
3、不许在接听顾客电话时与其它人搭话,严禁接听电话时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嬉笑等不礼貌的动作。
4、当客户所找的业务员不在现场时,应很客气的询问对方有何事,可否代为传话,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的同事。叫同事接听电话时,不许远距离大声喊叫,而应走到被找人身边去说,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二、客户登记管理规范
1、来访客户的登记必须按照《客户来访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有效联系电话及全名、获知信息渠道等,内容详细真实以《客户来访登记表》内之客户第一次登记为准,销售人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其跟进之客户,促成交易。
2、电话咨询客户或客户未亲自前来一律不准在《来访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只能在来电客户登记本上记录。
3、销售人员应邀请客户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如客户不愿填写,销售人员应在客户离开后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
4、各公司销售人员按照客户接待轮序本进行轮序查看,确认接待顺序。该接待顺序必须得到三方一致认可。
三、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的管理规范:
一旦产生客户归属纠纷,不得在案场当着客户的面争单,主动争单的一方视为放弃该客户,并承担争单之全部责任;所产生的客户纠纷,在不影响案场销售秩序的情况下,两方销售经理和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员按照案场管理规范协商解决。
1、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以销售人员第一时间站至轮排前台为准,分为1号和2号同时站在销售台等待客户,等候客人到访过程中,若1号销售人员离开接待台无任何理由,一律由站至轮排前台处的2号销售人员站至1号位置等候、接待到访客户,则原1号位置销售人员被跳过,不再补接。(或者由开发商指定的客服人员负责接待到访客户,然后根据客户的来源进行分配)
2、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在客户进入大厅时,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上前接待(开发商参观、同行跑盘、媒体、政府人员等重点客户由当日轮序的最后一个销售人员上前接待),不算其接待名额。
3、客户进门时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应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楼?是否打过电话?是否第一次来看房?家人是否来过?如果回答否,则作为新客户接待;如果电话联系过,并记得置业顾问的姓名,或来过访过,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客户是哪个销售人员接待的,如原销售人员在现场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前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原销售人员不能到现场,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排最后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或由原销售人员指定人员接待,(如因此产生的投诉由原销售人员承担)如当天成交,业绩归原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如成交业绩分配各公司内部自行解决)。
4、当值的销售人员,应在接待前在轮序签到本上替前一位已接待的销售人员在轮序本上作一记号,以便于确认接待客户的次序。
5、午餐时间,销售人员必须轮流用餐,用餐时间不能超过45分钟,前台应留守两名销售人员,由当值的销售人员和即将接待的销售人员在前台做准备,如离开则轮空。
6、销售人员不得同时接待两组不同的新客户,如发现是两批新客户(备注:客户不包含来电转来访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或老带新客户,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由原销售人员代理公司协调接待,此类客户不计入接待名额),业务员需主动告知轮排前台,并将其中一组客户转交给1号销售人员负责接待。若因和客户发生冲突,客户对该销售人员不满意,客户提出更换销售人员,由轮排销售人员1号接待,接待之客户无帮忙或分单一说。
7、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中的客户,而转接待其它客户,在原销售人员已经在接待客户的情况下,其它任何销售人员在未经该销售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上前接待客户,或与客户搭讪,但如果是销售人员的老客户,被销售人员认出除外,需要经过双方主管以上领导同意才可,违者按《案场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并记过一次。
8、接待客户期间,任何销售人员不得主动给其他同事的客户递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同事的同意)否则视为抢客;在销售同事进行接待客户时,其他同事不得主动搭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同事的邀请或销售经理同意,否则也视为抢客;如出现抢客的情况,则罚款500元,并停盘三天(停盘期间正常上班,做公共事务)。
9、如来访客户是现场其它销售人员的老客户(已做有效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双方在现场认出,则接待销售人员应自觉将该客户还予原作登记之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
10、轮排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新、老客户同时登门,由原接待老客户销售人员公司安排其它人员接待新客户,轮排继续由轮序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老客户后登门的,销售人员正在接待新客户的,则销售人员可在不被投诉的前提下继续进行新客户接待工作,可由该公司下一个当值人员接待老客户,老客户接待不计接待名额。原则上一个销售人员只可接待一批客户,节假日客户量大或遇到举办活动时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1、销售人员等候新客户的同时,老客户与该销售人员有预约到访。在老客户到访前,该销售人员必须事先知会下一个等待接待客户的同事,是否选择继续等候新客或放弃接待名额,严禁在新客到访以后才以有老客到访拒绝接客(此行为等同于挑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销售现场,老客户再次到访,原销售人员不在,轮排销售人员应交于原有销售人员所属公司销售人员接待,或原公司领导统一安排。若客户在有效期内,被现场其他销售人员接待,而当场被原销售人员认出,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客户登记的,该客户仍归原销售人员所有现场接待之销售人员必须将此客户归还于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原销售人员未当场认出,以成交期限进行客户界定及归属问题(一次到访即成交除外)。
客户一但判定,非判定之销售人员需自动放弃对此客户的跟进权利,若由于该销售人员个人行为导致此客户未购买,严肃处理。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13、对于推广期的产品,已调离、辞退、劝退的销售同事,需在离开本项目组前做好交接: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推广期的方式为认筹的:已离开的销售人员有已认筹客户,则此类客户由其自己做好与销售经理的交接工作,并统一由销售经理分配至原代理公司其它销售人员进行跟进,成交后提成比例按公司佣金分配标准执行。
推广期的方式为非认筹的:则此类客户属于原代理公司指定交接销售人员之资源,由交接后的在职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及跟进。
14、当客户进入销售大厅,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客户,一经发现,取消当天接待客户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15、客户离开售楼现场前,销售人员应准备完整的销售资料交给客户,并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16、中介客户确认依据:
双方所聘请的中介邀约客户到售楼处必须携带客户确认单原件,客户确认单原件作为开发商确认客户的唯一依据;
容许中介公司提前一天将次日邀约的客户确认单发传真至案场,号码容许隐藏三位,但传真版的客户确认单不做客户确认的凭证,中介人员邀约客户到场后,出示相应的客户确认单原件再附该组客户的确认单传真件,方可进行客户确认;
中介人员尽可能陪同客户,如果实在无法陪同应与中介方驻场秘书做好客户对接。如果客户先于中介人员到达售楼处,开发商也未收到客户确认单传真件,则该组客户视为自然到访客户,客户确认单后补无效。
手写确认单一律不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
备注:
1、三家公司各自的渠道客户分别由所属公司接待,各自做好客户登记及确认
2、已成交客户再次购买归原销售人员公司所有
四、客户归属界定规范:
有争议的客户界定及管理界定以本管理制度为依据,以开发商的最终仲裁为结果。
1、开发商自销和代理公司各出一名置业顾问按顺序进行轮排。
2、非首次来访:置业顾问必须询问客户是否记得首次接待置业顾问(如果客户记得置业顾问该客户要转交给所属置业顾问,接待人继续轮排、如客户不记得置业顾问必须继续认真接待,仍依照客户首次登记的置业顾问为准。注:客户所属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60日之内没有成交的情况下,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重新进行电脑信息输入进行确认)。
3、客户界定以初次登记并有跟踪记录为主(跟踪期限以7天为限)。因未能及时登记或超过有效期而造成在其他销售人员处成交,业绩及佣金归成交者所有。
a)客户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分别受到不同销售人员的接待者,以初次登记并进行有效跟踪为界定依据,客户归原销售人员接待。
b)已购买客户带新客户或已归属客户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的情况:
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时,原则上由原销售员进行接待;
老客户(已购或已归属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如果新客户没有明确找指定销售人员接待,按照新客户进行轮序接待,以客户的首次来访接待登记为准;
若指定销售人员不在时,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接待,老带新客户、来电转来访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不计入轮排名额;
已购房客户来访,原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如客户有疑问,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接待的最后一名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义务接待的销售人员必须电话知会原销售人员并向原销售人员了解清楚客户情况)
c)如已归属客户在其他销售人员手上成交者,在成交后、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前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没能确认的,客户界定归成交销售代理公司人员;若在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后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确认者,客户界定归已结算销售代理公司人员;
d)客户登记一经登记不得随意更改、删减等,如登记有误应第一时间知会对方销售经理及甲方主管,经查实后做相关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涂改客户登记本的,马上解聘。
第5篇 地产公司销售案场客户确认制度
地产公司项目销售案场客户确认制度
(一)、客户登记
1、置业顾问在接待来访客户后,须认真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以其中登录的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客户资料作为日后评判客户业绩归属的依据。如销售员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经理酌情分配。
2、置业顾问应将客户资料当晚交给内业,做好每日客户登记工作。未配合内业工作,每次罚款10元。
3、由内业将上述表格中的客户资料录入电脑,连同相关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内业录入资料不及时或录入漏项,每次罚款20元。
4、任何人私自更改客户确认记录,每次罚款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解聘。
(二)、第一接待原则
基本制度:以第一来访、接待并登记原则为准。
新客户第一次来电咨询,或来访咨询时,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为'第一接待人',并全程负责对客户的服务工作。如成交,则此单佣金归属该置业顾问。
(三)、特殊接待权
置业顾问应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个人素质,为客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若置业顾问的服务不能令客户满意或招致客户投诉,即使该置业顾问为客户的'第一接待人',也应停止其继续服务,并罚款100-500元。如该单成交,则佣金归后期接待的置业顾问所有。
(四)、具体执行:
1、两组老客户,一起介绍一位朋友到访,但两组客户以前是分别来访,分别在两位置业顾问处登记,此次来访介绍的一组新客户最终成交--根据轮序制度的规定, 应视为接待人成交;
2、两组客户初访分别由两名置业顾问接待并分别登记,以后又出现两组客户一同来访,只找其中一个置业顾问洽谈的情况,两名置业顾问各自带领各自客户完成接待工作;
3、同一组客户,由于家人来访时间和来访人员不同分别在不同置业顾问处登记最后成交的,以第一登记为主;
4、由于客户害怕通知不及时或讲解不一致,在不同置业顾问处登记的--以第一登记人为主;
5、由于登记时间过长,客户再次来访时,置业顾问未能认出--现场由销售内业查找,以第一登记人为主;现场查找未果,按正常轮序接待,成交后又发现原登记人的--以二次登记并接待的置业顾问为主;
6、置业顾问对来电登记情况进行回访时,约客成功,但其客户来访不记得电话接听的置业顾问,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并登记的--以第一来访登记为主;
7、客户来访时否认来过,接待结束后称其已做过登记,成交后--以第一接待登记为主;
8、新客户来访,通过朋友介绍,即使朋友在他人处已经帮其登记的,仍以正常轮序为准;
9、客户本人未曾来访过,曾经有朋友代为登记,仍以本人在置业顾问处的初访登记为准,代登记无效;
10、由于置业顾问休息,其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的--以轮序为准;
11、客户交定金当天,置业顾问不在,客户未找置业顾问,直接交定的--其接待置业顾问属于义务接待;
12、置业顾问不认真询问客户是否是初访,造成重复接待--以第一接待为主。
第6篇 项目地产公司销售案场处罚制度
项目地产销售案场处罚制度
1).案场处罚措施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种类
a、销售过失:
1)行为过失:违反“案场纪律”,“考勤制度”;案场卫生执未行的;私自与发展商越级工作沟通的;
2)职责过失:未尽守职责的行为;“业务表单未及时完成等”
3)客户或发展商投诉的
b、销售事故:
*报价事故:出现随意报价、低报楼盘价格、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签单事故: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任意改变vip申请单申请流程的;改变付款方式、付款折扣及付款期限的;
*签约事故:未经上级领导同意并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任意更改或增加合同中的补充条款的;
*承诺事故:在销售过程中,凡涉及到销售说辞,答客问管理制度中未载明问题以外的客户建议、意见和问题,未征得其负责人意见的;与管理制度所载不符并经查属实的;
2).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处罚方式
对于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部门采取罚单的形式进行处分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置业顾问因行为过失将收到部门开具的a型过失单一张,并处以10元的罚款;
*置业顾问因职责过失将收到部门开具的a型过失单一张,并处以20元的罚款;
b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严重销售过失及一般销售事故:
*置业顾问发生一般的销售事故和严重的销售过失,未造成甲、乙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但引起客户投诉或导致下一环节或下一部门操作障碍的,将收到部门开具的b型过失单一张,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c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严重销售事故:
*置业顾问发生严重的销售事故,影响公司名誉及形象或导致公司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收到部门开具的c型过失单一张,报公司处理;
一个月内累计4张a型过失单或b型过失单或2张或c型过失单一张,置业顾问须经重新培训后方可上岗;
以上条文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不断完善。本条文未有载明的,销售部负责人有调控处理权。
《过失单》一式二份,分为《过失通知单》与《过失罚款通知存根》(见附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发。《过失通知单》当场发于受罚者,罚款所得作为案场活动资金。《过失通知存根》由经理保管待查。
3)、案场口令和sp营造:
1)“客户到”全体高呼“欢迎参观”
2“z董到”“z董好”
3)“恭喜你,可以销售”“请确定一次”“确定可以成交”;“确定成交”“全体同仁请注意,让我们恭喜客户**成功购买**,让我们恭喜他,恭喜并全体鼓掌20秒以上”
第7篇 房地产销售案场卫生管理制度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利于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指定本制度。
1、门、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
3、谈判桌、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4、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宣传资料、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整齐;销售人员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5、沙盘清洁要及时,做到无灰尘、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6、饮水机内保证无漂浮之杂物,保持水的洁净,定时定量给予换水;
7、大厅内、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杂物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
8、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9、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以上卫生管理条例自即日起正式颁布,须认真执行,由案场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共同进行监督、检查。
第8篇 房地产案场销售代表接听电话规范制度
房地产案场销售代表接听电话规范
基本动作
*接听电话态度必须和蔼,语音亲切。一般主动问候'锦江御桂园,您好!'而后开始交谈。
*通常客户在电话中会问及价格、地点、面积、户型、银行按揭等方面的问题,销售人员要扬长避短,在回答中将产品巧妙的融入,电话内容应简练并及吸引力。
*直接邀请客户来现场具体了解。
*在与客户交谈中,设法取得我们想要的资讯:
第一要件,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背景情况的资讯。
第二要件,客户能够接受的价格,面积、格局等对产品具体要求的资讯。其中,与客户联系的方式最为重要。
注意事项
*销售人员正式上岗前,应进行系统培训,统一说辞。
*要了解我们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内容,仔细研究和认真应对客户可能会涉及的问题。
*要控制接听电话的时间,一般而言,接听电话以2-3分钟为宜。
*电话接听适应由被动接听转为主动介绍、主动询问。
*约请客户时应明确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且告诉他,你将专程等候。
*应将客户来电信息及时整理归纳,与销售经理充分沟通交流。
第9篇 销售部异地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部异地案场管理制度(展厅通用)
一、考勤管理制度
1. 异地案场上班时间:9:00―18:00 ,具体作息时间和值班安排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报公司上级领导审批。
2. 案场经理及当班销售主管应在提前 20分钟到达销售现场,做好准备工作,每日考勤签到在公司 oa系统上完成,不具备电脑考勤条件的由案场经理和主管监督签到。
3. 午餐时间、晚餐时间时间由案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需安排人员值班不得出现售楼处无人现象。销售部所有员工不许在销售现场内吃早、午、晚餐。一经发现,置业顾问每次扣除 10元,销售主管每次扣除30,销售经理扣除 50元。
4. 各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5. 各位员工须本人签到,不得托人或代人签到。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对于代签到者进行经济处罚,被代签者视为矿工。此项制度由销售主管主抓,案场经理对销售主管进行监督,公司上级部门及置业顾问对销售经理进行监督(置业顾问 20元/次,销售主管/50元/次,销售经理/100元每次)。
6. 允许迟到 5分钟以内,超过 5分钟按每分钟3元处于罚款,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
7. 每旷工一天扣除底薪 50元作罚金,旷工两天扣除一半底薪,旷工三次作除名处理。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者,亦作除名处理。
8. 事假前一天应向案场经理书面请假,案场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三天以上请假需报上海销售部审批。
9. 病假需附医院开具的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10.如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先电话向案场经理请假,同意后在事后补假。
11.有看房团来案场,原则上不允许案场人员休息,如原按排当天休息的在接待好看房团后由案场经理安排补休。
12.当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13.上班时间若有事外出,则需填写《外出单》,交由当值销售主管签字生效后方可离去,来去时间计入《外出单》。
14.为提高工作效率,案场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应填写《加班卡》,交由值销售主管生效后可计入考勤。
15.案场人员在非强销期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经案场经理同意后调休或换休。
16.销售现场考勤每月 31日前由销售主管统计后,交案场经理审核并签字后提交公司。
第10篇 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制度范例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9:00-18:00
用餐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
2、休息制度
销售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经理,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内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4、考勤管理
(1)、销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现场销售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2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行政、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处以100元/次处罚。
(3)、外出前必须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未填写者以旷工处理,用餐前必须填写用餐登记表,未填写者以用餐超时处理,处以20元/次罚款。
5、着装要求:现场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销售经理报告。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区喝水、吃东西、吸烟。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销售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不允许使用客户专用纸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4、不允许销售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5、严禁使用公话拔打信息台或私人长途电话的;
16、杜绝和客户争吵现象;
违规处罚:
1、违反上述第1-11条者,处以20元/次罚款处罚;三次以上处以50元/次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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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2、违反上述第12条者,停岗一天,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违反、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3、违反上述第13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4、违反上述第14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5、违反上述第15条者,除赔付相应话费外,另处该话费2倍的罚款。
6、违反上述第16条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处罚;
四、离职人员管理
1、由于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7日向销售经理递交辞职申请,经销售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销售部辞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由销售经理及公司行政部核实确认。由财务部核实离职人员的考勤、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辞职工作交接单,将己认购客户、意向客户名单移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离职人员建议将客户分配给在职销售人员。由主管填写离职人员客户移交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报销售经理批准。
第11篇 地产公司销售案场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制度
地产公司销售案场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制度
a)名变制度
要求: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名变申请表》并可证明两者为亲属关系,如无法证明需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其更名;
2、原购房者和现购房必须签字并按手印;
3、内容填写完整,情况属实;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5、签字后交给内业统一保管;
6、严格执行公司名变要求。
流程:
由原购房者本人填写名变审批表
(附原购房者与现购房者关系证明)
↓
现购房者签字确认
↓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
财务人员收回原购房者所有票据
↓
财务人员开具现购房者相关票据
↓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备案需撤销合同备案,且三个月后方可重新签署
b)换房制度
要求: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换房申请表》写明原房间号和现房间号;
2、内容填写需完整准确;
3、购房者须签字并按手印;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流程:
购房者本人填写换房申请表
↓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
财务人员收回原房间号所有票据
↓
财务人员开具现房间号相关票据
↓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备案需撤销合同备案,且三个月后方可重新签署
c)退房制度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退房申请表》;
2、内容填写需完整真实;
3、购房者需签字并按手印;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5、内业留存退房申请表的复印件,原件交给财务;
6、购房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给财务)、交款凭证以及退房申请办理退房手续,若购房者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办理,代理人需持有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财务。
流程:
购房者本人填写退房申请
↓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
财务收回全部票据
↓
退取所交款项
↓
购房者签字确认已收回所有款项
d)价格优惠审批制度
1、销售部任何人员无权利私自给客户任何价格优惠,公司特批的除外;
2、价格优惠申请单需由销售经亲自填写;
3、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签署购房认购协议。
流程:
经过公司负责人的允许客户本人亲自领取价格审批单
↓
销售经理或助理填写价格审批单内容
↓
由客户本人到公司处确认调价后的单价及总价
↓
财务须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准确无误后方可收款或收定
↓
销售部须留存审批后的复印件并录入电子文本
e)付款方式变更审批制度
1、付款方式变更包括:按揭改一次性;个人商业贷款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改个人商业贷款三种变更方式;一次性付款改按揭不予批准;
2、如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须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付款方式;
3、如客户要求执行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价格,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变更流程:
客户填写付款情况变更表
↓
销售经理或助理签字确认
↓
财务根据变更后的价格,计算房款差额并收款
注:以上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的表格销售中心均留存表格复印件,原件交公司财务统一保管。
◇以上变更表格必须严格遵守其变更流程和制度,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20-100元不等,如表格原件丢失罚款100-200元不等
第12篇 房地产案场销售代表工作规范制度
房地产案场销售代表工作规范
1.销售代表应站姿挺立,坐姿端正,走姿轻盈,举手投足要用挑剔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随时想到客户正用放大镜观察我们。
2.在服务台的站、坐、接听电话都要面向大厅,不可斜靠或趴在服务台上。
3.销售代表不得在大厅内聚众闲聊,尤其是客户正在场时。
4.销售代表之间的称谓符合公司的礼仪制度,在客户面前称呼销售代表姓名,不得直呼小名或绰号。
5.售房成功时不得在客户面前喜形于色,而应真诚地恭喜客户购到称心如意的房屋。
6.在工作场合看到非工作人员应礼貌询问'请问找哪一位'或'需要帮忙吗',如此可使来我公司办事者得到帮助,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素质。
7.销售代表在工作场合必须着统一的职业装,鞋子,袜子,口红,佩带工作牌。
8.个人卫生及衣物的准备,保持统一和清洁。
9.严禁在工作场合用餐、吃零食、化妆、嬉玩打笑、 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报刊志。
10.工作场合的交谈声音(包括接听电话)不宜过大,应保持在双方能听见的音量为宜。
11.请销售代表接听电话时,应通过话筒告之'请**先生/小姐接听电话'或走到跟前对客户说'对不起,这边有**先生/小姐的电话',不可大声呼叫。
12.正在与客户交谈需短暂离开,应先向客户致歉,'对不起,请您稍候,我马上就来',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离去,返回时'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如果离开的时间较长,应告诉客户'真对不起,我可能耽误的时间会较长,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请**先生/小姐来为您继续介绍,他/她同样会为您服好务',然后将客户的需求告之其他的销售代表,之后再离开,严禁对客户不管不问。
13.不能对来访客人的来意妄加判断,即使发现对方是同行也不得态度生硬,应采取礼貌态度,既坦率又机敏,也不得对同行公司进行诽谤、诋毁,应采取客观、大度的态度。
14.接待客户时尽量使用普通话,接听咨询电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15.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看到客户、公司领导来应立刻停止。
16.遇到找公司领导的客人应妥善接待,安排休息,送上水,在了解来客姓名、来意之后与领导联系,不得轻易将领导的电话、手机号码告诉来客,遇到上级部门来访要立刻请示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时妥善接待,不要轻易回答提问。
17.公司尊重和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严禁将客户购房的情况私自告诉他人,更不允许怀着个人目的将客户档案告诉他人。
18.销售代表要有保密意识,涉及公司的经营机密、管理机密不得对外透露。
19.办公场所是每一位销售代表工作的场所,其一草一木都应受到我们的爱护,绝不允许有扫帚倒了没人扶的情形发生。任何人在看到以下情况,能解决的都有责任和义务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报告主管,如:东西掉了,售楼资料没有了或没有摆放整齐,水桶里有杂物,地面、天花板、墙壁脏了,模型斜了,坏了,沙盘脏了,桌椅未归位,纸杯不够用了,废纸杯没收拾,灯不亮了,电话出问题了,窗帘脏了等等。
20.销售代表无权对合同内容作出更改、增加或减少的决定,无权对付款时间做违背公司规定的介绍或暗示。
21.经济合同章是公司唯一合法的经济合同类印章,由财务专人管理,任何人在未得到专管人和主管同意之前,不得带离财务室,以免发生意外和纠纷。
22.销售部的报刊资料主要供客户阅读,销售代表在阅读后应及时整齐地放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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