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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0

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范本

第1篇 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范本

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

一、本制度包括客户提出的:更名、换房、更改付款方式、退房、改动装修标准、改单位间隔、没收楼盘或其他附加条款等条要求。

二、更名

客户需注意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营销部经理、法务部长、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更名。原认购方需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收回原认购方收据,已交房款不予退还,直接开具新收据给新认购方。

三、换房

客户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营销部经理、法务部长、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换房。换房后的价格以销售部当天公布的价格为准。

四、更改付款方式

客户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改付款方式,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财务总监和公司总经理认可后,方可更改。实际成交价不得作修改,但可根据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给予相应的优惠。

五、客户退房

客户若应特殊原因提出退房,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没收定金或违法约金,余下的房款由财务部约定时间退款。

六、改动装修标准

客户提出改动装修标准时,必须递交手写审请书,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能实施,并交纳查应的由工程部确定的改动装修金。

七、改单位间隔

客户提出更改单位间隔,若未交房,需向销售部提交手写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交纳相应工程款后,方能实施。若已交房,应请客户直接与公司物业部联系。

八、没收楼盘

根据合同条款,客户因违约而公司必须没收其楼盘,由公司扣款,销售部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由公司财务部约定时间退还应退款项。

九、附加其它条款

由销售部主管汇报公司经理后酌情处理。

第2篇 房产经纪销售人员工服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人员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统一设计、制作,所属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条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洁。

第三条凡统一制装而在工作时间内未穿着工服或未佩带工牌,每人次处罚2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条销售人员在领用工服时需交工服折旧费500元/套。

第五条销售人员离职时或需要换新工服时需将已领工服干洗清洁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检查无破损、污迹后方可全额退还工服折旧费。

第六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损,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七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如将工服或工牌丢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费用由丢失者自负。

第3篇 房产经纪销售培训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销售代表必须准时参加各种内容的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严禁迟到或早退。(1分)

第二条所有销售代表必须参加培训后的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1分)

第三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接待客户。

第四条第一次考试未合格者(扣7分),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前取消该销售代表在售楼处接电接访的资格,直至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补考不合格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4篇 房产经纪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小定、大定、签约、预售、催款、办理按揭手续等销售业务流程的畅通,使各环节具有整体性和连贯性,保障能够按期回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全体销售前台、后台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 小定单、《临时合约》及《签约通知单》(以下简称'合同')均由销售代表负责

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齐全,不得涂改,不得有上下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条 合同和补充协议范本需销售代表、销售主管、签约主管仔细审核,并在合同副本内页签字确认,特殊附加条款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至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之外的补充条款中,并将公司审批的文件附到合同中,以便查阅。不允许合同及补充条款与公司审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如因工作疏漏,影响到公司信誉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对销售代表、签约主管、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给予50、50、100、150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当事人。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协助客户交纳该房屋的首期款及印花税,并在24小时内(周六、日除外)将销售合同交销售统计做业绩登记,每逾期一日对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处以50元罚款。如客户未支付印花税,为不影响正常的预售登记并保证回款,则由该房屋销售代表垫付此费用。

第四条 合同签订并交款后,转交签约主管时,应将公司所有审批文件和客户个人资料

(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条款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签约主管,并保证客户资料、信息的完整。合同自签约日起转至签约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7日,超过7日,但不足8日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每天处予50元罚款,超过8日仍未转交合同的,每人每天处予100元罚款。

第五条 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的,签约主管应于48小时内将合同加盖公司合同章,并

同时转预售登记人员。预售登记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房屋的预售登记工作,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第六条 销售代表必须督促客户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全额付款。采用一次性或分期方式付款的,客户逾期一个月而未满两个月付款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罚款500元;逾期两个月而未满三个月的,销售代表罚款1000元、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罚没该套房佣金;逾期三个月未回款,销售代表停接客户,直至追回应收款项。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督促客户提交完整的按揭资料,办理完贷款所需的全部手续。因销售代表原因,导致按揭款不能如期到帐的,处罚方式同一次性和分期付款。客户的按揭资料一经送达律师事务所及银行,相关沟通事宜责任人为按揭主管,如因沟通不畅,导致最新情况在48小时内未能传达给销售前台的,视情节轻重每延误一天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相关工作的统计由销售支持部进行,并于每月24日前将上月违规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的相应处罚原则,销售部及销售支持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如有瞒报、漏报现象发生,每件次处予当事人和部门经理100元的罚款。

第九条 受到处罚的个人,罚金从次月佣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5篇 房产项目销售合同执行监控制度

房产项目销售合同执行监控

销售合同执行过程是销售的重要环节,销售人员负有督促顾客履约的责任。

收款催款过程控制

收款、催款原则上要按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当交款期临近时,销售人员应主动通过电话、信 或上门等方式礼貌地提醒和督促顾客约。

若顾客拖欠购楼款,在时间和数量上超过了公司的底限时,销售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通知顾客中止双方合同和进行必要的法律裁决。

按期交款的收款控制

原则上要求顾客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我方如期交工,履行了合同,责任在拖欠款的顾客。销售人员除了以各种方式进行催款外,还可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出对顾客进行处罚意见。

延期交工的收款控制

仍尽可能要求顾客按合同如期付款。

入住环节的控制

楼宇竣工验收合格后,销售人员应给有关顾客发出办理入住的通知书。只有在实际付清全部楼款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后,销售人员才能为顾客办理入住手续。

客户档案

本阶段客户档案的目的的是保存原始凭证以备法律纠纷。客户档案主要包括:顾客付款凭证、认购书、买卖合同书及公证书等。

客户回访与亲情培养

客户回访是我们坚持的服务。通过销售人员对顾客的回访,逐步培养与顾客之间的亲情,同时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倾听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可为以后的销售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物业管理的交接

主要移交楼房的住房名单和交待一些特殊情况。销售人员楼盘表上记载的住户名单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并介绍有一定背景的特别住户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6篇 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3

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三)

壹、考勤办法

工作时间:早8:40--晚7:00,午间轮流休息。

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离岗,违者按规定处罚。

病假、事假的请假手续

a病假:

销售人员因病需要休息、须有正规医院证明。

病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审批。

病假手续必须当天申请。

病假每天扣人民币30元。

b事假:

事假手续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书面申请。

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主管审批,二天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审批。

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

事假每天扣人民币40元。

处罚办法:

迟到或早退处分

迟到(早退)第一次扣2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二次扣4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三次扣8元/分钟。

以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雇。

旷工处分: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销售人员在当值时间内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者。

销售人员不自觉签到者。

代人签到者和要求别人签到者(以上情况任一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来上班者。

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回公司且未有正当理由者。

旷工按100元/天扣罚,另:旷工连续二天及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公司有权解雇。

贰、纪律管理制度

售楼人员仪表着装:要求全体售楼人员着制服上岗,制服要保持干净、平整。头发清洁整齐,鞋袜干净。女士化淡妆,男士打领带。佩带工作卡。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准在售楼处吃东西。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打声讯台,一经发现者按双倍话费扣罚。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煲电话粥”。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得随意串岗、吹牛谈天,打牌下棋、吵架、抽烟。

自觉维护售楼处环境卫生,售楼员上下班时须根据值日安排对售楼处进行清洁、整理工作。

下班前,组长需检查当天的客户记录并妥善保管,填写成交记录、工作交接本,向发展商或主管经理汇报当天接待和成交情况。

售楼人员不得带情绪上班,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以至争吵。

售楼人员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

售楼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纪律,严守公司经营秘密。

如发现销售人员违反上述(第3条除外)任一规定者,每人每次扣人民币20元并警告一次,被警告三次者,公司有权解雇。

以上规定由销售主管/副经理负责监督执行,若主管、副经理失职,公司有权减少直至扣除当月经理提成。

叁、客户接待制度

接待客户,首先应起身站立,致问候语“您好”,递名片,然后引导客户至沙盘前讲解沙盘及户型特性;等客户落座后,应主动倒水,自己再坐下,礼貌询问客户要求。

前台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保持双手垂放,送客户时,应代为开门,使用礼貌用语向客户道别。

与客户办理签约和催款时,应注意客户的隐私性。

售楼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不得挑检客户。每天第一个签到的售楼员接待第一个客户,以此类推。

售楼员接待每一个客户都要详细登记,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接待人员、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等。

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但不作客户登记,客户来访时指名找某售楼员,则此客户由此售楼员接待,否则,以现场接待人员登记为准。

对经人介绍来访的客户,以客户意向进行接待,有疑难问题向主管或副经理汇报。

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并且无法联络,当时接待客户的售楼员可分得一定比例提成。(具体见提成制度)

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次登记为准。

无意中接待了他人已作登记的客户,可由售楼员之间自行协调解决,也可按公司提成制度解决。

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求,可向主管或副经理提出申请,主管或副经理无法解决,需向经理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杜绝在售楼处争抢客户,一旦发现,严加处理。

《客户登记本》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现场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肆、业务水平要求及考核

售楼人员要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业务培训。

售楼人员工作态度:热情、礼貌、庄重、诚恳、耐心。

售楼人员业务水平:1)要求流畅表达售楼书内容及购楼须知、付款方式、价格表、装修标准、自身配套、周边配套、大小巴士等情况。2)要求了解周边配套设施收费情况(如学校、康乐设施)、所占面积。3)要求了解周边规划情况,规划或在建项目名称、动工时间、完工时间、用途。4)要求熟悉周边已入伙和将入伙楼盘情况。

接听电话:认真接听客户电话,声音热情、愉悦,及时回答客户提出的任何问题。

跟踪服务:售楼员要及时跟踪客户,有疑难问题及时向经理反应。

公司领导通过现场观察、电话咨询、客户反馈,发展商意见、业务例会和笔试等方法考核售楼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合格者公司有权批评和解雇。

第7篇 房产销售合同管理制度5

房产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五)

一、销售部业务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二、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销售部主管处销毁。

三、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四、正式合同签定前须先落实该房产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五、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六、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篇,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七、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部门主管审核无误,再送公司签字盖章。

八、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九、客户必须交定金后才能签正式合同。

十、补充协议须经销售部主管认可。

第8篇 项目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制度

项目房产销售及物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销售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3房产销售管理

3.1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应提前介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发部就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售价提出意见,并对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即确定项目的主要销售对象。在规划设计阶段,开发部应根据市场定位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对项目的户型设置、面积大小、内部设施、设计标准等提出相应的意见。

3.2项目的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开发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策略、销售方式、平均售价、销售进度等,制订详细的销售方案,确定每楼层、每单元的明细价格,定出底价,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3开发项目开工前后,开发部应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促进销售,有条件的还可与银行联系,办理按揭委托。

3.4开发部应采取各种方式促销商品房,如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发布广告,制作售楼说明书向潜在客户分发,在现场制作广告牌,有目的地上门推销,委托代理销售等等。

3.5销售开始后,应随着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市场反应、销售情况对售房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6商品房的销售,除预售时或建成后一次性付清房款外,其余均不得享有优惠。特殊情况需要予以优惠的,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

3.7销售商品房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3.7.1所售房产的位置、面积、标准、附属设施、交付时间;

3.7.2房产单位售价、总价款、付款方式和定金;

3.7.3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7.4违约责任和惩处方式;

3.7.5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约定的条款。

3.8任何购房业主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一律不得将所购房产交付其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就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处罚。

3.9开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发部应为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3.10房产销售基本结束后,由开发部、财务部共同写出开发项目投资效益总结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开发部还应配合财务部编制开发项目决算报告,对项目收益情况加以认真分析。

3.11公司在资金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将所开发的重要位置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留作固定资产,用于对外租赁,获得长期的租金收益。

4物业管理

4.1开发项目在进行房产销售之前,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由其承担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任何开发项目,既可由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管理任务,也可委托非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公司要与选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4.2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验收接管后,负责所管理项目的房屋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并可按实际情况相应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等事务,还可为居民(用户)提供其他无偿或有偿的服务。

4.3工程竣工后,在工程保修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缮;或自行修缮,并会同相关部门按实扣除施工单位保修金。

4.4物业管理公司按《业主须知》规定定期向服务区内的业主收取有关费用。

4.5开发建成区居住业主数达到一定规模,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的委托事宜。

5附则

5.1本制度自正式颁布之日实施。

第9篇 房产销售现场客户确认制度3

房产销售现场客户确认制度(三)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一切以《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同时按照轮号接待客人的方式进行拓展推销。销售员工的连续两个月未售出壹套房/铺,或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排位最后的,公司将按其实际工作情况作留职或辞退的处理。

1、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

具体做法:

1)在客户进入门口前,应主动微笑出迎,亲手为客户拉开门,礼貌致敬(笑语“欢迎光临”),然后第一时间进行自我介绍,我是**楼盘的**小姐/先生,吾知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2)在了解客户的需要后,应先询问客户的姓氏(如,请问先生/小姐点称呼啊),再询问客户之前有没有来过或者有无朋友介绍过来(如,吾知**小姐/先生之前有无来睇过),如果有就应立即询“之前是边个销售人员跟开”。在得知具体是边个销售人员跟开之后,应立即通知该销售人员前来接手,如果该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应立即致电通知该销售人员(如,**人,你之前跟开的**小姐/先生依家过左来睇楼,你有无时间依家立即返来)。如果该销售人员肯定在*分钟之内能够赶回来,招呼接待的销售人员应在该销售人员回来这一段时间招呼客户,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待该销售人员回来后,再将客户移交,并将客户的有关情况向该销售人员解释清楚。如果该销售人员不能及时赶回来,应交待清楚交由边个现场销售人员为其接手,并将客户的有关情况交待清楚,有必要的话,应向客户解释清楚未能赶回来亲自为其服务的原因,令客户觉得倍受尊重和放心。

2、客户确认以销售人员递交的《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准。

3、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原则上由已成交销售人员接待推销。客户有特殊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由被指定的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4、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客户有特殊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由被指定的销售人员接待推销。

5、已成交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前来睇房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

6、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若在第一单已发生撞单的,原则上由参与第一单提成的人员接待推销,成交后平均分配业绩佣金。;客户来时忘记或没有指定销售人员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轮号人接待。

7、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接待人接待推销。

8、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定销售员接待,由指定销售员接待推销;客户没有指定销售员接待推销,视为新客户,由轮客销售人员接待。

9、客户确认有效期为二个月,二个月后再续确认,视为新客户。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以销售经理签字的日期为准。如果该客户虽然在客户确认有效期内没有到销售中心睇楼的,但有来电咨询,或销售人员有去电跟踪的,该销售人员应将每次客户来电咨询或自己去电咨询的情况记录在资料部及《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上,递交营销、策划部经理,该种情况不属于过了客户确认有效期。但每次的记录时间及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整。

10、发生撞单,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绩归另一方所有,佣金上缴销售部。

11、《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时间:

(1)早班8:00~12:0018:00~22:00,第一次交单时间为12:00~12:30;第二次交单时间为22:00~22:30;

(2)中班12:00~18:00交单时间为18:00~18:30。

12、《每日来访客户登记表》交单确认处:销售部经理和策划部经理。

第10篇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人员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诚信、多劳多得为原则。

二、新聘的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培训期间薪金减半,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三、销售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司将对其素质进行综合检验,并保留解聘该销售人员的权利。

四、试用期间,销售人员薪金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五、试用期过后,销售人员薪金制度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分不同档次采取薪金制度。

2、销售任务以开盘后当月新认购并签约的数量为计量标准。

3、未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6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1.5/千计提佣金。

4、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10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2/千计提佣金。

5、客户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续报送银行后,销售人员即可于当月底计提该套房佣金的75%,剩余5%佣金待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提取。

7、如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则公司有权解聘该销售员,其工作由副总监指定的销售人员接替。

8、严禁销售人员为获取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转让业绩。因其影响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综合评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及其副总监给予严厉查处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户退房且销售员已提该套房佣金,则应于当月底扣除此笔已发佣金。

11、由公司介绍的客户经副总监指定销售人员负责,该套房计入销售人员业绩,但不计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销售人员薪资中代扣应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款。

13、公司每月给予销售冠军500元的个人奖励。

10、公司鼓励销售人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中佼佼者予以奖励。

11、考核周期从当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发上月薪金。

第11篇 房产销售现场管理规章制度5

房产销售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五)

总则

第一条我们是一个销售工作的整体,责任意识、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是我们凝聚力的源泉。

第二条我们将依靠点点滴滴,契而不舍的追求和热情,在房地产销售领域实现客户和我们自己的梦想。

第三条我们在每一项工作中,表现出自己的专业实力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

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销售部实行六天工作制:8:30--12:00,14:00--18:00。周六、日实行轮休制,销售经理安排人员值班,完成接访。每日晨会时间8:30-9:00。

二、迟到、早退规范:上午8:30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5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现场临时安排加班,无故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迟到一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天工资。早退处罚原则等同迟到。若销售人员无故旷工,则第一次扣除三倍工资,第二次劝其离岗。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更换服装,每日8:30之前须卫生打扫结束。

三、销售现场只批复二天以内的休假申请。请假必须提前24小时向现场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现场经理批准后方可请休;如遇临时紧急事务,必须以电话方式,在8:30以前向现场经理告知请假事由后方可请休。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单》。病假每日扣除10元,事假每日扣除20元。

四、在岗期间,因公外出者(带客户看房除外),必须由现场经理口头告知后方可外出,因紧急私事需要外出者,必须填写《请假单》,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销售现场流程管理

一、接访规范:

1、实行轮流接访制,由销售经理制定接访顺序。

2、客户来访,置业顾问应主动迎门,并至以接待语'您好,欢迎光临苹果社区!'

3、接访时应热情、大方,语速适中,语调柔和、清晰。

4、对来访客户所提疑问应以真诚及耐心地解答。

5、热销期间应加强对销售现场秩序及办公用品的维护。

6、热销期间各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进行销售工作。

二、接听电话规范及技巧:

1、实行轮流接访制,由销售经理制定接访顺序。

2、现场电话接听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

3、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普通话'你好,苹果社区'

4、接听电话时保持微笑,语调轻柔。

5、简捷,清晰,准确的回答客户提问,重点提出项目主要卖点.每次接听客人来电时间不超过两分种。

6、在接听电话时,注意登记客户联系电话,获知渠道.并尽量约客户来现场。

三、其他规范:

1、定金、首付款、尾款的交付时间以及签定合同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执行。任何延期行为都必须由客户本人提出申请,经当事置业顾问,现场经理批复后,方可延期执行。

2、销售过程中的所有款项,统一由财务人员收取,严禁销售人员私自收取任何款项。

3、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严禁对客户进行不实承诺

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一、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市场法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客户的利益。

二、销售人员与客户接洽时,言谈举止应当文明礼貌。

三、为了正确了解客户需求并合理设计购房方案,销售人员应对相关的楼盘、投 资理财、法律等知识有相当的掌握,运用专业技术和知识,对客户面临的状况和需求进行正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向客户提供科学的建议。

四、销售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产品性能和特点,客观公正地向客户介绍适合于客户的产品,确保客户能够得到最优化的购置方案。

五、销售人员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佣金回扣或以佣金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购置。

六、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夸大产品的范围和功能。销售人员要正确宣传产品,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利益。

七、合同等重要文件应由客户本人签名确认,销售人员不得代客户签名。

八、销售人员对于客户请求变更合同相关内容的要求,应当及时传递给公司。

九、对于客户提出退房要求的,业务人员应提醒合同中有关退房的条款、退房可能引致的财务损失等情况。

十、销售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贪污。

十一、销售人员脱离公司或转服务于其他公司的,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业务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

十二、销售人员有协助公司办理服务事宜的义务,协助公司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十三、如果客户通知业务人员可能引起纠纷的事件时,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同时也要尽快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销售现场服务规范

一、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工装,并佩戴员工胸卡或吊牌。

二、销售人员必须用大方得体的言行举止,为客户提供准确到位的专业服务。

三、电话铃声响起,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并进行全面详尽的电话记录,便于建立客户来电档案及日后的客户追踪。

四、无论坐,立,行都必须保持自然端庄的态度

五、微笑面对客户,保持友好适度的目光交流

六、严禁在售楼现场大声说笑,手舞足蹈。

七、严禁在售楼现场化妆,吃零食,手机关至振动。

八、与客户交谈时,严禁心不在焉,或者中途与其他人搭话。

九、给予客户充分尊重,不得以任何接口顶撞,讽刺,挖苦客户。

十、对客户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表示充分关心,并热情作出适当解答,不能草率应付,也不能作出不实承诺.

十一、售楼部现场氛围每个销售人员都有责任进行监控。时刻保持售楼部音乐,灯光。

十二、以上规范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违反则一次处罚十元

现场档案管理

一、销售现场各岗位人员负责各自岗位职责内的业务表格,资料的保管及使用,确保其机密性。

二、客户应提交的资料由置业顾问负责完成,现场内务必须对资料的完备进行审核,并督促置业顾问及时弥补。

第12篇 房产经纪销售现场例会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现场例会制度

一、日例会

1.时间:每天早上9点

2.会议内容:

(1)汇报前日业务工作;

(2)强调当日工作计划;

(3)针对销售代表工作中的业务难题开展讨论,提出对策;

(4)销售主管安排当日工作。

3.参会人员:

销售主管和当日值班的全体销售代表。

二、周例会

1.时间:每周二、周五下午6点

2.会议内容:

(1)总结本周工作情况;

(2)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

(3)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4)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5)完善管理制度;

(6)宣传推广方式效果反馈;

(7)对市场信息的跟踪;

(8)其他需要沟通和决策事宜。

3.参会人员:

营销总监、销售部和市场部全体人员出席周例会(休假、轮休人员必须出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扩大参会人员。上级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可列席会议。

4.会议记要:

每次例会结束后,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议记要,会议记要应及时在部门内传阅,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如有需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在相关部门传阅。

《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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