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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27 热度:67

廉政建设制度范本

第1篇 廉政建设制度范本

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3)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下基层工作按标准就餐,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4)认真执行会议申报制度。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其会议地点、规模、时间、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统一审定。各类会议一律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5)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第2篇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行政工作

⒈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违反规定购房和建私房。

⒉不准超标准招待来客,应本着小额、从简、合理的原则到定点饭店用餐。招待标准:一般办事员为20元/人,科(厂)级为40元/人,处及处以上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应由分管领导批准,严禁铺张浪费。

⒊不准公款私请。

⒋不准到基层供销社和下属等单位乱采乱购物品。

⒌不准让亲戚、朋友承包本单位基建工程,严格执行审计,验收制度。

⒍不准私分和滥发钱物。

⒎不准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不办、不查,并要实行 专人登记、领导批办,承办结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准用公车学驾驶和公车私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准以其它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⒉不准以私人感情处理人事关系,人事安排由党组研究决定。

⒊不准末经考察和上级批准调进干部。

⒋不准不经组织批准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⒌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⒍不准在选举中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

⒎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⒏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⒐不准拒不服从上级组织派进和调出干部的决定。

三、专卖管理

⒈不准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规查处案件和造假证件。

⒉不准坐支、截留、挪用,擅自处理罚没款,罚没款由财务部门专立账户,专卖管理费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

⒊不准违反规定将罚没烟、收购烟擅自处理。

⒋不准接受办证(案)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和请吃。

⒌不准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徇私舞弊泄露案情。

⒍不准越权审批案件,上报案件需经审批小组讨论决定。

⒎不准一人办理举报奖,协查奖手续。

四、业务工作

⒈不准以烟谋私,以权谋私,以岗谋私。

⒉不准在自己家里洽谈业务、签订协议或合同。

⒊不准批供卷烟多人签字,实行一人审批,统一价格。

⒋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卷烟价格。

⒌不准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无法谢绝的要如实上交,所收钱物由办公室入帐管理。

⒍不准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⒎不准搞账外利润,卷烟购进和销售做到如实入账,经营利润如实反映。

⒏不准为系统外单位、个人违章购进卷烟提供任何条件,包括出借账户、合同、准运证、介绍信、工作证、资金等。

⒐不准个人侵占和挪用单位在业务往来中的回扣费、好处费和贵重礼品。

⒑不准在“三产”企业中的兼职干部领取承包合同规定以外的报酬。

⒒不准“三产”企业违反规定到外省经营卷烟批发业务。

⒓不准动用“三产”资金为烟草公司办事情。

五、财务工作

⒈不准违反财经纪律;

⒉不准做帐外帐;

⒊不准拖欠税款,个人所得税按月代扣上交;

⒋不准报销超越审批权限的单据;

⒌不准违反上级规定报销通讯费用;

⒍不准挪用公款或末经批准借款;

⒎不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出差借款返回后三天内结清;

⒏不准报销因工作失职被审查机关的罚息、罚款。

在百度搜索: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3篇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公司纪委决定,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和实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促进党员干部知规明纪,严守纪律规矩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加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公司新跨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教育内容

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新修订的党规党纪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重点围绕公司近年来印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公司纪委工作报告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管理标准》《廉政谈话管理标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标准》。

三、活动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期一个月(10月8日-31日),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开展。

(一)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公司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所属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纪党规和公司有关廉政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至少讲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通过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围绕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

(三)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公司纪委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至少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公司纪委将组织开展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

(五)至少制作一期廉政制度宣传展板。公司纪委将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用通俗易懂、鲜明生动的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公司各党支部要围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营造浓厚氛围。公司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2023年10月8日

第4篇 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zz中学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天门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内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纪检委员、纪检干事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1、校级领导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部门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过问,防患于未然。

2、纪检委员、纪检专干责任:纪检委员、纪检专干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查处,要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

传、学习及其他活动。

3、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责任: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为党小组、本处室、本年级廉政建设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党政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了解本组党员、本处室和本年级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及时捕捉敏感问题,敢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现象,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4、共产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工作分工

l、党委书记: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督促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2、党委委员、政工副校长:侧重负责政教处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和班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党委委员、教学副校长:侧重负责教学一线干部、党员、教师的廉政建设工作。

4、党委委员、后勤副校长:侧重负责后勤一线干部、党员、职工的廉政建设工作。

5、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抓好全校敏感部门、敏感事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学校重要的人权和事权进行监督。

四、主要任务

l、及时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及其领导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年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了解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和不正之风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针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党风党纪教育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和指导党风党纪教育。

3、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掌握了解问题,并指导分管部门解决。

五、具体措施

l、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密切党群关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

3、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第5篇 完善五项制度狠抓廉政建设经验交流

清河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不断优化行风软环境和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实行承诺书制度。区人口计生委党员干部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个人缴纳廉政建设保证金。

二是实行公务回执制度。区人口计生委党员干部到基层抽样调查、目标考核等执行公务时,都要向基层单位递交一张《执行公务回执单》,上面印有对执行公务人员的要求、由被查单位监督有无违反计划生育“两个纪律”,并签署意见盖章。

三是实行监督卡制度。区人口计生委每个党员干部桌上都有服务监督卡,标明姓名、职务、监督电话、“两个纪律”和软环境“六条禁令”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实行定期调查回访制度。区人口计生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入户或问卷调查,通过向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了解有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如违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是实行警示教育制度。区人口计生委坚持每周五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政廉政建设学习,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宣教片,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第6篇 促进廉政文化制度建设的研讨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需要以廉政文化为支持制度建设做保障。廉政文化是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对于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良好氛围,净化从政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

有基础作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应该看到,当前的反腐斗争也面临着负面文化的严峻挑战。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所遵循的竞争性、交换性和求利性等规则如果被运用到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特别是政治生活域,就难免发生变异,从而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巨大冲击;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外来文化中的消极腐朽因素的侵入,使一些人对某些社会行为的评判标准发生了动摇甚至颠倒。因此,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就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如果腐败获得了一种文化上的支持,社会主流文化被严重扭曲和消解,那么,腐败就会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也就是说,腐败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团体性腐败以及一部份人的羡腐心理等,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腐败文化”滋生的信号。为什么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不贪不沾、清政廉洁、一身正气的干部反而会被孤立?原因就在于他们与“腐败文化”格格不入。这种现象说明,不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文化的土壤,反腐倡廉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因此,必须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育和倡导有感染力、亲和力、影响力的廉政文化,努力营造“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的廉政文化氛围,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廉政文化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持。

扼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需要加强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用制度管事,要用制度管人。这给我们党在今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建立建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必须狠抓制度的落实。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一定意义上讲,人的素质是管出来的。用严格、谨密的制度约束我们的党员干部,使之他们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各种权力,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最有效的手段。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之不折不扣的落实,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双管齐下,党风和廉政工作必将取得新成效。

第7篇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我们党永不变色,为了使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千秋万代兴旺发达,那么加强廉政建设就成为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一个党,如果不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那么这个国家是绝对没有希望的。所以廉政建设必须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而且必须真抓,实抓,绝不能手松手软。为此特定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持班子一月学习一次的制度,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修养,时时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绝没有侵占国家财产和利益的权力。

二、学校的资金使用,完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每年向职工汇报一次帐目的制度。工会一定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广大职工有权检查,过问学校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强财务制度的透明度。

三、不多吃多占,群众有的我们有,群众没有的,我们也应没有,不搞特殊化,和群众同甘共苦。甚至群众有的。例如:晚自习费,补课费,班主任津贴等。领导也不应该享有。

四、按照教育处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另立项目,不乱收费,也不允许学校的教师随便收取费用。

五、不能私自挪用公款,不允许用公款作买卖,搞第三产业。

六、不搞吃吃喝喝,挥霍浪费,宴请送礼,要集体研究讨论而定。

七、不利用工作之便,伸手索取回扣,或要什么好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廉洁自律,勤俭办学,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措施,每学期检查一次,如有违犯者,给以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8篇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检组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第9篇 企业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委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10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 党政组织责任

(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责任

(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

(三)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 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各级干部责任

(一) 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 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

第三章 制度约束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内容

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

(三)会议程序及管理

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

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

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

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制。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

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员范围

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 述廉时间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

(三)述廉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

(一) 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三) 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

第十六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

(一) 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 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七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

(一) 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三) 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 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五) 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八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五) 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九条 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 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三) 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二) 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

(一)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

(二)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3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三)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管理好青岛校区后勤工作,特制定本廉政建设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执法,不违法。

二、全面掌握学校有关规定和青岛校区与各有关企业已签合同条款内容,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三、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个人不与任何企业发生利益关系。

四、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大事须经后勤管理处会议或报上级研究决定。

五、实行定期考核与警示制度,每学期主动征求有关企业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或提出警示。

六、实行量化监督,每月根据能源消耗核实缴费和收费情况,每年根据签约检查收费情况。

七、实行阳光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明示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以便接受监督。

八、加强任职教育,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切实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第12篇 第二医院廉政建设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廉政建设制度

一、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循私舞弊,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维护党纪和法律的尊严。

二、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果断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和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发生。

三、忠于职守,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公务活动公开,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收受红包,接受回扣、提成,严禁通过介绍病人、处方收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搭车药、搭车检查、不合理检查。

六、不得从事任何药品,医疗器械的推销、中介活动、不得通过打招呼、批条子,推销人情药品,高价药品。

七、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治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三人会签制度,不搞任人唯亲。

八、公务接待本着节俭原则,从严把关,从严控制陪客人员。

九、不准参与吸毒、贩毒、走私、贩私、嫖娼、卖淫、赌博活动。

十、不准弄虚作假,严禁假公济私,并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管好亲属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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