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制度内容范本格式规范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考勤制度【1】
为了加强作风,严明纪律,塑造良好的经信部门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方式及处罚方式:
1、每周工作时间为5个工作日(周六下午义务劳动)。作息时间执行县政府的规定,变更时随时通知,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2、每周一、三、五早上8:30集中在局会议室点名;其余时间由各科室负责,纪检书记、监察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
3、点名结束时未到的视为迟到;如果未进点名会场,未及时进行考勤登记的视为旷工,登记的视为迟到;会议、会务、病事假一律要履行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迟到一次处罚20元,无故旷工一次处罚100元。
4、周六义务劳动分三组进行,缺勤一次处罚50元。
5、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发现联系不上,罚款50元,并承担造成的工作后果。
三、请假规定:
1、请假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2、请假的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工作人员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1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离开一律向分管领导申请,经局长审批同意,其他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时效。请假按照审批权限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仍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一天申请续假,经批准后假期有效,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后,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或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完善手续。
4、请假天数从年假中扣除。
四、考勤结果公示:
每月月初必须公布上月考勤结果。考勤表由考勤人员签字后由办公室存档,年底统一汇总,并对外公示。
五、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
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
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
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
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
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象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室内整洁卫生,无乱泼、乱倒现象,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无露天粪坑的,记10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五)村庄卫生(30分)
1、辖区内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摆现象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村庄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的,记6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村庄里无乱丢、乱堆、乱倒垃圾,特别是不见成堆成片垃圾,垃圾都进入固定收集设施,进行密闭管理,村庄里公共区域及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4、村庄里沟渠、河(港)道、池塘无漂浮垃圾,塘(港)堤无成堆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的,计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如因季度整治工作重点不同,需增加考核内容及项目的,在检查前两周告知各村(居),并确定增加的检查项目及分值。
五、奖惩办法
实行保证金制度,包片班子成员、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个人交纳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3000元,年末考核加权平均得分高于80分的,按所交保证金数额进行奖励。
每月考核一次,一个季度为一个奖惩周期,各村(居)将本季度三次得分累加在一起,按总分进行排名。对在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其中50%用于奖励支部书记;对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
并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2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5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全额个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年末不予退还。
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每次处罚该村(居)2000元。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对该村(居)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第2篇 休假制度格式范本
1、员工每周带薪休假一天:
公司总部:每周六、周日串休
各销售部:依照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销售部门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
2、调整:
根据公司需要,有活动及相关变动时,员工有义务更改休息时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串休,串休于两个月之内(下个月月末之前)串休完毕,期限内未串休完的,不再顺延补串;不得连续两天或连续两天以上串休。
3、有薪节假日
员工可根据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节假日。所有假日执行公司根据部门及现场实际情况各自安排的休假标准。
4、集体活动
公司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安排及号召,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
5、病事假:
(1)员工病事假,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请请假程序,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无极特殊情况,员工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特殊情况当天请假的,须提前两小时以上。
(3)员工在病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无特殊情况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将工抵假(本月请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远期的多出勤天数抵平休假天数)。
(4)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及相应的补助,累计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5)请假工资的计算(扣):(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驻外补助+车补+话补)÷30×病(事)假天数
(6)请假必须即时上交请假条,无假条者按旷工处理,后补无效。
6、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方可申请婚假。
(2)申请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办理请假和交接手续后方可休假。
(3)婚假为三天,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含每周正常休息日,不含公司公布的本部门节假日休息天数)
7、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司给予两天的带薪丧假。
8、产假: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男员工带薪陪护产假为三天;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产假,公司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公司的岗位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时间。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办公制度格式范本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机关内部及分局要加强考勤工作,按照实际考勤情况发放考勤奖,严禁弄虚作假。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着装整洁,注重仪容仪表,举止要稳重、大方,坐姿端正。
3、机关各科室应提前到办公室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 “三整”、“四净”、“五不准”。(1)、“三整”: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整齐;卫生责任区整洁。(2)、“四净”:办公室和卫生责任区的玻璃门窗净;地面净;墙壁净;室内物品净。(3)、“五不准”:不准在办公室内外乱堆乱放办公用品及杂物;不准在墙壁上乱贴挂与工作无关物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不准在办公室内外存放个人家庭用品,不准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吸烟。
4、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其他事务外出的,必须向本科室负责人告知同意;科室负责人要外出的,必须向分管局长告知,说明去向;局领导外出去向,应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必须保持有人留守,以处理日常事务,上通下达。
5、上班期间工作认真,主动及时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答复、处理基层分局急需解决的问题。工作人员应在上班第一时间和下班前打开办公软件,并经常刷新,以查阅网上通知和文件,及时处理网上事务。
6、对群众办事、来访应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带到相应科室处理,不能解决的做好说服工作。
7、自觉遵守办公纪律,工作时间不准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随意串岗。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嬉笑、聊天闲谈,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打牌、下棋、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以自觉维护自身和机关形象。
8、局机关工作人员可在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在活动室内自行组织活动,以锻炼身体,振奋精神。基层分局在处理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下午可提前半小时返回县城。
9、局督查大队对办公制度的落实要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如实的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第4篇 制度汇编格式要求范文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图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期。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会同总工办核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一、档案库房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盗和防高温等“八防”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四、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七、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刻领会上级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努力学习业务,钻研各类档案理论基础知识,充分掌握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操作自如。
三、检查督促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归档的诸多环节应严格把关。
四、组织档案网络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档案管理经验与体会,开展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不断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档案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六、组织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七、负责综合档案与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协调。
八、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二、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三、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四、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六、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5篇 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格式
党的基层组织制度【1】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等。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制度【2】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制度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党的组织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带有固定性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
它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使基层党组织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物质保证。
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
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根本内容,是党员行使自己管理党内事务权利的最主要渠道。
只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和领导机关的作用,才能及时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在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保障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任务的实现,从而更好地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基本职能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
(2)听取、讨论和审查基层党委(总支部、支部)及同级纪检委的工作报告;(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问题,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或处分;(4)选举党的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和代表会议的代表;(5)讨论决定本组织的其它重要问题。
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必须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充分认识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
只有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才能集中和反映全体党员的意志,代表党员群众行使权利。
第二,必须按期认真地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能按期召开,是党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一个重要标志。
只有按期召开,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积极性的前提下顺利进行,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民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
而目前在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不能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干部会议或工作会议来代替。
这种做法不仅会削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权威,而且还会妨碍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和挫伤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党的战斗力的发挥。
久而久之易形成少数人或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现象,妨碍党的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三,要充分发挥党员(党员代表)的作用。
党员(党员代表)是党员大会(代表大会)的主体,他们能够全面地反映基层党组织的情况和党员群众的要求,所以,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形式主义东西,如会议不能就重大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会议决议不能充分体现党员(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克服,否则,党员大会(代表大会)只是走过场,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健全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是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
其中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基层党的领导班子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员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可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增强组织观念,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更好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还可以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和工作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从而使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实际。
因此,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员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观念,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其主要内容是:(l)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2)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讨论本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措施;(3)党组织向党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4)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
(5)组织党员检查执行党章和《准则》的情况,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7)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其它的工作等。
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坚持制度。
在一般情况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自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增进团结。
第二,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在党内,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党员充分讨论。
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三,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关键。
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党员有缺点和错误,要勇于作自我批评,特别是支部主要领导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
在开展批评时,要采取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既要反对伤害同志的“左”的做法,也要反对“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自由主义态度。
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分清是非、增强党性、互相帮助、加强团结的目的。
第四,要注重实际效果。
生活会要坚持制度,定期召开,同时要注重质量。
党的基层组织既要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又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这是提高组织生活会实际效果的重要环节。
做到开会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开会时要注意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发言,注意防止不着边际的漫谈,使每次生活会都能收到实际效果。
三、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所必须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它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内实行选举制度,能够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充分行使党员的权利,同时也能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上级和对下级负责一致性的政治责任感。
党内选举制度的实施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党的民主化的程度。
因此,《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选举制度的程序、原则等作了基本的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既要遵循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又要根据基层党组织的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制度。
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以及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均实行差额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名额的确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产生、候选人情况介绍、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的基本要求或应遵循的原则。
按照这些程序办事,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必要保证。
第一,坚持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改选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坚持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最高领导机关的应有职能,认真行使选举的职权,是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选举制度的基础。
只有坚持这一制度,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制度沿着正规化、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否则选举制度只能是流于形式或落空。
另外,还要按期改选,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届期满要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要认真执行选举制度,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制度。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不等额选举。
与等额选举相比,实行差额选举可以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充分行使自主的选举权,提高党员的参与程度。
一般来说,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代表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
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由于党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熟悉可以进行直接选举,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但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在酝酿成熟的基础上,然后再进行直接的投票选举。
总之,这种选举,能使党员充分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真正体现全体党员的意愿,扩大党内民主。
第三,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选举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在选举中,候选人提名方式是否民主,是能否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关键环节,也是民主选举的基础。
所以,候选人的提名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地发挥党员群众推荐的作用。
候选人的名单要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立,防止事先定人头,划框框,或不经法定程序随意增减候选人的做法。
在酝酿候选人时,应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政策水平、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等有关情况,可以提供本人述职报告、组织考察结果和群众评议情况,也可以让候选人与选举人直接见面,面对面地回答问题,以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情况的全面了解,以利于选举人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加党内政治生活的公开程度。
四、外出党员管理及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关系交接制度
㈠建立党支部
党员集体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需建立临时党支部,超过一年以上需建立正式党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若干。
支委选举产生过程按党章规定进行,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1、建立党支部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2、外出学习、工作的党员的管理
按照党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外出学习、工作的党员必须进行管理。
党员外出学习、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集体(3人以上)外出学习、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党员所在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必须及时报告学院党委组织部,并提出建立外出学习、工作党员的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备上报学院党委审定。
3、以上新建立的党支部,原则上继续归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并指导工作。
㈡建立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交接制度
1、发展党员职权范围
为进一步明确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接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发展党员的职权范围及发展党员程序(党员发展程序已另有明确规定,本制度中不再重申)。
为此,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发展党员的职责范围确定如下:
附属医院党委:负责本院职工和分管(非它系所属)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委系统职工和部分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拟发展的党员需按程序报学院党委审批。
基础医学部党委:负责本部内教职工和分管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拟发展的党员需按程序报学院党委审批。
各系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本系内教职工、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拟发展的党员需按程序报学院党委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力度,附属医院建立学生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书记除负责党支部全面工作外,要指导组织委员侧重抓好附属医院本部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副书记在书记的领导下,指导组织委员侧重抓好在其它医院学习、实习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党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基础医学部党委、各系党总支要专门建立(下设)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在抓好支部全面工作的基础上,要把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做为党支部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好。
要加大在优秀在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各项培养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把那些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2、建立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交接制度
为使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档案材料的交接责任,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管理职责:
学院(含附属医院)教职工中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学生中正式党员的材料由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直接管理。
附属医院的学生正式党员由其学生党支部直接管理。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由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负责管理。
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含下属党支部)都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⑴建立工作制度和登记簿册
工作制度包括查阅制度、收集制度、转递制度(指支部内党员之间的)、检查核对制度(指上级党组织检查下级党组织)、递交材料归档制度。
登记簿册包括: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综合记录簿、交接档案材料登记簿、接受档案材料登记簿、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缺少档案材料(内容)登记簿。
⑵建立交接制度
交接内容:
交接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党员档案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发展对象综合报告、团组织推荐表、学习成绩单、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档案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写实表。
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写实表。
交接要求:
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地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档案材料转递给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基层党组织。
①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②支部换届改选。
③教职工党员(预备党员)调离本单位。
④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学生转入临床学习(实习)、专科考入本科、专业变动或毕业就业(考取研究生)到新的单位。
⑤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改变上下级隶属关系,撤消或并入新的基层党组织。
⑥符合③④⑤款要求的要同时把党组织关系迁到组织部,并注明去向。
转递要求:
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含特快专递)或交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自带。
①教职工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一周内将党员档案材料及时上交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②学生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各支部应及时将党员档案材料上交给基层党委或总支管理。
附属医院继续由学生党支部负责管理。
③各基层党委、总支内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在两周内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交接完。
基层党委、总支应及时将变动、交接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④学生毕业时,各基层党组织提前一周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学生档案材料完备的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移交其毕业后所去单位。
(毕业生党员暂时找不到工作单位的、档案在学校存放的同学,组织关系转回家庭居住所在地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入党的档案材料一并转出)。
⑤学生由原党组织转到其它基层党组织所属单位学习(实习)时,应在两周内把这些学生中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学生档案材料,转交给新的基层党组织继续培养、教育。
⑥各基层党委之间,可以直接转递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学生档案材料。
转出的档案材料须及时、完整、按规定整理装订,不得有零散材料,也不得扣留材料和分批转出。
接收档案材料的党组织,有权拒收整理不合格的(含各项表册填写不全,写实时间不够、不准确等问题)档案材料。
⑦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交接档案材料登记簿。
双方党组织负责人、档案材料管理人员、交接人均需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及意见。
转递结果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基层党组织六大基本制度【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按照市委、党总支的要求,结合系统内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支部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2、会议程序:统计到会人数、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做好会议记录。
3、党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有:传达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研究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工作的计划或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的代表。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程序: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归纳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
3、会议范围: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无表决权。
4、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和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季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四)党课
1、每半年上一次,一般情况下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机关党委应及时通知各党支部自行安排,党员到课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2、党课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在新的时期的新理论和新要求,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先锋模范意识。
1、学习内容:
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深入学习*理论、“****”重要思想和《文选》;学习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加深理解和把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内涵。
学习贯彻党的重大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上来。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多媒体教学与电教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活化学习形式,创新学习方式。
3、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12天。
原则上每月集中一次政治学习,每季组织一次集中辅导。
4、学习要求:机关党支部每年根据机关党委的安排,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制定全年学习计划。
支部做好会议记录,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笔记字数要达到3000字,每名党员笔记字数要达到2000字。
集中学习采取签到方式,学习期间要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接待客人,不在会场打手机,做到听讲认真,学习专心,积极发言、讨论热烈。
5、学习考核:各支部对每个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重点考核学习出勤情况、笔记及体会文章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与党员年终考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挂钩。
三、党员考评激励制度
1、考评目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在平常时候能看出来,在关键时候能站出来,在特殊时候能挺出来,永葆先进性。
2、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党员的党内表现、工作表现及群众观念,党内表现主要从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党内组织活动、党费交纳、党的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考评;工作表现主要从工作业绩、参加机关活动情况、素质能力及工作纪律四个方面考评;群众观念主要从是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方面进行考评。
3、考评方式:考评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年底对党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分三个档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4、考评办法:定性采取党员个人进行自我评定、党员互评、组织鉴定的方式,占20%。
定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占80%。
定量考核坚持考评结果注重工作过程的原则,根据平时活动记载情况打分计分,其累计结果作为年终考评成绩,年终不单独考核。
党内表现占40分,其中:政治理论学习10分,与党员政治学习考核结果挂钩;参加组织活动10分,由党委(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出勤记录及参加活动时的表现打分;党内组织活动10分,主要由党委(支部)根据党员参加“联、帮、促”活动及党内各项活动情况打分;党费交纳5分,由党小组长根据党员的党费交纳情况打分;党的组织纪律5分,由支部根据党员遵守党纪情况进行打分,此项实行一票否决,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内表现一项不得分。
工作表现占40分,工作业绩10分,与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由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打分;参加机关活动情况10分,主要考核参加机关劳动情况、参加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及需要纳入考核范围内的活动情况,由相关股室打分;素质能力10分,由相关股室根据参加执法岗位练兵考试成绩打分;工作纪律10分,由负责考勤工作的股室根据党员的指纹考勤结果、日常抽查情况及执法笔记本记载情况打分。
群众测评占20分,由群众评测结果计分。
5、激励措施:对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党员,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在次年的七、一建党纪念活动中进行表彰;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干部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评比表彰活动;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不奖不罚;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
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5、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6、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
五、党组织联系党员制度
1、目标任务:各支部要开展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党员活动。
党组、机关党委、支部要加强对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基层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党员解决思想疑难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2、主要内容:党组、机关党委、支部每年按照委员分工联系基层点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和党员中去,了解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问题,帮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党员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
3、联系方式:要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帮扶重点为:老党员、困难党员,通过走访、帮扶、党内捐助、救济等切实有效的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要关心党员的思想政治进步,通过党员谈心活动、党员座谈等形式,对思想问题或出现不良苗头的党员要及时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帮助教育,化解矛盾。
谈话提醒应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的不同,分别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
谈话提醒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
4、具体要求:每届党组、机关党委、支部都要确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工,要有工作会议记录。
每年至少对老党员、贫困党员进行走访慰问一次,要有活动记录。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目标任务:各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
联系的任务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有条件的支部开展“三包活动”,即包保一个村屯、包保一户企业、包保一个社区,采取帮资金、帮项目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发展。
2、联系对象:分别以支部为单位、以党员个人为单位进行联系活动。
党员联系的重点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群众等,由党员个人在工作、居住地范围内自行选择结对;支部联系的对象由支部在本单位、社区、扶贫点确定。
3、联系方式:通过帮扶结对、开展“联、帮、促”活动、开展部门包保等项活动进行联系。
“联、帮、促”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联系1个困难户,帮助1名特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每名党员至少要联系一名群众,市直机关的党代表至少要联系三名群众,要定期将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在党内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汇报,互通情况、互相支持。
4、具体要求:支部及党员个人要做好帮扶活动记录。
帮扶活动每半年做一次统计登记,帮扶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支部评先的重要依据,党员个人活动开展情况与年终党员考评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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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双十制度内容格式
药品双十制度
1、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净化行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有效遏制医务人员乱开“大处方”、“高价药”等行为,
2、依据河南省卫生厅推行的医院管理“十大指标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全面落实药品“双十”制度,规范医院的用药行为。
3、药品“双十”制度,即每个季度统计医疗机构使用量最大的前十种药品名单和前十种药品中每种药品开方量最大的前十名医师名单。
4、医院将“双十”统计结果每月在单位大厅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5、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医师给予以警告谈话、限制处方权、经济处罚、医德考评扣分、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等。
6、对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采取限制用量、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
药品统方制度
一、统方是指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和耗材量信息的行为。
二、严禁院内任何的岗位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统方,
使医药营销人员获取我院医务人员或部门用药及耗材使用的相关信息。
三、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四、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对临床用药统计分析程序实行严格的权限设定,对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与本业务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用药管理系统。
五.严禁对外泄漏医院内部有关药品监控管理的信息,医院内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在执行用药动态检测管理制度时,超范围或泄漏用药的有关信息。
六、医院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统方实施监控,每位员工都有反商业贿赂的责任,及时反对、阻止、举报统方行为,医院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
七、对于违反本规定参与统方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人员,医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7篇 资金预算作业制度格式范本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提高各公司经营效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期达成资金运用之最高效益,特依'关系企业资金调度控制办法'第一至四条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金范围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为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二)各公司会计部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收 入
第四条内外销收入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约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以其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者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现、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支 出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支出:依土地管理小组或特定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之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营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械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门依据工程合约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资材部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工会计部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托工工厂:托工经办部门应参照拖工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度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并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之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部门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门依据财务部门资金调度情形,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列各项之支出皆属之,包括偿还长期(分期)款、股息、红利等之支付。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均应加说明。
异常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各公司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形,其中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门汇编。
资金调度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公司营运资金由公司(事业部)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总管理处财务部门协助筹措调度。
(二)各公司资材部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4.1.7)于当月24日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分送财务部及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汇总呈核。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能源企业国内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管理处总经理核阅,以为经营决策之参考。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8篇 奖励制度范本格式
第一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三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四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五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9篇 考勤制度格式范本
考勤制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怎么拟定考勤制度比较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考勤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第10篇 钢铁厂动火制度格式
1. 目的
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防止动火作业中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
3. 相关文件和术语
3.1 相关文件
3.1.1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1.2 gb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1.3 《河北省消防条例》
3.1.4 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3.2 相关术语
3.2.1 动火作业
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2.3 动火单位与禁火单位
动火单位:即动火施工单位,指从事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
禁火单位:动火作业所在区域、设备设施的管理单位。
4. 动火作业的等级划分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运行中的煤气、氧气、氢气、丙烷气、苯、氨、焦油、煤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输送的主体设备及管道,地下液压站及储油量10立方米以上地上液压站的液压主体设备与油路管道,人员密集场所,重要通讯枢纽,技术中心档案室及其它特殊危险部位的临时性动火作业。主要包括:
4.1.1 煤气柜、煤气加压机、煤气引风机、煤气放散塔、煤气发生炉、trt、煤气除尘设备、煤气排水器、煤气水封等煤气设备的本体及管道。
4.1.2 制氧机、氧压机、氧气储罐等氧气设备的本体及管道。
4.1.3 提氢气设备、氢压机、氢气储罐等氢气设备的本体及管道。
4.1.4 空分设备。
4.1.5 丙烷气汇流排及管道。
4.1.6 苯、氨、焦油等易燃易爆化工品的提取设备、储罐本体及管道。
4.1.7 煤粉制备、储存、喷吹设备本体及管道。
4.1.8 地下液压站与储油量10立方米以上地上液压站的液压油泵、油箱、过滤器、阀台等液压设备本体及油路管道。
4.1.9 宾馆、医院病房、教学楼、幼儿园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4.1.10 新闻中心、信息中心机房、通信站等重要通讯枢纽。
4.1.11 技术中心档案室。
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运行中的煤气、氧气、氢气、丙烷气、苯、氨、焦油、煤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输送的设备及管道的附属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库房,重点防火单位(部位)院内,变配电系统,主控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规定外的液压站及轧机液压、润滑系统的临时性动火作业。主要包括:
4.2.1 4.1中1-7条规定的煤气、氧气、氢气、丙烷气、苯、氨、焦油、煤粉等设备的附属设施。
4.2.2 煤气加压站,煤气混合站,煤气风机房,trt机房,制氧机房,氧气调压站,氧气储罐区,制氢站,氢压机房,氢气储罐区,丙烷气站,煤粉制备区域,焦炉地下室,苯、氨、焦油的制取、储罐区域,天然气站,液化气站,油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4.2.3所有库房。
4.2.4 煤气柜、炼铁焦化区、气体公司、学校、医院、幼儿园、印刷厂、服装厂、煤场等重点防火单位(部位)院内。
4.2.5 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通廊、电缆桥架等变配电系统。
4.2.6 各主控室内。
4.2.7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规定外的液压站及轧机液压、润滑系统。
4.3 二级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规定外的所有临时性动火作业。
4.4 固定动火(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在固定地点(非禁火区域)进行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 相关人员职责
5.1 动火项目负责人
由动火单位指派,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动火安全措施,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2 动火现场负责人
由施工单位和禁火单位双方人员组成,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负责。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动火作业结束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3 动火人
应持证上岗,必须服从动火现场负责人与监火人的指挥。待审批手续齐全、具备安全动火条件,经动火现场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动火。对审批手续不齐全或不具备安全动火条件的,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
5.4 监火人
由动火单位与禁火单位双方人员组成,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动火作业结束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5 动火分析人
由动火单位和禁火单位共同组成,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动火分析人要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内容、最大允许值、分析数据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5.6 动火区域负责人
动火作业所在区域的车间(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审批动火安全措施,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对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具备动火条件的作业有权制止。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7 安全(防火)人员
负责审查动火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批动火安全措施、检查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安全(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处罚相关人员。
5.8 主管厂长(经理)
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监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6. 《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6.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审批;除固定动火(用火)作业外,均要办理《动火许可证》。
6.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6.2.1 《动火许可证》为正反两面,正面为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审批部分,背面为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与动火作业的批准部分。
6.2.2 《动火许可证》正面部分的办理程序
6.2.2.1 《动火许可证》正面部分由动火项目负责人指定办证人办理;
6.2.2.2 办证人须逐项填写《动火许可证》正面部分内容,不得空项。
6.2.2.3 办证人根据动火等级,将填写好的《动火许可证》按6.3条(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批权限)的规定逐级审批;
6.2.2.4 各级审批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逐项审核、完善动火安全措施并签字;
6.2.2.5 办证人将审批完的《动火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6.2.3《动火许可证》背面部分的办理程序
6.2.3.1动火项目负责人将审批完的《动火许可证》交动火现场负责人。
6.2.3.2在动火作业前,动火现场负责人组织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后,由动火现场负责人、监火人、动火人分别签字确认。
6.2.3.3动火现场负责人按6.4条(动火作业的批准权限)的规定逐级批准。
6.2.3.4各级批准人提前到达现场,共同检查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后会签并批准动火。
6.2.3.5动火现场负责人在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允许动火,并填写“动火开始时间”。
6.2.3.6 动火作业结束后,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结束时间”;然后协同监火人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由监火人和动火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若需要临时增加、调换动火人,必须经现场安全(防火)人员共同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得到允许,经动火人签字后,方可允许作业。
6.3 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批权限
6.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动火单位安全部门、动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禁火单位安全部门、禁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逐级审批签字,最后由公司安全部终审签字。
6.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动火单位安全部门、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逐级审批签字,最后由禁火单位安全部门终审签字。
6.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经动火项目单位安全(防火)人员、禁火单位区域安全(防火)人员逐级审批签字,最后由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终审签字。
6.4 动火作业的批准权限
6.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作业的批准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单位安全部门、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禁火单位安全部门逐级批准签字,最后由公司安全部批准签字后方可允许动火。
6.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作业的批准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单位安全部门、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逐级批准签字,最后由禁火单位安全部门批准签字后方可允许动火。
6.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作业的批准先由动火项目单位安全(防火)人员批准签字,再由禁火单位区域安全(防火)人员批准签字后方可允许动火。
6.5 固定动火(用火)作业的审批
动火(用火)区域应选择合适的地点,由区域负责人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后,报禁火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备案、存档。
6.6 《动火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6.6.1 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允许在一个动火地点使用;《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随时在现场备查。
6.6.2 《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6.6.2.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6.6.2.2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6.6.2.3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动火期限的,根据动火等级,填写《动火作业延期申请》: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延期申请》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单位安全部门主管、动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禁火单位安全部门主管、禁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公司安全部部长逐级批准签字。
一、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延期申请》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单位安全部门主管、动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禁火单位安全部门主管、禁火单位主管厂长(经理)逐级批准签字。
6.6.3 《动火许可证》的备案
6.6.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公司安全部备案存档。
6.6.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禁火单位安全部门备案存档。
6.6.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禁火单位作业区域备案存档。
6.7 一般情况下,夜间(17时30分至次日8时)禁止临时安排动火作业;因抢修需要动火作业的,按下列条款执行:
6.7.1 《夜间抢修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初审签字后,经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或当班值长、禁火单位厂级值班安全(防火)人员、禁火单位值班厂长(经理)或当班厂级调度长逐级审批签字。
6.7.2 《夜间抢修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作业的批准由动火项目负责人、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或当班值长、禁火单位厂级值班安全(防火)人员、禁火单位值班厂长(经理)或当班厂级调度长逐级批准签字后方可允许动火。
6.7.3 动火作业期间,动火项目负责人、禁火单位区域负责人或当班值长、禁火单位厂级值班安全(防火)人员、禁火单位值班厂长(经理)或当班厂级调度长必须现场监护。
6.7.4 《夜间抢修动火许可证》由禁火单位厂级值班安全(防火)人员备案;动火结束后,交禁火单位安全部门存档。
7. 动火安全措施
7.1 动火前清理现场可燃、易燃物,若条件所限须采取有效隔离、水湿等措施;可燃、易燃物与动火点保持10m以上水平距离。
7.2 动火点周围及下方要进行安全确认,如有可燃物、重要设备及管道、线缆、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7.3 存有或存放过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动火,在动火作业前应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经吹扫、清洗、置换,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7.4 在可能泄漏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的区域,动火前必须做环境检测,动火期间随时监测浓度。
7.5 与动火作业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禁火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与管理。
7.6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4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7.7 每个动火点必须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最少2瓶),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有效区域内。
7.8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监火人在动火作业完成前不得离开。
7.9 动火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10 电焊机地线应连接在焊件上或焊点附近,严禁乱搭乱接。
7.11 使用气焊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点距离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气瓶严禁卧放,并具备防倾倒措施。
7.12 电、气焊共用时,气带不得与焊机电线交叉布置,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气瓶带电。
7.13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7.14 动火作业结束,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15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的特殊要求
7.15.1 一般情况下,禁止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7.15.2 因生产需要,必须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时,动火前应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可要求专职消防队到现场保驾。
7.15.3 严禁在生产不稳定或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的情况下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7.15.4 动火作业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15.5 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该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
7.15.6 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15.7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8.1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设备、管道、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8.2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取样点应由禁火单位现场负责人提出。
8.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8.4 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8.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8.5.1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8.5.2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8.5.3 在氧气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9.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唐钢安全奖惩制度》考核。
10. 本制度由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编写制度之格式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尝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12篇 制度定义内容格式
规章制度的作用【1】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
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
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
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多的薪金待遇;这也是出于人力资源的考虑,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
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的。
2、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应用于标杆管理。
即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指出面向此标准所要做到的项目。
3、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
比如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
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
这是考核标准之一。
4、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赢得商业机会。
制度的定义和特点【2】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及其作用/>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
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规章制度的特点
1.约束性。
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
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权威性。
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
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
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3.稳定性。
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
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
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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