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制度大全 > 制度范本
栏目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模板(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17 热度:89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模板

第1篇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模板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

一、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二、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 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 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三、 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矿工半天处理。

四、 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 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 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 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 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 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 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 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 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 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 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入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上午十点前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3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五、产假

1、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公司做出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带薪丧假;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工资,同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打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100元

记大过 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23年*月*日起执行。

第2篇 曹甸镇农经中心考勤制度

曹甸镇农经中心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每月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旷工。

二、需下村工作的,一般情况下,应先到单位报到后再下村。若上班时直接到村或从村下班回家,须向考勤人报告,不报告的后果自负。

三、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90天,低于290天的有一天扣发出勤工资30元。

四、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凭书面请假条,(并注明离开时间和上班时间)待准假后离开。(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

五、旷工一天扣发出勤工资60元,一年累计达到十五天或更长时间旷工的再扣发____元,并且取消年度奖金,在编人员年度考核格次评定为不合格。

六、单位工作人员按标准工资(扣除____元)清收债权工资的25%用于考勤,年底或次年初经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七、考勤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公正地登记考勤,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有一次扣发考勤工资50元。

八、以上考勤制度,不适用于病假,病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注:特殊情况指:特殊天气,本人患病,家庭出现重大突发情况等。

1

第3篇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 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 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 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 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 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

1. 电解液漏液;

2. 灯头锁灯盖锁不灵;

3. 充电时间不足;

4. 灯头圈松动;

5. 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 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

1. 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2. 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

七、 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 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 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第4篇 考勤辞职制度

考勤和辞职制度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5篇 打卡考勤制度明细范文

打卡考勤在很多的公司中都是较为多见的考勤形式,同时打卡考勤要有明确的制度及明细化,以下是一份打卡考勤制度明细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经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爱护集体财物,做到有序刷卡。

2、保卫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刷、漏刷;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卫人员带打卡,则给予10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3、保卫人员应切实负责起卡机和卡片的正常使用,并对卡片的数量负责。

4、所有员工应保持自己卡面的整洁,杜绝涂抹、折弯等损坏现象,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1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5、故意破坏打卡设施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按购进价的3-5倍索赔,当班保卫人员受连带责任,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停岗。

6、打卡机如因本身的故障无法使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修,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卡机;如因未及时报修,影响正常打卡的,给予当班保卫人员10元/人次的处罚。若无法打卡,则设专人统一手写上班时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二中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二中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

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部门、学科进行,具体由部门、学科负责做好记载工作。

3、出勤情况,部门、学科一周统计一次,负责人按月报校长办公室统计记

入教职工考勤档案。

4、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因公外出,需事先向有关领导报告。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无故缺席一次,教学人员按缺一课时计,职工按半天事假计。

8、教职工的考勤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同内改津贴挂钩,病、事假按比例扣除当月津贴。

9、如有旷工现象,考勤记载上无反映,一旦发现,部门、学科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同比例扣除当月奖金。

二、教职工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由本人到所在部门考勤负责人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送主管领导审批,并交分管主任签署课、职务安排意见,顶岗人员落实后再将请假单送校长办公室。上述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岗位。

2、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3、严格控制病事假。因病请假须持规定主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请假半天以内由主任审批;请假一天由人事秘书审批,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病假六个月以上,需报市教育局政治处审批。凡请六个月以上病假者要求恢复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请事假,假期内只发档案工资,内改津贴、误餐补贴不发。

4、请长期病假的,按e人通[**]130号、e人薪[**]160号规定执行。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工资全额发放。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职岗津贴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固定工资及职岗津贴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90%,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比例计发(活工资部分由单位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凡获得由人事部门和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如在病假期间待遇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给婚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给婚假七天。(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

6、女教职工的法定产假90天,一胎多子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加休产假15天。难产或剖腹产者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可增加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生第一胎)产假120天,晚育者男方给护理假3-7天。

7、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可给予20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可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90天。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上班确有困难者,经单位批准可休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按80%计发。

上述规定期间的课时津贴、工作量津贴、误餐补贴不发。

未婚先孕的,扣除全年奖金不得享受任何产假待遇,学校还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凡无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不得享受有关待遇,扣除全年奖金,流产期间视为病假。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增加30分钟。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女职工在哺乳期上班有困难,经单位同意,可休半年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80%计发。

9、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丧假1-3天。如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10、外省市籍教职工,请假赴原籍办事、结婚、奔丧者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1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部门(人)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7篇 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 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 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 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 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 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

1. 电解液漏液;

2. 灯头锁灯盖锁不灵;

3. 充电时间不足;

4. 灯头圈松动;

5. 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 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

1. 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2. 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

七、 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 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 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第8篇 x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审批。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

3、假期计算。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严格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

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

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年终奖。

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

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

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

第9篇 某公证处考勤制度

公证处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考勤方式和处罚办法

(一)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机的方式进行,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结果。

(二)每天上下班时,全体工作人员应在考勤机上考勤。作息时间以温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遇作息时间临时变动的,以本公证处的通知时间为准。

(三)因公外出或请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在考勤表上考勤的,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四)遇全处统一组织的会议、学习或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无故迟到或不到者,以迟到或旷工论处。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十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十分钟以上六十分钟以内扣工资100元: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视为旷工一天。

二、请假制度

(一)凡请假者,均需填写《请假单》,按规定权限报批。报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批准。病假2天以上的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l、每月累计病假2至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90%计发工资;

2、每月累计病假6至1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工资;

3、每月累计病假超过15天,按岗位工资标准的50%计发工资。

4、凡请病假者扣发奖金50元/天,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三)事假期间一律不计发工资和奖金,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四)病事假可一律先用年休假抵扣,后用加班抵扣。用年休假、加班抵扣的,工资、奖金不予扣除。但用加班抵扣病事假的,只能用当月加班的实际天数抵扣当月病事假的相应天数。

(五)工作人员因婚、丧请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必须报主任批准。婚、丧假期间的工资不予扣除,但扣发奖金50元/天。

(六)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哺乳假的,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三个月)停发奖金,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在批准的哺乳假期间(不超过六个月)停发奖金,按岗位工资标准的70%计发工资。

(七)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的,必须报主任批准。在批准的假期间,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三、旷工处罚规定

(一)工作人员无故旷工l天,扣除当月应发奖金的50%;无故旷工2天,扣除当月应发全部奖金。工资按事假规定扣除。

(二)工作人员月累计旷工3天或3天以上,给予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予以解聘。

(三)工作人员年累计旷工超过l5天,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予以解聘。

(四)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自行脱岗,年累计超过30天的,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予以解聘。

(五)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脱岗15天以上的,以自动离岗论处。

四、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指派参加培训、进修的,其工资视同在岗。但受培训者在培训后须在本处工作满三年以上,否则不享受此待遇。因本人要求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的,必须报主任批准,才可离岗培训、进修,其培训、进修期间一律视作事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五、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

六、本考勤制度由主任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10篇 x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为更严格的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同时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活动的学习效果,结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我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现制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一、 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 考勤内容和标准

1、考勤内容: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效率。

2、考勤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我局及直属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进行考勤,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1)按会议规定的时间出席学习活动,活动开始后超过15分钟到会的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无正当理由为旷工,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早退。

(2)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知去向,说不清理由的视为旷工。

(3)党委办公室将尽职尽责,随时查岗,并对脱岗、迟到早退等情况做出处理。

三、考勤方法和要求

1、考勤将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填。

2、党委将实行会议签到、月结、月报的考勤制度, 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要认真填写,不得有误。 会议时由本人在考勤表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病假、事假、出差、旷工、婚假、丧假、产假等由支部书记填写。

3、建立考勤审核备案制度。各直属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本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4、上班后因公外出,必须向办公室及支部书记报告。

5、请假: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的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含)以内的由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含)以上由省局党办批准,并须备书面假条,假条交办公室。

6、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的职工,应视其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探亲、休假时间,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批准。

7、凡请假者,工作交代清楚,方能离去,并按时返回工作学习岗位,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者视为旷工。

四、考勤结果的使用

个人出勤情况,与年终党员考核结合。

五、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j机关考勤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上班时间5分钟内未到岗,视为迟到;30分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无故半天不到岗,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办公室的考勤表上签到;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都必须先到科室报到,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科室报到的事前应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原因。上班后需外出办理公务,应向办公室通报,并填写外出公示栏;

(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给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第12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讨论稿)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 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模板(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