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第2篇 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劳动行政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不准购置其他渠道的货源。
2、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技部门和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登录台帐。
3、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性能达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防护用品还须有安全鉴定证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
5、发放部门应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不合格的劳保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设专人进行管理,保管仓库应有防潮、防虫和防兽措施,不得无故损坏。
7、定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出现破损,随时领用、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领用和发放。
8、已到使用期限或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办理报废申报单,经主管部门签字后重新购置。
9、特殊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同其它专业作业人员发放。
10、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的各种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11、安技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不能满足随时配置。
第3篇 机械化采掘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1、特大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造成该机采工作面停产72小时及以上,或修复费用、造成设备报废损失10万元及以上;
2、重大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造成该机采工作面停产72小时以下、48小时及以上,或修复费用、造成设备报废损失6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3、一般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影响日计划产量10%以上,或修复费用2万元及以上6万元以下;
4、微小设备事故是指因设备损坏,影响日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者均为微小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设备事故调查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1)一般和微小事故,由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并处理;
(2)发生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公司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2、设备事故原因可分为:
(1)设计不合理;(2)装调试有缺陷;(3)制造质量差;(4)违章指挥,违章操作;(5)维护保养不周;(6)检修技术方案失误;(7)野蛮检修作业;(8)检修质量(包括材质不合理)差;(9)超期检修、检验;(10)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11)其它。
3、事故处理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生产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四、预防措施
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必须经常督促检查,检查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督促机采段队对员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也应象对待已遂事故一样,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第4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 工作内容:
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 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第5篇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制度
为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劳动行政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不准购置其他渠道的货源。
2、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技部门和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登录台帐。
3、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性能达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防护用品还须有安全鉴定证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
5、发放部门应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不合格的劳保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设专人进行管理,保管仓库应有防潮、防虫和防兽措施,不得无故损坏。
7、定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出现破损,随时领用、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领用和发放。
8、已到使用期限或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办理报废申报单,经主管部门签字后重新购置。
9、特殊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同其它专业作业人员发放。
10、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的各种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11、安技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不能满足随时配置。
第6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不吊”,并粘到驾驶室。避免降低性能范围使用。避免超载、超负荷使用;避免超性能范围使用。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在吊车吊重物上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时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末垫妤护角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4.1.6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7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没有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区域内多台起重设备有效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碰撞时,由使用单位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关操作人员交底。
4.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4.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有关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应知应会,凡是社会上要求有证件的工种,应持有相应的证件。、新工人在独立使用机械时必须经过对机械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
4.2.2在作业中,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员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时,不可勉强工作,严禁酒后操作或抽烟时操作。
4.2.4操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说话要文明礼貌。
4.2.5在有危险情况时,任何人指挥,操作人员应市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再进行作业。
4.2.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或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大声喧哗。
5起重机械安全措施
5.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5.1.1 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5.1.2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5.1.4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1.5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5.2 起吊物应绑挂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5.3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
5.4.1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5.4.2 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5.5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臵;吊件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过。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5.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员的头顶上方越过。
5.9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故障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5.12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第7篇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j/{2o*a+c#a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中国家具论坛,中国家具网,家具论坛,家具网,家俱论坛,办公家具,家居,家具3q-w8x8b;w,n1q3y.d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中国家具论坛,中国家具网,家具论坛,家具网,家俱论坛,办公家具,家居,家具4g&w4i,`!s1a:g2j'|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
第8篇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9篇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材维修管理制度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第10篇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例
塔吊做为本公司大型机具,其租赁执行下列制度。
一、塔吊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除正常交费外还需签定租赁合同。
二、塔吊租赁原则上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三、塔吊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1)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2)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大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大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塔吊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塔司人为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如项目部使用期间塔司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在内,界限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小型配件的更换(指199.99元以下的,包括199.99元)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机械部门负责人必须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3)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塔吊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塔吊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01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j)45-2003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塔吊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塔吊所发生的费用(指租赁费,不包括安拆费、运费,安拆费和运费由项目部用现金自行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第11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三)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第12篇 公司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1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2 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3 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 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本生产部门;
1.5 保养人员和保养部门应做到“三检一交(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1.6 生产设备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各车间机械保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 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 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 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 一级保养: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并部分地进行调整作业,维护机械完好技术状况。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保养计划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4 二级保养:包括一级保养的所有内容,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难时,可委托修理部门进行,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5 其他保养
2.5.1 换季保养: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操作班长检查、监督。
2.5.2 走合期保养: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3 转移保养:机械转移工地前,应进行转移保养,作业内容可根据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保养,必要时可进行防腐。转移保养由机械移出单位组织安排实施,项目部、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4 停放保养: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库存机械由资产管理部委托保养,其余机械由使用部门保养。
2.6 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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