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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3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施工管理,加强安全施工过程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建设部jgj59-88

《电力建设环境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 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参加公司级的安全施工检查,并负责监督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

5.3 项目部经理或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参加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5.4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施工检查中本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工作。

5.5 公司、项目部各部门和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及不符合、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具体内容

6.1 定期安全施工检查

a) 公司级每季度一次;

b)项目部每季度二次;

c)专业公司每月一次;

d)班组每周一次;

e)当发生重大事故、上级要求、其他特殊情况时,应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6.2 经常性安全施工检查

a) 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b)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c)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施工。

6.3 专业安全施工检查

a)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的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

b)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

c)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

d)压力容器检查;

e)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f)其他。

6.4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

a) 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b)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施工检查。

6.5 自检、交接检查

脚手架、上料平台、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项目部有关部门专业验收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方可使用。

6.6 公司级安全施工检查必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组织和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6.7 项目部组织的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必须由项目部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组织和参加。

6.8 安全施工检查应使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并予以打分,和每月安全奖挂钩。

6.9 安全施工检查中发现问题,安全监察部门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通知单”发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10 事故隐患单位按“不符合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分阶段实施。

6.11 公司有关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检查登记、整改台帐。

7 相关记录

“不符合通知单”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隐患整改反馈单”

“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第2篇 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矿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1、设备的维修、及入库验收、存放

(1)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修复加工的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并达完好标准,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准入库。出厂设备必须喷漆,进行防腐处理。喷漆时不得将设备铭牌喷住,并用红漆将设备编号单独描出,否则机电项目部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证不予签字,矿产项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费。具体防腐色标为:电机:绿色、灰色;溜子电机:黄色、桔红色;开关:灰色、绿色;真空开关:黄色;喷浆机:黄色、绿色;扒装机:灰色、桔黄色;电瓶车:黄色;调度绞车:绿色;水泵:灰色;双风机开关:蓝色;高压设备(1140v):桔黄色;无具体规定的其它设备一律为灰色,发现1台次不合格罚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经理20元。

(2)机电修配公司必须配备设备质检员,对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出厂设备必须带有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无质量合格证不支付修理费。

(3)设备入库(下井)前由机电修配公司进行接火试验,填写设备移交验收单,并由机电修配厂维修人员(或质检员)、设备管理人员双方签字,否则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和维修人员各罚款10元/台.件。

(4)检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72小时之内,非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落实责任。必要时安排机电修配公司派人现场修复。如属维修责任对机电修配公司扣除维修费并罚款100元, 如属运输或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对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5)设备库内的设备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注明型号、编号。并保持清洁、卫生,否则,罚机电副总、分管副主任及责任人5元/台件。

(6)井下常用机电设备,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必须修复加工一定的备用数量入库,某种设备无备用时,机电项目部要根据设备待修情况及时下达设备修复通知,机电修配公司根据通知要求按规定日期修复、准备好设备,每拖一天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罚款10元/台。

(7)机电修配公司修复的设备严禁多台拼装,确无修复价值需报废时,机电修配公司书面汇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提出报废申请,报矿分管副总、机电科、经考科、综合办、财务科批准方可作报废处理。发现任意拼装设备造成设备无法修复,按设备原值对机电修配公司罚款。

(8)对外加工、维修成套设备需利用矿属设备、部件时,必须经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以上部门同意后, 发现机电修配公司乱拆乱用并私自发放,负责追回矿属设备并追究责任。

(9) 电瓶车的修复出厂,不带电瓶,但必须配齐插销、照明灯、换向手把、调速手把、换向帽和电瓶固定销。各单位电瓶车升井时,必须交齐以上配件。对井下上井的电瓶由机电修配公司修复,不作为电瓶车配套出厂,由使用单位单独领取,自己配液、充电。

2、设备的领用、发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验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装,根据矿生产平衡安排,各安装单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种设备的需用计划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申请计划安排落实、办理所需设备的有关租赁事项和手续。

(2) 各单位日常使用设备的领用,由使用设备单位电工持料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租赁手续后领取,修理单位无权直接发放,未办手续私自从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领走设备,对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和领用单位分别罚款200元。

(3) 急用设备若在下班期间领用,需由调度室安排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同意, 但过后1天之内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组补办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4) 各单位领用设备时,领用人员必须如实说明、说清所用设备的使用地点、用途、规格型号等,否则不予发放。若设备下井后临时改变使用地点,可事后向机电科设备组说明情况,以便重新落账。凡发现胡编乱造,实际使用地点与申请使用地点不符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联责领用人20元。

(5) 设备下井前,领用单位对所领取设备应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维修及完好标准后方可下井,存在问题或领用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正当要求,机电科设备组督促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及时予以处理,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时按要求给予处理,对责任单位经理罚款50元。

(6) 机电设备下井前,必须做通电试验,发现问题由修理单位进行无偿处理,否则下井后出现问题,修理单位和管理单位概不负责。修理单位有提供通电试验的义务和责任。

(7) 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不得下井,防爆检查工作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主持进行,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防爆电器设备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凡发现无证设备下井,罚设备管理员10元/台。 (8) 机械设备在井上进行试运转时,使用单位必须检查零部件的齐全完好程度,设备领取出库以后,造成的缺件、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再与运输工区交接,由运输工区负责装车下井,双方签定交接单,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运输工区承担。

(9)新设备的领用,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手续,由机电科编号建账,其它单位无权直接领用,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元。

(10)新进设备下井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指导机电修配公司、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注油。对未使用过的设备必须由单位机电技术人员组织编制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设备的使用、维护、现场交接及运输

(1) 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养好机电设备,严格正规操作。机电科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发现有不合理使用、违章操作等现象有权制止,制止不听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 各单位使用的电器设备不得倒装及拆卸使用,确属运输或更换困难的须经机电科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及备用设备必须上台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则每发现一台次对使用单位分管区长罚款20元。

(4) 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对起不到备用作用的设备每发现一台罚机电分管区长和电工班长各20元,各备用开关、电机喇叭咀必须封堵挡板,以防受潮。

(5) 各单位不经机电科同意不得私自从其它单位或其它地点或本单位不同采区、不同掘进迎头转用设备。特殊、急用情况下,可向机电科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转账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6) 单位之间正在使用的设备进行交接。须根据矿或机电科的统一安排,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机电科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 一方不到,对其区长罚20元,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移交单位处理 (或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移交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处理完存在的问题,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单位有权不予接收。交接双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共同办理转帐手续,由机电科填写交接验收单,否则设备仍由移交单位负责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机电设备上井时,由使用单位将设备可靠的进行稳固封车后交给运输工区,经运输工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设备在井巷内损坏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

(8) 凡属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或大型精密设备,有可能造成颠覆的设备,由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必须编写带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

(9) 各单位需用设备装车后,由运输工区运至使用地点,不得在中途乱卸乱放,每发现一台件中途乱卸乱放,对运输工区罚款20元/台。

(10) 大型、精密设备的上、下井,由运输工区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跟车运送,否则造成的损坏由运输工区承担。

(11) 修理单位在修复设备的同时,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改进修理,由于运载装置出现问题导致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处罚修理单位。

(12) 使用设备的单位,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检查不周损坏设备要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

(13) 对应改造运载装置的设备,没有进行改造以前严禁下井,使用单位强行下井造成设备的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按原值进行罚款。

4、新增设备的验收

(1) 新增设备进矿,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拆箱验收,其它人员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图纸资料,否则给予50元罚款,并将相关物件按时交回。

(2) 以机电科设备组为主,按装箱单和说明书逐一清点,并负责登记、编号、建帐,收管图纸、资料交机电科资料室存档。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机电科及定货单位负责向厂家办理调换或修复等事宜。

(4) 验收后暂不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入库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丢失、锈蚀损坏等。

5、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 设备的更新改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充分发挥年度维简资金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生产需要,由综合办、机电科统一编制年度计划,报上级批准后执行。使设备逐年更新,并逐步达到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

(2) 设备的报废,每年在更新设备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分期将一些老旧、杂乱、低效高耗的设备淘汰报废,努力提高设备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级规定,由机电科、财务科编制年度报废申请报告后,向矿分管领导汇报,签署意见上报,经上级批复后报废。

6、设备的日常维修规定

(1)建立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包机范围和职责。

(2)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

(3)按照设备日历化检修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4)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矿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为设备维修提供科学依据。

(6)认真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抓好现场落实工作,确保维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7)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理论,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素质,为设备维修奠定坚实基础。

(8)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检查。

(9)加强对提升系统和供电系统等主要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0)为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对现场设备、器材隐患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将现场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1)机电专业要建立安全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严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级和各类维修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范围,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设备维修各项制度和工作组织严密、条理清楚、运行规范。

(12)机电专业要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将设备维修质量纳入机电专项竞赛活动考核、先进评比、奖金分配等活动中,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兑现,切实保证设备维修按期、按质完成。

考核:

(1)机电专业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各工区建立日历化检修制和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检修内容、包机范围和职责。缺一项对工区罚款100元,联责机电运输科分管科长和有关工区区长各20元。

(2)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按照设备日常维护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机电运输科应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6)及时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不传达学习、签字或代签,对工区技术员罚款50元。现场不落实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

(7)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检查,坚决消灭设备失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9)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元。

(10)机电专业要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将现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3篇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和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按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出现后应加强检查力度。

第二条 各工区、车间每月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第三条 班组每天上班前应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有违章的必须坚决制止。

第四条 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条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有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时应立即撤出现场人员。

第六条 企业、班组应认真、细致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第4篇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煤矿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器材必须分类由专人管理、检查、维修,按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等方面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其他单位不得擅自保管。

2、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等必须按标准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效验、检定,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检查维修必须按规定填写检查维修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各系统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主要包括如下:

(1)通风系统有主要通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空压机以及瓦斯监控系统,器材有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等。

(2)运输系统有主要提升机、架空人车、人车、调度绞车、钢丝绳、保险绳、轨道、挡车器等。

(3)供电系统有地面变压器、配电柜、主要通风机、提升机房的各类开关;井下各类电器设备的开关、电煤钻、电缆、各类通讯器材设备等。

(4)排水系统有井下排水用的大小水泵、排水管以及防尘设施等。

(5)防灭火系统有消防水管、消防化学药剂、沙袋等器材。

4、煤矿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专人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井上、井下不能正常安全工作的设备,必须及时运出地面进行修理。

5、每一个项目检查组或检查人必须严格依据相关项目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

6、每一个项目检查完毕后,在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技术负责人主持的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会议上进行汇报,做出检修方案或措施,再派专人进行修理。

7、地面必须有备用的安全生产设备,以便井下的设备损坏时能及时更换,被损坏的设备必须尽快修好。

8、地面库房必须把备用或已检修好的安全生产设备分类堆放,不得与已坏的设备、器材混堆在一起。

9、对已被损坏的安全生产设备、器材,在无法修理时,必须及时购买更换,以备急时之需。

第5篇 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按照“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每次检查要有记录。

2、矿领导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即每月的上、中、下旬分别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改办法,并落实防范措施。

3、安全员每天对全矿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向矿领导汇报,并落实处理意见,对于影响较大隐患应向矿领导请示。

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必须对本班工作面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停止作业。

5 、其它外来检查安全工作,矿山管理人员应作好各项检查记录。要求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改正。

第6篇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科科室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不交接班每次罚款3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交接班)对下一班交接清楚。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除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必须下罚款单,并及时上交安监科。

五、安检员“反三违”罚款金额,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科汇报。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汇报的处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任何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上班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消极怠工。如果被他人检举班中睡觉、不负责、工作失职等,且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瓦检员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按规定进行分管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

5、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6、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7、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8、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9、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棚栏、密闭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10、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当班下班1小内及时送交班报表以便及时汇总,如不及时送交每班罚款30元。

瓦斯检测程序及操作

进入检查区域后,按巡回图表所拟定路线及时间依次达到各检查点。

1.瓦斯测定

一手将连接瓦斯入口的胶管按二氧化碳吸收剂管用探仗伸向测点(距离巷道顶200板mm以下处)手压气球10次以上,待测气体入气室,然后收回探仗,打开目镜护盖。观察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的移动位置,同时调整测微手轮,使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到靠近的整数位置上。再观测测微刻度盘上指示的读数,将分划板上指示的整数与测微盘上指示的小数相加即为该点的瓦斯浓度。

2.二氧化碳测定

在测定点距巷道底板200mm以上处,首先测出该点的瓦斯浓度,然后拔开二氧化碳吸收剂管,将仪器吸气嘴伸向同一地点。同测瓦斯浓度方法一样。吸取二氧化碳和瓦斯的混合气体,读出混合气体浓度数值减去已测出的同点的瓦斯浓度再乘以0.925所得数即为该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通风工管理制度

1、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2.负责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等导风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和回收工作。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定期及时的对所管辖区的板牌进行填写。

4.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

5.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包括墙改门或门改墙等)

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6.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7.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

8.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矿井通风有关计算

一、常见断面面积计算:

1、半圆拱形面积=巷宽×(巷高+0.39×巷宽)

2、三心拱形面积=巷宽×(巷高+0.26×巷宽)

3、梯形面积=(上底+下底)×巷高÷2

4、矩形面积=巷宽×巷高

二、风速测定计算:

V表=n/t(m/s)

(一般为侧身法测风速)

式中:V表:计算出的表速;

n:见表读数;

t:测风时间(s)

V真=a+b×V表

式中:V真:真风速(扣除风表误差后的风速);

a、b:为校正见表常数。

V平=KV真=(S-0.4)×V真÷S

式中:K为校正系数(侧身法测风时K=(S-0.4)/S,迎面测风时取1.14);

S为测风地点的井巷断面积

三、风量的测定:

Q=SV

式中Q:井巷中的风量(m3/s);S:测风地点的井巷断面积(m2);

V:井巷中的平均风速(m/s)

例1:某半圆拱巷道宽2m,巷道壁高1m,风速1m/s,问此巷道风量是多少。

例2:某煤巷掘进断面积3m2,风量36

m3/min,风速超限吗?

四、矿井瓦斯涌出量的计算:

1、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Q瓦)

Q瓦=QC(m3/min)

式中Q:为工作面的风量;C:为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回风流瓦斯浓度-进风流中瓦斯浓度)

例:某矿井瓦斯涌出量3

m3/min,按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超限计算矿井供风量不得小于多少。

2、相对瓦斯涌出量(q瓦)

q瓦=(m3/t)

式中Q瓦: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440:为每天1440分钟;

N:工作的天数(当月);

T:当月的产量

五、全矿井风量计算:

1、按井下同时工作最多人为数计算

Q矿=4NK(m3/min)

式中4:为《规程》第103条规定每人在井下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立方米;N:井下最多人数;K:系数(1.2~1.5)

2、按独立通风的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Q矿=(∑Q采+∑Q掘+∑Q硐…+∑Q其他)×K

式中K:校正系数(取1.2~1.8)

六、采煤工作面需风量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100×q采×KCH4(m3/min)

式中100:为系数;

q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相对);

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4~2.0)

2、按采面气温计算:

Q采=60×V×S(m3/min)

式中60:为系数;

V:采面的风速(温度为18~20℃时取0.8~1.0m/s,温度为20~23℃时取1.0~1.5

m/s);

S:采面平均断面积。

3、按采面人数计算:

Q采=4N(m3/min)

4、按炸药量计算:

Q采=25A(m3/min)

式中25:为系数;

A:为一次性爆破的最多炸药量

5、按风速进行校验:

15≤Q采≤240(m/min)

或0.25≤Q采≤4(m/s)

式中15与0.25:为工作面最低风速(m/min)(m/s)

240与4:为工作面最高风速(m/min)(m/s)

例:某采面工作人数15人,一次性爆破炸药5kg,温度20度,瓦斯涌出量为1

m3/min,请问采面需风量是多少。

七:掘进工作面需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00×q掘×KCH4(m3/min)

式中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2~1.8)

2、按炸药量计算:

Q掘=25A(m3/min)

3、按人数计算:Q掘=4N(m3/min)

4、按局扇吸风量计算+

Q掘=Q局+60VS

式中Q局:为局扇实际吸风量;V:为最低风量1.5m/s;S:断面积

5、按风速进行校验:

煤巷或半煤岩巷:15≤Q掘≤240(m/min)

或0.25≤Q掘≤4(m/s)

岩巷:9≤Q掘≤240(m/min)

或0.15≤Q掘≤4(m/s)

八、硐室风量取值(按经验选取)

1、机电硐室需风量:独立回风的机电硐室可取150~200m3/min;

2、爆破材料库需风量:中小型取60~100m3/min;

3、充电室需风量:100~200

m3/min

九、其他巷道的需风量计算

按下列方法分别进行计算,采用最大值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其他=100×q×KCH4(m3/min)

2、按风速验算:

按最低风速验算取值:Q其他=9S(m3/min)

S为断面面积

十、矿井有效风量率计算

矿井有效风量:是指矿井各独立用风地点的风量之和

矿井有效风量率=×100%

注:规程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例:某矿有效风量是540

m3/min,主风机风硐面积4m2,风速为3m/s,矿井有效风量率符合规程规定吗?

十一、矿井漏风率计算

1、矿井外部漏风率=×100%

注:《规程》第121条规定: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2、矿井内部漏风率=×100%

十二、等积孔的计算

A=1.19×q/

式中:1.19为系数;

Q为矿井总风量(m3/s);

h为矿井通风阻力(单位为帕Pa)

十三、瓦斯积聚计算

瓦斯积聚:是指积聚的瓦斯浓度大于2%,体积≥0.5m3的现象。

Q积=SLC(m3)

例:某盲巷长200m,断面3m2,栅栏内侧1米处瓦斯浓度为3%,计算该盲巷浓度量。

注:盲巷是指没有通风其长度大于6米的独头巷道。

第7篇 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责任人签字。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内容,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第8篇 某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车间和班组的要求,为规范镀线各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可能的查出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本线工作时存在的各种危险和隐患并及时汇报和整改,监督本镀线员工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四违”行为。

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二、检查内容

对本镀线工作范围的所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员工的正规操作情况,同时检查设备完好率和文明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有:

1、本岗位的记录、流程卡填写情况。

2、本岗位上岗员工的工作和精神状态。

3、本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4、本岗位所有设备的运转情况(放线机、收线机、牵引机、罗茨风机、槽体、拉拔油池、加酸管路及截门、油加温管路、开关柜、整流器、烘干箱、导轮组等)。

5、本岗位所有设备的防护设施情况(放线机防护门、收线机防护门、牵引机防护网、安全销、槽体上盖、把手等)。

6、各个槽体的挡板瓷嘴、气吹瓷嘴、上下槽液位、温度、ph值,拉拔油温以及烘干箱的温度情况。

7、电压表、电流表的运转指示及使用情况。

8、工作区域、操作台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工序通道是否畅通,地面和工作台面是否平整。

9、卫生工具、测量器具、对焊机、轧尖机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10.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设施是否齐全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物品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11、酸、碱、硫酸铜等化工原料的添加,以及棉纱、拉伸膜的使用情况。

三、 安全检查的形式

每班进行一次各镀线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的方式:自我检查

每位员工都要养成重视安全,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的整改

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班长或值班主任汇报并进行整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由车间管理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对责任人或镀线记'四违'一起并按照《镀铜车间制止“四违”管理制度》中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9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

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部、生产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

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

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

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 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

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

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

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

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

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第10篇 秋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部成立消防义务小组,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隐患。

3、 项目部每天进行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 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要如实记录安全情况。

6、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上报;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8、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实的措施。

9、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的进行。

10、 做好季节性安全防火检查,包括防火降温,防雨防潮,防雷放电,防寒防冻等工作,加强责任,及时准备,不误季节,落实措施。

第11篇 校舍安全检查维修制度

1.学校组织人员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车棚、各功能室及其它附属教学设施进行检查。

2.校舍安全每学期检查一次,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3.体育设备设施每学期检查一次。

4.实验、电教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期中、期末)。

5.校舍翻新,维修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特殊情况例外)。

6.学校设施设备发生破损,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新,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12篇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加强对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如下;

一、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三、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四、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五、 日常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 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2、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

六、 定期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防漏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为重点。

3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漏保温为重点。

4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为重点。

七、 节日检查。

1、重大节假日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运营方案,组织对燃气设施、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检查重点是岗位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的健全及落实到位情况。设备安全性能检查的重点应包括各段中低压管道、阀门、阀井、调压设备;站场进出气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保险装置、重要零部件的连接及安全状况,各气源控制部分的灵敏度、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的清晰、醒目程度。

2、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类设备的检查部位、现状及保养结果,有负责检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还应有负责对此记录审核的负责人的签名确认。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隐患,应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做好整改记录备查。

4、对发现的设备隐患,在重大节假日前未能整改完毕或设备维修整改后仍未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负责该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停用手续,严禁将不合格的设备或新安装未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5、重大节假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相关隐患整改见证材料等,应整理建档,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档备案。

6、每逢重大节假日前的一周内,各负责人应对自己辖区内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重大节假日安全运营方案,应急措施;

(3)重大节假日前企业安全自查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

(4)设备法定检验、注册登记情况;

(5)各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警示牌的齐全、醒目情况。 对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表,表中应详细记述被检查地点的情况、检查设备的种类及安全情况等,表内必须有检查人员签署的姓名、检查日期,

八、 企业每年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管道系统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九、 企业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

十、 对于入户安全检查要要个按照规定,对用户设施有无人为损坏、有无私自改动、锈蚀,胶管有无老化,有无燃气泄漏,燃气计量仪表是否正常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用户并维修整改。

十一、 各种形式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二、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分别纳入技改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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