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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检修维修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热度:63

设备安全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第1篇 设备安全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一、设备安全分为三级管理

1、公司设备动力科设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全部设备进行建帐、建卡、建档。

2、车间设兼职设备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检修维修情况,隐患和事故的报告。

3、班组设设备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表。

二、定期检修制度

1、机动、传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液体润滑油的更换。

2、各类机泵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

3、升降机(货梯),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4、电器设备开关,开关柜内电气器件(接触器接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防雷设备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6、变点室每年两次检修、清扫。

7、锅炉、油炉每年至少一次按国家运行标准进行检修。

第2篇 选矿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活动、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总公司宏福发〔20**〕2号《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矿发〔20**〕11号《瓮福磷矿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瓮福磷矿新龙坝选矿厂所属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3特种设备的界定

3.1压力容器:系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2压力管道: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机械: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4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5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的类型包含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方向盘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手把式三轮摩托车、手把式二轮摩托车、有轨机车、电瓶车及其它机动车辆,但不包含已纳入公安部门或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4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

4.1生产安全业务室

4.1.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如: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

4.1.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许可证。

4.1.4督促、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1.5协同厂设备业务室负责定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 设备业务室

4.2.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台帐。负责单台设备建档并完善(含技术资料、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4.2.2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特种设备的技术文件、制造许可证、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或安装监检报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⑵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只对双梁桥式起重机);

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记录、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4.2.3按本单位特种设备类别划分,编制同类别通用的日常巡检标准书,明确巡检的周期、部位(项目)、方法、判断标准等。

4.2.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

4.2.5负责监察全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4.2.6负责本厂需要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各类资料备齐后交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7负责厂所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报矿设备办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8负责定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7负责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大修、报废、报停、封存及再次启用、更新、改造等,应及时报瓮福磷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8每年年底对厂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矿设备办。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供水车间、破碎车间、磨浮车间、精尾车间、设备业务室]

4.3.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认真监督维修进度和维修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4.3.2各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特种设备的相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瓮福磷矿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办理、复审和管理。

4.3.5各车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记录。使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4.3.6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检,常用行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常用行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7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8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9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10 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违章操作而使特种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4.3.11 各车间每月25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办公室报本车间辖区内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

5考核办法

5.1按照《新龙坝选矿厂20**年安全、环保考核实施细则》、《选矿厂20**年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及参照《瓮福磷矿特种设备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新龙坝选矿厂生产生产安全业务室负责。

5.3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从20**年4月起开始实行。

第3篇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一条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 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4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6.4参加安全技术座谈。

6.5上课。

6.6事故现场会。

6.7 反事故演习。

6.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9 培训后考核。

7要求

7.1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7.3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7.4.1新的特种设备投用以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7.4.2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员工,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5篇 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验收制度

为保证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进行施工生产,安全验收是安全检查的一种基本形式,施工项目必须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验收

1、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验收。

2、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5、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二、设施与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专业责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共同验收。

2、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

5、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监理、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

(1)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架;

(2)吊篮架、挑架、外挂脚手架、卸料平台;

(3)整体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电梯;

(6)塔吊;

(7)临电设施;

(8)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

(9)30m3/h以上的搅拌站;

(10)架桥机(公路、铁路);

(11)铁路营业线架空顶进、路堑开挖、石方爆破、车站改造过渡、光电缆等施工防护设施;

(12)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三、验收要求

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2、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设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设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第6篇 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计量法》1985.09.06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 管理职责

3.1 动力分厂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处室,其职责如下:

3.1.1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

3.1.2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3.1.3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2 安全环保处

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处室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

3.3 各使用单位职责如下:

3.3.1负责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3.3.2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3.3.3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动力分厂、安全环保处汇报。

4 安全管理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4.1.1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动力分厂和使用处室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

4.1.2根据采购需求,采购处室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处室必须从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

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动力分厂进行验收,检定合格后,方准入库。

第7篇 安全监测系统设备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前要进行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指示值等。

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至12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四、升井检修设备期间,必须使用校验合格的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更换,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第8篇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和设备。

3. 术语

3.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 职责

4.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3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4.4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装的基础工作。

4.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4.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7生产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

4.8电源班负责电气设施防雷接地检测工作。

4.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阀调校工作;

4.10机修班负责防爆片的更换工作。

5. 工作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产设施的建设

5.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1.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公司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5.1.3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1.4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1.5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设备采购

5.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供销科和生产科管理规定执行。

5.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5.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5.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5.3生产设施的使用

5.3.1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和设备台账。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

5.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5.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5.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5.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5.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5.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5.3.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5.3.10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5.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5.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5.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5.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5.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5.6电气

5.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5.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5.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7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5.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设备负责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5.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7.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科门),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5.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6. 相关文件

6.1《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设施检查表》 aqb5.5.1-d01

第9篇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因素,是建筑业施工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关的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既要根据生产任务,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效益,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配合相应的配套机械设备,完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又要加强基础管理,实现全面质量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实用性能和提高机操人员工作质量,以求得机械设备的最佳效益。为此特制订以下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1、施工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购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帐,纳入固定资产。

b、经常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使技术进步。

c、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3、财产管理

a、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机械履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b、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帐、卡、物、号、金额五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根,报上级处理。

4、现场施工设备管理

a、对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b、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平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并复查。

c、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5、电动、机动工具和机械配件管理

各下属单位的震动器、冲击电锤、电钻等电动、机动工具及气压焊设备等机械另配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帐、卡。每季度编造收、发、存报表,做到帐、卡相符,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技术管理

a、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公司物业管理科、使用单位机管员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报废设备,必须经“三结合”小组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帐册备查。

c、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d、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e、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设备需报公司物业管理科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机械履行书中修理记录内。

第10篇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第11篇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 则

1.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 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机构和职责

2.1、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 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 生产办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3、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 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 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 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充装单位的气瓶。必须保证在各环节中安全附件齐全。

3.8、 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设备使用车间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 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持此证在我厂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厂。

3.1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第12篇 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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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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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

四、内容

1、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2、设备维护的要点

3、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4、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5、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6、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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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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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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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内容职责

3.1公司工务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

4.1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4.1.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4.1.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1.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

4.2设备维护的要点

4.2.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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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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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

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的领导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2.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  机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试行运转,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机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2.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2.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2.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2.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2.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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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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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2.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工务部存档备查。

4.2.4.3工务部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工务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3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4.3.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4.3.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

4.3.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4.3.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4.3.2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4.3.2.2 b类设备周期较长。

4.3.2.3   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4.3.3工务部设备科负责人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工务部备案。

4.3.4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4.4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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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4.4.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4.4.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4.4.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4.4.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4.4.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4.4.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4.4.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4.3.2.1   a类设备周期最短。

4.4.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4.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4.4.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4.4.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4.4.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工务部负责编写。

4.4.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工务部负责编写。

4.4.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开发部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工务部,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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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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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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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工务部反映,工务部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4.4.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工务部领导审核,送工务部。

4.4.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工务部领导审核,送工务部备案。

4.5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4.5.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4.5.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4.5.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4.5.4工务部人员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4.6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4.6.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车间和工务部要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6.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6.2.1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4.6.2.2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4.6.2.3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4.6.2.4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4.6.2.5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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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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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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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6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4.6.3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

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4.6.4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6.5新设备到货后,工务部设备组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

交开发部复印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印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4.6.6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五、附则

1、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本办法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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