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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4

中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田稻中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全校职工人人有责任爱护保管。

第二条 新购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设备维护责任到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设备借用登记表见附件1)

第五条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 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表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要主动通报,经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设备处理。

第八条 对丢失的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 定期(3个月--半年)对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第2篇 实验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电教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合使用。

2、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库房要注意通风、防灰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

3、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4、凡领用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学期结束时所有贵重设备集中保管。领用人如将设备损坏,应视具体情况,作赔偿处理。

5、电教设备限在校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带出校外使用。

第3篇 中学用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柳湾煤矿中学

第4篇 第二中学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办公用电子设备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配发,使用、管理、维护责任到人,部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要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二、办公用电子设备要注意防潮、防腐蚀、防剧烈震动,保持清洁、完整,以免因外界环境而造成设备的损坏或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因以上原因引起设备故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办公用电子设备不得擅自搬离办公室,若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教中心,由电教中心协调处理或直接通知厂商(代理商、维修站)处理;凡不经过以上手续,私自处理或私自找外人处理造成故障范围扩大或报废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严禁利用电子设备进行违法活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五、电子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照操作规程,按正确的操作步骤开关、使用,不得频繁启动机器。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下班时,一定要切断设备总电源。

六、电子设备不准随便外借,也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更不准随意更换硬件。如特殊需要,自己需要添加硬件的须经过学校的准许,由电教中心人员安装调试。凡是不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允许,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和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电子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用时开机,不用时关机,切断电源。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程序。若因个人使用不当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禁止随意修改设备的配置参数;禁止随意共享自己的文件。工作时间禁止利用学校电子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访问非法网站,不下载不明来源或危害系统安全的程序。

九、禁止带家属、子女等非学校人员来校使用学校电子设备。

十、设备使用者或所属办公室发生变化,应先到电教中心在设备登记表上进行变更,然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5篇 中学班级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

下塘中学班级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

班级多媒体设备由投影机(吊顶)、计算机、电动幕布等组成,因属精密贵重设备,使用时应加倍注意,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多媒体教学平台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等媒体设备,仅供教学使用。

二、投影仪、计算机、电动幕布等设备由第一责任人本班班主任负责管理,班长或学生管理员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各配一把媒体桌门的钥匙。

三、小媒体使用完毕,由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员负责关闭所有设备电源以及相关门窗。

四、需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的各科任教师提前找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员取得媒体桌钥匙。

五、多媒体投影设备只能由本班教师及科任教师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六、科任教师应熟悉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七、使用多媒体器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允许,严禁私自调整、拆卸设备,严禁私改设备内部的各项配置。

八、严禁在教学计算机里存储、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各类软件(游戏、QQ等),要合理使用和保护好光驱、软驱。

九、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由于正常损坏,经查明由学校负责维修。

十、要保持室内的卫生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设备后各科任教师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第一责任人要不定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协助维护解决。

十一、各班级要经常检查设备及使用情况,并且统计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并作为文明班级考核的参数依据。

十二、其它事项请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或信息中心提供的“使用指南”操作。

第6篇 艾青中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一次性财产设备损坏在1000元以上,由校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鉴定。

2、由于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不能说明责任事故原因和责任人,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谁管理、谁赔偿的原则,由管理人员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处理。

4、学生故意损坏学校财产:

(1).本人主动到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材料和人工费用)进行赔偿。

(2).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

(3).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

(4).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或寝室。

(5).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5、凡借用学校财产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损坏学校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赔偿标准根据绿化工程成本价执行。

7、读者丢失图书,应到图书馆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并办理注销手续。

8、损坏或遗失学校财产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开具凭证,班级、部门、组室均不得收款。

9、各部门根据以上原则,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细则和制度,报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7篇 第二中学电教中心软、硬件设备借还制度

第二中学电教中心软、硬件设备借还制度

一、学校一切教育技术设备、设施必须坚持为教育服务的原则,只供学校教育教学使用,只对本校各部门、教职工开放,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能讲私情,将设备另作它用。

二、借还软、硬件设备要按规定填写借还登记表,写明借还设备名称、数量、设备状况、借还时间、借用人等情况。借用不得代借代还,借出后出现问题由借用者负责。

三、在使用设备前,应了解设备的性能、规格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不得盲目乱动,以免损坏。

四、电教器材借出使用中,由借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将电教器材挪作私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拆卸和改造,用完后及时交还,如有损坏应告知管理人员处理。

五、学校全体人员有责任爱护一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积极使用,按时归还。 借、还设备时,双方应对器材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在备注中写明。

六、贵重设备(1000元以上)必须征得学校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方可借用。

七、学校教师因工作需借用的软件资料,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为30天(配套教材软件可借用一个学期)。管理人员对教师归还的软件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才可入库,有损坏或遗失的软件按规定赔偿,逾期不还者,按遗失处理,将从本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款。

八、设备借期最长为一个学期,贵重设备不得超过1个月。超过期限经催交仍不交还的,按丢失处理。

九、遗失电教软硬件赔款规定:电脑软盘,光盘按原价的2倍,挂图、投影片按每册的定价,自制投影片由制作者定价。(注:套装的软件遗失部分,归还剩下部分,按套价赔偿,不还剩下部分者,则按原价的双倍价钱赔偿)。借用的硬件设备要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必须按原价赔偿,价格以购买时发票或合同上价格为准,不计折旧。

十、在学期期末结束之前将对所用借出设备进行清点,逾期作丢失处理。

十一、硬件设备若属正常损坏(正确操作,原件衰老,使用超过期限等),经管理人员检查鉴定后,做好故障记录,可不予以赔偿。

十二、硬件设备若属非正常损坏(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赔偿修理费、原件费等处理。赔偿应经领导研究后执行,并做好记录,赔偿金交学校会计科。

十三、所有电教软、硬件设备应定时维护,最大限度延长使用寿命。

第8篇 中学实验设备设施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设备设施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一)管理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应互相配合,搞好教学仪器、电教器材的保养维修工作。

(二)管理员对需保养的教学仪器、电教器材,要制定出保养计划,做到及时保养不误时。

(三)对有故障的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应及时登记造册,进行维修。常用设备,应在一周之内修复。

(四)未经实验教师和管理员允许,严禁乱拆、乱装设备、仪器。若有违犯者处以相应数量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如数赔偿外,还要加倍罚款。

第9篇 中学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宁海中学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1.教师是用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使用演示仪器及材料由教师自己准备,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可代为准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员准备。

2.上课前实验员必须将仪器、物品准备好,教师须检查试做,如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3.仪器使用后要及时送还,归还仪器时,要让管理员当面验收。

4.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才可以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贵重或正在使用的仪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先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收回,试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6.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管理员说明并登记,凡属使用不当构成的损失,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7.新到仪器和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员要及时熟悉、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师要经常了解仪器室内实验器材设备的变化情况,以便安排实验教学,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整理维修仪器设备。

第10篇 南沙中学设备、物品采购制度

沙南中学设备、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设备、物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严禁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精心选购,精打细算,反复比较,把好质量关,不买价高质次的商品。

二、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单,经学校校长审核方可采购。采购价格1000元以上,除后勤装备处主任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先采购后请示。

三、每次采购必须有二人同行,采购1000元以上物品、物资必须有学校领导跟随。

四、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2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五、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校长办公室及总务处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伙食团)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

总务处应严格把好物品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六、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入账。

七、如违反本制度、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11篇 艾青中学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交总务处。

3、寝室财产设备损坏报修,由寝室长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经班主任签字送交总务处。

4、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

5、经总务处鉴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比较大的故障,总务处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总务处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三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总务处及时说明原因。

6、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越级向校长室汇报,由校长室批示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责任。

7、经总务处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青艾中学赔偿制度赔偿后,按第5条规定时间修复。

第12篇 某中学办公教学设备借用制度

中学办公、教学设备借用制度

一、学校各种设备专供办公、教学使用,不供个人或单位非教学人员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二、做好设备的借还登记。

三、借用设备必须填写登记表格,并弄清操作方法,注明归还时间,以便管理维护和今后借用。

四、归还时借用人应清理灰尘,保证清洁,双方检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当面注销借用手续。

五、配发到办公室、学科组、备课组或个人的长期借用电教设备必须确定责任人。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高温,如有其它问题,须报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

六、短期借用的仪器必须及时归还,若需超时借用,必须向电教管理员说明原因。

七、对于非教师配备器材,一律不许借出,由电教室掌握、管理和使用。

八、各类借用的电教器材,每学期必须交还电教室统一保管、维护和清理。

九、办公使用的设备(笔记本、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由总务处保管室统一管理,必须办好借用手续。假期不用的交保管室维护保养。

十、人员调离或退休必须到保管室交还设备,保管员签字后送会计后方可发放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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