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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救援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7 热度:97

安全应急救援制度

第1篇 安全应急救援制度

1、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施工、安全、财务等相 关人员根据公司 (或分公司) 预案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项目部危险源辨识情况 来制定,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业主相关部门审核后报 主要负责人批准。

4、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定组织成员和分工职责,登记联 系方法。

5、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明确专人负责。

6、确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资金来源,明确专人负责。

7、确定救护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行驶路线。

8、每年至少组织2 次预案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 对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

9、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10、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应急预案公示牌” ,将主要 内容向现场人员进行公示。

第2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3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4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第5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第6篇 灭火和应急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福州海源织带有限公司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管理。

2 职责

2.1 保卫消防部

2.1.1 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并组织人员学习,定期对各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2 各单位

2.2.1 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学习,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3 管理内容

3.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

3.1.1 公司的基本情况。

3.1.2 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机附近建筑物防火设施等危险程度:燃烧物质、面积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3.1.3 组织机构:集团总调度室为总指挥部、假设事故单位调度室为现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消防安全组、通讯联络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安全技术组、后勤保卫组、环境监测组、安全警戒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等。

3.1.4 明确各组的任务,组织程序及措施和各级指挥员及救援小组人员的职责。

3.1.5 绘制假设火灾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消防水源情况,各组所在位置和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品)行动路线。

3.2 各单位灭火演练时间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3 方法和要求:

3.3.1 各单位在组织消防演练时,事前要向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保卫消防部报告备案,许可后方可进行演练。

3.3.2 消防演练时,应在假设火灾现场设置明显标识,事先划出警戒隔离区,火场指挥员和参加人员应佩带标志。

3.3.3 演练时所使用的消防器材和物品事先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并提前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3.3.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水平。

4 相关记录

4.1 应急演练记录

5 附则

5.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1)驻地办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驻地办应当和施工单位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驻地办应当汇报业主的同时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 职责

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 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 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 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 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

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9篇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管理制度

一、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园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园区管理处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园区行政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以及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园区行政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园区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义务救火队,人员以园区保安部人员为主,企业医疗救护人员组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学习或灭火技能训练,并有文字和照片记录。

第10篇 安全文明小区消防应急方案上墙制度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消防应急方案

消防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小区消防安全情况,保持高度警惕。

一、接警。接到火警报告时迅速赶到现场,搞清火势情况,报告管理处及有关单位领导。视火情打火警电话119,如电器引起着火,应立即切断火场电源,隔离易然易爆物品。

二、召集。通知消防责任人及各部门、各班组到现场,分工负责。

三、通报。用警铃通报,电话通报,逐房敲门通报。

四、疏散。人员有秩序、有步骤的疏散,撤离火场。

五、灭火。启动消防水泵、使用水枪、灭火器进行灭火。

六、防烟。打开门窗、防火门、安全口。

七、警戒。确定警戒区域,指导无关人员,车辆撤离现场,消除路障,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八、防爆。清运易燃易爆物品到安全地点。

九、救护。通知邻近医院前来抢救伤员。

第11篇 烧结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力度,提高紧急救援处理的综合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企业的财产损失,规范烧结厂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降低事故的危害后果,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有效地开展自救、实施应急救援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烧结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烧结厂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包括火灾、爆炸、职业中毒、重大人员伤亡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烧结厂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全厂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厂长领导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副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领导小组

烧结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玄士海

副组长:郑学顺   尹振亭   高长福

成  员:张维伟   李东仓   陈铁君   柳建民   段宏生

郭富顺   李继勇   沈  利   张连生   王志良

齐东浩   张维伟   朱宝祥

3.2.2 领导小组职责

3.2.2.1 负责预案的审定,统一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3.2.2.2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2.2.3 下达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响应命令。

3.2.2.4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工作。

3.2.2.5 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2.2.6 检查、督促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指导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

3.2.2.7 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2.2.8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外线电话:63276543、69276544内线电话6543、6544)

3.2.3 成员分工

3.2.3.1 组长: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2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及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3.2.3.3 副组长(设备副厂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设备抢险指挥。

3.2.3.4 副组长(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抢救伤员,提供救灾物资,协调安排受伤职工家属的生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指挥工作。

3.2.3.5 安全科科长: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向上级汇报有关事故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预案,现场指导救援共组,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2.3.6 生产科科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开、停机及调度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并协助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救援、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及周遍环境的应急测定和环境影响的评估,提出安全和环境污染的预警及处置措施,为指挥人员决策、人员撤离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

3.2.3.7 机动科科长:协助副总指挥负责设备抢险、抢修现场的指挥和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确保人员安全健康,避免事故扩大

3.2.3.8 厂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现场的治安警戒,对现场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疏散秩序,协助抢险救灾,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3.2.3.9技术科:负责生产工艺的协调.

3.2.3.10危险源所在车间(科室)正、副主任(科长):负责协助生产科组织设备开、停机;协助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查找事故点,组织抢险,抢救伤员;负责现场有毒气体的监测。

4.  应急救援制度管理细则

4.1、对应急救援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定期进行训练,保存训练计划和记录。

4.2、应急预案

4.2.1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应专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4.2.2、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4.2.3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改和完善;保存评审记录,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4.3、应急设施

4.3.1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4.3.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4应急演练

按规定制定应急演练预案,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措施。更具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4.5、事故救援

4.5.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5.2应急救援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书,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

第12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等

(四)应急响应预案:

1、公司及分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少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处附落或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

(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

(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

(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

(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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