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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4

安全检查奖惩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奖惩制度

篇一: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范文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三: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职工,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月度、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六条 考核奖惩办法

一、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奖金,还要视责任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三、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每月奖励不低于50元。

四、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篇四:安全生产检查奖惩制度

一、矿上每周由生产矿长带队、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及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矿上每月由矿长带队、生产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采、掘、通风、机电、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有关区、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违章行为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生产过程中若有人主动制止他人违章者、有功人员及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分子予进行奖励。

六、奖、惩金额根据情况而定,奖、惩额度在50——500元之间。

七、每次奖、罚必须在当月兑现,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加发,绝不手软。

篇五: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安全效益的丰收。

1、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检查中必须严厉查处岗位违章、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机组连续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2、在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加大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必须达到计划要求。

3、安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报矿山领导处理,或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处理的,将追究安全员责任。

4、矿山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实行工作考核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进行惩罚,对积极表现者进行奖励。

第2篇 h矿矿车安全检查检修制度

一、矿车包括材料车管理要严格执行完好标准及检修标准禁止带病运转。

二、生产技术部矿车管理组设专人负责矿车管理每辆矿车要编号、建卡建立管理台帐对矿车的检查、检修记录要详细建档案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状况。

三、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发现不完好矿车要作记号在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挑出不准继续运行。 四、严格执行矿车定期检查检修制度1t矿车小修每月一次中修半年一次大修一年一次对矸石山翻斗车每日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他各种矿用车辆参照1t矿车检修制度执行。 五、定期检查日检内容包括 1.铆钉、螺栓、销子、垫圈、油堵及开口销是否齐全、完整、紧固。 2.碰头弹簧有足够的弹性橡胶碰头碰头与鸭嘴平行碰头伸出鸭嘴1030mm嘴变形不超10mm钩环销子和销孔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 3.车厢上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大于35mm各部位凸凹深度不大于50mm无破洞、无锈蚀脱层。 4.底盘无变形、扭曲车轮无松动、缺油等。

六、定期检查月检内容包括

1.检查车轮轴承失效情况转动是否灵活磨损是否超限。

2.检查车轮磨损情况车轴弯曲情况。

3.检查碰头、插销、车厢底盘及轮对变形情况。

七、定期检修内容包括

1.对矿车全部铆钉损坏和松动的螺栓、销子、垫圈、油堵等进行检修。

2.校正变形的车厢并焊补漏洞和破裂车缝。

3.更换不转动的车轮及损坏的碰头。

4.轮轴组与车架固定点上挡箍与轴座的间隙不大于5mm两轴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其平行度偏差不大于轴距的0.5。

5.检修磨损的车轴轴颈和弯曲的车轴其弯曲不超过0.5mm修复后的车轴最大弯曲量不得超过1mm。

6.车箱底盘与车箱中心线在车辆两端偏差不得超过15mm大修后不大于8mm。

7.滚动轴承最大径向磨损不得超过0.5mm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轴承使用期为一年半时间逾期应及时更换。 8.定期注油矿车润滑周期为6个月。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

第三条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

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

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

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查

第四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

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查措施--查是否按 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

第六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第七条“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

第八条公司安全专职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并形成闭环。

第九条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或考核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机械安全装置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机械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而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这用于本厂所有的机器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维修、保养。

三. 职责

1. 生产部必须保障所有机器设备都具备本质安全;在机器设备安装时就应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完好;并要求具有厂家出具的安全装置冰明书。

2. 操作员禁止操作不具备本质安全及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的机器设备。

3. 生产部应制定机器的每月的保养计划,按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以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

4. 任何机器操作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每天/每班例行的安全装置的检查,以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以备查验。

5. 操作员工在每天/每班例行检查是发现安全装置有故障的,必须立即报专业人维修,禁止操作员维修机器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6. 对于无法及时维修和待申购件的机器设备,操作员应挂上“待维修”的标识牌。

7. 机器安全装置达到报废年限及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报废或更换新的安全装置。

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第5篇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组织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a.公司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b.项目经理带领本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对所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2)经常性检查

a.公司工程技术处经常深入基层项目部,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b.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c.班组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a.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安全网等搭设与使用。

b.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

c.施工用电及电动机具的检查。

d.乙炔、氧气瓶等压力容器的检查。

e.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尘的检查。

f.文明施工现场的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a.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冬季、雨季、风季等)可能会对正常施工带来危害而进行的检查。

b.节假日前后的检查是为防止施工人员在节假日(春节、麦收、秋收等)前后施工中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c.对于节假日值班或加班人员,除了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还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根据部颁《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对项目部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隐患内容以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形式予以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项目部,一份交公司主管副经理,一份由公司工程技术处存档。

(2)隐患整改

a.公司技安部门应会同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条分析,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b.收到事故隐患通知书的项目部,不仅要及时对隐患内容进行整改,还要向公司及时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反馈书一式两份,分别交主管副经理和公司技安部门备案。

c.对于不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的单位,公司技安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停工整改及罚款措施。

第6篇 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教育。

2、未经过专门培训、未领到操作证、上岗证的电工(包括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工区必须坚持每班前和班后进行班会、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指挥部各工区每年将对电工及主要用电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不合格者停止上岗作业。

7、所有教育、培训、交底的资料,将按项目或类别分类归档。

第7篇 某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高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第三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 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实施计划,必要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 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定时、定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 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综合安全检查

第九条 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 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发现和查明安全隐患及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十四条 班组应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查看,并签名确认。发现需要进行考核的问题时,车间有提出考核的权力。

第三章 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专项安全检查由各车间的主管领导、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轧钢厂专项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加热炉系统专项安全检查、消防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轧钢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把编辑好的书面和电子版本上交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应当日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在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四章 其它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轧钢厂根据气候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防台风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

第十九条 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发动员工不定期地对本厂或本岗位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汇报生产厂长。

第五章 检查通报

第二十条 综合安全检查(厂级、车间级)、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均需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一条 其它安全检查必要时也可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根据检查结果编写,并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统一集中保存,并建立专门台帐。

第六章 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隐患整改必须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第二十六条 由于条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计划,使整改工作做到项项有交待,条条有着落。

第二十七条 轧钢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在问题未解决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轧钢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管理员签发,并接收和保存“反馈联”。

第三十条 车间或班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车间主任、班组长、整改责任人应立即着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对隐患整改不重视或不积极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车间主任、班组长、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生产安环部制订,一式两联。安全隐患整改后,责任人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返回“反馈联”给安全管理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执行,并征求生产厂长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考核金额由车间主任报送综合管理员。

第三十四条 考核资金直接从责任人工资扣除。

第三十五条 每缺一次安全检查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 检查结果不上报或检查不记录结果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条 检查时故意对抗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破坏和干扰检查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责任人班组的班长和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各考核100元。

第三十八条 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积极或不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班组班长、车间主任各考核200元。

第三十九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填写、不反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八章 附录

第四十条 本制度所指本厂均代表轧钢高线。

第8篇 s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①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火情隐患,本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否则发生事故要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②物业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助理负责对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进行检查。

③物业部主管每周将检查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①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物业部等部门对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责任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实施

①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他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消防责任人(总经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②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消防日检查登记表,消防安全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并将记录统一由消防中心存档。

第9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第10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按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的要求,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安全监理人员对(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巡视检查。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进入邻近营业线的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是否进行了安全考核,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对危及营业线的危险较大工程,如深基坑开挖或对营业线地穿越,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经过有关专家论证。

安全监理对影响(邻近)营业线各专业工程,事先要做好安全防范,检查专业工程方案,如影响营业线运营的特殊情况下,还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并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到有备无患。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标识标牌是否到位。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现场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现场是否有安全人员值班、看护。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有无违反安全用电情况,有无私拉临时用电,接线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有无动火证,检查焊接现场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签防火协议,检查现场有无灭火器及有无看火人。

安全监理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或病车上路立即制止,避免意外交通发生,影响营业线和人员的安全。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大型设备或特种设备运转有无异常响动、异常运转情况。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影响(邻近)营业线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安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和营业线的安全。

13、安全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汇总,通过一定的方式(如电子邮件)向城际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通报。

洛阳市 赵现会

第11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12篇 矿山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促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所在区域主要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组织和实施

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培训部会同其他业务科室共同完成。各部门要针对矿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并下达年度预防性检查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应组织2次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培训中心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性开展预防性检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考核、考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在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与日常值备班工作的统筹安排,适时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1.检查范围。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我矿井上下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矿山周边区域可能面临的问题。

2.检查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重点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矿井反风演习情况;突出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情况和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火区管理情况和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害防治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主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纸资料和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3.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熟悉我矿生产和救援环境,了解企业的主要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方案,配齐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救援能力。

4.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检查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效果。

《安全检查奖惩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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