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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71

特种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特种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必须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设备科应对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各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工作由操作人员援照保养规程独立完成。二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按保养规程共同完成。并在履历书保养表上做好记录。三级保养工作应由主管人员下达任务单,维修人员按保养规程认真完成后填写验收单,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设备运行至大修时,应由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单,填写申请表。设备大修申请表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大修工作,工作中精心拆卸,精心安装,确保维修质量,认真填写保养验收单和使用材料明细表,经公司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凡到外部进行检修或加工制作酌设备,必须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外修费较高,精确度要求较高的检修项目应签订检修协议。

六、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经效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第2篇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明确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在所有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由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核发,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悬挂。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

4、任何人未经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不得损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后,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领取更换。

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6.1特种设备主要运行参数、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信息;

6.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号和检验合格证书号;

6.3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

6.4负责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6.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6.6维保单位联系电话、维保负责人姓名。

第3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 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二、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签约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5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制度

第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1.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的要求,具有完好、齐全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项目机电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整装置、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设备部门负责人,由设备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故障设备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由设备部门牵头,安全部门、工程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结合现场实际,详细编制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培训演练并修改。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有关要求参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架子队长、现场安全员和项目设备部门负责人报告。

11.项目设备部门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定期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详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发生责任事故的,除根据工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执行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机电部门负责人。

4.在岗人员应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5.工区应坚持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第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设备名称;

事故类别;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6篇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制度

1、购置特种设备时,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特种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应由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必要时,也可向质监部门进行咨询,在其指导下选择适当的厂家。

3、 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种设备,也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4、购置特种设备时,设备能耗效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5、特种设备购置后,应按要求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安装申报备案手续,选择经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并报有资质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现场安装监检申请对特种设备安装全过程进行现场监检。

6、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安装监检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相关质量技术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7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操作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4、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设备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5、遇有事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6、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操作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巡检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天进行保养。设备运行时,注意设备运转、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灭菌结束后清洁、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设备停止运行后妥善处理,运行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保养维护。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分院领导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分院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预真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发现温度,压力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开机。

5.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二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

1.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坚持压力容器日巡检制度,储气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时发现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和排除。

4.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5.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6.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7.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更换安全阀:

(1)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的。

(2)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的。

8.保持压力表洁净,随时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有下列情况时,及时更换压力表:

(1)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归零的。

(2)表盘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的。

(4)压力表指针松动或断裂的。

(5)有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压力表每半年交计量部门校验一次。

预真空灭菌器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每日灭菌前检查灭菌器柜门、锁扣、蒸气调节阀、安全阀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经常清理排气口,去除毛絮等杂物。保持灭菌柜清洁,排气管道通畅。

4、防止超热现象。超过临界温度2℃时蒸气不易凝结,穿透力减低影响灭菌质量。灭菌时注意观察饱和蒸气压力下的温度。

5、物品装载量不超过90%。脉动真空灭菌器的装载不小于柜室容积5%,防止小装量效应。

6、注意检查设备管线有无漏气漏水。

7、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关闭蒸气、电源、水源阀门。

8、非灭菌岗位的人员,不得使用高压蒸气灭菌器。

9、每半年对灭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一次。

10、工作期间,操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第8篇 特种设备培训教育制度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 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九.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十.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十一.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审核: 批准: 2017/9/23

第9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第10篇 特种设备定期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项目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项目部门的领导。

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3、突击检查即公司不事先通知项目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4、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

(4)、特种设备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6)、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7)、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5、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6、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项目签收,一份由公司管理部门存查。

(2)、项目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划书面报告特公司管理部门。

第11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银洞沟煤矿综采队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锅炉、压风机、通风机、制氮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门式起重机、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

7、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8、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9、特种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1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15、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1 6、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17、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18、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机电工程公司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机电科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机电工程公司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19、对于新增的矿内机动车辆如叉车,机电科应当凭矿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矿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矿内机动车辆牌照。矿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0、机电科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21、机电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机机电科处理(或委托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矿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26、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7、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检查其本身的各种保护装置,无特殊情况,应在各种保护装置正常灵敏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和使用。

28、对特殊部位的特种设备要按标准要求敷设缆线及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29、在使用气割设备时,必须明确使用的安全距离,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其防回火装置正常、灵敏可靠。

第二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铁七局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

二、安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在用的特种设备有无安全合格标志,对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要督促进行检验或责令停用。

三、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负责按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报送特种设备统计年报。

五、配合人事、劳资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对特种设备维修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九、每周一定为项目部特种设备、机械、现场安全用电周检日。

第三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职责

(一)分管设备总经理的职责

1、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熟悉本企业特种设备工作情况,组织制订特种设备工作发展规划并实施。

3、负责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5、召开公司特种设备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检查和布置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特种设备管理先进经验。

(二)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职责

1、在分管设备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技术改造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各项上报报表、专题总结的综合汇总。

3、组织编制、修订并贯彻执行各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

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4、组织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落实消除特种设备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特种设备报废、更新的审核。

6、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与使用部门共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工程管理中心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订本公司特种设备实施办法,制订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汇总管理工作。

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负责和使用部门、技质部、物流中心一起进行特种设备的调研、选型、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确保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负责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确保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同时对特种设备的初期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6、负责每月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7、组织特种设备的大修理的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保存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8、对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查,并负责落实和改进。

9、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2)保存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证》、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根据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4)有计划地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落实消除压力容器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负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并做好记录。

(7)负责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8)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9)负责本公司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做好压力管道的使

用登记工作。

(11)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12)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13)负责压力管道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1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四)安全科的职责

1、制订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2、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3、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化学事故)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进行演练。

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5、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单位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负责本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每年组织对在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按期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在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验。

(5)负责本公司厂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6)制订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7)建立厂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8)每年组织对在用厂内压力容器辆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五)物流中心的职责

1、负责订购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特种设备。

2、负责向制造单位索取特种设备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动力车间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4、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安排实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负责制定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负责做好压力容器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七)生产车间主任的职责

1、在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车间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组织车间职工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依靠群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不断地改善特种设备状况。

3、负责提供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4、负责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特种设备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特种设备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做好特种设备(包括停用时)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

(5)做好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同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年度检验工作。

(6)提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申请,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7)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现场标识。

5、组织领导车间特种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所管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6、组织车间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不得隐瞒事故。

7、组织制定本部门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的控制措施和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

录。

(八)车间设备安全员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执行具体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对车间生产工人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2、在工程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程,及时完成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

3、负责车间特种设备操作、运行、检修中的技术工作,并予以落实。

4、每月至少一次对车间特种设备检查,协助车间主任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对本车间特种设备正常运转管理负责。对违章操作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教育。

5、负责提出本车间特种设备防腐蚀、技术改造等方案和建议,并负责落实。

6、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检测工作。

(九)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四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控制特种设备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特种设备的管理要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两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落实相关设备的规定,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每月定期自检,建立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我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电梯、叉车。

4特种设备管理分为四个部分:相关管理制度及规程、安全技术档案、持续改进档案、设备和人员台账。

4.1相关管理制度及规程

4.1.1规章制度

根据公司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规定(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维保制度、特种设备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等。

4.1.2操作规程

根据公司现有特种设备建立相关的操作规程,如锅炉操作规程、叉车操作规程等,操作规程要存放于设备操作现场。

4.1.3岗位责任制

根据公司现有特种设备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如司炉工安全职责、锅炉负责人安全职责、电梯操作工岗位责任制(见《安全管理制度》)、叉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4.2安全技术档案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出厂资料、技术资料、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维保记录、特种设备相关证件、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日常维护运行记录等。

按照公司的特种设备类型,将档案分为四个类别:锅炉档案、压力容器类特种设

备档案、电梯档案、叉车档案,分类档案中每台设备对应一个档案。各种资料、记录根据情况并入分类档案中或单独建档。

4.2.1出厂资料、技术资料

出厂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随机出厂文件;技术资料包括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竣工验收等。

出厂资料、技术资料见公司设备档案。

4.2.2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验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检验记录包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记录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填写隐患整改记录。

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附于分类档案。

4.2.3维保记录、设备相关证件、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维保记录是设备维保公司对特种设备进行维保的记录;特种设备相关证件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维保记录、相关证件、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附于相应设备的档案中。

4.2.4日常维护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记录由该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

4.2.5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

建立《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单独存档管理。

4.3持续改进档案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持续改进档案和信息沟通档案,持续改进档案分类存档管理。

4.3.1教育培训档案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方面的培训、近两年应急救援预案和演习记录、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培训。

4.3.2信息沟通档案

信息沟通档案包括维保公司资料、质监局会议资料、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办理指南等。

4.4设备、人员台账

设备、人员台账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及所有人员作业证复印件、公司特种设备台帐、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台账。

第五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使特种设备的管理得到统一组织、协调、控制、监督、检查,实行特种设备全过程管理,以达到安全运行。

1.2 适用于对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

1.3 本制度所述的特种设备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上述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别、级别的核定以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和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2职 责

2.1 工程装备部是特种设备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2.1.1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立项审查;

2.1.2 负责审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计划及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1.3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2 安保部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检测后的安全技术档案;

2.2.2负责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考核;

2.2.3对公司内特种设备的无证使用和到期未检实施监督及考核。

2.2.4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取证、复审。

2.2.5负责与专业检验部门联系,对各车间上报的到期特种设备组织检验(不包括新上特种设备的首次检验);

2.2.6负责对安全阀的校验。

2.3使用单位职责:

2.3.1加强设备管理,实施点检定修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状态完好;

2.3.2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2.3.3 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健全每台设备的运行记录等资料档案,包括:

2.3.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

件的资料;

2.3.3.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2.3.3.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2.3.3.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

记录;

2.3.3.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3.4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法律、法规。

2.3.5 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及类别,提前二个月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计划报工程装备部。

3工作要求

3.1 特种设备设计、选型、购置、安装要求

3.1.1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3.1.2 特种设备选型和确定制造厂,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设计制造资质的企业,交货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监检证”。

3.1.3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安装检修资质许可证, 并按照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3.1.4 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向铜陵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报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证后,向工程装备部申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2 特种设备使用、改造要求:

3.2.1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2.2特种设备操作必须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可上机操作。

3.2.3特种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技术进步方案必须报工程装备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2.4 特种设备改造,施工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新建的要求向铜陵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报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证后向工程装备部申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

3.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要求:

3.3.1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按照法定检测周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检验报告书》备案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整改通知单》,工程装备部督促各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3.2 新安装或大修改造后的特种设备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3.3.3 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由检测机构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

3.4 日常维护和保养

3.4.1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采取外包方式的必须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签定维护、维修合同。

3.4.2 各车间对在用特种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填写记录。

3.4.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

维修,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3.5 特种设备报废要求:

3.5.1 特种设备的报废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工程装备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审批后,方可办理

报废手续。

3.5.2 凡经鉴定为报废特种设备,不准许留用,或转让其它单位使用。

3.5.3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4报告和记录表式

4.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4.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整改通知单

4.3 特种设备技术报告

4.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报告

第12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问责制度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是主管全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行政管理事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受理)的安全监察机构,其行政行为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安全监察工作的效能、执行力和公信力。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自制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曲质监局函〔2008〕10号)文件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问责制度,其包含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两方面。

二、问责事项(存在以下行为者,应当被问责)

(一)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20071224/附件5/5-5/附件5-5-1.doc>;》(国质检锅[2003]207号)、《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附件20071224/附件5/5-5/附件5-5-2.doc>;》(tsg r5001-2005)、《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附件20071224/附件5/5-5/附件5-5-3.doc>;(试行)》(国质检锅[2003]213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20071224/附件5/5-5/附件5-5-4.doc>;》(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20071224/附件5/5-6/5-6-1.doc>;》(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附件20071224/附件5/5-6/5-6-2.doc>;》(tsg z6001-2005)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违规行为;

(三)违反“十不准”、“八严禁”及省质监局的有关规定、制度以及市质监局的有关规定、制度的违纪行为;

(四)涉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的事项,未报批或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擅自实施许可和管理的行为;

(五)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擅自颁布限制外地区域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文件或决定的行为;

(六)在行政相对人各项材料齐全或无误的情况下,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或者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行为;

(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件)时,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的行为;

(八)未正确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天职,态度恶劣,不注重自身形象,导致行政相对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行为;。

(九)拿工资的时候总是嫌少,干工作的时候总是嫌忙,违规对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等行为;

(十)因监管不力或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件)的行为。

三、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主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进行。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参加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资格及其它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规定工作日内向局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其内容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四)责令公开道歉。在规定工作日内向行政相对人或组织公开道歉。上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可通过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向社会公司道歉。

(五)通报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六)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被问责情节的严重性,由局党组决定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七)停职检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由局党组决定停职检查。

(八)劝其引咎辞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

(九)责令辞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

(十)建议免职。据情况,由局党组决定。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根据被问责的具体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和组织形式。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由局分管领导按前三项组织实施;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由局长按第四至第七项组织实施;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由局党组按后三项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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