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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0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 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 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 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2篇 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主管人员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3篇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4篇 工程一般机械相具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建筑工程一般机械、相具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①机械操作工束紧袖口,如有必辨要挽入帽内。

②机械、动力机械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置严密、牢固的防护装置。

③施工现场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保护接零或接地,并相应等级的漏电保护器。

④工作前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⑤实行一机一闸,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上锁。

⑥经常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动转或超负载动转。

第5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6篇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 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础管理

4 .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 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 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 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 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 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 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 责任事故分类

4.3.1 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 事故的调查

4.4.1 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 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 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6 责任追究

4.6.1 属责任事故且有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金额为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责任大小分别作出其它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经济处罚之和最高不超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6.2 机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1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b)大事故:取消z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2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c)重大事故:取消3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4.6.3事故处理结束后,设备部负责填写《事故调查及处理记录》。

2.3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3.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3.3、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护安全生产档案的义务。

2.3.4、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2.3.5、综合部应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2.3.6、整理办法:

1、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骤:

a、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

2.3.7、过程管理:

1、属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公司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属于部门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综合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综合部。

2.3.8、监督: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2.3.9、销毁:

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2.3.10、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指定资料员经综合部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2.3.11、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2.3.12、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安全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3.13、公司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4、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5、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

2.3.16、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

3、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2.4、安全会议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例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传统,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制度内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办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所属部门领导、安全员参加。会议应分析安全形势,讲评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学习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2.4.2、公司下属各部门每月由其领导主持,独立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指出整改问题,不断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员工不能缺席,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4.3、公司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召开,时间定为每月5日(逢休假日顺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会的内容以会议形式为主,主要是通报、分析事故案例和学习交通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电化教育、图片展,请专业人员讲学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2.4.5、对不按时参加例会学习的员工,当月公司应安排时间随时给少数人或个别人进行补课学习,并适当采取强制学习措施。

2.4.6、对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规定扣罚其安全保证金。

第7篇 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它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第8篇 某校区水电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校区水电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消防系统

1、水泵每星期试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如无油杯的加黄油),电动机轴承每半年加油一次;

3、每周检查一次闸阀、止回阀的开关灵敏度和密封性,如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4、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应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5、每周检查消防带一次,如发现有潮湿的应及时进行晾晒,如有霉坏应及时更换;

6、灭火器里的药物应每年定期补充或更换一次;

7、每星期检查一次报警系统的灵敏度;

8、每周检查水泵接合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损坏丢失。

二、供水系统

1、水泵每周轮换运行;

2、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电动机轴承每年加油一次(没有油杯的加黄油);

3、每周检查闸阀、止回阀、开关的灵敏度和密封性;

4、水泵每半年保养一次,对磨损零件及时进行更换;

5、每年清洗水池两次,时间为一月份和七月份;

6、每月检查水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7、水泵运行完好的质量指标:

①连接部分要求螺丝、垫圈、销子齐全、完整、紧固,每一个放水阀、星形环完好;

②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齐全准确;

③出水闸门、逆止阀、进水闸门齐全完好,盘根密封良好,合乎要求,泵体各部分连接严密,不漏水;

④油圈齐全,油质合格,油量适中,不漏水;

⑤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0℃-65℃,运转不得有异声和异常震动;

⑥不超过铭牌规定,绝缘电阻要符合要求;

⑦过流及欠压保护齐全;

⑧接线齐全,导电良好,接地合格;

⑨设备无油垢、无积尘,机房无积水、无杂物,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油料要加盖;

⑩有技术档案、供水图、排水图。

三、供电系统

1、检查变压器的油量位置是否适当;

2、所有计量仪表及指示灯、信号灯装置等是否工作正常;

3、运行中的开关、母线、接头等一切载流导体,有无跳火、冒烟、烧焦、发热、变色等现象。

4、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监视:

①电流、电压的测量读数;

②声音是否正常;

③油面温升有无超允许范围;

④油面指示计的油色有无异变;

⑤运行中的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有无作一次简化试验;

⑥箱壳有无漏油现象;

⑦金属外壳的接地线是否合格。

5、检查电缆坑有无积水,如发现积水应及时清除;

6、配电室应做好通风和降温工作,一般室内温度要求不超过40℃;

7、配电室每星期吸尘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8、各开关要标明控制供电范围,便于工作,每星期检查一次各主开关接触是否良好;

9、每月检查电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10、公共照明及其它开关的维修更换;

11、湿式变压运行完好,符合质量标准:

①螺栓、吊环、密封垫齐全、完整、紧固;

②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完整、清晰、油门耐压合乎要求,油门压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压、强度油标完整、清晰;

③通气孔不堵塞,有护圈,放油孔不漏油,有护铁;

④接地线整齐,连接紧固,导电良好;

⑤油箱各部分不渗油,无严重变形,散热管不堵塞;

⑥高压绝缘电阻不低于250兆欧,低压则不低于35兆欧;

⑦变压器外壳及电缆系统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

⑧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污、无淋水,周围保持清洁,无杂物;

⑨有检修记录和测试记录,试验有效期为二年。

12、干式变压器运行完好质量标准:

①螺丝、垫圈线阻齐全、完整、紧固、密封良好;

②接线紧固、齐全、导电良好,合乎防爆要求,绝缘电阻良好;

③外壳接地良好;

④外壳托架无严重变形和锈蚀;

⑤壳内清洁无积水,壳外无积垢,无污泥;

⑥有检查记录。

13、柴油机:

①每月试运行柴油机两次,时间30分钟;

②每月清刷加油一次;

③每年保养一次;

④每部柴油机一般应保持足够载机5个小时的用油,油箱应每年清理一次,以保持油质纯净。

第9篇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计划

1.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2 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3 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 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本部门专工;

1.5 保养人员和保养部门应做到“三检一交(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1.6 资产管理部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机械保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 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 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 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 一级保养: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并部分地进行调整作业,维护机械完好技术状况。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保养计划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4 二级保养:包括一级保养的所有内容,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难时,可委托修理部门进行,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5 其他保养

2.5.1 换季保养: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操作班长检查、监督。

2.5.2 走合期保养: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3 转移保养:机械转移工地前,应进行转移保养,作业内容可根据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保养,必要时可进行防腐。转移保养由机械移出单位组织安排实施,项目部、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4 停放保养: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库存机械由资产管理部委托保养,其余机械由使用部门保养。

2.6 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2.7具体设备执行三级保养(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内容规定。

第10篇 煤矿机械设备润滑制度

1.设备润滑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设备缺油或油脂变质,会导致设备故障甚至破坏设备的精度和功能。搞好设备的润滑,对减少故障,减少机件磨损,延长设备寿命起着重要作用。

2.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按照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并认真做好润滑记录。

3.设备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润滑管理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明确润滑部位,所用润滑剂的种类、牌号,指导润滑油脂的正确应用,油品的合理保管,编制本部门机械设备的润滑规程及润滑卡片。

4.使用油脂前必须严格过滤。换油时,要彻底清洗油路系统,做到无油垢、无水分、无锈蚀、无金属碎屑。注油时,要仔细清洗注油器,防止煤粉、岩粉及水进入,同时对于不同牌号的油液,要有专用油抽,分类挂牌。

5.油箱内壁和油中浸泡的器件表面,禁止涂更油漆,以防油漆溶解而产生的沉淀物吸入油路系统中。

6.设备用油要符合规定,不准任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或不同牌号的油不准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油时,必须对设备彻底洗净。

7.乳化液用水必须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配制应由专人实行集中配液,并严格掌握配比3~5%的规定。

第11篇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库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车库操作员和维保人员在车库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车库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 车库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车库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车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所使用车库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车库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车库,不使用无安全合格证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停车设备,不使用未注册的车库。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车库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事故。

第12篇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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