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制度大全 > 安全制度
栏目

质量安全报表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2 热度:70

质量安全报表制度

第1篇 质量安全报表制度

1、为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工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统计分析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江西省、南昌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2、本报表制度适用范围为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3、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为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质量生产情况月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及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月报。

4、月报表由项目管理分公司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6日前报公司质量安全部,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报表。

5、报表所填报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有过程记录、影像资料及数据档案等实物可查。

6、报表中所报统计资料须有填报单位负责人、统计部门负责人、填表人签名,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监理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定出各个施工标段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及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名称、部位,并对其每月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不够填写时可按此表格式另外增加附表上报项目管理分公司。

8、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隐患和问题要求整改的情况,需在通知下发后三天内整改到位,同时上报整改过程和结果的文字资料及影像记录给项目管理分公司,对未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情况,将直接影响质量安全考核成绩,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上报过程出现错报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48小时,一经发现,视为谎报。

10、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人员伤亡、工程损失和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损失按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进行计算。

11、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管理分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以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内容要求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12、快报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报送超过26日,应说明情况,无故超过24小时后,视为迟报。因过失未填写报送有关重要项目的,视为漏报。故意不属实上报有关重要内容的,经查证属实的,视为谎报。故意隐瞒已发生的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为瞒报。存在以上行为的,视情节及责任单位、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中报表与质量安全检查考核直接挂钩,具体考核项目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

14、勘察、设计完成进度及质量安全情况,公司总师室应按月参照附表中月报表格式送质量安全部备案。

15、本报表制度中的月报统计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本制度由南昌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凡本合作社成员从事水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活动,以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检查组织

由合作社理事、监事组成,合作社自查小组,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水产品及生产管理进行自检,务必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监督检查内容与措施

(一)定期对合作社成员水产生的产投入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作社社员养殖过程中饲料、渔药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三项纪录填写情况及产地准出入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定期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定期对本合作社产品进行送检。

(三)督促合作社社员对每批次即将上市产品进行自检、送检,产品合格方准进入市场;

(四)定期对社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向社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增强社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

(五)制定完善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

(六)信息公开。向社员及社会公布合作社日常农产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信息,每年向外公布合作社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红黑户名单”。畅通民众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

第3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采取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井下各工作面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

2、质量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动静结合,随机抽查,不分班次、不定时间和地点。

3、检查时应将所经路线、所查地点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认真仔细排查。

4、每次检查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以“四定表”形式跟踪落实。对现场存在较大隐患,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5、检查过程中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达标。

6、检察人员现场安排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不配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4篇 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保证项目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所有施工人员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落实各项生产责任制。消除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2.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施工必须安全”、“安全才能施工”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不盲目追求高速度、高产值而忽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

3.要求各工区、班组要密切地配合安质部工作。认真学习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法规、文件,掌握安全和质量标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质量”,“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去。

4.对员工加强安全和质量、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按标准”,使“质量通病”得到控制。

5.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各类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等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

6.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发和惯性事故的发生。做好对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坍塌等多发事故和惯性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防洪、防触电、防爆炸以及森林防火、环境保护工作。

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为:“五无、三控、两确保、一创建”。

1.1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伤亡事故;无重大洪涝灾害责任事故;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1.2年因工责任死亡率、重伤率、负伤频率分别控制在0.1‰,0.3‰,10‰以下。

1.3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合格率100%。

1.4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质量目标:(实现“三确保”“两杜绝”。)

2.1确保竣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优良率达90%以上;确保创优规划兑现。

2.2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发生严重质量不良行为影响企业信誉。

2.3创优规划:

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满足全线争创“部优、国优”的规划要求。

3.环境保护目标:

达到一级环保标准及国家、铁道部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具体目标为:

3.1按国家、行业部门相关环境保护的条例与当地环保部门紧密配合,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3.2成立环境保护小组,配备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水保方面的有关知识;

3.3杜绝污水及工业用水乱排乱放,不得造成河道及水源污染和堵塞;

3.4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容易引起污染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

3.5对合同段内树木、植被尽量维持原状,不得随意砍伐,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所有者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3.6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排除污物,清理河道,并按设计要求用植被进行覆盖或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经理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负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既是项目经理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为了建立健全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2.组织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

3.综合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项目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7.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负责对项目部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二)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2.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3.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4.负责组织编制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项目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监督、支持安监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7.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利”,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8.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按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与处理。

9.负责贯彻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规定

(三)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设计负责。

4.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设计、监理、业主,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组织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

7.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8.负责贯彻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9.参与事故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常务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认真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故及时处理。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2.在生产任务进度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3.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4.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工作。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7.参与承包经营与安全生产挂钩办法的制定,对稳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批评、纠正。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安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维护安全生产法规的严肃性。

2.执法严明、刚正不阿。

3.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

4.坚持原则、遵纪守法。

5.钻研业务、勤奋工作。

6.坚决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规定。

(七)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根据旬、月、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劳动力,对施工人员提出的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困难大的报告项目经理部解决。

2.会同组织副经理、技术人员、机械、安检、物资人员和班组长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情况下正常工作。发现险情,立即设法处理。

3.安排工作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和措施。要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周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提出在施工中有那些不安全的因素和处理方法,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机具和防护用品。

4.会同材料员,经常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每月二十五日前向有限公司安质部上报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并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每周五向有限公司安质部上报本周内的安全生产及检查情况。

6.认真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规定。

(八)施工队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

3.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4.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监督并确保使新进场人员都能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

5.做好对本队各工种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落实其执行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本队人员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做好对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现场保护,做好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九)工区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包括协作队伍)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协作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负责。

3.对所辖班组(包括协作队伍)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负责对所辖班组区域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监督检查指导班组安全讲话并作好记录。

(十)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2.具体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

3.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工人是否正确配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5.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6.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工人不得安排工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9.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十一)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4.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机具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5.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等有物体坠落部位的施工现场,以及隧道时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听从领导和领工员、安全员的指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违章蛮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

(十二)综合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做好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实习生、代培生、农民工等)的各类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3.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十三)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督促并支持各专业施工队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定期对项目部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促使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2.建立健全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隐患的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认真做好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做好保养记录;对新购置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收集技术资料建立机械档案。

4.组织制定各种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有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6.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

7.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十五)物资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等,保存有关产品介绍及说明资料,及时审查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并做好全检或抽检工作。

2.严格按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主管部门提供采购情况,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3.加强与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协调,及时做好对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审定、验收工作。

4.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工作,加强对项目防火、防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十六)安质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紧急救护所需的物资及设备。

4.负责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行为进行查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组织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6.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及活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对现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督促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9.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建立安全工作各类台帐;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四、班前讲话制度

1.班前讲话制度,是工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的制度。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质量员、环保员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班前讲话,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工人重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各工区、班组从上班第一天开始,每一班都要进行班前讲话,并由当班施工员作好讲话记录,每月项目部安全大检查时组织检查,若记录不全(如记录日期不连续)将根据项目部《违约处理细则》进行处理;若没有记录视未执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在上班期间安质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班(组)班前讲话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五、“周一”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学习制

1.每周一为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学习日,当天18:30开始进行学习。由于工作需要未参加学习的人员,由主持人在其下班后进行传达学习内容。

2.各工区、班组由各工区长、班组长主持,工区长、班组长有事外出,由工区长、班组长指定一人负责主持,同时项目领导分别到各工区、班组进行学习。

3.各工区、班组应指定一人进行记录,项目部对各工区、班组“周一”学习记录簿进行随机查阅。

4.学习内容包括:

4.1《铁路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资料内容、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措施、方案、相关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4.2各工区、班组主要施工负责人应总结上一周的安全、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有没有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存在;质量是否受控,有无质量通病出现,有无环境保护隐患。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方法。

4.3 与会人员对上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提出自已的意见。并就下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已的意见和建议。

4.4各工区、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就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解释和落实,并就下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

六、安全设计制

1.安全设计,是项目经理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和措施的制度。是做好开工前施工准备和超前预防事故,创造良好劳动条件,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本项目部对本合同段重难点工程、特殊部位等工程施工,由工程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设计,并要求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设计进行施工。

2.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签发开工报告。

七、安全技术交底制

1.安全技术交底制,是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及上级对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及安全卡死环节详细进行交底的制度,包括总体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重要岗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交接人员确认签字。安全技术交底下达后由安全专职人员监督实施。

2.项目部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必须经项目总工审核签认,各施工队在领取过程中已必须签认。各施工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八、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1.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检查验收的制度。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服务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主要包括便桥栈道、起重设施、提升设施、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等。这些设施建好后,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技术、机械和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或鉴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不能投入使用。凡属特种设备的具体按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执行。

2.针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组织总工、安检人员、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大型临时设施的使用前的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情况下正常工作。若发现存在险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待处理达到合格使用要求后再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九、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制

1.所有施工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以及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2.各施工队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

十、交接班制

交接班制,是指实行轮班制的生产班(组)进行交班和接班的制度。交接班时,交班的班(组)长应将本班(组)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班注意的问题向接班的班(组)长详细交接,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中,双方确认后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认真交接,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班留下事故隐患。值班领工员或现场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督促班(组)长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一、安全操作挂牌制

安全操作挂牌制,是指项目部对从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作业的人员,按定人、定机、定责的原则,把规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工整地书写在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的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月大检查制

1.项目部在每月进行1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大检查。由安质部组织,项目主管领导带队,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2.检查组主要对各施工点的安全防护、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以及各施工点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完后召开会议,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作出处理决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地提出自已对发现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全员参与。

3.在检查出问题后,由安质部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个施工点具体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若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由于施工队拒绝按整改要求执行,将给予该施工队加倍的处理。

十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罚制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罚制,是项目经理部表彰奖励在生产过程中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方面作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惩处违反规定,造成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的责任者,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不断增强职工的意识,鼓励职工遵章守纪努力搞好生产,纠正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的行为,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具体见《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违约处理细则》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

项目部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项目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难题或难关召开例会,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与采取的措施。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台帐制

各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脚手架工、电工焊工、钢筋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起重机、压力容器、锅炉等的规格、型号、产地、性能)必须登记造册,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机械设备部存档并建立台帐。

十七、环境保护、防火、防洪、防触电、防爆炸的制度

1.环境保护

1.1各工区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各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得损坏规定砍伐外的一草一木。各工区不得将未经沉淀、净化处理的生活、施工污水直接排放。

1.2各工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处于良好状态,材料堆码整齐、标志明确、施工场地干净整洁。各工区要在生活区建立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点,建立生活污水及施工污水沉淀处理池。

2.防火要求

2.1各工区应对所用油料的贮存、使用加强管理,不得产生滴、漏油污染环境。在开工前各施工队必须在相应的生产、生活设施上配备合格的防火器材,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生产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2各工区所用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远离人员居住区,并挂上“严禁烟火”“危险品”等到标示牌,不得擅自取下。

3.防触电要求

3.1各工区、班组在施工中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是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力工作。

3.2各类电力设备和电力线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合格的电力设备、电力线才能使用。各类电力设备应按规定要求安设漏电保护器。电力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安设,严禁“一闸一漏多机”。

3.3各类电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与固定的操作人员,不允许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在电器设备旁应有“有电危险、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等警示牌。

3.4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4.防爆炸的要求

4.1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等大型设备均要定期检查(一季度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设备旁应有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生产部组织抽查。

4.2各类锅炉、压力容器、气焊气割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操作。放置乙炔、氧气的地方以及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烟火。并且放置乙炔瓶与氧气瓶时应有5米以上间距。

4.3火工品必须由持证爆破工管理、使用。贮存、运输中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爆破工在使用炸药时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当日未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在当日退还到炸药库。

5.防洪要求

5.1各施工队应做好雨季来临时的防洪准备,准备好防洪材料,安排好防洪人员,制定好防护措施,以防御洪水的侵袭。

5.2在雨季来临时各项目队应派专人进行值班看守,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通知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

十八、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

本工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提取工程总造价的1.5%为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防护设施购置、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保用品的购置、职业病和中毒防护、安全生产奖励等)。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后,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用帐户,保证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台帐,及时统计各类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十九、劳动防护及设备管理制

1.本合同段建立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劳动保护合格。

2.本合同段建立施工车辆(机械)管理制度、机械设务维修制度,确保机械设备能正常动行。

二十、意外伤害保险制

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的权益,项目部根据本工程规模按比例向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及工程施工类保险。

二十一、 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工区、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施工。

2.项目部安质部在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时,参照依据是各类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各类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等的相关规定。

3.项目部安质部在根据本办法进行工作时,各工区、班组要积极配合安质部人员的工作,不得借用任何借口干扰安质部人员的工作,违者加重处罚力度。如有威胁、恐吓工作人员的行为,将在原有处罚金额的基础上进行加倍处罚。处罚现金由财务部直接从该项目队工程款中扣除。

4.本制度有未尽事宜及其他未制定制度,在执行工作中根据工程实际补充和完善。

5.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部。

第5篇 急诊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急诊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急诊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急诊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诊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急诊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急诊质量与安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急诊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急诊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急诊病历及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急诊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急诊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患者的急诊就诊工作。

(三)充分做好抢救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急诊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急诊期间所用药物及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病情不稳定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急诊经过,特殊用药、输液等。

(八)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第6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当班工作要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作业现场无大隐患,无严重“三违”,无安全事故。

2、推行“两票三制”和“手指口述”,进一步安全确认,搞好文明生产,规范职工行为。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3、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50%。

4、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齐全,综合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待修率在5%以下,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6、施工图板、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辨识等牌板齐全完整,填写准确,清晰洁净。

7、班组长日志、班前会议记录、“五好班组”活动记录,完整、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8、作业现场卫生整洁,符合文明生产标准。

第7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制度

1、井下各作业单位必须建立班中作业的工程质量控制和班末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当班的所有工作,安排者必须遵循“什么事、什么标准、谁来干、什么时间干完,不符合标准怎么办,谁来考核”的原则。

3、各作业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所从事工作的作业标准,单位内部要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班末交接班时,必须由交方和接方班队长、工程质量验收员联合对上班工程质量进行逐项验收。

5、作业单位对当班从事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做好细致的记录,尤其对涉及安全项目的相关参数、施工负责人,具体责任人都要记录详细。

6、单项工程安装结束,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7、工程的作业质量验收记录,单位要认真保存,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记录要认真保存。

第8篇 进口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利用环保质量安全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满足我国环境保护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风险分析及控制方法

1、进口废物成分组成如下:

废机电含铜15%,含铝10%,含钢铁75%。

废五金电器含铜8%,含铝5%,钢铁材料80-85%,其余为废塑料。

废电线电缆一般含铜30%,含铝10-25%,pvc塑料50%,其余为废橡胶和铁等。

2、废物的物理化特性

废物本身为固体,含有铜、铝、钢等金属以及橡胶塑料等非金属物质,理化性质比较稳定,不宜燃烧,无毒无害,无放射性腐蚀性,物化学易反应性,无传染性。

3、运输过程

本公司所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从出口国或地区采用集装箱海运到我国港口,经海关检验后,由汽车运到大石桥镁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加工利用区。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采用集装箱运输不存在因雨水冲淋导致的侵蚀而产生污染,不会危害运输路径的地区。

4、存贮过程

废电机、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在本公司厂区内库房中存放。存放过程中存在油污染和火灾两项风险。

本公司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指导职工消防灭火知识,提高职工消防意识。配备齐全防火设备。

本公司在仓库内铺设硬覆盖水泥地面,阻隔废电机等废物溢出废油渗入地下,污染土地。

5、加工利用过程

加供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入境前废电机废五金电器的油污没有处理完全而导致的对环境的污染。

本公司在拆解车间做防水地面,严格管理拆解过程,收集的少废油集中存储在储油罐中。拆解过程中收集到的废油,公司统一销售给废油再生利用厂家,实现无害化处理。

公司采用环保型电熔炉进行冶炼,生产过程中无烟、无尘、无污染。拆解、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对环境无污染,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加工利用

本公司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只由本公司进行加工利用,不委托其他加工利用单位进行处理。

本公司对进口的固体废物的流向应用《入库单》《生产领用单》《产品出库单》加以控制。

编写:

批准:

发布

发布时间:

第9篇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企业组织机构、职责体系

一、组织架构

二、职责

(一)董事会:

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ceo:

全面领导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

组织制定公司全面性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推行和落实;

努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组织建立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研究、倡导和推动想成公司有实际内涵和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创建正气浓厚的人文氛围,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员工思想保证。

(三)综合部:

考勤管理

负责员工工号管理,监督日常员工考勤记录,负责员工请休假管理,制作考勤报表;

每周跟进考勤异常人员办理补签卡手续,对合格人员进行录入,负责对《考勤异常处理单》进行汇总,对合格的处理单进行录入。

办公用品管理

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监控管理,负责报刊的订购;

负责每月办公用品费用的汇总及办公用品费用的控制;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行政供应商的管理。

员工社保及各类证件办理

负责各部门员工的社保缴交、停办及一切手续的办理;

负责每月的社保扣费明细输出与校对,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及时工作;

公司员工商务签证的报备、年审及办理工作;

负责公司车辆证件的报备、年审工作的落实;

负责员工工作证的制作;

其他证件的办理。

员工关系管理

负责公会的行政服务管理及协调;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及日常员工咨询与提议的受理;

协助上级组织及开展员工活动。

日常人事事务工作

负责员工的入职、转正、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档案的管理;

协助上级开展招聘、培训及绩效考核等事务工作;

个则各类人事通知的草拟及文件的分发;

负责员工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签订与跟进。

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各类行政通知的草拟及各项管理制度或条例的公式,并记录备案;

负责会议的筹备与跟进落实;

负责员工名片的制作与分发;

负责车辆的调度及维护跟进,稽查并统计车辆的各项费用及车辆使用的合规性;

负责公司办公环境的维护(注:对办公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含会议室等地方),协调物业关系,确保水、电资源的节能供应及安全保障;

协助上级负责前台工作的监督;

负责办公室钥匙的管理及各资产设备的登记。

(四)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制定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负责公司各级组织机构设置、调整,进行定岗定编,制定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日常人力管理工作(招聘甄选、绩效考勤、离职等工作);

协助部门处理员工关系,主导协议、合同签订与社保办理工作;

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进行人工成本核算,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制定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实施;

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拓展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

主导公司日常人事异动管理,档案管理,人事数据统计分析;

监督、检查与指导项目人资工作,协助处理人事类与政府部门的公关事务;

10、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

(五)财务部:

坚决服从ceo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起管理行为直接向ceo负责;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执行国家财会管理政策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好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编制年、月度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册,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核算和控制,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组织仓管部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负责控制物资材料货款的支付,严格执行贷款支付审批的规定,任何材料款项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负责及时上交税款和公司应定期支付的其他费用;

10、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计划部:

负责编制起草和修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日销售计划;

负责收集各部门销售日报表,上报产品、产量、产值完成情况;

负责临时工作号令的开出,并根据定额计划对各部门单位下达各项定额指标;

负责对各计划员进行工作稽查及向上级汇报每日工作;

完成并协助上级领导其他工作安排。

(七)采购部:

组织跟踪、研究、调查市场的相关状态,同行主要竞争对手的战略状态,并结合公司的采购情况与投资发展战略方案向投资中心提出建议,并上报总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物流、物控方面的方案建议与执行;

负责各部门报批需要采购相关物资,及时采购到位,以免影响工作进度;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八)品质部:

负责建立、改进、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的责任书,制定质量管理年度目标与月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全面负责产品进口的安全质量检验和销售的安全质量监控;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中潜在不合格情况的预防和,落实外审不合格情况的纠正工作;

全面支持及负责国家或地区质量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质量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管,对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九)市场部:

1、市场研究

(1)组织市场调查,了解现有市场情况;

(2)研究市场需求,预测未来市场趋势;

(3)建立和维护营销信息库。

2、市场拓展

(1)根据市场研究的要求,执行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

(2)围绕公司销售目标拟定市场开发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3)根据市场分析,积极发现新市场和新机会。

3、市场宣传与策划

(1)掌握行业推广渠道,并建立好良好的合作关系;

(2)负责落实媒介载体,策划、编制媒体、广告年度计划并实施;

(3)配合市场开发计划,负责制定展览、展示年度计划,策划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各项市场活动、市场宣传的资料准备;

(5)积极收集市场推广和宣传机会。

4、品牌管理

(1)对竞争品牌产品的价格、质量、促销手段等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2)对竞争品牌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3)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4)制定各类产品线价格体系及营销战略、地区覆盖策略及推广计划;

(5)制定及实施市场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6)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5、提供产品技术支持

(1)配合销售进行现场技术交流和产品介绍;

(2)配合销售进行投标、合同等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3)为销售和客户服务部门提供新产品的技术培训。

(十)销管部:

为所辖区域内零售市场提供专业性支持工作;

在本辖区内建立分销网及扩大公司产品覆盖率;

按照企业计划和程序开展产品推广活动,介绍产品并提供相应资料;

对所管辖的零售点进行产品宣传、入店培训、货品陈列、公关促销等工作;

建立客户资料卡及客户档案,完成相关销售报表;

参加公司召开的销售会议或组织的培训;

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以维护企业形象。

(十一)渠道部:

对空白市场网络的开发机品牌推广;

对代理商客情的维护、服务、帮助;

解决代理商在市场推广及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处理;

对新老代理商专卖店导购的定期培训及指导;

协助代理商对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的分解及全年大型促销活动的制定及实施促销活动必须占到全年销量的比例;

对新代理商装修验收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呈开业活动的策划方案、实施方案及对新代理商开业活动物料支持的申请方案。

(十二)大客户部:

根据公司的总体计划,编制大客户开发、拜访等工作的流程与服务标准;

负责组织大客户渠道拓展工作;

负责组织大客户营销与市场开发工作;

负责大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负责大客户投诉处理区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与品牌厂家对应部的密切联系和迎接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章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按规定在食品进口前向四川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本公司在向四川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按规定完整提供一下材料:

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本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若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三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四章企业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企业职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室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培训目的:

加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公司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

积极展开对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培训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培训时间: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培训要求:本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公司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加强企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本公司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本公司应禁止其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如发现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三条中规定的疾病,本公司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健康内容包括美味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健康档案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保存年限不低于2年。(见附件1)

第六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在购买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查验内容如下: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销售凭证;

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要求,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校对并记录,包括:

(一) 中文表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面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请(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本公司将按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公司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进货。

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本公司须留载有关信息的进货文件和购货合同,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见附件2)

第七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由质管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仓库内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禁止在仓库内抽烟。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八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食品进口记录

本公司相关人员对各批次的进口商品需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授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见附件3)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

记录的收集与保存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各项记录材料由销管部管理保存,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二条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见附件4)

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修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进口、销售记录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本公司相关人员需负责收集销售记录集单据,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核实,并将具体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报关,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 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 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召回的语气效果;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第十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职责:本公司ceo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及时上报ceo,ceo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品技术监督局报告,同事向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报告;

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初次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包括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展、事故原因,以及对前次报告的补充和修正等;

(3)总结报告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本公司将及时上报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过程、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事故发生后,公司将及时调整资金,保障事故的报告、救援、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四川克鲁德酒业有限公司

综合部

二o一四年三月

第10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 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  教育与培训

3.1 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   设备、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  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  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  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 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

5.1 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  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  检查和整改

6.2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 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  奖励与处罚

7.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  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  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 者依法论处。

7.6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  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  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 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 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11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地面班组环境要求

1、环境清洁、卫生、道路畅通、交通工具、物品要划区域停放。

2、职工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按规定地点存放。

3、植树种花,绿化矿区,美化环境。

二、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2、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防范措施到位。

3、 生产现场要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工人高效工作。

4、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人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合理布置作业现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1、 物品分类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2、 操作工人要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确保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

1、 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严格考勤制度,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允许打闹、说笑、串岗、班前不准喝酒。

3、保持现场、岗位周围清洁。

第1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信用制度

一、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农产品生产、经销企业树立“按标生产,守法经营”的质量安全理念,提高企业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诚信哈尔滨”建设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制度,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的、在开展“质量诚信单位”建设活动中,被确定为“质量诚信单位”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三、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将从农产品质量、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产品销售质量、规范经营五大方面进行打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获a级——农产品安全信用优良企业;75-90分为b级——农产品安全信用良好企业;60-75分为c级——农产品安全信用一般企业;60分以下为d级——农产品安全信用较差企业。对获得a级得企业,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放心农产品”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

四、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

的企业,依法在媒体上给予曝光。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质量安全报表制度(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