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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六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10

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第1篇 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绿化作为市政道路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性~部门之间做到相互沟通

1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

1.1施工工地配齐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并将其姓名挂在工地办公室内,施工负责人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职责,工地建立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

1.2工程负责人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书面安全交底制度。

1.3专职质安员每天班前检查安全情况,每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落实经济奖罚制度。

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项目组选配懂业务、事业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监督,工班设安全员,责任到人,挂牌作业,及时发现工地不安全隐串,并有权制止不符合规范的各种操作。

2 安全施工措施

1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条例,配备安全设施。

2 严格按照以下的施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jg b01-200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tjg h30-2004)

规定的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3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学习和遵守建设方及相关主管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严禁酒后作业和野蛮施工。

5专职安全员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有危险地段,立即挂牌警示。

6使用吊车吊栽大树时,由专人指挥并设护卫队员。 7为了避免施工噪音干扰附近市民,使用机械作业时,尽量采用白天进行。

3文明施工措施

为实现现场文明施工~贯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消灭违章'的要求~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均应按照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施工。

3.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业主制定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2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人员( 含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佩带工作卡。

3.3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业主确定的平面布置图规划,机具设备、材料应按照制定地点安装或堆放,材料分类立卡,按手续领取。 3.4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穿戴整齐,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中要团结协作, 互相帮助。 3.5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许打架、喝酒等。

3.6 现场办公室要经常保持清洁、空气清爽,图纸、餐具、衣物等应整齐有序。

3.7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场地文明卫生检查和督促工作,并按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

3.8每天安排工人对施工中的废弃物及时打扫,做一段清一段,做到活完场清,保持现场整齐、清洁、道路畅通;

3.9在养护过程中,对植物进行防病虫害处理,喷洒药物时,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3.10在养护过程中,养护工人需及时清理药物废旧瓶及修剪下的树枝,草叶等。

4 边坡防护施工安全管理

本项目路基边坡防护采用了植物护坡~根据填方,切方,高度不同、土质不同~将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植物护坡形式。

4.1 边坡防护防水应进行仔细处理。

包括施工期的临时排水设施等防水处理,新建路基虽然经过压实处理,但仍要防止自然降水渗入公路路基内部,而造成路基的整体强度和稳定性下降。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进行雨季排水的处理,防止雨水对路基的冲蚀,从而造成二次处理,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后期工作的开展。的平整;坡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二、施工交通疏通方案

从绿化施工具体方案可以看出~绿化项目全面开工后~对清平高速有一定的影响~主要原因~就是要占用现有的道路资源。疏解方案地提

出~在绿化施工期间~首要的是保障各类交通出行者的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由于意外原因、突发事件引起的堵塞~相关单位要会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应急预案。

1施工原则及物资准备

1.1对占用道路资源的施工路段,尽量做到“占一补一”,也就是说占用一个车道,尽量想法补出一个车道。

1.2 对施工期间需要封闭的部分或全部道路的交叉口,如果场地足够,可放行部分车辆,如果条件受限且交通量较大则提前采取远距离分流措施,即将车辆分流至其他较远道路,减轻施工区压力。 1.3 对因施工而封闭的部分车道,交通流向明显的,可采取单向交通行驶的措施;对存在辅路的主要道路采取打通、改造辅路的措施,尽量保持道路的通行能力;对通行条件苛刻的路段,采取信号控制、禁左禁右、限时、限车型、限牌照等交通管理措施。

1.4 疏解方案提出,在进入施工路段前,要连续设置提示牌,并结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提示车辆绕行。同时,还将在路面进行文字标记引导,使车辆在进入施工区之前完成分流。

1.5 安全防护用品计划见下表,椎形桶前期一个作业面80个,其余

的为补充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导向安全指示牌 国标 个 25

2 交通安全反光服 国标 套 130 3 交通安全锥形筒 国标 个 1000 4 可变信息标志牌 国标 套 25 5 警示灯护栏 国标 套 40 6 单柱三角形指示 国标 套 55 7 单柱圆形指示 国标 套 25 8 铁马 国标 套 30 9 组合指示牌 国标 套 25 10 充电指示灯 国标 套 100 11 荧光头盔 国标 套 100

2 施工安全管理

2.1 施工前,应熟悉施工区域的交通情况,根据现场交通流的情况及互通区施工区域的作业面大小,确定施工方案及现场交通维护方案。 2.2 对施工作业面较大的区域,能够保证车流通行的情况,应尽量安排白天施工,在设置一般的交通安全标志的同时,应增设改道等施工提示牌,安排交通协管员指挥交通。交通协管员分班全天候指挥施工区域交通,疏导员上班时穿反光衣,佩戴袖章,装备指挥旗和对讲机,按交通指示牌和交警部门批准的疏导方案指挥车辆行驶。 2.3 在施工互通区匝道如需封闭整条匝道时,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

门联系,安排临时进出通道,并增设相关应急通道,在施工中如涉及到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工作,应及时与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增设预告提示牌,做好车辆进出的导流。

2.4如需夜间施工,则夜间施工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除白天施工应设置的设施外,应在施工区增设频闪灯等警示灯具,增设施工提示牌。夜间施工时应增设夜间照明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照明,保证施工的顺利实施和车辆的正常营运。夜间施工时应备有联络工具,保证施工现场的通讯畅通。夜间施工时应与交警部门及公路管理部门协调,现场应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备勤。

2.5 施工车辆在施工区内应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进出施工区域时应服从专职交通协管员管理,不得擅自进出;避免施工车辆任何一部位在上空跨越安全设施上方进入未封闭道路,造成危险。 2.6 各施工点长度不得大于2km,每个施工间隔不少于2km。另外每隔2km设置紧急开口。为施工提供方便,各施工段均按照先纵向后横向的顺序施工,纵向施工时待补强层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下面层的施工,再横向变换车道。施工方法一般为全断面下面层完成后重新分幅施工中上面层。相邻改建工程一起施工对质量大有好处。但产生纵逢较多。此外,施工中干扰过大,作业区周边有车辆通行,同时进出作业区车辆交叉点多,安全隐患较大。

2.7 在实施施工的区域两段采用反光板固定围挡。其余两侧采用钢彩板进行围挡,围护设施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围挡处前150m处设立警示牌与交通疏导标志牌;路口转弯处为确保不影响行车视线,围挡

材料适当进行降低。

3 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

3.1 所有安全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采用得到交警部门认可的材料。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示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

3.2 在施工区域围挡处前150m处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指导车辆渠化分流。同时,为确保施工和行车两不误,在每个封闭施工点各设两名具备交通管理知识的交通疏导员,实行不间断执勤,围护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确保正常施工作业和防止交通事故。

3.3 施工及养护作业控制区交通标志的采用荧光材料制作,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3.4 本工程拟采用分段作业,每个作业区必须设置独立的交通安全设施。

3.5 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2公里处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3.6 主要安全标识

4 交通协调措施

4.1 建立与交警部门联系的直通道,及时反馈现场交通状况。 4.2 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施工人员特别是各种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保畅技术交底,增强和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保畅人人有责。

4.3在交通高峰期必要时请交警到现场协助指挥,当严重塞车或突发事件时及时清交警到现场指挥并按应急方案进行分流。

5 安全生产保证体

三、总体计划安排

根据全线施工筹划以及结合现场情况、工程招标要求,本工程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根据施工总体进程的要求,全线同时并分段进行施工。全程调配施工车辆及人员,计划100天基本完成主体绿化,零星收尾,清理现场20天完成。开工前设置好交通疏导警示牌和安排交通疏导员进场疏解交通。

第2篇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用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灵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用电设备和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接零或接零吧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能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吧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矩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第3篇 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

3.1.13实验室用电安全

3.1.13.1仪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各专业组委派专人与电工共同完成。

3.1.13.2高压设备:为保证高压设备的安全,应由专业电工维护。

3.1.13.3地线: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3.1.1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

3.1.14.1临床化学实验室存在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存放地点应通风透气,保管应双人、双锁、出入登记。

3.2临床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3.2.1为了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近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3.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入。

3.2.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等,要离开实验室,必须脱掉工作服和手套等,洗净双手,才能离开。

3.2.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3.2.5移液器禁止口吸标本。

3.2.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刺伤,如受锐器刺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2.7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3.2.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污染物质溅出后要及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实验室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10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尤其是hbv、hcv、hiv、tb等血源性和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对无免疫能力者,给与预防接种,并每人建立体检档案。

3.2.11要充分认识气溶胶对实验室的污染和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在标本离心、剧烈震荡、混匀、开启、放置过程中均可产生气溶胶,所有标本分离、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对强传染性的标本处理,工作人员需采取面部防护措施,如: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2.12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试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带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3.2.1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应远离口、鼻、眼及其他粘膜,减少实验室感染的危险。

3.2.14人员暴露于病毒或其它感染性微生物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3.2.15强致病性微生物,如sars病毒、结核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参照“sars病毒、结核杆菌等强致病性病原菌标本检测的消毒灭菌及防护”。

第4篇 辐射安全伤害防护制度防护措施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一、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二、 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三、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四、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2年进行1次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预防科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笔,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预防科负责记录,并存档。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五、 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以《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中的方案进行处理,必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第一章 操作规程

1、使用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熟悉该设备规格、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否则,不可上机操作。

2、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控制台面上的各种仪表、调节器、开关等是否处于正常位置(零位或最低位)。

3、接通电源总闸和机器电源按钮,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电压(220v或380v),同时要给予足够的预热时间。

4、根据摄影或透视需要,选择台位交换、技术选择开关和曝光条件。

5、在曝光过程中,应观察机器负载运转是否正常,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

6、每班机器使用完毕后,应首先将控制台各调节旋钮回复至正常起始点(零位或最低位),再切断机器电源,停机检查。

7、每班工作完毕,应将辅助机件和其他用品归还原处,清洁室内卫生,擦拭机器,使其保持整齐清洁。

第二章 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 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 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5篇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第6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 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 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

《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六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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