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第三条:本塔吊安装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江门市星河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塔吊安装及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本工程项目现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程慨况
本工程为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烟气脱硝技改工程,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由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使用成都市强力塔式起重机厂生产的塔机,最大幅度起重量10000㎏;安装单位重庆长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组织架构图及各成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及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规则
起重机械的正常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具能保持良好的正常操作,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2、项目部每十天检查一次,主要是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和保养情况。
3、班组机修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前对所有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4、要检查机具防护装置,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落实,并要进行复查和抽查工作。
6、 机械损坏,要有专职机械修理人员负责修理,严禁违章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的重量。
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章起重机械项目部安全职责
我部根据施工实现情况,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装拆、维修、顶升、附墙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人人有责,预防为主”方针做到落实,加强使用管理具体如下:
1、参加装拆、顶升、附墙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明确了解设备装拆步骤及过程,熟透掌握本工种技术。
2、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安全措施,正确配戴安全带在每个工作位置上都必须将安全带系好。并将安全钩扣紧。在操作台作业时工具要放在工具包内,不得随意摆放,防止掉落造成伤人事故。
3、设备装拆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装拆过程,要有一定装拆经验且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状态。明确物体重量,吊装物件重心点。
第2篇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简介
黄骅港三期工程翻车机房主体工期约6个月,期间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翻车机房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了3台塔吊,其中一台qtz63(臂长50米),两台qtz80(臂长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时作业的时候,存在交叉的情况,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 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时大臂交叉,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三期翻车机房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三台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的日常维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关好门窗。
塔式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3、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4、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5、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6、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7、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8、塔式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9、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操作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配有指挥信号安全帽和服装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对讲机指挥口令、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m。
12、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3、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6、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7、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8、三台搭式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9、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0、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1、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2、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3、三机作业时,应避免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
三、停机后检查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使臂顺风向停机。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5、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1、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起重吊装方案。
2、作业前,施工员向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4、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5、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6、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各地区对“十不吊”的理解和提法不一样、但绝大部分是保证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7、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8、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9、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绑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0、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cm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塔吊司机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螺栓无松动,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紧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7、司机必须服从现场起重工的管理。
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⑴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燥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⑶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⑷主要部位与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⑸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⑴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⑵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⑶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⑷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⑴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⑵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⑶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例行检查
⑴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⑵检查内容:①各联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七、维修与保养
⑴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⑵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⑶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第3篇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的日常维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关好门窗。
第4篇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八)
根据该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别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塔吊吊臂的端部触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从而减少了吊臂触到其它建筑物的问题。
在夜间施工时,均在每辆小车上安装了红色警示灯,使小车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灯便跟踪在什么位置,这样便让司机能够判断出对方钢丝绳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长大于塔吊基础的距离,在提升塔吊时,直接一次提升够高度,这样就使塔吊畅转无忧了,其余均无类似的问题存在。
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塔吊的载重量,还有司机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会有超载而损害塔吊的危险事故发生。
为便于对司机的指挥和联系,在每个塔吊上均配备了对讲机。
以上的一些问越得以解决,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2、本项目部设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项目都有关人员在利用板报、书籍等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事故急救意识。
4、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人员应进行就地抢救或处理,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上报公司或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急救救护等措施。
急救中心电话:120
第5篇 塔吊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塔吊的使用安全,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项目部组织安全部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内容如下
1钢丝绳是否断丝、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2结构有无变形、疲劳裂纹。
3标准节螺栓有无松动。
4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供电系统供电是否正常工作。
三.定期对塔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塔吊的施工安全
第6篇 拆卸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盐化工筹建处
第7篇 塔吊安全检查制度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塔吊的使用安全,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项目部组织安全部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内容如下
1钢丝绳是否断丝、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2结构有无变形、疲劳裂纹。
3标准节螺栓有无松动。
4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供电系统供电是否正常工作。
三.定期对塔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塔吊的施工安全
第8篇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职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第三条:本塔吊安装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江门市星河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塔吊安装及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本工程项目现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程慨况
本工程为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烟气脱硝技改工程,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由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使用成都市强力塔式起重机厂生产的塔机,最大幅度起重量10000㎏;安装单位重庆长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组织架构图及各成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及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规则
起重机械的正常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具能保持良好的正常操作,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2、项目部每十天检查一次,主要是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和保养情况。
3、班组机修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前对所有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4、要检查机具防护装置,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落实,并要进行复查和抽查工作。
6、 机械损坏,要有专职机械修理人员负责修理,严禁违章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的重量。
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章起重机械项目部安全职责
我部根据施工实现情况,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装拆、维修、顶升、附墙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人人有责,预防为主”方针做到落实,加强使用管理具体如下:
1、参加装拆、顶升、附墙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明确了解设备装拆步骤及过程,熟透掌握本工种技术。
2、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安全措施,正确配戴安全带在每个工作位置上都必须将安全带系好。并将安全钩扣紧。在操作台作业时工具要放在工具包内,不得随意摆放,防止掉落造成伤人事故。
3、设备装拆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装拆过程,要有一定装拆经验且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状态。明确物体重量,吊装物件重心点。
4、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睡眠充足、安全操作、服从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5、顶升、降节前必须对顶升机构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6、对设实行月检制度,检查设备传动机构、连接件螺栓、安全限位装置、结构焊缝、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总收入,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领导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全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期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考核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及专业性工程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省市施工队 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7、定期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时的安全生产问题。
8、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伤亡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9、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技术负责在总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定期主持召开基层单位、部室技术负责人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7、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施。
8、参加重在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和改进措施。
9、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和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参加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7、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参加重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患措施。
六、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对本工程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加项目部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4、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与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
7、项目安全投入的管理和统计。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执罚。对不听劝告者,有权责令其离场。
八、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协查和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十、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第9篇 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 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 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1) 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2)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 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5) 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 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 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2) 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3) 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4) 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 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 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 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 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 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带好安全带。
(3) 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 例行检查
(1) 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 检查内容:①各连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心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断股。
七、 维修与保养
(1)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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