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健康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鼓励员工良好安全环保行为,惩戒不良安全环保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工作程序及奖惩规定
3.1由生产技术处每年初组织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月底按责任书中内容认真考核和奖惩。
3.2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制度,努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个人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己任,保证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3.3生产技术处根据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安全环保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
3.3.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
3.3.1.1发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100元/人次。
3.3.1.2发现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200元/人次。
3.3.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处罚
3.3.2.1发现从事设备吊装、高处建筑施工、搭设、拆除架子、从事窑中、窑头清理耐火材料等高危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扣罚500~5000元/次。
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设备、制造项目等管理部门),扣罚300~500元/次。
3.3.2.2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的,处罚责任区域专员及部门负责人各100元/次。
3.3.3对安全生产非文明作业行为的处罚
3.3.3.1在项目建设、项目检修作业中,未按安全环保协议规定,未按清洁工厂施工管理规定,随意从高层建筑、高处平台抛掷杂物行为的,扣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次,重复发生加倍处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扣罚300~500元/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部门处罚
3.3.3.2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200~1000元/人次。
3.3.3.3对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扣罚100~200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100元、区域专员、班组长各扣工资50元,(如:区域专员检查发现的,不考核区域专员;班组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班组长)。
3.3.4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3.3.4.1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专员、班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扣罚责任人员200~500元/人次。
3.3.5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3.3.5.1不能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不能随意损坏、泄放灭火器,违反者,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200元/次。
3.3.5.2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部门,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3.3.6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3.3.6.1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就违章动火,处罚责任部门300~500元/次。
3.3.6.2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部门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并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3.3.6.3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炸药库、煤磨系统、总降压站、电力室、乙炔氧气库、原煤堆场等范围)的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5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元/次。
3.3.7对违规用电处罚
3.3.7.1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临时宿舍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次。
3.3.7.2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3.3.7.3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3.3.7.4没有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 100元/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3.3.7.5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3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3.3.8对安全活动、安全自查不到位的处罚
3.3.8.1生产部门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他职能部门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召开部门安全例会及安全行为观察活动;公司布置的其他事项。
3.3.8.2对于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要求参加却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段长扣100元/人次,中层管理人员扣200元/人次。
3.3.9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罚
3.3.9.1一般轻伤事故处罚
⑴ 造成一般轻伤工伤事故、车辆厂内道路交通碰刮事故、火灾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的直接事故责任人,扣罚300~500元/次。
⑵ 事故的相关、间接管理责任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专员)的处罚,分别扣罚200~400元/次。
3.3.9.2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车辆颠覆碰撞事故处罚
⑴ 造成重伤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等,对直接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200-3000元/次(视责任比例及损失程度)。
⑵ 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处罚100~1000元/人次。
3.3.9.3死亡事故处罚
⑴ 对造成他人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罚,扣罚直接事故责任人3~6个月岗位工资的50%。
⑵ 事故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罚,由公司安委会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
3.3.10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不配合或隐瞒事故超过规定时间不报的每次扣部门主要领导扣500元。
3.4公司每月度对安全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5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来源
3.5.1从公司经营利润中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3.5.2安全处罚资金。
4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生产技术处。
第2篇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 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
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2、索赔:险案结出后,必须将准确、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送保险公司索赔,材料如下:
(1)车辆险案索赔表(一式两份)。
(2)车辆出险通知书。
(3)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附表。
(4)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书。
(6)车辆损失照片(较完整反映损失情况及车辆牌照号)。
(7)死亡通知书及验尸报告。
(8)伤残评定书。
(9)住院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
(10)医药发票及死伤者家属领条,死伤者被抚养人、护理人员的职业和户籍证明。
(11)车辆维修工料单。
(12)车辆维修发票(修理厂)。
(13)青苗物品赔偿费用领条或收据(属单位者用收据)。
(14)车辆定损单及施救收据。
三、基础管理
1、公司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基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投保、退保、索赔、安全返还奖、未结案等台帐和报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2、必须认真做好续保工作,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保手续,严禁脱保。
四、保险注意事项
1、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未按书面约定时间按时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检审,超过期限未参加年检审或是检验不合格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超过时间不报案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4、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未投保自然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5、其它拒赔情况
1)、车辆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所造成损失。
3)、没有驾驶证的人驾车造成的损失。
4)、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损失。
6)、持学习、实习驾驶证驾车,无正式驾驶员并座监督指导,
或在高速公路上驾车造成的事故损失。
7)、发生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肇事逃避的。
6、违章违规处罚
①、因公司保险员工作粗心,未通知到位造成车辆脱保、漏保的,每发生一车次,扣公司保险员工资50元,如因此失误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济责任。发生两次此类工作粗心情况的,将调离保险员工作岗位,公司安全部门对脱保的车辆必须实施扣车停运,完善保险责任后,视情节处罚放车,如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经济责任。
②、车辆经营者拒不服从公司管理,不按时到公司办理车辆投保手续、交纳保险费的,公司采取扣车暂停运行,直至保险责任生效为止,并处罚50元至500元。
③、车辆经营者不按公司规定投保,私自保险的,公司将扣留车牌、营运证,责令补齐、补足保额保费,并处罚20元至200元。
④、车辆经营者不按时督促车辆,驾驶员参加年检审,致使行驶证、驾驶证失效的,处罚经营者200元,如因在失效期间内发生事故,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车辆经营者自行承担。
⑤、车辆经营者将车交给无证驾驶员或准驾不符的驾驶员驾驶,罚款200元,如发生事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的,由车辆经营者自行承担。
7、安全风险抵押金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营运车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调度管理,使公司货运车辆肇事后伤员能得到及时救治,事故能得到妥善处理,特针对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规定。
①资金收取。凡在公司参营的客运车辆都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元,新增车入户时,须先缴纳后营运。
②资金保管。该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科统一收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③资金使用。该款专用于公司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的费垫付,不得挪作他用。若公司车辆发生重特事故后,为了使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由车主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到财务科借支。事故处理完毕,保险公司赔偿后,须先将借支款金额扣回后,再将余款返还给车主,扣回的借支款必须立即存入专户。
④借支标准。根据事故责任所承担的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事故,方能借支该资金。借支金额以不超过所承担经济损失的70%为限。
⑤若车辆转让他人,金额返还原车主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新车主必须重新向公司缴纳。
①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节 车辆基础管理
1、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
引等临时性装备。
2、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①、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技术管理,应统一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公司安全部门必须逐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②、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3、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
4、车辆使用
①、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前做到预热起动,低速、低温、低档起步,行驶中注意保持温度及时换档,保有余力,行驶平稳,安全滑行,合理节油。
②、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结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的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防止漏油、漏气、漏水、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5、车辆更新与报废
①、车辆应以提高运输经济效益为原则,企业应编制车辆更新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更新下来的车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车辆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高,经济效益不好,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修理。凡报废迁出的车辆,必须及时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节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台帐制度
第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
报告有关领导,并按照事故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所负责任、处理结果等。
第三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写成书面材料上报交委和运管部门。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上报交委和运管部门。报表必须准确、真实,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第五节 车辆维护保养
第一条 车辆维护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第二条 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一、二级维护作业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第三条 公司车管人员负责提前通知车主并督促按期进厂维护车辆。
第六节 货运车辆月(季)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严防机械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货物、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月(季)检测。
第二条 车辆的月(季)检测,以交警、车管所专职检验为主,车主、驾驶员先对车辆维修后自检,再自行将车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检测,公司安全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 车辆的检测时间为每一个月的1 - 30号进行检测,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方能参加车辆货物运输。
第四条 对未参加月(季)检测的集装箱、大件货运车辆或检测不合格的,逾期未参检的,公司安全部门按每漏检一次给予车主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停止车辆货物运输,直至复检合格。
第3篇 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办,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凉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4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第5篇 学生集会安全制度范本
一、*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记录出勤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1、为防止学生在课间、*、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按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各年级指定教师负责各守一个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2、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下班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3、各楼层前三个班从西楼梯疏散,后三个班从东楼梯疏散,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列)。
三、开会时,要保持安静,做好笔记,不喧哗、不打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书报、不中途退场。
四、散会时,听从大会统一调动。各班应按顺序,依次退场,不得拥挤、打闹、起哄。
六、凡学生到校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班主任必须跟班,组织好学生,*完后要清点学生人数,并安全将学生带回学校。
五、除学校另行通知外,全校*时学生必须着校服。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制度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凡参加施工人员,要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在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时,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以防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严禁戏耍打闹,以防碰撞现象发生。
高空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所放材料要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玻璃运输及大件整体装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遵守玻璃施工及装卸有关规定。
电焊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注意防火,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所有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于不听从指挥,盲目操作,违章作业,安全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7篇 学校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一、体育课
1、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 课任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二、 课外体育活动
1、 所有班级和学生参加体育课外活动时一定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项目的活动。
2、 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不得追逐、打闹,严禁故意推打,避免发生伤害事故。无意中产生碰撞应懂得表示歉意。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 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场地自由活动,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 除因病请假者外,所有学生都要按课表规定的时间进入活动场地。
5、 活动开始前,值班老师请学生共同检查活动场地、活动器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6、 参加活动的同学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参加不适合自己体能的活动,身体不适者须向老师说明并请假,不得抱病参加活动。
7、 铅球等投掷项目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8、 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9、 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报告老师,在老师安排下采取急救措施。
三、 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 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 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 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 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 体育卫生安全
1、 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 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④恶性肿瘤;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五、 课间学生安全制度为确保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 禁在教学楼楼梯、走道及其转弯处快跑或追逐游戏,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事故。
2、 同学之间相处要和睦,做到言行文明。反对开过分的玩笑,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或激怒对方,严禁吵架甚至打骂,要注意保持校园课间的安静。
3、 严禁在教学楼楼上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禁止在窗台和走廊外侧台架上放置花盆或其他物品。
4、 学生在教学楼楼上搞卫生擦玻璃时,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或站在窗旁危险处作业。课间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台架上休息,也不得在窗口等危险地区推拉嘻闹,以防坠落。
第8篇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消防安全制度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范本:消防安全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2、安全部经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经理;6、前厅部经理;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四、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
酒店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五、疏散:
由酒店总经理发布决定疏散,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1、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3、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4、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第9篇 粉尘作业安全制度范本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10篇 某美食广场卫生安全制度
美食广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晨检制度
a) 餐厅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晨检报告。
b) 晨检报告的内容是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无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凡有上述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或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若无上述病症,请在登记表上签名。
c) 必须由晨检报告人本人进行晨检报告,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和代签。
d) 餐厅负责人必须派专人认真负责晨检登记,晨检负责人必须在晨检记录上签字并妥善保管晨检记录备查。
e) 对不进行晨检登记擅自上岗或隐瞒病症的人员将给予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辞退。
f) 餐厅负责人对晨检报告负责。要时刻把握员工的身体状况,每天检查晨检记录。
2. 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制度
a 参与制定食品卫生工作制度及食品卫生工作计划,对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b 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发生异常情况及时纠正并向负责人汇报;
c 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指导餐厅的卫生员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检查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d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有关的操作环节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e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控,督促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调离相关岗位;
f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g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兼职卫生管理员管理制度
a 负责本餐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卫生管理工作。
b 负责本餐厅的日常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直接对餐厅负责人负责。
c 对餐厅所有从业人员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法律履行职责。
d 对餐厅的食品加工、储存、供应进行全过程的控制。要求各环节的责任人对本环节的操作负责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卫生员对有疑问的事项应及时向餐厅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e 做好当月记录和记录保管。
4. 卫生检查制度
a) 日检查:由美食广场专职安全员每天上午检查各餐厅卫生情况和操作流程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的隐患,立即指出并要求餐厅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卫生管理员拿出整改方案,同时做好记录。
b) 月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参加检查人员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各餐厅负责人。对各餐厅进行全面检查,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做好记录。
c) 不定期抽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邀请资产公司领导参加。检查美食广场下属各部门的安全卫生工作。
5. 食品卫生流程控制制度
a) 晨检:情况员工按规定进行了《晨检登记表》
b) 个人卫生:员工按规定要求做好上岗前的个人卫生工作。
c) 原料:每日按规定领取原料,无不合格食品原料流入餐厅加工。
d) 初加工:蔬菜切配前按要求冲洗浸泡,肉类、水产品与蔬菜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切配加工在专用的操作台上进行,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整洁,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并置于货架或垫仓板上。当天切配的原料当天加工。
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有严格的区分,有明显标记。使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及时清理加工后的废弃物,台面、地面整洁。
e) 烹饪加工:烧煮、配料前严格检查了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熟制品盛于专用容器内,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f) 留样:按规定进行了留样。
g) 供应:烹饪好的食品在备餐间内按要求存放,在备餐间内分餐。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处理。不供应规定禁止供应的食品。
h) 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在专用水池清洗餐具及工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i) 剩饭菜处理:剩饭菜按照规定进行储藏,有效防止污染、变质,有专人负责。
j) 落手清:每餐结束后做到落手清,做好下餐的准备工作。卫生包干区环境整洁。
6. 备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a) 备餐间具有紫外线消毒灯(波长200-275mm)按1.5w/m³设置,距离地面2m以上,有专人在开餐结束后开启30分钟。
b)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5℃的条件下存放。
c) 开饭结束后,做到落手清——地面清、台面清、橱窗玻璃清
d)操作时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7. 留样菜管理制度
a) 用餐实行食物留样菜制度。
b) 留样方法:在当天发出的菜品之前,厨师应用消毒过的勺,留有不同的荤菜、荤炒菜、蔬菜等直接放入消过毒的容器中,品种不同的标本应分别放置,注明日期、餐次、留样数量应在100克,留样的菜品应放置在冷藏保存48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8. 剩饭菜处理规定
a) 剩饭菜回笼、回锅处理必须填写记录表,并授权专人负责。
b) 隔顿隔夜饭菜回笼必须存放在回笼间或专用冰箱内,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6小时。
c) 剩饭菜的回笼、回锅、要指定专人负责。
d) 隔夜饭菜回锅以后,必须要经班长以上的食堂负责人检查菜肴质量,提出处
理意见,并在《美食广场剩饭菜处理跟踪记录表》并在记录表上签名。
e) 中午的剩饭菜可放在18℃以下的回笼间内,达不到18℃以下的室温,则应存放到冰箱内。
f) 绿叶蔬菜必须当天处理,不许回锅出售。
g) 混炒菜不许回锅两次再出售。
9.老油的处理规定
a)开油锅的油分为2种,分别为炸鱼的和炸其他的。
b)炸鱼的油每餐把沉淀物倒掉,三天后把炸鱼的油作为废气处理。
c)把炸其他的油再倒入炸鱼的油锅中。
10.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a) 环境卫生:
1、餐厅卫生包干到人,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台、灶台做到工完场净,炊具摆放整齐。
3、餐厅附近无垃圾、杂草、污水;排水道要定期打扫,保持畅通。
4、餐厅要做到一日三扫、地面拖一至两遍;仓库、办公室、走道要每日打扫,始终保持清洁;荤食间、蒸饭间、面食加工间的地面以及锅台、机械设备做到工完场清,要求达到无污垢,无积水。
5、各餐厅负责人按用餐座位数把服务员进行合理的分配,来负责擦餐桌椅,餐盘有用餐者本人将餐具放至残菜台,每餐结束后服务员对餐桌椅再次进行清洗,每周对餐桌椅进行消毒,玻璃门窗由各餐厅指定人员进行保洁,食堂外围由保洁公司负责。
6、仓库内定期施药、防鼠灭蝇。(每季度一次)
b) 炊餐具卫生:
1、所有炊具由专人负责,用过洗净,没有污垢和油腻,摆放整齐。笼布要常洗。
2、炊事机械用后及时擦洗干净。砧板、抹布要常洗,定期消毒。
3、公共碗筷,用后洗净、消毒待用。
4、餐具细菌抽样检查,每年一次送国家指定部门化验,并做好记录。
c) 饮食卫生: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
2、加工食品时要除去不可食用的部分,洗净加工。
3、冷库、冰箱中食物生熟分开,上熟下生分层摆放,不得混乱,加工间要做到荤素分开 摆放。
4、加工出售主副食品做到以销定产、计划供应、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把关剩饭剩菜的出售。
5、烹调加工所用的原料保证新鲜。
6、进行粗加工时,肉、禽、水产所用的刀、墩、案、盆、池等应与蔬菜用的分开。
7、防止熟食与生食品、直接食用食品与尚待加工食品的交叉污染,包括直接和间接和交叉污染。加工用的容器(盆、盘、桶等)和用具标上生熟标记。
d) 个人卫生:
1、提高对食品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2、每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
3、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带戒指、耳环、首饰和手表。
4、售饭间、加工间严禁吸烟。出售食品不得用手抓、不得对着食品咳嗽、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上厕所、工作前后要洗手。
5、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及时调离。
6、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换衣服,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同志要把头发戴在帽子里面),在出售窗口时应戴口罩、手套。严禁穿戴不卫生的工作衣帽、围裙、护袖。
第11篇 宿舍卫生防火安全制度
1、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汽炉煮饭,经发现者劝告不听,给予从严处罚,直至没收使用器具。
2、 不得随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饭,特殊情况需要,应到指定地点或经申请到食堂开小灶进行,不得随地生火,发现者每次给予罚款100元。
3、 宿舍内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头、烟头应扔在烟灰缸内或随时将火星踩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4、 燃着的驱蚊材料,应放在安全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和床前下面,就寝前要将驱蚊(蚊香等)熄灭。
5、 严禁私自拉灯接线,室内灯光不足需要加装,应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由专职电工操作。私自拉接者,罚款每次100元。
6、 宿舍内的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7、 宿舍内保持卫生,每日有人打扫,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处,并及时清理。
8、 保持宿舍周边的环境卫生,不乱泼污水,配设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得随地扔放。
9、 本宿舍 为卫生责任人,生活区每月30日进行卫生评比工作。
第12篇 三中传达室安全制度
(一)门房工作人员应在上、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并做好当班记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来人来访,应认真做好会客登记手续,并收好回执。谢绝任何推销。
(三)来信应及时做好分发和重要信件等的收、发登记手续。
(四)上课期间应及时关好校门,耐心劝阻学生不得出校门;并注意校门周围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进出校门的物品应仔细查验,必要的话可向有关部门验证。
(六)车辆进出校门应验证并及时开、关好校门,防止不法之徒混入校内。
(七)安全使用室内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八)当班人员应时刻关注校园监视系统,夜间准时开、闭“110”报警系统,发现情况应果断处理并及时与总值班联系。
(九)若因门卫疏忽或懈怠而至校内发生意外的,由当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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