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卫科每天按时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绝各种消防隐患,并进行详细记录。
2、每月对商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有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场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险情随时启动消防安全预案。
4、各楼层营业大厅要合理摆放柜台,不许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顾客流通的宽度;主通道应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车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场内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当晚清除。
第2篇 商场安全管理部24小时工作流程
商场安全管理部二十四小时工作流程
时间工作内容人员
6:40~7:00检查卖场门锁是否完好,打开员工通道,检查生鲜收货所用通道有无异常情况,布置相应岗哨,负责收货安全检查;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7:00~7:30检查所有卖场内部有无异常,布置岗哨,关闭警报系统;
同上
7:30~8:00员工入场,早班安保员到岗
8:00~8:30早班安保员开班前会,与夜班领班交接工作,布置早班工作;安保主管/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其中(8:15~8:30)监控室人员交接班,夜班有问题须向主管汇报后方可下班;
8:30~8:40在早、夜班安保领班带领下,逐岗哨进行早、夜班岗位交接;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8:40~9:00早班人员检查各自岗位情况,准备开门迎接顾客;
夜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9:00通过广播,提前一分钟打开顾客出入口门锁,做好顾客进入前的准备;
9:00准时开门,迎接第一批顾客;此时间与开门营业时间一致;
当天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安保领班及早班安保员到商场入口迎宾5分钟;
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早班安保员
9:00~12:0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2:00~13:30安保各岗位轮流吃饭,各岗位需有人顶换,不得空岗;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3:30~14:45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4:45~15:00中班安保员到位,由早、中班领班带领,逐岗交接工作。早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早、中班安保领班/早、中班安保员
15:00~17: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7:30~19:00仓库安保员在收货工作结束后,锁仓库大门。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9:00~21: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值班经理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21:30阻止场外顾客进场,此时间必须与所在门店营业结束时间一致。
中班安保领班/中班安保员
21:30~22:00夜班人员到场,开班前会,下班。
22:00~22:15中、夜班领班带领,逐岗进行岗位交接。中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中、夜班安保领班/中、夜班安保员
22:30商店清场,巡查各销售区域,确保无滞留顾客,关闭商店大门,这项工作的时间长短及具体操作时段根据当时的客流情况和各门店的营业时间作弹性处理。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30监控中心上警报,封场。门店钥匙由值班经理和监控中心各自保管,做到双保险。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20~6:40当班安保员每半小时巡视外场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值班经理、安保领班、二名以上安保共同开门入场解决问题,并做详细记录。如遇紧急事端则需即刻通知店长。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第3篇 xz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家居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高低压配电室防火事项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高低压配电室防火的安全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必须集中思想,经常检查各电器仪表和设备。
4.2高低压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在配电室门内外堆放易燃眉之急物品。
4.3非机房人中不得无故进入配电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面进入,必须经工程部主管同意,并作好进出记录。
4.4配电室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保证完好可用。
4.5所人电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第4篇 购物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 商场全体员工、顾客以及外来办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各项防火规定。
2.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考核、成绩、合格方准上岗。
3. 商场内施工、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报审批。
4.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各柜组要及时配合,不得拖延,发现不安隐患燕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5.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离,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场营业厅、库区整洁有序,严禁吸烟、明火、违反规定的给予10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 商场各楼层,部组区域的电源/门窗由本部组人员和营运部长负责,清场时做到人走灯灭,拉闸,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店。
第5篇 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1 目的: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 内容:
-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商场绝对禁止因经营目的私自改变消防通道用途。
-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第6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第7篇 商场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第8篇 家具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部奖惩制度的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奖惩分明的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部的各类奖惩情况。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部奖惩情况制度的执行。
4.内容
4.1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
4.1.1对改革集团或商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嘉奖或晋升;
4.1.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酌情予以嘉奖、晋升;
4.1.3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商户表扬者,酌情予以奖励;
4.1.4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酌情予以奖励
4.1.5为保护国家财产,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酌情予以奖励;
4.1.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7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8拾金(物)不昧者,酌情予以奖励;
4.2处分种类
4.2.1口头警告:以书面方式给予初犯而且过失行为较轻微者口头警告;
4.2.2书面警告:员工犯有二次以上轻微过失或一次较为严重过失行为的给予书面警告;
4.2.3最后警告:员工在受到二次书面警告后,再犯有过失行为的,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
4.2.6罚款:凡是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将根据不同违纪情况并同罚款处理
4.2.7撤销处分:受到任何处分的员工,在三个月中无任何过失的,将自动撤销所受的处分。在此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经报告批准,可提前撤销处分
4.3处分条例
触犯下列规定的,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最后警告:
4.3.1仪表仪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
4.3.2当值时未穿整齐制服;
4.3.3当值时吃零食;
4.3.4无故迟到早退、未经许可擅自外出;
4.3.5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
4.3.6当值时扎堆聊天;
4.3.7工作时收听录音机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4.3.8使用商场设施办理私人事务;
4.3.9不佩带或不正确佩带工作证;
4.3.10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4.3.11违反集团安全规定或其它规定;
4.3.1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4.3.13未经同意在工作场所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散发与集团/商场业务无关的印刷品;
4.3.14上班时间私自会客;
4.3.15应工作疏忽损坏公物(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4.3.16未经同意使用客用设施;
4.3.17未经许可配置工作钥匙,包括更衣箱钥匙;
4.3.18无故缺席安排的培训工作;
4.3.19不服从上司命令或未经上司许可而从事其它工作;
4.3.20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
4.3.21未经许可在当值时饮用含酒精制品;
4.3.22在公共场所吸游烟,及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4.3.23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
4.3.24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集团、商场声誉或商户、员工名誉;
4.3.25擅自进入禁区;
4.3.26因工作疏忽或对可以预料的事故未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公物损坏,同时按规定赔偿;
4.3.27服务/工作态度未达到要求及/或遭致商户投诉;
4.3.28未遵守集团及商场物业制定的各项工作流程及要求,并导致不良后果;
4.3.29未履行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
4.3.30当值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负领导职责;
4.4触犯以下规定者,将给予最后警告或辞退:
4.4.1向他人索要小费或其它报酬;
4.4.2拾获客人钱物后企图或已经占用,而未上交统一处理;
4.4.3蓄意损耗、破坏集团或客人财物;
4.4.4赌博或围观赌博;
4.4.5在工作场所内兜售私人物品;
4.4.6在工作场所内、外服用麻醉药、毒品;
4.4.7危害、恐吓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
4.4.8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
4.4.9吵闹、粗言秽语、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宁;
4.4.10挑拔、闹事;
4.4.11作任何性质不道德的交易;
4.4.12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
4.4.13违反第三章第6条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集团机密;
4.4.14调戏侮辱他人;
4.4.15偷取、贪污或企图偷取、贪污集团、商户及同事财务;
4.4.16对商户、宾客及上司不礼貌;
4.4.17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4.4.18员工患病、工伤或因公负伤痊愈后拒绝上班;
4.4.19作出严重损害集团、商场形象、声誉和利益之行为;
4.4.20遗失集团、商场之重要物品导致重大损失;
4.4.21犯有旷工行为;
4.4.2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使集团、商户和同事-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危害或损失;
4.4.2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
4.4.24当值时睡眠;
4.4.25未经许可在外兼职;
4.4.26员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及书面警告(含)以上处分论处,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与最后警告:
4.4.27代人打卡;
4.4.28委托他人打卡;
4.4.29擅自涂改或故意损坏考勤卡者;
4.4.30伪造考勤卡者。
4.5申诉程序
员工对违纪处理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管理人士投诉,如对裁
定标准仍不满意,方可再向上一层直至集团区域物业管理部负责人申诉。
4.6奖惩办理
4.6.1商场物业奖励员工,应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呈区域物业管理部核准后,方可进行奖惩。
第9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10篇 年丰商场监控室警情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监控室警情处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精神饱满,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
二、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各项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会发现和捕捉异常信息、会跟踪观察和锁定目标。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辖区域内重点单位部位和重点监控内容,熟悉各监控点、监控时间段重点、监控的范围和部位。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每个监控点的动态时间要求操作监控器,确保每个监控点监控探头在可视范围内监控的范围,部位等效果最好。
五、必须密切注意监控范围,易发案部位及重点部位动向情况,并迅速电话通知防损部。
六、情况处置后由负责人向监控室反馈信息,由监控室值班员及时记录在《监控室交接班记录》本上,保存资料并存档备案。
第11篇 某某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营业厅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
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殊情况上报审批);
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
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
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
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
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
二、生鲜/熟食防火:
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
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1.5米以上;
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
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
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85%)过多存放;
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
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三、电气防火:
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
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
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
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
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
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
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
四、周转仓防火:
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
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
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
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
保证已接电源线路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在仓库内使用一切加热产品‘
禁止将易燃品、危险品混存;
禁止挪动、遮挡、伪装消防设备设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灯灭。
五、办公、财务、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区域违章使用电加热产品;
禁止吸烟,私自动火,用电烧水;
禁止在该区域进行风/电焊、切割、打磨作业;
禁止在该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将烟头(宿舍)或其它火种扔进垃圾箱;
禁止将人事档案、资料乱摆放,应设专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财务室存放大量现金;
禁止挪动、伪装、遮挡、私自改建消防设施。
第12篇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商场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开展.
2 主要职责:接班领班:必须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钟到消控室,召开班前会,进行队列训练传达和布置有关工作内容。
3 交接领班:必须在接班前 20 分钟把当班时的工作情况、各岗位情况、未完成事项及物品情况在《领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详细记录,向接班领班介绍当值情况,跟进落实事项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项。
4 接班队员:应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区域集中。交班领班与接班领班一起带领队员共同进行岗位交接(列队交接)、清点、巡查。
5 操练内容:
-立正、稍息(四遍)
-立正、跨立(四遍)
-整装动作(一遍)
-形体转向:向左、向右、向后、左边45度敬礼(二遍)
-排列报数(一遍)
-排列横向行走(二遍)
6 操练要求:精神饱满、动作整齐、思想集中、形体一致、口号响亮。
-接班人员详细阅读交班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员详细回答接班人员各类询问,并双方签字确认。
-交班人员在交接结束后,在指定区域集合召开班后会。
-接班领班根据巡检各岗位情况,核对《领班工作日表》中的记录事项,必要时补充交接时发现问题的情况记录,然后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7 若交接班发生下列情况时:
-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做好此项记录,听从接班领班的指挥。
-交接班前发现或发生的问题以交班领班为主处理解决,在交接班中发现或发生的问题,则以接班领班为主解决。
-在交接班中发生重大问题时,交接班双方领班共同处理,交班方不得离开,并报告安全主管或商场物业经理。
-处理情况须在《领班工作日表》中详细记录。
-重大事件由负责处理的领班向安全主管提交《事件报告》,安全主管签阅后呈商场物业经理。
-交接班中如接班方签字确认后,对由于疏忽或不按程序交接造成财务缺损、工作差错的,则由接班方承担责任。
-需交接事项未在交班记录上注明以致该事项未妥善处理,交班方承担责任,该事项交接了,但未妥善处理,责任由接班方承担。
8 记录
-安全部工作交办事项
-安全每日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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