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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5

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第1篇 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公司内调动,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调动应由部门负责人、班组长进行教育,教育考核结果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及审批,应由主管部门将学习情况及考核成绩通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来施工人员由使用、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卫部对公司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视。

二、安全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电、气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8、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和设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10、房屋基建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1、现场有无违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

第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部门(车间)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二、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况;

3、消防通道、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后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况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和违章吸烟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或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拦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以上隐患的消除改正情况,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险隐患,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部门安全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员、资金。

五、在火险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应将情况记录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各部门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第五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带、各类灭火器),凡是与消防有关,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一律不准动用。

二、不准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设备应放在明显位置,严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内的通道、楼梯不准随意堆放货物和垃圾。车间、库房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按规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四、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擦拭,保证其干净、整洁。

第六条 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各部门应本着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影响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原则,定出重点部位。会同安全保卫部研究、确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重点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时”。(有防火责任人、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部位安全责任人。

四、重点部位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巡检、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同时做好安全巡检、检查记录。

第七条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本部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充分发动职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增加电气线路负荷,安装临时线和电加热器,必须经安全保卫部、工程设备部批准,落实防火措施。防火重点部位、库房内不准拉临时线。

第九条 对临时工和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2篇 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第3篇 消防安全制度文本

(一) 酒店各区域安全责任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管理,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保障宾客及酒店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2)对因管理不严格或者不当引发的各种不安全漏洞和问题无论造成或者尚未造成后果的均应追究当事人或者主管的责任。

(3)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处罚使全体人员重视安全,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l 各部门区域安全范围

(1)房务部:

①楼层:客房及客房楼层、工服房、布草房

②前台:前厅柜台、客用电话台、商务中心、行李房

(2)人事部:办公室、员工更衣室、员工餐厅、员工宿舍。

(3)餐饮部:7楼多功能厅,中西餐厅及中、西厨房、2楼酒吧、咖啡厅、中会议厅、台球室、健身室、美容美发、12楼酒吧、冷库。

(4)财务部:财务办公室、前厅柜台、客用保险箱、出纳室。

(5)工程部:一层配电室、底层水泵房、交换站、泵房、十四层电梯机房、十四层蓄水箱房及楼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各部门的行政办公室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7)采购部:负责1号、2号库房安全及酒水库、大库安全。

(8)保安部:对上述各区域及各公共区域负责巡逻、检查,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和消防工作。

l 对不安全问题应追究责任范围

(1)凡设有24小时值班的部门发生被盗或者出现不安全问题视其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凡不按规定程序、制度办事发生的被盗或者出现不安全问题视其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凡规定必须上锁的门、窗没有按规定及时上锁的,视其情况追究具体责任人(掌管钥匙或最后离开的人)的责任。

(4)对连续发生不安全问题或者当月发生不安全问题较多的部门,视其情况追究部门或者部门经理的责任。

(5)对违反酒店查包、打卡及其它安全规定的视其情况追究违反人的责任(打卡室有明确规定)。

(6)对于维修和施工当中造成的不安全漏洞,视其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l 处理及处理程序:

(1)凡发生上述不安全问题,安全部配合员工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人事部,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处理。

(2)处理类别:

①赔偿被盗现金,物品打折的100%、70%、50%。:

②按酒店纪律政策规定予以处分。

③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4篇 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第5篇 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俱乐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营业、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俱乐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俱乐部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俱乐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俱乐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俱乐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职责。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属俱乐部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响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九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第6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 落实“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 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三、 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四、 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 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 负责对新到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 负责定期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 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 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台帐》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 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公司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三、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办。

四、 爱护公司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六、 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七、 部门全体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四章 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 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 安全办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公司领导、各事业部与管理部室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五章 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第十一条 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 人员集中的会议室、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处应建立内部管理责任,加强检查,保证人员离开时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一、 安全办负责室内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二、 灭火器材的购买、配置由物业事业部负责,在各部门的责任区内如发现消防器材及设施损坏,应由各部门及时报告安全办,安全办应及时查明原因,负责更换和修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用火管理规定:

一、 未经安全办批准,禁止在院区内燃烧树叶杂草等物品,禁止在院区内使用明火。

二、 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部门,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三、 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因科研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的,应指定专人看管,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禁止各部门在指定喷漆地点以外的地方大面积喷漆。确需少量补喷漆的,应报安全办主管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 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火区及禁止吸烟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一、 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作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二、 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1、 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安全办备案;对使用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2、 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3、 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不得超过50公升;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4、 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5、 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三、 安全办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处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严重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中的条款,或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下列原则给予经济处罚:

一、 部门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经安全办或消防机关指出后不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二、 发生火灾事故,对公司领导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和安全办主任、副主任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安全办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

三、 上述罚款由安全办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在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 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的;

二、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无防火负责人和禁火标志的;

三、 对消防设施、器材任意挪用、损坏或保管不善,影响使用的;

四、 埋、压、圈、占室内外消防设施的;

五、 有隐患不处理、不报告、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

六、 发生火灾不报告,或破坏火灾现场的;

七、 不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的;

八、 不及时按《火险隐患通知书》的要求整改的。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受到上级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罚的,由责任部门承担,并由安全办从责任部门支取后缴纳,同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公司内部的处罚,并予以通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具体岗位或工种的安全防火规定见公司《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实验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20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油品调运消防安全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办公场所以及承运车队的消防工作由安全质监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大车队自有车辆的消防管理由大车队负责。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四条 严格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政策与各项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管理方针。

第五条 严格按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部门要求,设置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 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七条 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损坏的及时更换,并做的防晒、防雨、防冻;

第八条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为消防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对使用过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及时进行检查,对损坏的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确保完好无损,并做到清理归位。

第十条 专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要根据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灭火要求进行配备,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定期不定期对职工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0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zz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九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各处室与广大师生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责任制。

第三条防火安全是教学工作、生活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学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工作计划,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四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由校防火责任人(学校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总结防火安全工作;

(三)督促、检查各处室各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督促重大火险隐患整改;

(五)制定奖惩办法,评选全年防火工作的先进部门和先进班级。

第六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二)做好学校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学校防火安全情况;

(三)拟订并具体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校消防检查、巡查分队;

(五)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扑灭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确立、调整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门、部位;

(八)组织全校性防火安全大检查,确定每月的某一日进行防火例行检查,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九)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

(十)报告校园发生的防火安全突发事件;

(十一)对在校园举行的大型活动进行防火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承办处室、部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部门实际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领导和组织消防小分队活动,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术

(五)维护好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100%;

(六)对所属部门和人员提出防火安全工作的奖惩意见;

(七)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工作;

(八)设立兼职防火安全员,并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第三章防火负责人职责

第九条学校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保证学校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领导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将防火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

(四)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特大问题。

第十条学校防火安全管理人对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下列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防火安全符合规定;

(二)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组织拟订防火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扑灭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七)学校防火责任人委托的其他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级其他领导,要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教育下属部门和人员搞好防火宣传、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防火制度。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小分队的职责:

(一)在校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和落实本部门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三)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自查;

(四)经常向本部门教职工、学生及聘用的其他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五)组织本部门消防队员的学习和训练;

(六)负责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和事故情况;

(七)负责召集本部门有关人员研究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

(八)制止一切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九)提出对本部门人员的奖惩意见;

(十)上报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添置计划。

第十三条全校人员防火守则:

(一)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违反防火制度的一切行为;

(三)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准乱弃、倒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残气、残液;

(五)维护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六)不准乱扔烟头,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七)全校人员都应做到三懂和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本岗位扑救初起火灾的办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防火责任:

(一)按时到岗值班

(二)不得酒后值班,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三)值班时间不得饮酒、打牌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四)不许将亲友滞留在值班的岗位范围;

(五)熟悉值班的火灾危险性,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对

负责的范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第五章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一)作业场所(指易燃、易爆部位及其他防火重点部位)动用明火须到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确认施工场所安全可靠,并派人员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

(三)从事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人员操作证,遵守“十不准原则”:没有操作证不准,未办理动火手续不准,不了解周围情况不准,不了解焊接部件内部情况不准,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管道未清洗不准,周围有可燃易爆物品不准,明知有危险且影响外单位的不准,与其他工种作业相抵触的不准;

(四)教学、科研、工作、生活必须使用煤炉、电炉等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使用,并严格遵守有关制度;

(五)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

第十六条用电管理制度:

(一)凡新建、扩建、改建、大修、革新工程项目的电气设计,竣工后必须由校分管电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电工操作合格证,才准许独立操作。

(三)总务处应对全校的用电设备加强管理,组织定期抽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四)各改建、扩建、大修等项目必须报告用电管理职能部门,并由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电气线路的走向后,方能进行施工。

(五)各部门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器线路和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气设备;

(六)在易燃易爆部位和发生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使用电加热器等设备须办理审批手续。

第12篇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的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的操作规范

1、消防主机

(1)报警

①当接到fs90消防主机报警时,按'消音'键消去报警声;

②按'复位'键,查看消防主机能否复位进入系统正常正常状态:如能进入系统正常状态,证明报警是误报,按'复位'键复位;如不能进入系统正常状态,证明是故障或火警预报,查'状态'键确认av值。

(2)查状态确认av值(当av值等于100时,证明有火警信号出现,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

③按states(状态);

④按fi(直到出现sd地址摸板);

⑤按地址码(0-9);

⑥按clear取消.

(3)火警预报或故障报警时(av=90~100时属于火警预报;av=0~30时属于故障报警。把火警预报与故障带内暂时隔离、锁住,使系统进入正常状态)

①按modley修改

②输入密码按1234

③按enter输入两次

④按clear取消

(4)开锁(处理完火警预报或故障报警时,把已隔离的点打开,让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①按cdmmand指令;

②输入密码1234;

③按enter输入;

④按fi选择sd地址摸板;

⑤按地址码(0-9);

⑥按enterl输入;

⑦按f3;

⑧按f4;

⑨按clear取消.

2、打印

(1)安装打印纸

①将新纸卷穿在送纸转轴上;

②将送纸转轴安放在打印机支架上;

③将纸头向内褶入半寸,造成一平直纸头备用;

④将纸头穿国光电开关擎后装进打印机构上,按动打印机面板上'送纸'(pa-peradvance)按钮灯,使纸头穿过打印机构;

⑤继续送纸,预留约12寸备用;

⑥将纸头穿越有关轴并接上回收转轴;

⑦将纸头放入回收转轴的槽内;

⑧将回收转轴顺时针旋转数圈使回收纸卷牢固。

(2)安装完打印纸后,如有报警或故障,打印纸将自动打印记录。

(3)取出打印纸

①取出送纸转轴;

②取出纸卷芯;

③按动打印机面板上'送纸'(paperadvance)按钮灯,使纸尾完全送出打印机;

④取出回收转轴;

⑤取出旧纸卷存档。

3、消防联动柜上的消防电话,可通向各个楼层(备有插孔)高压房、水泵房,在楼层查看报警点位置情况时的操作要领

(1)把插孔电话插入孔内,消防联动柜收到声响报警。

(2)按'楼层'(水泵房、高压房)键一次。

(3)与楼层(或机电维修部电工)通话。

4、消防广播

(1)进行消防广播疏散时,按消防广播指示灯相邻楼层数码灯,灯亮。

(2)接通开关(向前按)。

(3)调节广播旋钮,应控制音量清晰、清楚(沿逆时针方向音量变大,顺时针方向音量)。

(4)向楼层开始广播。

5、报警时的客货梯

(1)当发生火情时,从消防联动柜上按'电梯回降'键,客货梯迫降到一楼停止运行。

(2)从客货梯前室首层击破玻璃,按'消防'开关键,客货梯迫降首层。

6、消防泵当有'火险'报警时

(1)自动启动

①在楼层击破'消防栓报警盒'时消防联动柜发出声响报警;

②消防泵自动启动。

(2)手动启动

①把选择'自动/手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②按启动钮'手动'启动消防水泵。

7、喷淋泵当有'火险'报警时

(1)自动启动

①喷淋泵处于'自动'位置;

②喷淋头爆裂,水流擎动作,消防联动柜发出声响报警;

③喷淋头自动启动。

(2)手动启动

①选择'自动/手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②按启动钮'手动'启动消防水泵。

8、防火卷帘当有火情或浓烟时

(1)防火卷帘接收探头信号自动启动

①消防联动柜发出声响报警,出现防火卷帘关闭讯号;

②防火卷帘关闭。

(2)手动启动

①把'自动/手动'选择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②按**楼层防火卷帘启动钮

③消防联动柜上会发出响声报警,出现防火卷帘关闭讯号;

④从楼层防火卷帘开关装置盒向下按启动钮(向上为打开,中间为停止),防火卷帘会向下关闭。

9、停非消防电

发生火灾需要截断电源时,从消防联动柜上按'停非消防电'键,停电灭火。

10、消防栓

(1)室内消防栓

①发生火灾后将消火栓箱用钥匙打开或硬物击碎箱门上的玻璃;

②按紧急报警按钮;

③消火栓箱上的红色指示灯亮,送出火警信号;

④消火栓可以直接启动消防水泵供水;

⑤取出挂架上水带接口,并接在消防栓接口上;

⑥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消防栓手轮;

⑦出水灭火。

(2)室外消火栓

①用专用消防扳手沿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出水口闷盖;

②接上水带(水枪)或吸水管;

③用专用扳手打开阀塞即可供水;

④使用后应关闭阀塞,上好出水口闷盖。

(3)消防水喉

①打开消火栓箱门将卷盘旋出;

②接出胶管和小口径水枪;

开启供水闸阀即可进行灭火;

④使用完后,将供水闸阀关闭,待胶管排除积水后卷回卷盘,把卷盘转回消火栓箱。

11、灭火器

(1)将灭火器提到火场上。

(2)拆下铅封,拔掉保险销。

(3)在灭火器有效喷射距离内,将喷嘴(或胶管喷口)对准火焰根部。

(4)按下压把后,开启密封,灭火剂喷出。

(5)松开压把,间歇喷射机构复位,喷射停止。

(6)喷射时,应迅速左右摆动,向前平推扫射,防止回火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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