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乙炔气经销站安全检查制度
1、经营门店内每日进行一次基本的安全检查,主要是看店面内是否有异状,店面内空气是否有异味,充装间是否有异常等。
2、每周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其检查项目包括日检查的内容,另外还要检查商品放置情况、地面是否清洁、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标志是否清洁等。
3、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除包括含日检查、周检查的内容外,还应检查房屋、门锁的安全状况,看是否漏雨,门锁是否损坏,检查干粉式消防灭火器的干粉是否结块,地面是否有鼠洞等。
4、店面内每季度、节假日前、雨季和换季前、雨暴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时均应做相应的安全检查。
5、日间当班期间做好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请周围人员待为照看值班。
6、做好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2篇 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便用的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夫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日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以及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等由设备维修管理科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维修管理科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3篇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1运输
1.1.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1.1.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1.1.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1.1.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1.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2.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1.2.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1.2.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1.3氧气瓶使用规定
1.3.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1.3.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1.3.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1.3.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2.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2.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2.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2.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2.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2.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2.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2.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关系
2.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2.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2.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2.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2.17.1气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漆色和标注。
气瓶名称气瓶颜色标注字样字样颜色
氧气瓶天蓝色氧黑色
乙炔气瓶白色乙炔红色
氩气瓶灰色氩气绿色
氮气黑色氮黄色
2.17.2气瓶应每三年检验一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五年体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进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7.3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2.17.4气瓶上必须装两道防震圈。
2.17.5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全接地。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2.17.6气瓶的瓶阀严禁沾有油脂。如沾有油脂必须洗刷干净。
2.17.7氧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头发生自燃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2.17.8严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瓶的残液。
2.17.9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盖上使其缓慢解冻。
2.17.10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2.17.11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8226瓶。
2.17.12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
乙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く00~1515~2525~40剩余压力MPa0.050.10.20.32.17.13气瓶特别是乙炔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
2.17.14气瓶的存放与保管
2.17.14.1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2.17.14.2严禁将气瓶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2.17.14.3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2.17.14.4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17.14.5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
2.17.14.6氧气、液化石油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高于60℃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0℃。
2.17.14.7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2.17.15气瓶的搬运
2.17.15.1气瓶搬运前应旋紧瓶帽。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或液动、碰撞。
2.17.15.2汽车装运氧气瓶及液化石油瓶时一般将气瓶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侧。装车高度不得超边车厢板。
2.17.15.3汽车装运乙炔气瓶时气瓶应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行小于瓶高的2/3。
2.17.15.4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运输乙炔气瓶的车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
2.17.15.5易燃物、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
2.17.15.6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超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
2.17.15.7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2.17.16气瓶库的建立
2.17.16.1气瓶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有明火或其他热源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17.16.2气瓶库必须在明显、方便的地点设置灭火器具并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17.16.3气瓶库必须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7.16.4容积较小的仓库储量在50瓶以下距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2.17.16.5氧气瓶、乙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瓶储存仓库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并严禁堆放可燃物。
3.减压器及其使用
3.1减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新减压器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外套螺帽的螺纹应完好。螺帽内应用纤维质垫圈不得使用皮垫或胶垫。
3.1.3高、低压表有效指针灵活。
3.1.4安全阀完好、可靠。
3.2减压器特别是接头的螺帽、螺杆严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粒或金属屑。
3.3减压器螺母在气瓶上的拧扣数不少于5扣。
3.4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或自然解冻。
3.5减压器损坏、漏气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3.6装卸减压器或因连接头漏气紧螺帽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3.7安装减压器前应稍打开瓶阀将瓶阀上粘附的污垢吹净后立即关闭。吹灰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
3.8减压器装好后操作者应站在瓶阀的侧后面将调节螺丝拧松缓慢开启气瓶阀门。停止工作时应关闭气瓶阀门拧松减压器调节螺丝放出软管中的余气最后卸下减压器。
第4篇 氧气乙炔气安全防火制度
1、安全防火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防麻痹思想的产生。
2、结合本单位需要,全体职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报警扑救火源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并同时实行奖惩制度。
3、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放的位置要方便、醒目。
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扑救能力。
5、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因素,单位内“严禁烟火”等标记。
6、为防止气体泄漏,必须加强多种气体隔离存放。
7、单位内配备空气开关,凡能产生静电、泄漏等易引起爆炸的部位,都要执行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上述各条制度,要认真执行。在防火、防爆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氧气和氧气瓶安全工作制度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集中在氧气房或分布门诊部、疗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房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疗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第6篇 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制度
1 、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 、 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3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kpa)并关紧瓶阀,以防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
4 、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完全、完好。
5 、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6 、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爆晒。
7 、氧气瓶应直立使用。
8 、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第7篇 人民医院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由器械部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8篇 煤气氧气氮气安全管理制度
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
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
第9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为规范公司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少于10米;贮存时两瓶间距离不得低于5米;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存放在有电源开关和通电电缆线附近。
二、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管理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检定,并有合格标示。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放置,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18、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三、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重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估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9、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2023年8月16日
第10篇 氧气瓶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1) 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 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 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 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 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11篇 x人民医院氧气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第12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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