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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7

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物业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贯彻安全管理方针, 搞好员工安全, 使员工按照标准的要求从事服务活动, 确保安全.2管理制度

1.电工a]电工工作前, 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b]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c]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d]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e]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 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f]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g]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 电梯工a]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

c]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

e]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f]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g]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3. 焊工a]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b]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

c]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 高空作业a]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b]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c]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d]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e]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f]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g]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h]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3)行车遵守下列规定: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不准吸烟.

(4)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6. 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第2篇 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贯彻安全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要求从事活动,确保家园内辖区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

1.物业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对维修人员的工作培训;2.管理处各部对管辖范围内负责。

二岗位:

(一)电工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2.电工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吹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3.电工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启闸;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6.尽量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协助处理;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控,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焊工

1.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作排风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灯;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测试,确认达到安全后,再将所有的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11.焊接电缆接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接焊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破损、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电焊的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再 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7.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8.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一乙炔并阀。

(三)高空作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四)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2.开车前,驾驶员

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2)严禁超速行速;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五)物业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 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不易发现;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9.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10.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11.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人员,应尽快从专用消防通道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六) 食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饭菜必须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绳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4.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 总阀;6.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液化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7.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3篇 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

一、目的

明确各安全岗位管辖范围,加强各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管理服务区域零发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岗位执勤责任制

3.1.1安全班长对本班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积极性、仪容仪表全权负责。

3.1.2本班次(区域)发生的任何有影响的事件,班长都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3.1.3本班次(区域)如发生治安事件,班长当属第一责任人。如查实后属我方原因造成,班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他有关处罚。

3.1.4各班班长对本班次班员的任何行为有权给予公正处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3.2交代任务完成制

3.2.1上级下达于班组及各部门需相互合作的任何事情,班长都应无条件完成。

3.2.2完成任务的经过及困难可在完成后向上级汇报,的确需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汇报。

3.2.3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说过就做,做了再说”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3.2.4任何顾客或上级交代的任务均不得无故推脱,如需推迟完成时间,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交接清楚,确保下一班明确,防止发生工作被动的现象。

3.3物品领用制度

3.3.1各班组如需申领工作文具等物品,须由班长每月底统计后上报主管,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3.3.2任何人领用物品均须讲明领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3.3任何人不得无使用原因至资料室、仓库领用物品。

3.4设备资产使用制度

3.4.1本班班长对本班次使用的设备全权负责。

3.4.2如发现设备有细微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对人为损坏的设备,将追究班长及当事人责任并须赔偿。

3.4.3本班次损坏的设备应在当天安排修理。

3.5业余形象责任制

3.5.1各班组下班后,应整队集合,不得喧哗,警备器材应随身携带到安全宿舍,按规定位置挂放,不能乱扔乱放,如有丢失时应立即上报,并照价赔偿。

3.5.2闲时不得在服务区内追逐喧哗,不得踩踏草坪,在服务区域内不得赤膊,培训室不得将脚搭于椅子上,不得乱动椅子、在培训室抽烟。

3.5.3按时到食堂打饭并且排队,不能穿拖鞋上食堂吃饭,赤背在娱乐室看电视。

3.5.4不得酗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3.5.5以上各条由各班组长负责监督,如有违反,班组长应按《员工手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除在(月)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外,还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罚。

3.6管辖区域责任制

3.6.1扣分制(2―10分)

a. 对所属辖区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b. 对进入车辆不按要求登记,导致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者。

c. 管辖区域内有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收受他人财物者。

d. 管辖区域内发生治安纠纷事件不及时赶到现场者或有意回避不尽职者。

e. 对管辖区域内不明底细人员不闻不问者。

f.不尽忠职守,遇事隐瞒不报者。

3.6.2处罚制(5―20分)。

a. 外围公共区域内发生被盗事件,将视情况扣罚班长及当事人员50―100元。

b. 晚上样板房、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如发生样板房、办公室等室内发生丢失物品事件,扣罚当值班长、班员100―200元。

c. 非经公司同意,擅自调动人员或内部调整安排不当造成损失者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d. 对所属班组军训督导不力,造成班组军训落后,扣罚班长50―100元。

e. 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造成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盲目,且不管不问,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f. 以上各项将视情况按员工手册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过失通告书、降级或辞退处理。

g. 交接班时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具体发生时间无法明确界定的,双方不得推诿、扯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分担。

h. 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降级、辞退处理。

3.7安全督察责任制

3.7.1 在安全主管领导下,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及内部管理。

3.7.2 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岗位安排、业务指导等,及时向主管汇报。

3.7.3负责对夜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在晚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负直接管理责任。

3.7.4负责对各班的军训进行督促指导,对配置的各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检查(如对讲机、警备单车、雨衣、雨鞋、巡更棒、电警棍、耳机等),制定表格定时检查核对,将使用情况上报主管。

3.7.5协助主管做好班员的培训与思想工作和内务卫生管理,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3.7.6在当值期间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各类事件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视事件的严重性处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3.8 控制中心岗管理责任制

3.8.1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对信息的正确收集、发布、准确处理、反馈负责。

3.8.2对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等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后果处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

3.9 安全主管责任制

3.9.1在服务中心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部的日常管理、现场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3.9.2安排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的编制及落实,对安全班工作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负责。

3.9.3负责各种安全类设备损坏及更换的上报工作。

3.9.4负责安全员的入职引导工作,同时协助公司进行骨干力量的培训及选拔工作。

3.9.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各安全岗位的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3.9.6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的处罚。

3.10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各班班长以“谁管辖、谁当班、谁负责”,为责任划分原则,当发生影响公司及服务中心声誉的事件时,按管理责任分担处罚。

第4篇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

1.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安全管理部内部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3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业务操作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班长监控要求

4.1.1带领全班人员进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交接班制度,对本班的工作的状况进行评价,并加以改进措施。

4.1.2上班前对本班所用之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当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4.1.3当班期间至少对安全班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质量记录及时进行纠正。

4.1.4监督各岗位对外来人员、物资放行、施工、装修现场的管理力度、方式、方法,确保按规范运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

4.1.5对夜班期间工作状态进行全面监控,至少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作出处理及报告。

4.1.6对班员当班期间的工作状态、考勤纪律进行监督,并予以记录。

4.1.7控制、监督、教育本班安全管理员在辖区内的外在形象,对违章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4.1.8对集体、公众活动中安全管理员的参与形象进行控制。

4.1.9控制内务状况,严格执行内务管理规定,对不合格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记录。

4.1.10控制每周2-3次的军训、培训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及方法。

4.1.11每月考核前,须对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与月考核挂钩。

4.2安全管理主办监控要求

4.2.1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至少两次,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

4.2.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夜间安全管理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

4.2.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业务会议,总结上周、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4.2.4检查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5每周对安全管理员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

4.2.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夜间紧急集合,以保持安全管理员的战斗力。

4.2.7每季度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图报部主管审核。

4.3部门主管监控要求

4.3.1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3.2监督安全主办、班长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3.3通过与顾客的沟通或回访,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3.5及时检查核实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3.6每季度对安全巡查工作组织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3.7掌握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情况,关心安全管理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管理员队伍。

4.3.8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及物业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各类预案机制。

4.4夜间工作监控要求

4.4.1督促安全管理员在夜间加强防范意识,监控安全管理员的夜间工作行为,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4.4.2夜间查岗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各公司的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4.4.3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4.4.3.1'a级检查'系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时间的安排由品质管理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总经理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将抽查部门通知查岗人员(原则上应与被查岗部门无关),由总经理监督执行。'a级检查'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2'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部门主管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品质管理部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3'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主管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4.3.4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4.3.5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a级检查'和'c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情况进行跟进验证。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b级检查'和'c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改善。

4.5查岗必须包括内容

4.5.1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包括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4.5.2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的通讯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

4.5.3安全管理员装备配戴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员的应急装备能否于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4.5.4交接班记录:包括检查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6工作状况检查

检查时可根据情况进行紧急集合、应急演习或其他的模式办法,以检测夜间安全工作状况。

4.7检查记录

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8检查结果的处理:

4.8.1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8.2各部门主管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和通报在部门备案保存。

4.8.3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主管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第5篇 m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司梯工在开电梯前准备:

1、查看一班运行记录,运行如有异常,应先进行检查再开梯;

2、司梯工应打开首层钥匙开关后,查看电梯是否停在首层,切勿一开门就迈入,防止坠落事故;

3、 入轿厢内,开启轿厢内照明,打开检修及电源开关,先选层,确定方向后再关门启车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4、 每天第一班上岗时,进入轿厢内,先用手检查触板灵敏度,急停电钮作用,然后上下试行二、三个循环,检查各层门锁,以及选层、换速、

5、 平层、停层是否正确可靠,警铃开关是否灵敏,灯、铃指示是否正确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切勿带病运行。

司梯工守则

一、文明服务

1、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2、司梯工熟悉楼内住户情况;

3、对特殊户做到心中有数,措施要具体;

4、电梯运行时间,夜间呼梯地点,监督电话公布于众;

5、司梯工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开梯,上班不准穿拖鞋,短裤,不准浓壮艳抹。

二、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能随意打自动;

2、坚持停梯时挂示意牌,并配合维修保养;

3、司梯工就餐、就寝不得远离,值班室夜间不得留外人住宿。

三、安全运行

1、熟悉电梯性能,操作技术熟练;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开关、按钮必须用手操作,严禁用 身体或其他物件操作;

3、认真填写每日运行记录,不得漏记。

四、卫生

1、电梯内外干净、整齐,各门厅干净,无油污,厅门槽无脏 土、杂物;

2、值班室不得洗晾衣物、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3、一至顶层侯梯间地面无痰迹,无杂物,保持清洁。

物业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是小区精神文明窗口,电梯司机的服务水准直接影响着物业形象,为此特制本规定,要求电梯司机认真贯彻以下规定:

1、客人乘梯时礼貌待客,不许与乘客发生争执;

2、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开梯前的准备工作(按开梯时间运行);

3、不准非正式电梯司机操作;

4、不准迟开梯和提前停梯;

5、工作时间不准饮酒、吸烟,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6、坚持正常出勤,忠于职守,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

7、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8、工作时,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标志;

9、接班司机未能按时岗时,当班司梯要继续开梯,并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

10、轿厢内外及侯梯间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坚持每天打扫。

第7篇 某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第8篇 xx物业辖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电梯工每天对管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部门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部门经理组织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工进行评审,合格后方能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5、电梯工和部门经理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6、****统一在消防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随时接到警报信号。

7、在电梯机房内悬挂《电梯困人救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8、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9篇 某学校后勤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后勤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为确保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值班员必须执行以下制度:

1、非本站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记入。

2、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解决措施。

3、对本站设备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对本站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采取应急措施。

5、认真执行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领用要有记录。

7、全体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1篇 物业焊工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焊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作排风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测试,确认达到安全后,再将所有的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11.焊接电缆接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接焊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破损、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电焊的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闭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7.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8.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一乙炔并阀。

第12篇 小区物业保安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小区物业保安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每月20-30日期间组织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参加安全防火巡视检查。

2.保安部主管每日上、下午两次对保安责任范围、重点保安目标、哨位执勤状况、安全服务质量、小区治安秩序、施工人员活动情况巡视检查及时掌握防范动态。

3.保安部主管每周一组织保安队长对技防设备监控系统进行检测,保证可靠有效,发现故障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组织维修排除。

4.保安部主管每日一次不定时对小区公共部位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隐患,现场协调整改、填写检查通知单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字备案。

5.保安部主管每周三次分批巡视抽查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要害部位安全、防火情况,巡视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被查部位负责人签字,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的向主管部门经理发安全检查通知,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签发隐患通知书并将隐患通知书复印件转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6.保安部主管每季度一次巡视检查各部位消防器材分布、数量、质量情况,发现失效及时更换,保证应急情况使用。

7.保安部主管在工程技术主管配合下每周巡查掌握消防中控室、消防报警设备及分布消防报警探头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运行,发现重大故障自身努力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8.保安部主管以保安部制定的安全、防火规范为安全防火检查标准,根据不同季节和社会治安形势,通过经常不断的检查巡视监督,掌握公司各项人、财、物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防火检查记录档案,防止失控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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