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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7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施工现场的工地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二、成立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有项目部安全员、施工队长、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三、健全和完善工地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标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特殊规定的标牌。

五、坚决执行工作前的现场查勘制度,如有要停电的设备,需联系设备主人至现场察勘,并向有关单位联系停电。

六、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审阅停电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内容,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安全可靠及有关注意事项。

七、认真执行工作前的二交一查制度,认真交待施工作业内容以及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状况,安全工器具是否带齐,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并督促安全措施的实施,并在工作票上签名后,方可开始参加工作。

八、施工负责人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如施工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施工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施工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施工人员。

九、完工后,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的状况,确实无问题后,再命令拆除有关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拆除后任何人不得再进行任何工作,并作好停电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终结手续。

十、施工队应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经常做好事故预防教育,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第2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㈠、交接班制度

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五是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组长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㈡、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

1、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求得解决。

2、班前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班中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班后检查内容:一是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

决办法;二是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㈢、安全无事故挂牌,事故次数登记制度。

1、实行安全无事故挂牌、登记制度,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集体荣誉感。

2、各工区必须在群众集会的或出工必经处设置安全无事故牌,并做好事故次数登记,每天一次填写各工班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和发生事故次数。

㈣、班组安全员及安全岗哨制度

1、各班设工班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哨,建立群众性安全工作网络。

2、兼职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佩戴'安全员'红袖章或臂章进行工作。

3、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人员应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安全员及各岗哨人员要选择思想好,工作积极、熟悉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5、工班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㈤、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各单位必须开展安全包保和安全生产评比竟赛活动,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健全安全包保体系。

2、安全包保必须责、权、利明确,并严格按包保责任状进行考核,对完成与未完成任务包保目标,都要按包保考核条件、严格实行奖罚兑现。

3、围绕安全包保目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竟赛活动。如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青年安全优质工程活动,百日安全竟赛,树安全标兵等活动。形成你追我赶,互相促进,确保安全的良性循环局面。

4、对经理部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外,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5篇 施工现场十不准制度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6篇 某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用电安全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拼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6、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要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凳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头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管或加锁。并对仪表、接地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开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查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件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7篇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8篇 家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 施工现场禁止明火,需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应事先向工程部主管及物业部门进行申请,经同意后领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应准备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请专人负责看管。

4)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计时发现和解决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6)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需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7)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烧水,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若违反规定引发事故,将追究违规者刑事责任。

8)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尊师偶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严禁带电操作。

9) 现场电源一律执行二级漏电保护,并应设立现场安全员责任制。

10) 现场施工应使用橡胶套线盘,如无接线盘应使用护线套,并悬空吊装,不得拖地。凡电线接头一律使用塑料套管或塑胶带对接,所有电动工具插头应保证完好。

11) 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断水断电,以确保现场安全。

12) 施工照明一律使用白炽灯,并悬空吊装,严禁使用电弧灯,若必须使用电弧灯,应安装在砖墙上,严禁使用木质灯柱。

13) 施工现场应保持地面整洁,并留出应急通道,确保意外发生时通道无阻。

14) 施工人员必须按各工种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制度范本

一、 防火防爆专项管理

1、 人员管理。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有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宿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宿舍防火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对各类气瓶、易燃物、用电设备等设置、搁放、隔离有相应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不混装混放,实行归类和分库存放;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置、施工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要设置警示标志,

二、 防火防爆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1、 动火作业。按动火程序进行,动火前必须填报动火证,待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电焊、氧焊和掀钻作业时,要清理作业现场,与易燃易爆物品相隔可靠的安全距离,完毕后要立即关闭电源、气源、灭尽明火;严禁用电焊,气焊烧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铁桶;在动火作业中,现场有专人监护,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2、 施工用电。保持电路完好,电线无破裂,裸露;做好保护接地,防止雷击和设备短路打火燃烧;用电设备应正常运行,禁止超负荷,引发火灾事故。

3、 气瓶使用。应使用规范的气瓶,有年检标识、防震圈、瓶帽和颜色区分,杜绝使用超期和锈蚀气瓶;气瓶要防止曝晒隔热、敲击碰撞、留有余气;乙炔瓶应立放,与明火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在5米以上,也不得靠近电源和电气设备作业。

4、 宿舍防火。宿舍内,严禁吸倒床烟,烟头应丢入烟灰缸;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严禁使用以上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电炉、灯具烤衣物或取暖;严禁用电、煤油液化气燃具煮饭炒菜等。

5、 其他防火要求。在宿舍、厨房、库房、保管室、木工房等地,加强防火防范,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木工房作业后,要及时清除刨花、锯木削等可燃物;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处和吸烟缸,严禁在木工房、库房等地方吸烟。

重庆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0篇 施工现场废旧物资回收制度

一、 材料保管员不但负责材料的保管发放和使用,而且还要注重材料节约和废旧物资的回收。

二、 各种材料的使用人员,必须做好节约工作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工作。

三、 材料员每半个月做一次回收,回收的废料进行分捡、分类存放,听后处理。

四、 从材料中分检出来的可用材料,另行存放,检查根源。

五、 材料员有权制止材料浪费现象,跟浪费现象进行斗争。

六、 对节约材料认真负责的人,工地办公室给予表扬或奖励。

七、 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人人有责,材料员和有关人员应积极发现先进人物,发扬先进,反对落后。

八、 废旧材料处理款项一律上交工地办公室。

第11篇 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制度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 认真对新进场的外包队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场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对于电焊工、架子工、卷扬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须验证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 设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由经理负责,各业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4) 施工人员在2m高处作业系安全带,且应系在牢固的杆件上,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 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任何电器设备、机械等。

6) 施工现场的杂物、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运出现场。

7)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配电系统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采用分级配电方式,并有保护措施,现场照明器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电系统中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埋地,架空必须符合规定,不允许采用塑料布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8) 现场搅拌机棚采用封闭式。

9) 卷扬机棚、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箱棚必须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机身固定牢固,传动部分安装防护装置。

10)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得人任意接长和调换,在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修。

11) 使用振捣棒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操作。

12)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应做好防潮、防雨、防砸措施,操作者应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13) 其它各种机械、卷扬机、电锯、电刨、搅拌机、切断机、电钻等应做到各种防护装置齐全、符合用电要求。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及时解决,确保施工安全。

第1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易燃液体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队长审批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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