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厂安全保卫巡逻队制度
安全保卫巡逻队,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安全保安巡逻队人员应本着为保护厂的安全及利益而工作的原则,处处为厂的利益和声誉着想。
2、在巡逻值班时间定为当应11时至次日早上7时,巡逻人员巡逻值班时间不准逗留在宿舍里,违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罚。身体不适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队长请假,经同意并安排妥顶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3、每晚巡逻人员为4人,分两组,每组2人,负责厂部和各分厂的安全。每组巡逻人员交替进行,交替次数暂定为6次,每小时交替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4、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队长报告,并及时处理。
5、若对坏人坏事不敢管理以及在巡逻过程中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发现值班门卫在值班时间内睡觉的应提醒其注意,并进行登记,第二天早上上班时报厂行政科。
6、不论巡逻到任何一间厂,到达及离开该厂时,所有巡逻队员及值班门卫必须在值班登记簿上签名并记录时间。
7、若违反以上门卫管理制度的,按有厂部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出厂。
第2篇 某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锅危险物品、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第3篇 化工厂某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制度,定期对本车间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努力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各项防火知识。
二、协同厂安全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消防演习,使全体员工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三、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时经厂有关领导批准,各项准备工作齐全后方可动火。
四、严禁工作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装卸车现场,并严格对外来装卸车辆进行检查。
五、对油库外围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烧荒现象应立即制止。
六、定期对油库辖区内的各阀门、管线等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上报。
七、严格值班巡检管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庆升化工厂油库
第4篇 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
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4、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6、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7、预防事故“十问”
(1)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心理状况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
(6)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7)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
(9)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
8、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
(1)要正确使用与清洁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业台面要整洁。
(3)正确使用、定位摆放模具、量具、工夹具。
(4)机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摆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车、小推车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铁箱、纸箱等搬运箱要定位摆放。
(8)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要定位摆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
(11)通道、走道要保持畅通。通道内不能摆放物品(如电线、手推车)。
(12)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4)下班后,要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15)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废料、余料、吊料等要随时清理。
(17)地上、作业区的油污要清扫。
(18)垃圾箱、桶内外要清扫干净。
(19)工作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地上、门窗、隔壁要保持清洁。
9、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1)三懂
1)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2)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3)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2)三会
1)一会报警。
2)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3)三会扑救初起火。
第5篇 a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生产工厂,对于生产管理层与生产员工,如何能安全生产,都要有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 校办某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作为校办工厂,应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你对此抱有困惑,可以参考以下这篇校办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
1、领导重视,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财务室及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校办工厂要有一个独立封闭的环境,要与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分离,一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5、对校办工厂的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定期检查电路设备,严禁线路私拉乱扯,确保工厂安全运行。
第7篇 a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为保证生产员工的人身安全,让每一个员工都按照公司规定的安全制度办事,都要制定完整且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8篇 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某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第三条线棒材厂各车间、科室全体职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第二章事故隐患管理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各单位实施管理。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做到:
(一)实行领导负责的逐级事故隐患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其他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二)明确事故隐患管理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负责日常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健全事故隐患管理规章制度;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
(六)各车间、班组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做到认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车间汇报。
(七)隐患排查、整改按照abc管理要求,做到pdca闭环管理。即:
a:需要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
b:需要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不超过3日)
c:需要利用检修、换品种或有充足时间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要求不超过一周时间)
第七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事故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报主管科室审查、备案。
(三)按时组织职工、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四)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应急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科应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对事故隐患的管理,负责在本系统内协调、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三章事故隐患检查、报告、评估
第十条各车间、科室应教育职工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状况、工艺过程、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教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提高预防危险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各专业检查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同时应用各种危险分析方法,如:危险预知分析、故障危险分析、事故树分析等,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各车间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类别;
(三)隐患基本情况;
(四)主要危害(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估计损失等);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以及临时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三级:
a级:易造成群死群伤以及重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b级: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较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c级: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需要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经过评估和分级,c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b级事故隐患由各主管科室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a级隐患由安全科牵头协调各部门联动组织整改。
第四章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发现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班组能整改的不得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隐患不能推给厂部。存在a、b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同时向主管科室汇报。主管科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隐患整改负责人进行治理。
附:事故隐患报告书
第9篇 八项工厂安全生产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八项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细化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层层落实了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二、隐患排查制度。
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平安”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的“四定”要求,限期整改,
三、教育培训制度。
广泛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每月定期举办分类培训,使各部门相关安全人员受教育面达100%。
四、应急救援制度。
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制定预案,添置设施,建立起应急救援体系。
五、目标管理制度。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厂综合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责任,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六、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事项建立会商制度。
七、报告统计制度。
对部门内安全工作建立备案报告制度。
八、告诫制度。
对事故多发部门,由监察部门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限期整改,促进安全生产。
第10篇 工厂安全员任命制度
一. 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经验:一年以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个人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安全监督能力,责任心强,能承担工作压力,细致、耐心、谨慎、踏实、稳重
4.特点:工作充满热情,积极主动,关注工厂的长期发展方向
二.职责内容
1.确保工厂指定的安全计划得以执行,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有效贯彻
2.巡视工作场所,监督并检查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纠正
3.协助安全主管组织并实施安全培训计划,配合安全主管的一切安全方面相关工作
4.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通报工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统计收集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需求信息,与安全主管做好沟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班组内全年群伤、重伤、较大及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0。
2.预防班组发生人员轻伤和其他一般安全事故。
3.力争班组各类违章为0,不发生违法乱纪、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投诉*事件。
4.杜绝班组物资、设备被盗或损坏,印发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
5.班组内不发生因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或不按规程操作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件。
6.班组内不发生因操作不到位或不按规程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考核办法
(1)考核频率:每月 1次
(2)考核指标:安全计划执行率、安全隐患整改率、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提交率、现场巡逻工作完成率、防护用品发放及时率、客户满意程度
第11篇 某工厂安全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处理。
3. 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4. 权责:
4.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工厂最高主管及各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4.2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
4.3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内容:
5.1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2 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
5.1.3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 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副厂长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1.5 总务科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
5.1.6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最高主管或其任命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
5.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2.1 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把它排除;
5.2.2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区域按各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2.3 当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人员为事故第一负责人
5.2.4 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负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2.5 因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应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5.2.6不作为系指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巡检、复查、整改等事宜
5.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3.1 公司教育训练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5.3.2 教育训练单位开展安全教育需要各单位或人员给予配合的,各单位或人员应全力配合;
5.3.3 公司应将安全法制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检讨、火场逃生与自救技巧、医疗急救等内容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5.3.4 公司应不定期以张贴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5.3.4 公司每年至少应安排一次公司级消防演习,以使所有人员提高防灾、救灾技能;
5.4 安全防护制度
5.4.1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劳保鞋、工作服等﹚,各岗位人员于工作时间必须按岗位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4.2 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请购、发放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4.3 凡因员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而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该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5 消防设备
5.5.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厂区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
5.5.2 公司消防设备必须定点存放,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另作他用;
5.5.3 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点检,以确保其有效性;公司消防设备点检工作,由总务科会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
5.5.4 公司安全专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专用设施,严禁任何单位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5.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5.6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6.1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可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6.2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工厂主管汇报并处理;
5.6.3 保安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消防设备进行点检;
5.6.4 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安全管理、威胁工厂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检举;
5.7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7.1 当公司发生灾害性安全事故时,应按《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预案》之步骤疏散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7.2 当发现有人纵火、投毒或持械行凶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决定报警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5.7.3公司所有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时,都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司或有关单位报告
5.7.4 火警报警电话:119;
匪警及其它事故可直接拔110报警;
5.8 安全管理违纪处理制度
5.8.1 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者,由生产副厂长提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因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不作为而引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8.2 任何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执行不彻底者,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5.8.3 任何单位或个人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者,应从重、从严处罚;
5.8.4 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因当事人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5.8.5 凡有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行为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9 紧急事故演练制度
5.9.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全员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5.9.2 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管理讨论会、安全管理宣传展,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 本办法之最终解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12篇 精品资源:化工厂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化工厂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制度,定期对本车间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努力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各项防火知识。
二、协同厂安全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消防演习,使全体员工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三、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时经厂有关领导批准,各项准备工作齐全后方可动火。
四、严禁工作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装卸车现场,并严格对外来装卸车辆进行检查。
五、对油库外围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烧荒现象应立即制止。
六、定期对油库辖区内的各阀门、管线等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上报。
七、严格值班巡检管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庆升化工厂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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