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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0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第1篇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1安全职责:

1.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及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1.2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1.1.4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1.5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7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1.1.8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1.1.9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1.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1.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2.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1.2.2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实施,定期编写安全监理简报并下发有关单位。

1.2.3协助总监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2.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1.2.5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1.2.6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2.7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2.8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1.2.9审查施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1.2.10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安全管理内容:

2.1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杜绝“三违”(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操作性违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2.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实行监督、检查,对安全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3在施工准备阶段及分部工程开工前,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安全组织机构及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等。

2.4检查施工工器具、设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对无合格证明和超出检验周期的不准用于施工。

2.5以安全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为依据,监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2.6施工阶段的安全停工通知单,必须由总监理师签字,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7监理人员在现场安全控制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8监理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馈。

2.9审查重大施工项目、特殊危险作业、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2.10检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爆炸物品管理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2.11审定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2.12在月度工地例会、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施工安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预测、预控。

2.13督促施工承包商开好月安全工作例会及施工队(班)周安全活动,要求安全活动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2.14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承包商认真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15施工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案:(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经承包商主管领导审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及事故报告。

第2篇 燃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燃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针对我公司施工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器材以及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凡属特种作业工序,必须由持合格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4、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牌以及两具以上相应的灭火器具;

5、停气、降压、排空、动火及通气作业应办理相关申请,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紧急事故的抢险除外);

6、进入限制空间作业(如阀井、阀室、储罐等),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现场必须指派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作业;

7、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等,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8、室外立管吊装至少要有一名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高处作业时下方不准站人,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若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则应相互错开位置,上方人员注意下方人员安全;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12、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14、离焊接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3篇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措施

一、相关规定

a、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b、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c、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d、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e、邻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定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作业。

f、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g、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员到场监护,必须挖探沟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对相关设施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未达到上述要求和标准的严禁作业。

二、其他要求

a、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挂安全网,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b、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c、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志及慢行地点标志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作业人员;线路开通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必须与工务监护员共同确认线路状况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通;

d、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a、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存在风险源及预防措施详见下表:

邻近营业线施工风险源及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 物理措施 人员措施

汽车吊装作业 吊车支腿全伸,支腿下枕木垫牢,下铺钢板;吊装物体上设揽风绳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塔吊吊装作业

控制作业半径,安装险未装置;塔吊与固定结构物应有效连接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开挖基坑

钢板桩、钢轨桩防护;路基设沉降观测桩 专人观测路基动态

铁路行车设备附近使用机械 设置轨枕、土墙、彩钢板等防护设施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搭设电力线等各类防护支架 增加扫地杆数量,增加地锚拉线 设专人动态观测

使用各类高大钻机

加强钻机站位地基承载能力,设地锚拉线 设专人动态观测

路基上开挖立柱基坑、人工挖孔桩 基坑进行模板支护,特殊情况线路加固,邻线限速行车 专人防护

路堑地段机械、车辆施工

路堑顶部设防护桩、土挡墙等防护措施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连续梁挂篮施工

前后锚栓必须紧固,上双备帽,挂篮封闭处理 专人观测动态,天窗外严禁解开后锚栓、移动挂篮;来车时禁止焊接作业

b、桩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持证上岗

邻近营业线桩基施工前,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培训。其中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机关进行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起重机必须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取得特种设备合格证,并将机械证件上报存档;项目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等同时必须经过沈阳铁路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堆放材料

施工现场靠近营业线一侧,在距邻近平齐铁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施工路料在施工前一律不得在封闭网内存放。每次施工结束后,剩余的路料当日必须回收,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清。封闭网内确需存放路料时,必须经有关站段同意,集中管理、堆码整齐、放置稳固,必要时派人看守。严禁施工单位经由未封锁的线路跨线搬运笨重路料和机具。两线间严禁存放任何工具和材料。

(3)地基承载力

钻孔桩施工时,场地要平整并压实处理,若地基承载力达不到钻机承重要求的,则进行换填或加固处理,确保钻机稳定。

(4)钢筋吊装

钢筋笼加工必须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箍筋与主筋搭接点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点位要点焊。钢筋笼吊装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吊车就位要对吊车支腿处的地基承载力检查,地基承载力达到要求时还要对支腿处垫钢板;

对于吊车司机要进行邻近营业线培训、考核,要有2年的实践经验并持证培训后上岗;

在吊装钢筋笼时要有专人指挥,安全员、防护员、技术员在场方可进行吊装;

钢筋笼上下节焊接时,严禁吊车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钢筋笼对接、绑焊工作量大,除了主筋对接外,各种测试管件需同时进行围焊对接,要确保所有管件焊接时的质量;

吊车的停放位置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停放,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外侧钢轨外缘必须大于5m。

c、基坑施工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

邻近营业线基坑由外向内、由上向下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0m。靠近管线的区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方式,不得采用大型机械开挖。

(2)土方运输

开挖过程中,除在远离基坑及营业线位置存放部分用于基坑回填的土方外,其余的土方通过施工便道及时运出施工场地。

(3)围护

基坑开挖成形后在基坑四周距基坑边1.5m处用钢管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并挂密目防护网及警示标志牌。

(4)回填

承台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尽量缩短承台开挖至回填施工的作业时间。

d、墩身施工防护措施

架子工要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墩身模板必须设置爬梯,墩身钢筋绑扎需搭设脚手架,作为人员上下通道;此外,为防止模板倾倒,除承台面必须平整外,采取在每个墩身模板设2道钢丝绳拉锚固定模板。

模板安装时,吊车设置在远离营业线侧,严格遵守先安装靠近营业线侧,再安装线路大小里程侧,最后远离营业线侧的顺序,吊车吊装时应缓慢移动,同时派专职安全员现场防护。

墩身模板安装或拆除时,吊装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装时在模板下口挂2根牵引绳,背向营业线方向人力牵引,防止模板摆动引发侵限,每块模板吊装固定好后,方可吊装下块模板。吊装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机具、物料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现场设安全警示牌。

墩身砼浇筑采用汽车泵,汽车泵设置在远离营业线侧,在砼浇筑过程中,设专人指挥施工。

e、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施工机械、车辆进入站内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与行车和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填写《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表1)、《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站内报直属站、车务段审批,区间报相关安全监察部门审批。涉及到站内施工作业,还应由直属站或车务段签发《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详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作业期间不得随意走行,严禁开往营业线方向,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外侧钢轨外缘必须大于5m。施工前在施工现场采用洒白灰、拉线等措施标示出大型机械设备施工警戒线,保证作业过程中不进入警戒范围。

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其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吊车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吊车所用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吊物埋在地里时;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f、易飘物体的防护措施

邻近营业线施工时,加强施工中及收工后的巡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防止轻质材料等经风吹进入行车限界范围及接触网上造成行车事故。

针对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员每天对各自管段内负责巡查,发现不稳定、易飘浮物体(篷布、帐篷、塑料布、土工布、防护网等)及时加固或者清除施工现场。对承台、墩身养护用的土工布或者养护膜必须采取加固措施,要求在墩身顶帽两侧交叉绑扎,墩身严格按照50cm一道进行绑扎,破损的包裹物不得使用,以防被风吹到既有线上面挡停列车。对施工生产中使用塑料袋及其它易飘物体及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仍放。施工废弃物做到及时收集清理,装袋存放,集中看管。

g、夜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夜间施工人员按照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事需提前请假调休。

各级领导轮流在工地进行夜间现场值班,只要夜间工地开工,保证就有领导在场。

保证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的完备,施工点均配备防水照明灯,灯光照明方向背离营业线来车方向。对夜间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教育,提高夜间施工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

机械作业时至少有1名人员配合司机进行现场指挥,防止出现车辆翻车及机械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营业线沿线,禁止设置防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5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电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六、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并遵守以下四项规则:

1、分级分路及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2、动照分设及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3、压缩配电间距及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合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

4、环境安全及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必须安全。

七、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设置应靠近电源和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配电室上方的配电设施和变压器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栏,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2、配电室内的配电箱(柜)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八、配电线路的敷设。

1、配电线路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2、架空、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的敷设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3、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要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九、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一箱一闸一漏,以保证用电安全。

1、供电与电气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2、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设备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设备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及设备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电气设备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3、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要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4、夜间作业时,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5、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

(2)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3)洞内照明的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4)隧道内动力电和照明电分开使用,严禁混用。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7、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孔、室,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8、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要进行绝缘检查。

9、施工用电缆、管路,在埋设好套管后从中穿过公路

10、施工用电有用电计划,明确电源、配电箱位置及线路方向,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电线不漏电,管线不侵限。并设置明确、醒目的标示牌。

11、住地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布置设计,实施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设计和验收小组须对照相关规定提出要求,并作出验收结论,汇签合格。

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修、检测。

1、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并设警示标志。

2、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3、作业队应按规定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绝缘、漏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施工用电的防雷措施。

1、防雷部位和防雷设施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高大设备、及钢脚手架等。上述设施、设备使用中,应根据环境的情况,设置防雷装置。

十二、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电气防火措施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配置可扑灭电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十三、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十四、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1、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2、每天作业班组长必须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每周项目部必须对各工点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4、公司每季对在建项目的现场用电安全进行一次检查。

5、各级检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制度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木工、铁工、砼工、瓦工、屋面工程、内外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工、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防火、卫生防病教育等,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检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集团公司建立项目部日检、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总公司季检、总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定时巡检、专项突击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可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检查出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针对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书”,逐项列出各条事故隐患由谁、在什么时候、怎样整改的,并请有关单位、部门复查验收。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公司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作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6、安全教育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员工教育管理制度,按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参加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

按佛山市建委规定,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所有工人必须经市建委学校培训后并发有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施工企业方许录用。

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我集团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分为总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部级,其中总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法制观念、本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分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典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报警和吸取教训等;项目部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本工程安全技术特点、重点安全技术措施、该岗位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要求。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所有安全教育必须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教育有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等形式,除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有经常性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赶工加班教育、夜间作业教育、纠正违章教育等,项目部还可以通过版报、专栏、会议、标语、口号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对工人的反复教育,并对违章作业进行适当的罚款,加深印象,引起工人的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及工人的人身安全。

7、班前安全活动

根据企业特点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否正确佩戴等,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班前向操作工人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本应保存整洁、完整,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的资料员统一保存。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建筑行业中的特种作业主要有:架子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司炉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厂内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

我集团公司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均须持证上岗,取得佛山市建委所发的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所有机械(锯木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物料提升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机电设备部培训并取得开机证,架子工、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项目部资料员应将工地所有工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一份留底,以供查核。

9、工伤事故处理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其主要内容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等级、工龄)、负伤程度、事故类别、事故情况简记及处理经过、受伤歇工工日数、经济损失等,填报人及工地负责人要在上面签名。如当月无任何事故发生,也应按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写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如“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提示标志(如“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电力安全标志(如“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还有建筑公司自己所写的安全标语、宣传条幅等。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根据安全标志牌的内容及工程特点,确定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在上面描述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的内容、悬挂位置及数量,考虑到图纸的大小及美观,可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代表安全标志牌,并在图纸的右下角注释。施工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来悬挂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必须醒目并具有针对性。

总之,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按《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齐全,具有真实性、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应配合资料员的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如能按要求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道路,促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顺利通过各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为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提供有利条件。

第7篇 浅谈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机械设备成为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由于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施工工艺的提高,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但是目前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有的保险和限位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有的机械设备长期维护不当,有的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造成重大、特大事故。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控制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机械设备成为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由于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施工工艺的提高,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但是目前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有的保险和限位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有的机械设备长期维护不当,有的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造成重大、特大事故。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控制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应贯穿在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中,除状态管理外,还要把防止公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包括在内。具体内容有:

1、机械设备本身受到不正常损坏的单纯机械事故:

2、由于机械设备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

3、由于机械设备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其他性质的灾害,如火灾、停电、停产等。

4、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而引起的有关人员职业病,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等。

从企业内部的业务分工出发,上述第1类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单独管理;第2、3类事故则有设备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需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至于第4类事故的后果也可能相当严重,但由于机械设备本身往往并未受到损坏,也不需要用于修复的直接费用支出,所以在业务上一般不作为机械事故上报处理,由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这项工作。但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深入研究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机械技术责任制

机械是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创造经济效益的工具,从管理机械的实际出发,机械故障和其他事故的预防都应落实在技术责任制中。技术责任制是机械设备正常进行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在施工企业中,分别由各级机械技术人员承担。因为在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的各个环节中,关系比较复杂,且头绪繁多,如果在技术指挥系统中没有明确的技术责任制,必然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甚至发生混乱和事故。所以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技术责任制,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的施工作业。

各级机械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机械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组织机械化施工;

(2)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工作,主持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负责机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自制设备的审定,组织革新成果和自制设备的技术鉴定;

(4)组织新机械的技术试验和技术交底;

(5)负责检查机械各项技术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6)组织机械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三定”制度

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长期以来,“三定”制度被认为是管好、用好机械的好方法,并把它作为机械管理中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三定”就是把人和机的关系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保养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定”制度有利于操作人员熟悉情况,加强其责任感,便于对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有利于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而且便于单机、单车核算。

“三定”制度具有阶段性。如在某项或某段工程中,操作什么机械应该固定,工程结束后,其他工程需要时,则改作其他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三定”下去。在阶段性的“三定”期内,所有责任制度,如操作、保养、记录、交接班制度等,都要严格执行。

三、机械操作证制度

实行技术考核和操作证制度,是为了正确使用机械,加强机械使用责任制,有效防止非驾驶操作人员或不熟练人员乱开机械,减少机械的损坏,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机械操作证有相应管理机构考核下发。具体方法如下:

(1)各种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要懂得机械技术性能、机械构造、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确实掌握操作技术,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

(2)发证考试、考核工作由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其操作证。不合格者必须在机长和队长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实习和培训,力争下次考试、考核合格。经过三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分配其它工种。

(3)操作证应定期审验,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损坏或生产安全事故者,应在操作证上说明,情节严重者应吊销其操作证。

(4)机械操作证和机动车辆驾驶证一样,是职工技术技能的证明,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考试、考核和发证要严格、认真、细致,防止流于形式。

四、机械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机械设备在多班作业或多人轮班作业时,能互相了解情况,进行机械技术状况交底,分清责任,防止机械损坏和附件丢失,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连续,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它是贯彻责任制的组成部分。

机械设备交接班时,双方都要全面检查,做到项目不漏、交接清楚,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班纪录,接方核对验收相符后,交方才能下班。交接双方应对存在的问题会否引发事故作出判断,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问题,必须上报设备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清本班生产任务情况、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2)交清机械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燃油、润滑油消耗和准备情况;

(3)交清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4)交清随机工具和附件情况;

(5)填好原始记录;

(6)交班操作人员负责搞好机械的例行保养及清洁工作。

交接班记录由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更换,收回的记录由该部门存档。当有机械事故发生时,可由记录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机械管理员应该经常检查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并以此作为驾驶、操作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

附表1交接班记录

机械编号:

机械名称:时间:年月日

任务情况
机械情况
保养情况
随机工具、附件情况
存在问题
需要注意问题

接班人:交班人:

五、机械验收制度

设备故障率及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与设备的原始状态、技术性能、完好率有关。因此选购设备时应尽可能选择性能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安全可靠性高、耐用性好的设备,远离性能落后、安全无保证的设备,订货合同必须注明执行的相关标准和法规。机械验收制度是安全管理的第一关,对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1)验收的组织 大中型设备和专用设备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机械的验收有使用单位设备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办理验收工作。

(2)验收的依据 订货合同或协议书;机械的发票、货运单、装箱单、发货明细表、机械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3)验收的内容 主要包括机械外观检查和质量检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以及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清点工作。

六、设备更新报废制度

对已达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故障率高,安全性能低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步骤的进行更新。因长期使用或因事故原因而造成的严重损坏,主要性能严重劣化,不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机械化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设备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对象是机械化施工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

第8篇 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执行本制度。

2、季度评价奖罚

(1)公司对各施工现场及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布发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及总公司颁布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月检查评分、季度评比的方式进行评价。

(2)月检查评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为对施工现场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季度内各月平均评分为评比奖罚的季度平均评分=本季度各月评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计算值取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记录。季度内检查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检查月份算术平均值记。

(3)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现场的单位月评分,以被检施工现场的平均得分计算。

月检查评分=受检施工现场评分之和/受检施工现场数

(4)机械施工单位受检内容突出大型机械的拆装、运输、安全装置、验收及维修检查及时和资料完整性等。

(5)奖罚计量单位以本季度内在施工面积每千平方米或万元产值为一个计算单位,面积与产值均取整数部分。

3、安全管理奖罚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实现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标准化,及时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

(2)对单位奖励额为500-2000元,对个人奖励额为50-1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加奖厉额,但最高不超过奖励额的两倍。

(3)有如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受到奖励: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着的。

②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科研方面的革新或发明,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③在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管理水平,在行业或企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经验的。

⑤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

⑥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或企业先进的。

(4)对发生死亡、重伤,一次3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单位,按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承担各级经济处罚,同时负担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同时对事故单位追加罚款3000元。

(5)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责令其补报,除按第十二条处罚外,追加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按有关条款另行处罚。

(6)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依据责任程度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

①对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实,没有安全教育资料,经批评仍无改进的。

②施工作业人员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或不起作用的。

③无安全检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实,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反馈、整改、评定资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业无方案,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安全技术资料不全的。

⑤设施或设备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验收资料不全,经指出无改进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续,交底手续或资料不齐全,或有安全技术交底但未落实,检查监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防护,或防护不符合标准的。

⑧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不及时报告的、酿成事故的。

⑨不按时间和要求办理安全教育年审手续,或弄虚作假的。

⑩单位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栋号无《安全施工许可证》的;进行分包工程的外埠施工队无《安全施工许可证》的。

(7)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个人,根据情节予以100~4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但不超过罚款额度的一倍。同时可合并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指出不改,造成安全隐患和险情,酿成未遂事故或致人伤害的。

③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

④服从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检查人员指导,威胁、侮辱、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

⑤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抓地不紧,造成失误,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

⑥违反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造成险情或发生伤害事故的。

⑦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高处抛掷物料、垃圾的。

⑧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损毁防护设施、安全标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

⑨安全值班人员不尽职尽责敷衍推脱、无安全值班记录,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⑩无有效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拒不接受检查的。

○11持特种作业学习证无操作监护人时作业的。

○12私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用电设备的。

4.安全奖罚的实施

(1)进行奖励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奖励报告单和奖励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2)领取奖励金凭安全管理部门开具的《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到财务部门直接支取。

(3)奖励款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付。

(4)罚款以安全管理部填发的《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为依据。

(5)对单位的罚款由财务部从该单位当月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账内。

(6)对外埠施工队伍的罚款,由财务部从其所在单位账号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账内。由该单位从外埠施工队的结(预)算款中扣除。

(7)对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从受罚人所在单位的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并转入安全奖励基金账内,罚款由受罚人所在单位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8)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专用,不准挪用。

第9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0篇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一条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 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11篇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1.1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1.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成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

1.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2.1公司每季度检查依次,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2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2.3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

2.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

3.1.1施工区域道路通畅。

3.1.2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3.1.3输电线路做到三相五线制,架设符合要求。

3.1.4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现场无污水及长流水。

3.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安全标志牌等等施工现场所应具备的标牌。

3.3施工现场应做到:

3.3.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3.3.2设置临时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3.3.3保持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3.4 职工宿舍干净整齐,无异味,不超员。

3.3.5车辆出入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3.3.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3.3.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卫生。

3.3.8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

3.3.9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洒垃圾。

3.3.10按规定围挡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登记,无偷盗事情的发生。

3.3.11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放,排列整齐。

3.3.12做好建筑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恶意破坏行为。

3.3.13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档案、资料存放整齐,保管妥善。

3.3.14仓库严禁非管理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4.1要搞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做到齐全正规,确保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4.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中检查,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党支部副书记职责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第12篇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屏障事业部

目录

一、安全责任制2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2三、安全教育4四、安全管理制度6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安全制度、安全培训与教育等,以确保职工的人身、公司财产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全体项目部、各职工安全生产一级教育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

公司落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层层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等是各自负责事务的安全责任人;

3、各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

4、各岗位职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防范技术教育;

4、组织各班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质、安部。

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通过班前会议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宣传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作业员一切违章作业行为;

6、负责本辖区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学习安全防范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或上、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谨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工艺要求。

4、正确按规定要求使用,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三、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是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公司、项目部为保证每位员工的安全,将对每位员工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3、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使用新材料之前,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员工岗位调动、项目调动及复工前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新进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及分包班组等),均须经过公司(质安部、项目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a.公司教育(一级),由质、安部组织,教育内容可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系列一级教育内容进行培训;

b.项目部教育(二级),由项目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项目现场生产施工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等。要求在员工新进当天给予培训;

c.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施工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在员工上岗作业前培训完毕。

2)各项目之间调动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可由培训人员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的记录于《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并报一份于质、安部存档;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日常教育

1、各项目经常利用会议、工作交流沟通等渠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

2、利用安全教育专栏、音影资料等多种形式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

3、质安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

4、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内。

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三级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项目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所有管理者。

4、程序:

1)安全检查内容

a.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各工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查生产工艺和作业员操作:一切作业活动是否按规定执行;

e.查设备:机械、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

2)安全检查形式

a.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以上,由质、安部组织,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质、安部汇总,提交项目部整改,质、安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项目部安全自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立即整改;

c.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干部在生产现场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并做好完整记录;

d.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设备抢修,长期不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项目部负责开展。

3)检查后的整改

a.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定时、定人;

b.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工作奖励、惩罚考核工作开展实效。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者。

4、程序:

1)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项目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a.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b.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

c.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d.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e.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奖励标准

a.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者(包括大班长)在全年工作中未发现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奖励:防渗工程1000元/人、房建工程2000元/人;

b.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00元,中层管理人员奖励50元。

3)惩罚

a.安全事故直接责任者;

b.安全事故发生班组、负责该班组的直接管理人员及间接管理人员;

c.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者;

d.违反安全要求作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e.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者;

f.安全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g.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h.其它各种违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i.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j.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标准:

A、经济罚、赔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而定。

1)公司责任:偶然性突发事件导致发生的事故及非人力抗拒的自然灾害。

2)个人责任:违反公司安全制度和本条例要求的一切个人行为活动导致发生的事故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导致安全事故:

a.导致公司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内,且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项目部200元。

b.医疗费用在500~2000元(含20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1000元。

c.医疗费用在2000~5000元以内(含50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10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2000元。

d.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同时对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可处以罚款直接及间接责任人1000~2000元,项目部赔偿损失的5~50%。

B.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小过、大过、降级、辞退、开除。

C.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项目部有下列情形的直接处以罚款

a.新人员工没有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而直接上岗的,给予50元/人罚款;

b.每周不召开安全周会的,或召开周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100元;

c.每月不召开生产例会的,或召开例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500元。

d.质、安部巡查问题,责令整改的而没有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

e.每道工序施工前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每次罚款300元。

f.现场危险源没有明显标识的,没有设置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g.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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