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安全防范制度
墅导中学安全防范制度
一、学校建立安全防范领导组:(略)
二、任务:
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政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三名教师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领导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值班。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2.防盗制度:
(l)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进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3.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贡,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2篇 初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
成员:
2、食品卫生管理员:
3、食堂岗位责任人: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第3篇 唐连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白天上班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上锁,中午、夜间办公桌内不得存放钱物,下班带回。
三、学生放学、教师下班前应关窗、关闭室内所有电源,仔细检查,锁好门。
四、学校内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热电器使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专人负责。
五、禁止在教室、楼道内使用明火。
六、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得拥挤,注意安全,楼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各楼道口值班老师及时到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第4篇 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5篇 中学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校委会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第6篇 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校园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和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专管,部门和岗位有人落实的日常管理。
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反映,及时处理,杜绝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
3. 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校园建筑物及办学场所的“消防应急疏散示意图”清楚、完善,每年11月份组织师生现场演练,设计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并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提高学生的安全自护能力。
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按规定及时更换、更新消防灭火器和维修、维护消防栓,每月主动联系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检测一次,并作好记录,保证校园内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常备有效待用状态。
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校园消防通道符合标准,并保持畅通,通道口的“消防通道”标志清晰、明显。
7统一订阅消防安全教材,每学期应开展一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教育。
每学期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录像。
第7篇 余杭高级中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
一、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网站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
二、不超出许可或备案的类别、项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审批不从事电子公告服务。
三、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二)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或电信设施;
(四)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若发现本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对本网站所传输的信息内容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上述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在网站上发布。
六、若从事新闻、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电子公告服务,保证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保持60天,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
第8篇 茂吴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茂吴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等防护用品。
四、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第9篇 兴宇中学办公室节能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增强学校办公室节约和安全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
1.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优先采用节能型电器和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安全隐患。
4.下班前关闭办公室等一切工作场所可关闭电源,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现有漏水现象,在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须马上向总务处反映。
2.用完水后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的使用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2.发放文件要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第10篇 岳云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谐、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医务为组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成立安全护校队、抢险救治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学期初与分管副校、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受到伤害的或第一个接到险情报告的教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正在进行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要立即进行救助,对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或报告。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分别为开学、期中、)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初学寝室辅导员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发现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舍、围墙、体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学校消防、电器、电线及防雷设施;学生活动、休息情况;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及其他安全检查事项。
安全检查的要求:学校每次安全大检查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处室安全检查要写好检查记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处室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发生不安全行为要预以登记教育。
第八条 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各处室负责任人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月和第四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负责召集。
第九条 安全考核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机制。每学年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处室进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他处室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全校教职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学生进行两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会。平时通过多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墙报、广播、竞赛、演讲、演练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与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触电与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我救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扰的能力。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学校校舍、围墙、活动场所、防雷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特种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对验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请相关部门进行勘验检查;对学校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请气象部门进行检测;对学生频繁使用、易造成成损坏的教学楼梯道扶栏、橱窗玻璃、运动场体育场设施、教室内电器开关等要随时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危房等,在隐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加强电源、电器、电线的检查,严防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将蜡烛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带入学生宿舍,禁止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严禁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管理教学所用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危险物品必须到持有国家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质量合格产品,并索取详细使用说明书;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室;取用危险物品必须经管理处室主任审批,并做好详细取用登记。
第十七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二)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报告总务处维修。
(三)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并填写《教学日志》下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长。缺课学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书面报、德育处、教务处,两天不到的,分别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五)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罚学生。
(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第十八条课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指: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晚睡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德育处是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值周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楼层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员、保卫科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和学生,运动区域(值日领导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时段: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运动场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或体育教练)和学生。
(三)学生入学放学时段:,德育处值周负责人负责,保卫科负责校门区域及校门外学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维护。凭有效证件出入。
(四)课间操、升旗、*: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其他*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值周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攀爬摔伤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报告,正确处理。
(四)学生就寝期间,班主任要下寝室督促,并委派学生值日,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有异常情况随时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其中食堂配备餐具专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贮存、加工、防蝇、防尘等必备的设备设施。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解聘或停业营业。
(三)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做到定点、索证和登记;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做到分娄、分架、隔墙、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销售食品要坚持试尝和留样。
(四)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向师生提供的纯净水、矿泉水必须索取《饮用卫生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传染病预防
学校校医是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保安及相关人员对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具体负责。
(一)无论是上课期间,还是节假日,学校保安均要落实门卫及校园治安巡视及守楼护院昼夜值班人员;上课期间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实值周教师轮流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值班。
(二)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学生进出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公共财物随意带出校园、校内物品出校,末经学校相关处室或物主的许可,门卫不得随意放行;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将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违禁物品带入学校。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三条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分工与职责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遇分工调整,由接任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措施不落实和不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校长最终批准准予制度,并按“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二)至少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
(三)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纪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环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和检查,防止危及学生安生事故发生。
第六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晚自习停电应急处理 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保卫科是晚自习停电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秩序的指挥。晚自习停电,启动《停电预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处理;若属一般轻微伤害事故,则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级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保卫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递交事故发生,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属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德育、教务、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两日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告县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师生严重伤害或死亡、集体食物中毒、火灾及其他群体性伤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灾害、洪水灾害等事故。按《震灾预案》和《防洪险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各年级组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进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予确认,不称职并取消下半年评先、晋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司法部门追究: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云岳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第11篇 中学学校安全信息汇报制度
中学(学校)安全信息汇报制度
为保证学校对各种安全信息的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各种情况,以做出迅速准确的判断,确保安全工作有效、及时,特制定本安全汇报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关于和谐社会、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政治敏感性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做到预防第一,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做到信息畅通,头绪清楚,指挥统一。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工作尽职,使安全工作落实、有效,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工作原则
1.分工负责、集中处理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具体负责本职工作,所获得的信息及时汇总到安全办,由安全办汇总报主管校长。
2.重要信息直接报告原则。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信息直接报安全办或校长。
3.日查日报原则。对各岗位获得的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实行无事报平安、有事及时汇报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1.出勤信息报告制。
(1)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向年级报告学生出勤情况和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处置情况,年级汇总后报安全办,安全办汇总后报校长。
(2)办公室将教师出勤情况直接报校长。
(3)午休出勤情况除向德育处报告外,必须报安全办备案。
2.加强值班管理,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制。
(1)年级楼层值班日报制。
(2)保安值班情况日报制。
(3)校园周边值日日报制。
(4)午休情况日报制。
(5)水、电、消防检查日报制。
3.加强食品、饮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食堂必须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试吃制、留样制,严格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
(2)总务处严格按规定对饮水质量进行监控,加强班级饮水管理,所有桶装水必须放在班级教室内,并专人管理;尽量保持饮水不积压。
(3)医务室加强对食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班主任增强政治敏感性,强化责任意识。
(1)班主任守土有责,应加强对学生情况的关注,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预防工作和教育工作。
(2)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对子女教育工作的配合,同时增加获得安全信息的渠道。
(3)落实信息报告制,及时向年级或安全办反映发现的情况。
5.落实全员育人制度,关注校园安全。全体教职工都有义务有责任关注校园安全,关心学生成长,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年级长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保证学校对安全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种信息除向主管上级汇报外,也可以直接向安全办、德育处或主管校长直接报告,以增强信息处理的时效性。
总之,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岗位守土有责,发现情况,应做到及时报告,以利于对问题的及时处理,使安全工作能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12篇 x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
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
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
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
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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