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第2篇 施工工程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辩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扪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销。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动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动转达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y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的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确了解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危险因素,按照安全措施之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由公司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1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变电、电缆工程。
2.1.210千伏单回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电缆工程。
2.1.3公司主管经理指定的其他工程。
2.1.4采用具有较高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公司主管经理指定要求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
3职责
3.1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项目部级主任、安全员审批。
3.2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安全措施的审批。
3.3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凡符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汇编》中有关规定执行。
4.2凡符合编制施工措施规定的,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编审办法》中4.2.3条之规定执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电切改、重要跨越架、进电作业索道放线等施工措施也应报公司审批。
办法如下:
4.2.1项目部将编制的施工措施送安全保卫处1份。
4.2.2安全保卫处在3日内审批完毕,并在审核文件首页空白处签注审核人意见并呈送总工程师审批。
4.2.3总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审批完毕。
4.2.4由安全保卫处将已审批的文件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发还项目部。
4.2.3本制度2.1.4条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专门制定安全措施。其编制、上报审批程序参照本制度4.2.1、4.2.2、4.2.3、4.2.4条规定执行。
5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1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5.3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可能给人员、设备(包括电器运行设备)点来危险,从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安全措施的实施
6.1安全措施一经审批便立即生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认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2凡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内的,无安全措施或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的不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技术交底制度》规定执行)。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项目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质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质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项目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5篇 安全技术及施工措施的编审和交底制度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则
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施工(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进行交底。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管理科《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文件;
3、《输变电工程lj2200l驱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3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火、防爆、防止工伤为目的一切措施。
2、卫生:改善施工(生产)环境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定期消毒、通风、除尘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工人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浴室、更衣室、休息间、消毒橱柜等。
4、安全施工(生产)宣传教育:如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及声像带等。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专职、施工队安全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本项目部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项目,并预算好各项目的计划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
2、安全监察部制定好的安全措施计划制定完成后,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会签;会签后报送项目部总工审核;审核完成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3、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登记。
5 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全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临近带电设备作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等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 编制要求
1、针对工程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有爆炸、易燃危险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针对施工场地的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及材料设备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或危害。
5、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各级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或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6篇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直接指挥生产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各类交底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对相关的危险因素拟定预见性措施并实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6.各类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交底到各施工班组,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7.交底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
第7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仿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略)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3、 消防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 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 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6、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10、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2、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3、 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等情况时应予以抢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后,无论火势大小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材、沙、土、水等争取将火扑灭。
五、突发事故应急疏散组织措施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3、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六、突发事故或火灾发生时,采取的抢救或扑救火灾的措施
火灾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组长要根据火灾情况及火灾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灭火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通过事故通讯联络组及时从其它部门调来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过疏散引导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住火情,不让其扩大。
七、通讯联络指挥、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指挥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各项联络工作及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通报灭火情况。
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找到受伤人员,将医生带到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并根据火情大小考虑是否联系“120”救护中心,以防不测。
八、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中心:120 盗警:110
第8篇 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隔离:采用彩钢隔断、防护网、彩条布等材料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并在施工进口处树“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
2、企业标志: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应设有企业标识。
3、五板一图: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5、材料堆放:施工所用的原材料、施工设备、机具原则上禁止在站内堆放;如确有需要,则必须堆放整齐,分布有序,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易燃易爆材料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水泥和其他易飞扬颗粒材料应密闭或覆盖存放;砂、石堆放有分隔措施,水泥有防潮措施。
6、场容场貌:场道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工地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要做到“二净三清四不见”
“二净”是:操作场地平整干净;设备摆放整齐干净;
“三清”是:工完场地清;活完脚下清;灰盘砂浆清;
“四不见”是:场地不见零散的砖块、灰、砂石;不见碎料、杂物;不见落地灰、扣件、钢筋头;不见电线、焊条头等杂质。
7、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回收装置,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8、安全施工: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要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临边防护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刚性隔离;高空作业必须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在可能影响到巡回检查、紧急撤离、施工作业人员通行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通道。
9、施工环境保护:机械设备有防雨棚;对施工现场污水、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必须有削减措施。
10、电器安全要求:在油气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器;电器线路采用直埋,穿越道路必须加保护套管,穿越危险区域严禁设置节点,不得架空;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使用刀闸、非防爆按钮,开关箱应满足防雨、防爆要求;焊接设备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的控制接线必须符合产品使用说明。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6)审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①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人卡。
②变换工种时,要进行从事新工种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人卡。
③在节假日前后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④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③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7)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①班前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②班前应对安全生产用品及设施进行检查。
③班组每周应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④班前活动记录应以日记方式备查。
(8)审查有关许可证。准用证
①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及《余泥渣土排放证》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应由企业安技部门检查验收。
③塔吊沙用电梯须取得安全检测专门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在顶升及加高后应由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应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⑤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同必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⑤临时用电设施须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经由施工企业安技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后方能浇筑硂.
(9)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①承包商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
②涉及增加费用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详尽地向建设单位作出解释,并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讨论以取得一致。
(10)严格现场防火管理
①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②承包商应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或机具完成安装后正式启用前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报送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应报送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有关许可证、准用证、上岗证等。
(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需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或重点部位,事前应对施工单位明确监理要求。建议采用‘挂牌“制,即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同意后,由验收人员及部门签字盖章,悬挂”已验收合格“等字样的牌子。适用于如提升机、升降机加高验收,塔吊、外用电梯提升、加高后的验收,重点部位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定时或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整改。必要时,可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报建设单位甚至监督站。
(5)对重要施工机械(机具)如提升机、升降机、塔吊、发电机、抽水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运行及维护记录供审查。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施工单位作出妥善维修或更换。
(6)监理工程师应该将有关要求及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交底,并知会建设单位。有关做法应在监理细则中有详细阐述。审查审批的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形式予以体现。
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余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四、届合监督小组工作
(一)参与监督检查:监督小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有阶段性检查(联检)、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检三种方式。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
(二)督促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督站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出等级,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四)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应协助的工作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报告;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或资料;跟踪督促针对事故产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协助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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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电力施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电力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11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3)对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者除没收其器具外还将给予罚款500元,对使用煤气炉者罚款1000元。
1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对电源插头少脚,从开关箱接出的电源线缺相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对各类电动工具电源不按规定接线或未使用插头(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对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问题屡禁不止,对专业项目维修电工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施工机具管理
1)各类施工机具进场后使用前,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报验批准投入使用的每台罚款200元。
2)对氧气、乙炔两瓶间距不足5m,距明火不足10m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各类焊机一次线5m,一、二次线要有防护罩,二次线用线鼻子连接,违者每发现一台罚款100元。
4)对电焊机二次把线用其它电缆线代替的罚款100元。
5)对电焊机二次接地用型钢(钢管、钢筋、扁钢、角钢等)代替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起重吊装作业防护
1)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的,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1000-2000元。
2)对无证上岗的起重指挥或起重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对使用有断丝、严重变形、磨损严重等超标缺陷的钢丝绳罚款500-1000元。
7、防火管理
1)对私自挪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除赔偿损失外还给予器材价格10倍的处罚。
2)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3)对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动火作业人不负责的,不监守岗位的,罚款100元。
8、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层工人要相互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属谁,一律罚款2000元,经调查后对肇事责任方加罚1000-5000元,并责成其承担一切后果,对情节严重者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背裸身作业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盗窃、赌博、嫖娼等行为,违者罚款1000-5000元,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
5)对生活区男女同住者每队夫妻罚款1000元。
6)木工棚、钢筋棚不整洁,各类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堆好,一次罚款班组200元。
7)一道工序完成后,现场和四周材料未分类堆放整齐,乱堆乱放,施工现场混乱的,一次罚款500-1000元。
8)在木工棚抽烟的一次罚款1500元。
9)以上条款和规定如在执行中有不服或吵闹,打击报复的,轻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重者清退出场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奖励办法
1)在每周定期安全检查活动中,评比出施工班组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能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奖励500元。
2)生活区在检查评比中,得到优胜班组的,奖励500元。
除上述规定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文件选编》中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其给予处罚。施工队负责人或违章者,态度恶劣或对执法人员实施威胁报复的,本项目部将对其给予重罚,对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12篇 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00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三、对违章的处罚
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并行文对被检查单位黄牌或红牌警告。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作业队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发生以下违章情况的每人次给予50~500元的扣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未栓好安全帽带的;
(2)施工作业不按规定着装的。
(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的。
(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扣款外并责令停止其工作。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7)违章指挥的。
(8)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时,炉内无水运转的。
(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施工安全操作细则》的。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项目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人接此通知后,10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四、奖励:
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2、重点工程安全考核奖励:
对公司确定的安全重点工程,实行安全与工期挂钩考核,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且没有发生从业人员责任因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责任事故、交通主责事故的安全重点工程,由工程单位写出请奖报告,项目部核定后发给一次性重点工程安全奖。
3、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
具体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具体由各项目部决定。
(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15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1000元,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1000元奖励。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1000~30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1500元奖励。
五、其他
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2、奖励办理程序:
(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质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质部审核盖章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3、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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