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 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 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 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 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 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 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 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 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 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2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8、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4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一、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在河流上施工时必须保证地基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来支撑钻机和人员的施工。
2.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水管。
3.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4.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5.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遮罩。
二、现浇墩台施工
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 以上时,应围设安全网。
2.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身倚栏杆,严禁其它机械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三、梁板预制
1.检查预制场地的施工用水、用电等是否规范。
2.检查主要机械:搅拌站的地基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操作台外有无设护栏,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装置,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试运转,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及设计
⑴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⑵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⑶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器设备的类型是否正确;
⑷ 电器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⑸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同时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得低于30秒毫安)配电箱必须上锁,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⑹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预制构件运输
1.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应保证其稳定性,避免梁板的脱落发生危险;
2.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制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下坡时用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轮木块跟随前进,当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3. 轨道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要进行检查,运输时有专人指挥,要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伤的稳定性及注意轨道平车在运输中的变形。
4. 装卸车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时车辆刹闸。
五、预制构件的安装
1.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预制安装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项目应组织培训。
2. 吊车起重安装梁板等构件时,检查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①起重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起重吊装的工人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
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规范的要求,起重吊装设备支撑的场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倾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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