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h大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 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 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第2篇 医科大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校(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校的防火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附属第一、二、三、口腔临床学院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或公安科。学校和各院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小组。
第三条 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是保证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主管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力争做到'五同时'。
第四条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二、制定全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措施,审批学校处级单位和各院的防火组织机构及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三、布置、督促、检查、总结全校防火工作,研究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四、负责向上级机关以及消防部门报告工作。
第五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要参照第四条。
第三章 各级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
第六条 校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把防火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主持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罚分明;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和督促;
四、负责审批在防火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的奖励和造成事故者的惩处意见;
五、负责向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适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演练,提高扑火救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负责人的职责要参照第六条。
第八条 各系、部、处及独立单位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是:在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管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领导防火安全检查,采取措施解决火险隐患,及时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防火安全的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 厂、科、室、所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院)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并做到'五同时';
二、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训练考核制度;
三、对来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留学生、外教、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临时用火、增设火点和常用生产性用火点,要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填写『用火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和使用;
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研究解决火险隐患。制止一切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
六、发生火警、火灾要及时报告市消防部门和公安保卫部门,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情况;
七、管理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第十条 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贯彻落实校防火管理办法,带头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规范;
二、管理好本单位的明火点、电气设备、油料和易燃易爆、毒麻危险品;
三、保管好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并学会使用;
四、坚持日检查制度,发现隐患或事故及时解决或上报,发现起火首先要报警,同时应积极组织扑救。
第四章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各班组科室以上单位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将该制度以书面形式悬挂或张贴在室内显要位置。同时,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内容大体包括有:防火负责人;防火组织;负责人的职责范围(负责宣传、管理、监督、检查、提出建议、措施、报告等);责任目标(电源、火源、易燃易爆、剧毒剧麻等化学品、消防通道、工作或作业环境、贵重仪器设备等);防火守则(做到'三懂、三会、三及时'、不违章用火用电、不违章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持环境清洁、看护贵重仪器设备等,爱护保管并学会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下班前和节假日前检查好门、窗、水、电、气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三条 '三懂':
1、懂得本单位火灾危险性;
2、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措施;
3、懂得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三及时':
1、及时发现;
2、及时报警;
3、及时扑救。
第十四条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岗位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五条 『岗位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内容包括:遵守本单位制定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状况及火灾危险性、认真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交接班或下班前要严格检查并有安全文字记录、避免留下隐患过夜等。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包括有:电工、焊工、司炉工、木工、油工、仓库保管员、司机、汽车修理工、炊事员;值班员、门卫、更夫、宿舍管理员;实验室、化验室、礼堂、印刷厂、图书馆、档案馆、资料室的关键岗位人员等。
第五章 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 防火宣传教育是消防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警世醒民,提高全员防火安全素质、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都要认真抓好防火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 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冬季节防火宣传教育,搞好年内四大节日和'119消防宣传日'的防火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即要有一般宣传,又要有个别针对性的教育;即要有思想认识方面的教育,又要有基本知识方面的宣传。加深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以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起码常识的了解。
第十九条 对重点要害部位、特殊工种人员以及经常接触火、电的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增强他们的防火安全责任感。
第二十条 各相关的单位领导对新入校的学生、留学生、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新调入的教职员工、外教及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都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六章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防火安全检查是实施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公安保卫人员要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预防管理水平。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要适应新时期防火安全预防管理更高更新的要求,重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设备和高新技术及应用手段的认识和研究,全面提高防火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 坚持三级安全检查制度。校(院)坚持年内四大节日及寒暑假前开展全校(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和每季度的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各系、部、处及各院科、室、厂、所等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检查。
第二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防火组织、防火负责人、专(兼)职防火人员、责任制度、档案资料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
二、单位领导和教职员工是否清楚本单位、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做到'三懂''三会''三及时';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物资的贮存、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四、建筑及其改建、装修是否符合消防法规;
五、是否出现新的隐患,以及历次发现的火险隐患,是否得到整改,'老大难'火险有无安全措施,是否列入整改计划;
六、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状况是否合乎要求;
七、值班值宿人员、门卫更夫是否坚守岗位并关注防火安全情况。
第二十五条 各级防火组织应贯彻边检查边改正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逐件登记备案,并报告公安处(科)。凡属重大火险隐患,要由学校统一解决;一般火险隐患由本单位解决。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必要时死看死守。同时,要抓紧安排,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 公安处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七章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用火用电要由煤气管理部门和电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按有关管理规定相应制定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保障安全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八条 电管部门在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因工作需要拉设临时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用完拆除。
第二十九条 用电单位不准乱拉乱扯电源线,不准私自安装电气设备,不准随意安装不符合标准的保险丝。
第三十条 各单位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检查安全情况。
第三十一条 煤气管理部门必须按上级煤气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完成安装和维修煤气设施的工作任务。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储存和换发液化气罐。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或增设明火设备,应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公安保卫部门履行一次性审批手续,经签发『用火审批单』后方可使用。火灾危险性较大,又是工作必需的明火设备,要由公安保卫部门审查、主管校(院)长批准。临时性用火,每次都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用火要有专人负责,单位主管领导有责任对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掌握防火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用火制度。明火设施,非指定人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使用者对用火负有防火安全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火设备,必须设在安全地点和位置,与可燃性物质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用火设备。
第三十五条 坚持火在人在,人离火灭的用火原则。对用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八章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剧麻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七条 危险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库房结构及位置必须符合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 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第四十条 各单位领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帐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
第四十一条 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保管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章 基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基建部门对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并报请消防机关审批。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四十四条 工程竣工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工程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第四十五条 因施工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搭设的非易燃临时建筑物,竣工后要在限期内拆除。
第四十六条 施工时不准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章 学生防火守则
第四十七条 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严格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
第四十八条 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第四十九条 任何学生都不得私自存放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不准乱倒液化气残液;不准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准违章用火用电,不准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准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用明火设备。
第五十条 全校学生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三及时'。
第五十一条 本章适用于本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中专生及夜大生、委培生、进修生等。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二条 对在防火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安保卫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公安保卫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由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
的,由公安保卫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由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组织、责任制度健全,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安全措施落实,
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协助邻近单位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
有显著贡献的;
三、模范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工作,制止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
为,事迹突出的;
四、及时发现、积极建议并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火险隐患的;
五、积极、勇敢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或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打更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违章用火用电或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私自乱拉乱扯电线造成火灾事故的;
五、违反消防规定,在主管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拒不执行的。
中国医科大学
第3篇 大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二)
1、 宿舍管理中心主任__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 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 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 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 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 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 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 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 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学生宿舍管理中心20__
第4篇 某大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 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 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第5篇 大学校医院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z大学校医院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校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和各重点部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部主任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2、各科室、各岗位下班前要关掉所有临时用电电源、水龙头、门窗,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3、收款室要加强现金保管,做到帐目清楚。保险柜要按规定存放现金,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外人进入。
4、药房要注意防火、防盗,非本科室人员原则不得入内,不经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准进入。
5、药品仓库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要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霉变。
6、病房不得使用电器,不准留外人住宿,要及时查看病房电源是否关掉、物品是否齐全。
7、加强“化验、理疗、心电、b超、*光”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保护、保管、使用好贵重仪器,注意用电安全,下班时关掉电源。重要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运行是否正常,及时查看电路是否安全,防火器材是否齐全。
8、部主任要建立长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到实处。
第6篇 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第7篇 中国医科大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校(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校的防火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附属第一、二、三、口腔临床学院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或公安科。学校和各院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小组。
第三条 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是保证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主管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力争做到'五同时'。
第四条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二、制定全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措施,审批学校处级单位和各院的防火组织机构及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三、布置、督促、检查、总结全校防火工作,研究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四、负责向上级机关以及消防部门报告工作。
第五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要参照第四条。
第三章 各级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
第六条 校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把防火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主持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罚分明;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和督促;
四、负责审批在防火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的奖励和造成事故者的惩处意见;
五、负责向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适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演练,提高扑火救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负责人的职责要参照第六条。
第八条 各系、部、处及独立单位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是:在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管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领导防火安全检查,采取措施解决火险隐患,及时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防火安全的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 厂、科、室、所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院)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并做到'五同时';
二、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训练考核制度;
三、对来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留学生、外教、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临时用火、增设火点和常用生产性用火点,要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填写『用火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和使用;
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研究解决火险隐患。制止一切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
六、发生火警、火灾要及时报告市消防部门和公安保卫部门,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情况;
七、管理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第8篇 积极探索建立校车制度 确保广大学生交通安全
各位领导,同位同仁:
一、精心策划,制定稳妥可行方案
校车公司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同时,由于大量非法营运车辆在接送学生,有的司机一家长都从事接送学生已近十年,据统计全镇共有面的、麻木司机约300人,建立校车公司必将使他们退出营运;第三,校车营运又客观上对现有的客运路线、车辆造成一定冲击。可以说,建立校车公司也是一次利益的大调整,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刘家场镇委、镇政府极为重视,今年元至2月分,分别组织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营运司机代表及交警、运政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刘家场镇学生交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同时听取在校车运营模式、校车费用、校车线路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建立校车公司、规范校车服务管理和学生安全出行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广泛调研及意见征求,镇决定采取市场化营运手段,政府牵头,适当补贴,引进民资,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以彻底解决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二、公开公平,确定校车服务公司
为了使校车公司建立尽量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刘家场镇委、镇政府综合考虑到接送学生车主利益、刘家场地区现有客运能力等诸多因素,对外发布了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组建校车公司的通告。镇委、镇政府将合法营运资质、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充足的运力保证、a1驾照的驾驶员、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等做必要条件,向外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通告发出后,原来接送学生车主、楚龙客运公司等三方先后与镇委镇政府接洽,表示愿意购买专业校车组建校车公司,从事接送全镇学生。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镇委镇政府又聘请交警、运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招标会,最后,由合符条件的楚龙客运公司中标承接刘家场镇校车服务。该公司具有省四级客运资质,并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拥有镇内所有的6条营运线路,覆盖全镇所有村居。
三、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楚龙公司中标后,成立楚龙校车服务公司,并陆续购买了合符国家技术标准的校车8台。为了明确各方责任,公司与各学校签订了营运合同,并根据学生居住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接送方案。接送学生,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漏员、不增加家长负担。同时,为了加强对校车司乘人员的管理,公司还与司乘人员签定了责任状,促进司乘人员不断地提高质量;司乘人员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接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接送时间、地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实现安全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加强管理,营造校车营运环境
首先是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车辆的管理。由镇政府牵头,抽调交警、运政、公安等部门组成专班,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主的宣传与教育,促其主动退出不再接送学生;对阻拦校车屡教育不改的车主进行打击;同时,由镇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处理校车与现有客运车辆的矛盾,为校车营运营造良好环境;第三,不断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向全镇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布校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电话,促进校车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赢得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自校车规范运营以来,有效解决了刘家场小学、付家坪小学、官渡坪小学、机关幼儿园等集镇内5所小学、幼儿园782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初步达到了“学生安全、家长满意”的社会效果。但是,校车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急需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刘家场镇委、镇政府将不断完善校车公司的管理办法,逐步在全镇其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开,保证全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第9篇 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是信息化设备运行和数据处理的重要场所,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二、有关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立即注销其进出许可,并收回钥匙。
三、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有关人员进出机房后要及时关闭机房门,避免外部灰尘进入。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加热设备;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挥发性和强磁物品;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机房内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55%之间,根据季节和设备要求及时调整专用空调参数设置。
六、各应用服务器及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和操作配电设备、UPS系统、计算机类设备。
七、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应按照统一规划,不得随意安装、移动。
八、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特别要对设备发生故障及故障排除恢复情况作详细记录。
九、对于机房出现的任何问题,机房管理员都应及时到达现场,不得推诿、拖延,更不能不予理睬。
十、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必须对机房及有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正确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负责人。
十一、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由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
第10篇 s大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很多高校都十分关心学生的安全用电问题。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大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 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 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第11篇 某大学后勤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处的安全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美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后勤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处长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长
成员:计划科、计生办、综合监管科、后勤各实体负责人
二、责任分工
1、组长:主持全处的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计划科:具体负责整个处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制度,及时转达、发放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与保卫处保持经常联系,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4、后勤各部门:正、副经理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部门负责人对检查、落实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校内报警电话:6999)
1、全处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2、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要求校保卫处定期为全处职工举办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和消防器材使用操作培训。
3、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办公室及学生宿舍等处不得擅自牵拉电源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插板;正确使用各类电器,并注意定期检查、维护;办公室及学生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热设备和液化气灶具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工应注意关闭本室所有电路电源开关。
4、消除火灾隐患,废弃纸张不得随地乱扔;及时清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电源插座附近的散落纸张;室内严禁明火,严禁随地丢弃烟头。
5、加强防盗意识,个人贵重物品、钱财不得随意存放;陌生人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及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门、关窗、锁上保险。
6、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和有毒固体、液体、气体等危险品带进办公室及学生宿舍,违者依法处理。
7、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分工范围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12篇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7位用户关注
51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