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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7

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试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完善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领导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2篇 某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试验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

2、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常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荷。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非本工地试验室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试验室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要污染环境;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1、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2、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13、有核子密度仪的试验室,要专人使用保管,不要随意安放,以免核辐射造成人身伤害。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5、试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3篇 试验室安全制度范本

1、试验室的安全负责人为试验室主任,专职安全员为内业组长、外业组长。

2、专职安全员有责任义务向安全负责人提出安保建议,及向安全负责人提出召开安全会议的请求,安全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强化试验员的安全意识。

3、所有试验仪器设备的摆放必须符合防火防电的要求,如出现突然事件,应有应对措施。

4、大功率电器必须使用四相插头,电线不得有裸露处,且不能靠近易燃易爆品和水源,当其长期开启使用时,应有人在旁边,长期不使用应关闭电源。

5、易燃品应存放在阴暗处,不得接近火源、热源,使用酒精炉时,应注意待其完全熄灭后方可再次注入。

6、易腐蚀品应单独存放,操作时应戴橡皮手套、口罩,倾倒时注意不要洒溅在皮肤上,如不慎沾上,应立即按正确方法处理。

7、试验操作时应配有必要的劳保用品,如手套、口罩、眼镜等,数量不够时,安全员应及时向试验室主任提出购买申请。

8、机械集中地段进行试验时应配戴安全帽,注意避让施工机械,保护自身安全。

9、节假日期间,应将试验仪器设备封存,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精密仪器及易受潮试剂药品应装箱存放

第4篇 驻地办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试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试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试验室吸烟和使用明火。试验室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试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8、试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试验室的安全。

第5篇 试验室检测工作安全制度

(1)本室人员在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2)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随时对各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责令停止检验工作并报告主任。

(3)各室检测人员要对安全负责,对水、电、门、窗的开关,负责管理检查,注意防盗。不运行的设备、仪器必须关电源、照明灯必须关闭。

(4)电热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接地是否有效,附近不得有易燃物质,防止发生火灾。

(5)外出现场检测时,检测负责人要负责人身安全和设备仪器安全。

(6)试验时,必须精神集中,禁止边谈、边试验。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违犯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罚,对安全、防患有贡献者给予奖励。

(8)来客在接待室和办公室接待,不得随意进入操作室。

(9)室内禁止带入和存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特殊情况须经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存放。

第6篇 砼搅拌站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7篇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树立以预防为主,杜绝操作事故的发生。

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入工作室。

3、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室,禁止在操作室、办公区域内打闹和吸烟。

4、仪器设备工作前须检查电源,接头及地线是否连接可靠,然后试运行,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5、试验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水源,下班后关好所有门窗。

第8篇 某试验室环保与安全防护制度

① 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手册”,建立防火、防盗、防毒、防辐射及安全用电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②试验前必须对试验现场和试验品熟知,保证试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进入电气试验场地的检验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电气检测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表以及安全临时接地线。

③电气检验区域实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对误入者构成人员伤害。

④试验工作间要配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第9篇 试验室安全工作基本守则制度

为确保科学实验的正常进行,使获得的科学实验数据规范有效,同时保证实验操作人员和实验室设备财产的安全,对进入药剂学系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包括本科见习生、研究生、进修生、外来人员、教师等)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特制订药剂学系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通过培训大纲中涉及的各方面的安全知识学习,通过安全知识测试,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学院颁发准入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

一.实验室基本工作规则和安全知识

1.药剂实验室工作规则

1.1 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首先应由相关负责老师介绍药剂实验室和药剂实验的基本情况,了解药剂实验室分布、相关负责人、职能、运行情况,初步了解常见药剂实验内容和潜在危险。

1.2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过程中应保持肃静,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如实记录。

1.3爱护国家财物,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若损坏了仪器、设备要向管理人员报告,填写报损单后按规定手续到实验室换取新仪器。

1.4 精密仪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1.5 重大仪器和特殊仪器实行培训考核制,考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使用应严格遵守特殊仪器使用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

1.6 药品应按规定的量取用,已取出的试剂不能再放回原试剂瓶中,以免带入杂质。取用药品的用具应保持清洁、干燥,以保证试剂的纯洁和浓度。取用药品后应立即盖上瓶盖,以免放错瓶塞,污染药品。

1.7 实验中要保证器皿清洁,保持实验台面清洁整齐,实验后仪器、药品放回原处。

1.8禁止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在实验室进食。

2.药剂实验室安全知识

2.1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了解用水、用电安全知识。

2.2掌握灭火器、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设置地点,了解本实验室的逃生及疏散路线。

2.3发现楼内任何地方有危害安全的人、事、物等,必须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并做紧急处理。

2.4禁止向水槽内投放火柴、纸片、碎玻璃等物品;禁止向水槽或卫生间下水道倒入有机溶液、浓酸、强碱等;注射器针头和玻璃碎屑应按规定放置于专用容器,再行统一处置。

2.5动物试验原则上只能在医学部实验动物部完成,因特殊情况需在药剂实验室饲养和(或)实验时,最长不得超过3天;实验动物及时实验,尸体及时处理。

2.6药剂系实验室不得进行放射性实验。

2.7涉及致病性微生物的实验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性实验操作规范,相关区域和物品贴上警示标志。

2.8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按“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废旧试剂、固体废物处理实施细则”处理。

2.9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检查水、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

3.常见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实验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验内容,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3.1着火的预防及处理

着火是化学实验室里容易发生的事故。大多数着火是由于加热或处理低沸点有机溶剂(如乙醚、石油醚、乙醇、二硫化碳、苯、丙酮等)时操作不当引起的。为预防火灾,应遵守以下几点:

(1)实验室不能保存大量易燃溶剂,少量的也必须密封,不能用敞口容器盛装易燃物,易燃物必须放于阴凉处,并注意远离火源、暖源及电源。

(2)使用或倾倒易燃药品、挥发溶剂时必须熄灭火源,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性溶剂,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易燃溶剂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热源(如水浴、油浴、电热套等),远离明火。

(3)在蒸馏或回流易燃液体时,为防止暴沸及局部过热,瓶内液体不能超过瓶容量的 2/3,加热中途不能加入沸石或活性炭,以免液体暴沸冲出着火。操作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使用氧气瓶时,不得让氧气大量溢入室内。在含氧量约25%的大气中物质的燃点比在空气中低得多,且燃烧剧烈,不易扑灭。

实验室如果着火,应沉着镇静及时地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首先立即切断电源,移开未燃着的有机物和易燃易爆物,然后,根据火势大小采取不同的扑灭办法,并及时报告。

化学实验室一般不用水灭火!因为水能和一些药品发生剧烈反应,用水灭火时会引起更大的火灾甚至爆炸,并且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用水灭火时有机溶剂会浮在水面上,反而扩大火场。化学实验室常用的灭火器材主要有沙箱、灭火毯、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等。

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化学实验室最常见最安全的-种灭火器。灭火器内贮有压缩的二氧化碳气体。使用时,一手提灭火器,一手握在喷二氧化碳的喇叭筒把手上(不能手握喇叭筒以免严重冻伤),打开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这种灭火器灭火后危害小,特别适用于油脂、电器及其他较贵重仪器着火时的灭火,但不能扑灭金属着火;泡沫灭火器是由nahco3与al2(so4)3溶液作用产生al(oh)3和co2泡沫, 灭火时泡沫把燃着物包住,与空气隔绝而灭火。因泡沫能导电,不能用它来扑灭电器着火,且灭火后污染严重,火场清理麻烦。因此,除非不得已最好不用。

使用任何灭火器灭火都要从火的周围开始向中心扑灭。

地面或台面着火,如火势不大,可用淋湿的抹布或细砂灭火;对容器中发生的局部小火,可用石棉网、表面皿或湿抹布等盖灭;身上着火,切勿在实验室内乱跑,化纤织物最好立即脱除,一般小火可用湿抹布、石棉布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大,可就近打开水龙头用水浇灭。

3.2爆炸的预防及处理

实验时,仪器管路堵塞或装配不当;减压蒸馏使用不耐压的仪器;违章使用易爆物(如硝酸盐、重氮盐、叠氮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等);反应过于猛烈,难以控制;易燃易爆气体大量逸入空气中,以上情况,都有可能引起爆炸。为防止爆炸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取出的易燃易爆试剂药品不得随便倒入储备瓶中,更不能倾入下水道,否则有爆炸的危险。

(2)常压操作时,切勿在封闭系统中进行加热或反应。反应进行中,要经常检查装置各部分有无堵塞现象。

(3)做减压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或戴防护面罩

(4)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如h2、乙炔等)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附近不得有明火。 h2在点燃前必须检验纯度;银氨溶液不能久存,因久置后也易爆炸;使用乙醚时,不能有过氧化物存在,如发现有过氧化物应立即用硫酸亚铁除去;对易爆固体,如苦味酸金属盐、三硝基甲苯、某些强氧化剂及其混合物等,不能重压、撞击或研磨。

3.3中毒的预防及处理

化学药品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产生中毒的原因主要是皮肤、呼吸道或伤口接触有毒药品。为防止中毒,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生有毒有刺激性气体的反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2)有毒药品不能接触皮肤、五官或伤口。不允许用手直接取固体药品。

(3)实验后应将残液倒入废液杯中,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4)严禁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氰化物。

(5)金属汞易挥发,可通过呼吸进入体内,逐渐积累而引起慢性中毒,故不能将汞洒落在台面或地上,或直接暴露于空气中。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转化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6)禁止用口吸吸管来移取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液体,不能用鼻子直接闻气体,应用手向鼻孔扇入少量气体。

(7)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进食,禁止赤膊,穿拖鞋。

注:实验中一般药品碰到手上,可用大量水冲去。

3.4化学灼伤和割伤的预防及处理

皮肤接触了高温(如热的物体、火焰、蒸气)、低温(如固体co2、液氮)和腐蚀性物质(如强酸、强碱)等都会造成灼伤。因此实验时要避免皮肤与上述能引起灼伤的物质接触,取用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实验中如被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酸灼伤用1%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碱灼伤则用2%的醋酸或1%的硼酸溶液冲洗,最后用水冲净。严重者还要送医院处理。

如被灼热物烫伤,应立即将伤处用水冲淋,在伤处涂以正红花油,然后擦一些烫伤软膏。若烫伤严重,应马上送医院处理。

在切割玻璃管或向塞子中插温度计、玻璃管等物品时很容易发生割伤:切割玻璃管后,玻璃管的锋利切口必须在火中烧圆,管壁上用水或甘油润湿后,用布包住用力部位轻轻旋入,不能大力强行连接。一旦发生割伤,若伤势不重,应先取出伤口上的碎片,用蒸馏水冲洗伤口并挤出一点血,涂上红汞水或贴创可贴。如割伤严重出血多,应先止血,托高出血部位,马上送医院处理。

二、北京大学特殊危险试剂购置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特殊安全试剂购置

参考药学院网站:安全信息 / 学校管理规定 / 精神与麻醉药品、剧毒与爆炸品、易制毒药品的采购流程

2.特殊安全试剂储存和使用

2.1特殊安全试剂包括高度易燃、易爆、强腐蚀、麻醉和精神试剂药品等。

2.2特殊安全试剂应并标注名称,存放在专用库房和专用柜台,由专人负责保管。储存化学品的房间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并避免一次贮存过多的危险化学品。

2.3易燃化学品宜存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中。房间内禁止吸烟、点火及使用电热器。应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普通冰箱的温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可能引燃挥发的易燃液体蒸气,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不得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2.4挥发性液体应贮存于阴凉和远离日照或热源的地方,且不应盛满整个容器。

2.5对可能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

2.6危险化学品不应放在高处,以避免取用时容器坠落发生意外。存量较多的浓硫酸、硝酸、氢氯酸、氨水及易燃液体,应尽量存放在接近地面处。

2.7高活性的化学品须存放于适当的浸盖液内,防止与空气接触产生化学作用。不同的高活性化学品不宜放在同一个物品架上,以免混淆。装有高活性化学品的容器应增附一个标签,标明容器内浸盖液的名称,定期检查容器,确保浸盖液适量。

2.8特殊安全试剂使用结束后,严禁放置在公共实验室。

2.9粉尘较多的实验室,应注意消除静电,并适当通风。

三、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1. 高效液相色谱仪安全使用知识

1.1使用前应留意流动相体积及贮存瓶的密封性

1.2 泵运行时才能设置柱温箱升温,柱温较高时,禁止过夜使用。

1.3整个流路中在实验完毕时不能存留缓冲盐溶液,如是c18柱,最后用有机相保存柱子。

1.4时刻关注废液缸的容量,防止废液溢出。

2.malvern zetasizer nano-zs安全使用知识

2.1 当天首次使用时,应预热半小时后再行使用。

2.2 样品池一定要擦拭干后放入样品池。

2.3 每天仅开机关机一次,单次使用完成后,不用关闭电源。

3. 冷冻干燥机安全使用知识

3.1 启动制冷机,一般要预冷30分钟以上。

3.2启动真空泵以前,检查出水阀是否拧紧,充气阀是否关闭,有机玻璃罩与橡胶圈的接触面是否清洁无污物,良好密封;启动真空泵后,应待气压数显稳定后,方可离开。

3.3按住控制面板的充气阀,再关闭真空泵。

3.4气压数显为大气压时,打开有机玻璃罩,取出样品。

3.5关闭制冷机,按住总开关键三秒以上,最后关闭总电源开关。

3.6等冷阱中的冰完全化成水后,打开机箱左侧的出水阀放水,并用干布清洁冷阱内壁,盖上大张滤纸防尘。

3.7制备样品应尽可能扩大其表面积,其中不得含有酸碱物质和挥发性有机溶剂。

3.8 样品必须完全冻结成冰,如有残留液体会造成气化喷射。

3.9 一般情况下,该机不得连续使用超过48小时。

4. 多模式活体成像仪安全使用知识

4.1 试验前应关注光源和风扇是否运行正常。

4.2 操作结束后,应正常关闭程序,否则光源会一直工作,导致机箱过热。

4.3 使用麻醉机前,应检查管路是否正常,防止麻醉剂挥发。

5. 喷雾干燥机安全使用知识

5.1小型喷雾干燥机闭式操作过程中,喷有机溶剂(如乙醇,二甲苯等)时,氧气浓度必须控制在5%以下(可通过再次导入n2或重新开机,使氧气浓度达要求值),否则有机溶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5.2小型喷雾干燥机在运转中,不要触摸旋转部件(雾化器、雾化盘、皮带、电机风叶)。

5.3小型喷雾干燥机运转中或停机后一段时间内,小型喷雾干燥机表面温度比较高,请不要用手去触摸袋滤器、旋风分离器、风管、雾化器、排风机、观察窗等部件。

5.4关机时,先关闭进口温度加热开关,保持吸气机工作;等到出口温度降到70℃以下,方可关闭吸气机。

5.5应定期查看溶剂回收瓶中的溶剂,并倒出。

5.6 本仪器需要拆卸清洗的部件均为玻璃材质,所以清洗过程要十分小心,不要碰撞。

6. 高压灭菌器使用注意

6.1应由受过良好培训的人员负责高压灭菌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6.2应做好预防性的经常维护工作,包括:由有资质人员定期检查灭菌器柜室、门的密封性以及所有的仪表和控制器。

6.3应使用饱和蒸汽,并且其中不含腐蚀性试剂或其他化学品,这些物质可能会污染正在灭菌的物品。

6.4所有要高压灭菌的物品都应放在空气能够排出并具有良好热渗透性的容器中;物品放置不宜过紧,周边应留有空隙以提高灭菌效果。

6.5必须将灭菌器内冷空气充分排除,否则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影响灭菌效果。

6.6当灭菌器内部加压时,互锁安全装置可以防止门被打开。而没有互锁装置的高压灭菌器,应当关闭主蒸汽阀并待温度下降到80℃以下时再打开门。

6.7灭菌完毕后,不可放气减压,须待灭菌器内压力降至与大气压相等后才可打开。操作者打开灭菌器门时应当穿戴适当的手套和面罩进行防护。

6.8装培养基的试管或瓶子的棉塞上,应包油纸或牛皮纸,以防冷凝水入内。敷料、器械和器皿消毒后需干燥。

6.9当高压灭菌液体时,灭菌结束后不能立即放气,停止加热使其自然冷却,待压力降至零后再放气,冷却后再取出。

6.10灭菌器的排水过滤器(如果有)应当每天拆下清洗。

四、药剂学系细胞培养室管理规定

细胞培养室是进行各种细胞培养的净化级实验室,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常规操作

1.1穿着专用实验服。实验人员必须在细胞室缓冲间内更换细胞室专用实验服,严禁不穿实验服或直接穿着普通实验室实验服进入细胞室。

1.2穿着专用拖鞋。在准备间换下自己的鞋子,尽量避免在缓冲间走动、停留。

1.3实验过程中严禁喧哗,闲聊,反复进出培养室。

2. 培养箱使用规则

2.1 从培养箱取放物品前,用酒精清洁双手(或手套),尽量缩短开门时间和减少开门次数。

注:培养箱中的空气是经过过滤的洁净空气。长时间敞开或频繁开关培养箱,容易造成污染。

2.2 从培养箱拿取细胞时轻拿轻放,动作迅速,随手关紧培养箱门。未经允许,禁止翻看、移动他人细胞或样品,如有特殊需要的,请联系实验室负责人协调。

2.3 培养瓶皿放入培养箱前,用酒精消毒表面,并稍等至酒精挥发后再放入,以免培养箱内滞留过多乙醇蒸气。

2.4 普通培养中的细胞,若非实验特殊需要,每瓶/板细胞每天只需要观察生长状态一次,2人以上共用的细胞,可约好时间一起观察。

注:频繁将细胞拿出观察,容易给培养箱造成污染,同时也会影响细胞生长条件的恒定。

2.5 实验人员应经常注意检查培养箱温度、co2气体量是否符合设定值。密切注意培养箱内的增湿盘,定期更换无菌水并进行消毒。密切注意培养箱内情况,如出现霉变、菌斑、支原体和衣原体感染或其他明显染菌迹象,应立即通知管理员及其他使用者。

3. 显微镜使用规则

3.1 倒置相差显微镜使用前,用酒精棉从中间至周围擦拭载物台。

3.2 离开细胞室时或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上电源,延长灯泡寿命。尽量避免频繁开关显微镜电源。

3.3 一次细胞实验使用完毕后,在显微镜使用记录本上登记。

3.4 荧光显微镜属于贵重仪器,需遵循贵重仪器预约使用规程。

4. 超净台相关操作规则

4.1 超净台使用遵循预约原则。在细胞室入口处预约,细胞室内填写使用登记。

a:无预约者若有必要在他人预约时段内使用,需先征得预约者的同意,否则应无条件让出工作台,以免耽误他人实验。

b:使用记号笔在预约表格上提前预约下一周的使用时间,以周一为每周的第一天。

c:预约内容包括:时间范围,姓名,如特殊实验请写明。

4.2 超净台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15分钟灭菌,使用前、后需用酒精棉球擦拭工作区消毒,所有物品放入超净台内使用前均应消毒,超净台内严禁堆放过多物品而影响风路平衡。不同超净台之间物品严禁频繁交换使用。

4.3 点燃酒精灯前需检查瓶中酒精是否足够,液面应占瓶高1/3-2/3。

注: 消毒用75%的酒精,酒精灯用95%以上的酒精,向喷壶或灯内添加酒精时请留意。

4.4 超净台中应摆放废液杯,用于暂时存放废弃物,实验结束后将杯内加入naoh溶液处理片刻,废液垃圾倒入水池并同时用水冲释,固体垃圾倒入生物样品专用垃圾桶中。

注:废液缸应及时处理,严禁长时间放置,以免其中的培养液滋生细菌。

4.5 细胞实验后任何含有细胞培养污物的培养瓶,离心管,移液管等必须及时带出细胞房。

5. 器具的清洗规则

5.1 可回收的移液管、离心管、培养瓶皿等,放入装有清水的塑料桶中浸泡,桶内需有足量的清水以没过浸泡物品。

注:可回收器皿应先初步涮洗后再放入桶内,尤其是培养瓶或血清管中有大量高营养的液体残留时,容易使桶内的清水长菌。保证浸泡的瓶、管内完全被清水充满,而不是在装有大量空气的情况下被压倒桶底。

5.2 清水冲洗后及时放入酸缸浸泡,应由使用者本人及时清洗晾干备用,操作时请注意带橡胶手套,小心操作。

注:禁止长时间浸泡于清水中,此时细菌可能已在桶中生长并释放内毒素。细菌内毒素很难通过常规湿热灭菌步骤去除干净,即使干烤也不能保证其完全失活。内毒素对细胞生长及多种实验均有较大影响。

5.3洗涤程序:清水冲十次以上去除重金属残留,然后冲去离子水5次,再用超纯水5次,倒置于烘箱中晾干。并及时包扎灭菌。

6. 冰箱、试剂等相关操作规则

6.1 从冰箱取放物品动作要迅速,关门时要检查门是否关好。按类别存放试剂。严禁长时间敞开冰箱门。

6.2 各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生化试剂、样品要注明姓名、配制日期、样品名称,特殊试剂需获得细胞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放置。不得使用他人的培养液或其他生化试剂。

6.3 分装好的血清长时间保存于-80℃,使用前放于4℃预解冻。原则上解冻好的血清应全部配成含血清的培养基备用,若有剩余,则暂存于4℃并尽快使用。尽量不要使用他人开过的血清,以免交叉污染。

6.4 细胞室内的冰箱空间有限,尽量仅放置使用频率较高的试剂。请勿将一些闲置试剂,污染试剂长期放置在细胞室。

6.5 工作人员会定期对冰箱进行清理,发现无标记,过期试剂等违规物品将全部清除出去,并且查找试剂配置人给予警告。

7. 进入细胞室物品控制

7.1所有进入细胞室的物品需经过传递窗,尽量经过紫外照射,酒精表面消毒。

7.2严禁将可能含有污染物或病原菌的实验物品带入细胞室。

7.3细胞室内仅放置少量实验必须耗材即可,不得整箱搬入,出现洁净室内物品堆积状况。

7.4细胞室内储物柜的物品放置由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并做标记。

8. 细胞室清洁守则

8.1 日常维护:注意培养箱显示正常,显微镜、冰箱、超净台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细胞室内以及门口生物样品专用垃圾桶的及时清理。

8.2 每周大清洁:每周五下午五点用新洁尔灭打扫细胞室。

清洁顺序:擦超净台(用酒精棉球);用新洁尔灭擦桌面,培养箱,超净台以及冰箱外壁,及桌上的仪器,细胞室墙面,传递窗,风淋室;给水浴锅加水或换水,细胞室衣柜和拖鞋摆放整齐,拖地,紫外消毒细胞室30分钟。

注:若上周值日生及时给培养箱内水槽加足水,根据经验未来一周内培养箱不会干水,但值日生仍应经常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切记给培养箱加灭菌水。

8.3 在没有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每2个月清洁一次培养箱:先将培养箱中的物品取出暂存于超净台内,对于比较敏感的细胞可以暂存于另一个培养箱;将培养箱内的不锈钢板取出,包括4块横板和左右2块立着的架子,用酒精棉球清洁钢板和培养箱内壁;启动培养箱自消程序。

9. 人员培训

9.1 参加细胞实验的人员,需通过医学部细胞培养的学习和考核,方准进入实验室。

9.2培训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10. 制度的实施与处罚

10.1 细胞室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密切关注细胞室的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章操作者首先给予提醒,但须做记录。

10.2 对于一周内违反2次以内者予以警告,3-5次者给予停止细胞室使用权限2周,超过5次者停用其对细胞室使用权限,需重新参加培训后才能再次使用。

第10篇 项目部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项目部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2)非本工地试验室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3)电器设备需保持完好无损,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荷。

(4)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5)有危险性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有安全防护装置,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各种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危险品由专人保管。

(6)试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试验室保持整洁,室内外定期清扫,保持环境卫生。严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试剂乱放。试验时,必须采取严格防护措施。

第11篇 试验室环保与安全防护制度

① 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手册”,建立防火、防盗、防毒、防辐射及安全用电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②试验前必须对试验现场和试验品熟知,保证试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进入电气试验场地的检验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电气检测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表以及安全临时接地线。

③电气检验区域实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对误入者构成人员伤害。

④试验工作间要配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地试验室

一、工地试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试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试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试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至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健全本试验室的安全制度,试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部同工地试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地试验室要与每个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应根据试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必须遵守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运行中,人员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离开。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将试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试验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工地试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1.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外来人员、新职员、实习人员,在未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禁止无关的外面闲杂人进入试验室。

2.试验室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须身着工作服,并将拉链拉好,袖口扣紧,长头发的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并将长发盘好塞进帽内。

3.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4.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试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超负荷用电,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断开电源。

6.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报告。

7.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8.仪器设备严禁“带病”使用。试验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切断电源、水源,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存放的剧毒品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定期清理核对库存数量。

七、工地试验室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八、工地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助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

九、在搬迁时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行专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此类物品在搬迁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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