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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0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办公及生产环境,进一步保障公司办公、生产场所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监控系统:各厂区出入口及特殊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有值班人员24小时监视,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保证监控视频画面清晰,摄像头方位适当,发现视频画面模糊、消失、视频断续、摄像方位变化及其他故障要及时上报维修,并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

2.厂区围墙及其外围:当班队长每天对负责厂区的围墙及其外围进行巡查及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维护,并按时交接,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3.照明系统:当班队长每周定期检查、维护各负责厂区出入口的照明设施,发现照明设施故障、老化部件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修并登记记录。

4.巡逻车夜间巡逻:巡逻车每天进行夜间厂区巡逻,以湿地、工业园厂区、北厂区、仓库、东厂区、塔湖北厂、西厂区、毛巾厂、鲁润的顺序进行巡逻,驾驶员要保证驾驶安全,单程巡逻队员配备不少于两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巡逻人员每日做好巡逻记录,记录巡逻地点、时间及其巡逻情况、交接情况等。

5.所有需进入装卸和存储区域的货物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仓储部管理人员的检查,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

编制: 审批:

第2篇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生产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及作业人员。

三、场所安全要求:

1、进入须配戴防护用品的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等。

2、作业前应按要求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提示。

3、不得让物品随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

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和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不漏死角。

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施1米内不得堆放物品。

3、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4、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五、场容、卫生、环保措施:

1、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

3、做到搬运物料等,不沿途遗洒及清扫维护。

4、生产区内外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5、供应充足的饮用水,禁止饮用不清洁的生凉水。

6、随时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现象。

第3篇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制度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

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

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争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

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

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

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指挥疏散撤离。

第4篇 员工非生产场所安全行为准则制度

一、通用安全

1.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

2.火柴、烟头和吸烟留下的其它剩余物都只能扔到指定容器内,严禁扔入废纸篓或其它废品容器内;

3.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

4.带头参加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5.主动报告不安全行为及办公室不安全状态。

二、交通安全

1.驾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妨碍安全驾驶;

2.驾驶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严禁酒后驾车。

三、办公安全

1.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2.禁止在办公室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办公室区域的任何地方奔跑(除非在指定的区域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

4.当在门厅、走廊中行走时,要靠右侧行走,而且不要吃、喝或阅读。注意你的周围,并保持警惕;

5.使用指定的行人通道,并遵守设立的标志和方向;

6.当不会马上使用时,及时关闭书桌的抽屉、柜门。

7.当坐在椅子上时,始终要保持正确的姿态。

8.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关闭电脑等电器电源。

四、上下楼安全

1.上下楼梯时,必须手扶扶手;

2.在楼梯上不得超越其它人或奔跑;

3.始终靠右侧行走,一次只能上/下一个台阶;

4.上下楼梯时,要注意脚下台阶,避免左顾右盼;

5.携带物品上下楼梯时,应遵守人机工学的标准;

6.禁止使用手臂和腿来阻塞电梯门。

第5篇 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1、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一、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二、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三、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

2、室外课堂教学

(1)体育课:一、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三、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四、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五、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③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④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六、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 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七、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2)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二、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①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 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②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③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④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⑤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四、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3、责任追究: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 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山羊” 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一、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

第6篇 安全规章制度工作场所

一、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安全员:

二、工作场所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场所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 负责协调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安全组长是全办事处工作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办事处内的事故隐患。

5、本办事处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政府报告本办事处的安全工作情况。

(三)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对本社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对所负责居民小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社区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场所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居民自我保护盒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账记录,并按时上报工作场所安全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场所安全奖罚制度

(一)奖罚对象为本办事处所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罚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罚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工作场所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对安全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实行每年度评选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政府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四、工作场所安全基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及时传达办事处季度会议及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二)宣传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措施。为了宣传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无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户代表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月”等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每年的重点时期(夏季:防雷电、防台风、防汛;冬季:防火、防冻)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无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每年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为各危险场所。

2、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

3、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区安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第7篇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二、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以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若发生事故,场所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证经常有人值班巡逻,对因麻痹大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查、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六、建立以消防管理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七、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八、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原则,对场所的电、水、气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杜绝使用危房进行宗教活动或其它活动,汛期及特殊时期,加强安全工作措施,严加防范,确保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九、要保证场所内食品及用具干净、卫生,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因食品及用具不洁引发食物中毒,同时积极做好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十、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超过千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前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建立场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场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本场所的安全工作。

十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已登记及筹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第8篇 公共娱乐场所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第9篇 k矿山要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静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二、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三、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四、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五、值班(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六、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配)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七、必须熟悉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配)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八、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九、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10篇 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

安全检查一般采取日常、定期、不定期、季节性、节假日、专业性、综合性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是按检查制度规定的,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前、班中和班后巡回检查;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以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加以控制

2、定期安全检查。是指企业在安全制度中规定的,一般来说企业一年中应每季或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应每天检查一次;班组应在每班的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一次。

3、不定期安全检查。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企业还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和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影响,由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5、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和每次节后复工的安全检查。

6、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负责,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情况,组织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会组织的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细致全面检查。

7、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或操作工序,除在综合性大检查时检查外,还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如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检查时应有方案,有明确的检查重点和具体的检查手段和方法

凯鑫华府3#楼项目部

2022.4.18

第11篇 x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撞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在办公桌上,严防泄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煮水,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12篇 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一、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二、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三、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

2、室外课堂教学

(1)体育课:一、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三、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四、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五、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③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④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六、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 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七、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2)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二、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①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 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②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③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④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⑤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四、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3、责任追究: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 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山羊” 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一、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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