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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消防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5

安全保卫、消防制度

第1篇 安全保卫、消防制度

第一章 消防工作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能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

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对职工和一线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

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项目消防队员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

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象等。

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通过

活动使职工和工人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章 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宏昌(项目经理)

副组长:刘金根(项目副经理) 、钱少波(项目总工)

组员:曾海波、叶芦、王垒杰 、关颖相、马辉、黄壮、揭小文

第三章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防火的特点:

1、建筑工地易燃建筑物多,且场地狭小,缺乏应有的安全距离,一旦起火,容易蔓延成灾。

2、建筑工地易燃材料多,如木材、模板、沥青、油漆、乙炔、氧气、保温材料、油毡等。

3、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漏电起火。

4、在施工期间,随着工程的进展,工种增多,施工方法不同,会出现不同火灾隐患。

5、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均系临时设置,消防条件差,一旦起火、往往灭火困难。

二 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木屑自燃起火。大量木屑堆积时,就会发热,再吸收氧气便自然起火。

2、仓库内的易燃物触及明火就会燃烧起火。

3、焊接作业时火星溅到易燃物上引火。

4、电气设备短路或漏电。乱仍烟头,遇易燃物引火。

三 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管理工作方针,切实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条例等要认真贯彻执行,将放火纳入项目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时均考虑放火工作,制定各级防火责任人制。

四 建立防火制度:

1、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

2、工人安全防火岗位责任制。

3、现场防火工具管理制度。

4、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5、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6、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8、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9、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五 设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义务消防组织。

六 主要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大门口设专人值班。

2、临时用电设备接线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3、现场用火经批准,开“动火证”,按指定时间、地点用火,并设专人看管。

4、电气焊作业场所10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禁止电气焊与油漆交叉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并经公安部门批准,有安全措施。

6、木工棚内的刨花、锯末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严禁挪用、圈占、埋压各种消防设施,材料码放合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章 现场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一、一级动火

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内容器、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作业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又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本表一式三联系:动火人、动火监护及存查。

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管理制度

一、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的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厂房、仓库与周围建筑物间应该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二、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有燃烧、爆炸性质危险品储存时必须做到:

1、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不至达到爆炸浓度。

2、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3、所有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照明装置都应该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措施。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三、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1、化学易燃物品应当储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存储。

2、化学易燃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与堆垛及堆垛与墙之间应该留有一定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3、爆炸品和放射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存放。

4、对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存放。

5、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外部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第六章 油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 油品和危险化学品包括:汽油、柴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等。

2 项目经理部根据生产和生活需要编制购置计划。购置计划中应考虑环保和安全卫生要求,优先选择低含硫、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等的产品,并在满足适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库存量。

3 应按正规渠道采购产品,对供方进行调查评价,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二、 运输管理

1 应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油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和装卸。

2 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储存。

3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三、储存管理

1在装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砸碰伤和发生其他伤害和事故。

2 对入库产品应检查其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乙炔气瓶、氧气瓶是否加垫圈及防护罩,液化气瓶阀门是否完好无泄漏等。

3 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建立台帐,对物品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记录,并定期清点,控制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4 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门地点,并定期检查,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存放地点通风良好,存放处应加锁,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还应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毒、防腐面具和手套等用具。

5 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储。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6 油品和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泄漏、防挥发措施。

7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8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带棚的地点存放。

9各种气瓶的存放、操作使用要距离明火10米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乙炔应有瓶盖,应分开存放,保持通风。操作使用时严禁交叉作业,有看火人,开动火证并及时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火使用。

四、发放管理

1发放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人及领用日期进行登记。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预警和防范措施,预防投毒或恶性事件发生。

2 控制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使用数量。

五、使用管理

1 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 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3 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 氧气的减压器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放、平使,与乙炔瓶的工作距离不得小于5米。

5 对各种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控制。

6 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六、 特殊情况的控制

1依据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适当种类及数量的应急器材。

2 发生油漆遗洒时,应及时清理干净。

3 在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事故,依据《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执行。

第七章 防火安全常识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讲述几条在施工现场的防火常识。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间隔不小于5米,距明火作业点不小于10米,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⑴、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能烧;

⑵、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⑶、不了解焊结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⑷、不了解焊结物内部情况不烧;

⑸、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⑹、可用燃料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⑺、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⑻、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⑼、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⑽、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完不烧

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详见安全用电常识)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得快等。

12、木工间不得吸烟,严禁烟火,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

13、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4、动火审批常识:

⑴、一级动火审批: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⑵、二级动火审批: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⑶、三级动火的审批: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工地油漆间严禁烟火,严禁库内吸烟。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严禁闲人入内。

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

第八章 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上海分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各分包单位真正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保障企业改革和建设的顺利发展,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项目与各分包单位签订此综合治理责任书。

第二条、本责任书适用于中铁建工南京紫金(麒麟)特区首期启动区a区4、7号楼项目部各分包单位。

第三条、各分包单位要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各分包单位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之一,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主要内容,要把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同分包单位直接挂钩。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范围:

⑴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和教育等多种手段维护内部治安稳定。

⑵ 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时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⑶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目标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第五条、对各分包单位责任人的主要考核目标

⑴ 熟悉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

⑵ 认真落实项目部署,并结合各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效的开展分包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⑶ 能及时了解、掌握各分包单位治理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整顿治理并取得明显成绩。

⑷ 本项目的综合工作形成了“谁主抓,谁负责”和齐抓共管的局面。

⑸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条、奖罚制度

㈠ 经严格考核,对符合以下要求,工作成绩显著的分包单位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

1、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管,成绩显著。

2、层层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很好的完成本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责任目标。

3、综合工作各项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大家积极参与,群防群治的网络基本形成。

4、管内无严重暴力犯罪,恶性犯罪案件和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无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内部工人犯罪率控制在单位人数的0.8‰以下。

5、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施工现场秩序基本稳定。

6、积极预防劳动争议和内部矛盾而可能诱发的犯罪案件。

㈡ 对于不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

1、按照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规定和要求,经考核不合格的。

2、因分包单位责任人不重视,没有纳入领导的职责,没有纳入单位目标管理,造成本项目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3、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理不力,以致发生大规模路地纠纷、集体*、聚众闹事、停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4、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爆炸,危险品丢失,被盗和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5、频频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不研究解决办法,以致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的。

6、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治安综合治理结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的。

7、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重大火险隐患,经公安消防机关通知限期整改,而未采取整改措施的。

8、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交通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第七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 治安防范责任书

一、项目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全面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定的治安防范管理规定。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治安防范责任。

四、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五、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置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各类矛盾与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六、开展经常性治安防范检查,消除隐患漏洞。

第九章 防火安全责任书

一、项目各分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全面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定及上级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把上海市防火委员会制定的《企业法人代表细则》作为考核的标准,把“细则”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一支能防能消的义务消防队,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四、制定和落实消防制度。

五、消防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六、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小处火险隐患。

七、加强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定期对工人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八、自觉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协助消防监督机构处理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

九、严格履行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单位防火责任人的防火责任内容,遵守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项消防法规,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2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日

第3篇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搞好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各部位治安防范意识,学校对重点防范部位――图书室、阅览室制订以下制度:

一、思想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坚持经常性指导督促、检查。学校每月对图书室、阅览室安全情况检查一次,每年安排一次全校性安全教育。

二、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要把安全防范列入日常工作范围,思想重视,确保安全。

三、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对学校配备的防火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四、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每天下班要检查好水电开关,关好门窗,保证全年不发生一次不安全事故。

五、学校每月对各部位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全年对部位安全进行综合评比,并纳入学校评比范围。

第4篇 地面炸药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制度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2、成立安全保卫领导机构和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爆炸物品采购、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置防护犬和电子报警设施并与110联网。

5、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领导。

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厂(库)区人员登记制度。

7、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5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6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 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7篇 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第8篇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 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9篇 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情况交接清楚。

(1)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①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①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②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①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①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①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①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①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①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以上制度是保卫科全体人员的工作依据,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

第10篇 食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食堂厨房安全卫生,凡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进入厨房。

二、食堂物品进库必须点数,过秤,检验质量,出库要有凭证,发料准确。

三、库存主、副食品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一致。

四、工作完毕,关好煤气、水、电。

五、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移交数量。

六、要严格加强饭菜的管理,落实防盗措施。

第11篇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 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 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 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第12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 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 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 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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