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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5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1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2篇 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3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4篇 s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①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火情隐患,本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否则发生事故要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②物业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助理负责对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进行检查。

③物业部主管每周将检查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①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物业部等部门对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责任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实施

①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他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消防责任人(总经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②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消防日检查登记表,消防安全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并将记录统一由消防中心存档。

第5篇 w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 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第6篇 社区文化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本中心防火安全,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负责人:xxx。

二、消防安全负责人:xx,对本中心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消防管理人:xx,积极做好各项宣传培训教育,

及时发现问题向负责人汇报。

四、消防巡查人员:xxxx,谁当班谁负责巡查消防设施,用电用火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有明确标志和是否通畅,并做好有效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作出防火隐患整改。

五、消防检查维修人员:xxxx,做好本中心所有消防 安全设施、安全出口标志、疏散通道标志的各项检查维修。

六、消防报警人员:xxx,如果起火,负责打119报警,说明详细地址、着火物、有无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电话和姓名。

七、义务灭火人员:xx、xx、xx、xx

发现起火点后,应根据不同火源、起火物,利用不同消防灭火器第一时间进行灭火。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第7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 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 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第八条 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 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九条 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第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二)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四条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

(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

第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当配置逃生防烟面罩等呼吸保护器具,下列场所其配置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少于该场所额定人员数量的10%;

(二)宾馆、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学生宿舍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美容美发、足浴、棋牌、茶室、咖啡厅等不少于该场所额定人员数量的5%。

防烟面罩等呼吸保护器具应设置在人员密集的活动用房及疏散走道等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适当部位设置火场逃生应急箱,应急箱内应放置消防斧、逃生防烟面罩、救生绳、简易缓降器、手电筒等辅助逃生器具。

第三章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标识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标志、提示和使用标识、警示性标识、禁止性标识、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等。

第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应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安全出口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二)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距地面高度1m以上的墙面上,指示标志间距应科学合理;

(三)疏散楼梯应在各楼层适当位置设置楼层标识,首层与地下室连接处的楼层标识设置应明显醒目。

第十九条 下列场所应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一)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店、宾馆、展览馆、阅览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二)设置在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地下商店的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4m(或设置连续性蓄光型指示标线),其他场所设置间距不应大于7m。

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警示、禁止、提示标志标识:

(一)消火栓箱、灭火器箱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相应标识或文字,不得张贴宣传画或覆盖装饰物,并设置禁止遮挡标识和使用提示标识;

(二)常闭式防火门应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关闭”等警示性标识及“禁止上锁”等禁止性标识;

(三)防火卷帘正下方地面应设置固定标线,在标线范围内设置“禁止占用”等禁止性标识;

(四)商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下方地面上应采用明显标线划定操作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火栓箱、灭火器箱应张贴“禁止遮挡”等禁止性标识;

(五)商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划线标识,在标识范围内禁止设置柜台、货架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十一条 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应设置提示和使用标识。

第二十二条 下列场所应每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并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

(一)宾馆的客房;

(二)医院门诊楼的疏散走道、住院楼的病房;

(三)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厅室和走道;

(四)商店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固定设置,并在图上标明该点位置及最优疏散路线;

(二)房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直接张贴在房门内侧,且示意图规格不应小于16cm×25cm;

(三)其他部位的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设置在入口附近及疏散通道的明显位置,示意图规格不应小于35cm×50cm,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m;

(四)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采用不易损坏材料制作,其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背景颜色。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阻燃制品(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橡胶、阻燃泡沫塑料、阻燃家具及阻燃电线电缆等六大类)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明显标识。

第四章 消防安全疏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落实以下措施: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其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不应上锁;

(二)营业性的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应超过额定人数;

(三)落实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完整可用;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知识的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疏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性能、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引导疏散技能等;

(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的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六)制定完善的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应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应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明显部位张贴消防安全疏散宣传画、设置宣传栏,放置消防逃生手册,利用视频、网络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疏散常识宣传。

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厅室及宾馆客房应在视频设备的开(待)机画面设置消防安全疏散宣传节目或滚动字幕,并设置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卡。

商店显著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并在适当位置张贴消防安全疏散宣传画。

劳动密集型企业厂区内应设置固定宣传栏,生产车间内应张贴消防宣传标语。

学校、医院内应张贴消防安全疏散宣传画。

第8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卫科每天按时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绝各种消防隐患,并进行详细记录。

2、每月对商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有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场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险情随时启动消防安全预案。

4、各楼层营业大厅要合理摆放柜台,不许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顾客流通的宽度;主通道应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车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场内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当晚清除。

第9篇 业主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制定业主消防安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业主了解与掌握入住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大厦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物业大厦情况对编制内容予以说明。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 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第10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2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二)

一、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不同形式的安全演练活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厨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七、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

第11篇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 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 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 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 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 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 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 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 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12篇 小学办公区安全消防制度

浦南小学办公区安全消防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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