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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6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第1篇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1、对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范,防止案件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4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措施。

(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校舍、食堂、用电、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办公室对学校骑自行车要严格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骑车安全。

2 、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食堂小卖部电路用电设备、防避雷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食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实行“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切实加强对饮食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值班,搞好安全防范,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学校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素质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打击与防范并举,充分发挥职能。

2、巡逻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加大巡逻密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巡逻值班守护人员,保证不出问题。

3、加大落实安全工作的力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项安全巡查,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2篇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

1、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2、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3、井下装置要定期进行调试(每7天进行一次调试和试断电),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使用标准气样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4、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

5、如果监测装置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正负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6、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0.2%时,监测人员应立即下井进行校正,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测装置。

7、瓦检员、安检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并协助处理。

8、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井下部分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10、凡属于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在安装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联系现场共同进行。

11、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2、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3、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8年,井下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设备仪表管理台帐、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情况月报、季报等,应长期保存,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消毁任何技术资料。

第3篇 主变压器安全运行定期分析制度

1.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各台主变压器的运行状况,及早发现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各相关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2.每年一月30日前,由生产技术部召集,生产各部门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电气检修班班长、继电保护班班长、各台机组运行电气班长(主值班员)参加,召开年度变压器运行分析会。

3.分析会应结合变压器实际运行状况和各项电气参数及非电特征参数、缺陷情况等,就以下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

3.1变压器的缺陷及消除情况;

3.2变压器运行参数分析,超出规定范围的应找出原因;

3.3变压器冷却系统运行情况分析;

3.4变压器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分析;

3.5变压器年度预防性试验情况分析;

3.5非电量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分析。

4.对于分析结果,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

5.针对运行方式上的异常及不合理现象,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6.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运行中不能处理的,以及分析发现的较大的异常,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结合机组临停、大小修时进行处理。

第4篇 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定期报告制度

一、每季度至少向辖区消防大队上报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1、单位内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消防档案情况;

2、申请消防行政许可事项;

3、单位内部消防组织和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情况;

5、防火巡查与定期检查情况;

6、灭火救援预案演练等情况。

7、上报时,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5篇 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

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三)

为把安全事故彻底消灭,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2、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料员、机电工等。

3、检查内容:

①工地的各种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实。

②工地的班组安全记录。

③工地班组使用的劳力是否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劳务证。

④特种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⑤工地用电是否有乱拉乱搭现象。

⑥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制动的是否灵敏。

⑦各安全设施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并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提供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6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中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教育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有效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安全工作中麻痹大意思想,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安全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学校管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中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决定成立安全工作机构 ,其组成人员如下:

1、 领导小组:

组    长:赵青柳

副组长: 陈富强训练汪建忠

成 员:  岳明伟    孙建清   朱维连   崔福江  刘建军                 年级组长 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

在上级政府和教育、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小组按学校安排具体负责学校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政教处 、团委

1、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班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各班期末年终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考评;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5、其它与安全教育有关的工作。

教导处

1、 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检查各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制订学生考勤有关的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微机教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等有关人员经常性的检查教学设施、器材、药品的使用安全情况,

4、负责处理与本处室有关的其它安全工作。

总务处

1、与教务处一起对教学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更换;

2、负责对教学楼、教师宿办楼、综合楼 的 公共设施、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负责制定学校财产安全保护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做好本处室安全检查记录。

办公室

1、协助校长做好各处室及有关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负责有关安全工作资料(上级文件、规章制度、目标任务书、检查记录、值班安排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向上级报送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4、负责处理其它有关的临时性事项。

年级组

1、 积极配合学校有关处室抓好本年级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 、负责督促检查本年级各班的安全纪律教育和考勤工作;

3、 负责处理本年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问题。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

在职能处室的直接领导下,全面抓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既注意身体安全,更要注意心理安全,保证身心得到安全健康发展。

第8篇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双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实现双柳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包括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每10天一次更换甲烷传感器可以作为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并遵守本制度申请、审批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电话均指录音功能完备、使用正常的录音电话。

第二章闭锁测试人员要求

第四条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第五条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六条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等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章断电闭锁的测试申请及审批流程

第七条煤矿闭锁测试部门在测试的前一天,填写《三闭锁测试申请单》,经本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是否有必要由总工程师审批?如果测试点附近有涌水异常、矿压显现异常等危险危害因素,需要采取措施甚至取消闭锁测试,仅有通风助理的审批显然不够全面。审批后,将闭锁测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所有与闭锁有关的施工队组(单位)负责人。然后交到本矿调度,煤矿调度于闭锁测试前一天16点前,将《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发到市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公司调度),同时电话确认,发送方式可选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具体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选择发送方式)。

第八条上级及政府监管部门等组织安全检查,需要做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可不履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但必须由煤矿接待此次安全检查的矿领导在闭锁测试2小时前,通知煤矿调度,煤矿调度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市公司调度申请、汇报。

第四章闭锁测试方法

第十三条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规程中没有明确故障闭锁的周期,但在aq1029-2007第4.5.2.1,4.5.2.2条规定: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明确把故障闭锁列入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当中,而且故障闭锁功能大多是由系统主机勾选选项实现的。因此有必要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规定的有断电范围的所有甲烷传感器,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具体断电试验点包括: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及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甲烷传感器等测点。

第十五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按照如下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出井后在签字确认。

一、对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的操作试验。卸下工作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使开停传感器上的红灯亮绿灯灭,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工作风机开停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二、对风筒风量传感器的操作试验。使风筒末端风量传感器闭合接点断开后,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风筒风量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七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做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现场测试人员使用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甲烷传感器充气,观察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是否设置正确;控制区域是否断电并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八条现场测试人员做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使甲烷传感器或断电控制器等与闭锁相关设备传输中断,检查该区域是否断电;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30s;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九条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实时监控断电闭锁测试过程中的各种异常信息,当瓦斯超限、工作风机停止运转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观察系统是否能够声光报警。如果未出现声光报警,按照规定立即向通风助理等领导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二、监控值班人员要对照及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核实是否完成所有试验项目。如果系统记录中测点数量不足、馈电异常(应断电时未断电)、因缺少馈电传感器无法判断是否成功断电等情况时,煤矿及市公司按照如下规定执行:(一)监控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信息中心等相关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还需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长、施工项目部调度、市公司调度等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下达该区域或全矿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指令,待实现断电闭锁功能并经断电闭锁试验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瓦斯治理十条禁令第八条规定: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断电可靠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二)监控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一通三防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等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值班领导立即指令全矿或区域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值机人员向调度、一通三防、机电、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分管副经理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第五章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测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原有的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

第二十一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必须由测试人员、瓦检工、电钳工、安监工、施工现场负责人、地面监控值机人员等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瓦检工、安监工、电钳工、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到位或未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二条每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配合,把除电源馈电开关、照明开关(综保)以外的所有机电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期间不得随意送电。

第二十三条如果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或断电范围内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组的,测试人员在测试前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并履行相关停送电程序和规定,禁止私自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四条不能正常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测试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立即切断闭锁范围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该区域生产作业人员。测试人员和现场电钳工配合,查明异常原因进行处理,在全部整改后,再进行一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经调度室核实并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二十五条测试人员测试完成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局部通风机启动或停止运行、停送电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应推广使用传感器可升降装置,或者与现场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八条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分管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追查并提交处罚意见,在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执行处罚,在公司晨会及时通报。处罚方式可视情节给予煤矿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罚:

一、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到市公司晨会做检查;三、相关责任者(单位或个人)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经济处罚;

四、部分采掘工作面或全矿停产整顿。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提前申请汇报,对未提前汇报的煤矿,由市公司调度牵头,安监、一通三防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司一通三防部牵头,安监、调度、机电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一、断电闭锁测点不足的;

二、断电闭锁测试周期超过10天规定的;

三、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的;

四、未设置馈电传感器无法监测断电功能的;

五、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矿井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监控的管理,规范安全监控断电试验操作流程,确保瓦斯安全监控系统监控有效,断电闭锁灵敏可靠,防止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双柳煤矿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定期试验制度。

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对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所有瓦斯监控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标校和超限断电功能测试。

第二条、信息中心监控队值班员要严格按相关措施和规定设置各类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参数,确保断电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条、信息中心要组织好由通风区、机电科和相关队组参加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工作。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有一下要求:

1、信息中心监控队确认监控系统断电器的灵敏可靠。

2、机电科确认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供电规程的断电要求。

3、通风区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对瓦斯传感器调校。

4、相关队组负责机电设备的送电和确认瓦斯电闭锁试验过程中是否断电。

第四条、信息中心监控队要提前确定监控系统断电试验的地点以及影响范围,并将相关内容在前一天的调度平衡会上通报说明,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参加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的单位和部门人员在井上统一集中,同时下井。开始瓦斯电闭锁试验前必须电话通知矿调度,经矿调度确认同意,监控值班员完成瓦斯传感器“调校”操作后,方可通知现作业人员进行断电试验。

第六条、通风部门应按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对各点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响应时间等各项功能进行调试,确认是否正常。传感器现场调校不合格的,信息中心监控队负责及时更换。

第七条、监控系统断电试验过程中发现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或不能正常断电时,信息中心监控队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和机电科,并由机电科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安排整改。

第八条、各地点瓦斯电闭锁试验完成后应按要求将传感器恢复到正确位置。确保现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组队必须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工参加风电、瓦斯电试验工作,切实保障各生产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如果各部门人员不认真参与瓦斯电闭锁试验或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信息中心监控队要对瓦斯电闭锁试验做好详细记录,记录要有相关参试单位人员签字并备案。违反此规定的将给于有关负责人和参试人员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矿安监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瓦斯电闭锁测试记录应每月汇总,按要求报送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存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中心

2023年9月19日

第9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三)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专职企业安全委员会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7

第10篇 监理站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保证安全施工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者的重要政策,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重视和做好安全施工、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是安全管理的神圣职责,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监督和检查和要求项目部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监督和检查和要求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专职机构,配备了年富力强的安全专职干部,加强安全部门的领导,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监督检查作用,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真正把安全技术人员当成自己的助手和参谋。

3.监督和检查和要求项目部严格执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都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计划、措施的贯彻落实。

4.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明确的针对性,安全交底要认真细致,确定起到安全施工的作用,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备,必须按图进行布置,现场内的安全、卫生防火设施要齐全有效。

5.检查和要求切实保证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中搭设的各种脚手架、井架等临时设施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要正确使用安全网,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设备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一切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灵敏、有效。

6.检查和和要求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已及易燃、易爆地区严禁吸烟和玩火的规定,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随时提醒职工及他人注意安全。

7.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把一般安全事故当作大事帮来抓,做好安全风险源的识别工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做到“三定”,即:定隐患整改负责人,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完成时限。并要指定人员按期进行复查,督促解决。

8.监督和检查和要求项目部财务部门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专项投入,监督安全费用的合理使用,不得把安全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9监督和检查和要求项目部做好施工安全日志和部门的安全记录及安全资料建档工作。

10监理站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求分站和监理组每周进行一次自查,并报监理站。安全检查是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重点查思想、制度、记录、领导、隐患,及是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台、防洪、防雷、防塌、防坠落、防毒、防火、防中暑工作。

第11篇 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质量技监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技术规程»和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对压力容器安装、使用、检验、事故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现对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工作规定如下:

1.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的定期检定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由宁夏锅检所进行。

2.根据站内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对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检验工作,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转。

3.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纳入加气站设备保养工作之中。

4.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在日常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对已超期未检的必须进行更换,并报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定的有关书面资料,由加气站进行保存、备查。

6.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凡有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合地方,均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12篇 wh大厦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文化大厦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3)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公司房间内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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