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施工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制度
1 工区总工程师,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核、管理工作。
2 开工条件:
执行客专公司下发的管理制度标准化手册中的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3 程序
一、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该单位工程所在的工区编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上报。
二、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工区存4份,监理1份,咨询单位1份,建设单位2份。
4 审批、存档、考核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所管辖的工区负责办理并归档。
二、考核要求:
1.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2.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3.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文档格式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第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第3篇 工程项目施工期管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期的管理工作内容
1放样
在进行地面及墙面施工时,依照平面图纸的尺寸弹线放样,将所要制作的家具、柜子、隔断依次放好大样,并查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是否有差异,若发现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请甲方到场当面征求意见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2施工调度
施工调度包含三个方面,即人员(工种)、材料及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度表及实际情况合理进行调度,可避免产生施工间断出现人员、材料、机具的利用不足或过剩造成浪费。
2.1人员的调度管理
针对各工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窝工现象,保证各种专业人员不间断地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2.2材料的调度管理
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对各种材料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配,保证供给,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要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应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时的材料发放一般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施工中必须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两方面:一是设计好施工主材料和高档材料的开料方法,然后再进行裁切下料,二是剩余材料的再利用。
2.3机具调度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的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在工程完成后,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入库。
3施工检查
3.1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及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防止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3.2安全措施
3.2.1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监护。
3.2.2严禁非电器人员安排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2.3防止闲散人员破坏,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切勿流入不相干人之手。
3.2.4每日施工完毕,应注意将门窗锁好,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3.2.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3.3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展外,也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重视对非关键工序的检查,避免使非关键工序转变成为关键工序,即由于它的沮滞成为施工进度的障碍,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并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便控制工作进度。
第4篇 某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范本)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额带。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擅自拆改或做它用。
4.非本工种职工严禁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
5.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
6.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
8.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7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 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 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 工程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 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5、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判依据之一。
6、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
第十三条 总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区域所辖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十四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备案。
第十五条 当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有需要的可以预请分公司带班负责人一起参加。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分公司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处。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第十九条 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带班台账中予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二十条 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以便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处每半年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级带班情况考核,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十二条 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三条 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相关的追查和处罚。
2、带班领导(分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单位5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单位、个人评奖资格。
3、未经公司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5、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500元以上罚款。
7、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集团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10、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处解释。
附件: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三、《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
甘肃高台宣化纪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8篇 项目办公室施工工地值班制度
项目办公室和施工工地值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管理部管理有序,财产安全及紧急事务的处理,特建立本值班规定。
第二条值班是保证部门运行不间断、持续进行的一种机制,实行值班制度,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部内部。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值班地点:**办公室及施工工地
第五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事先向部门请假。
2、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对所有来电、来人情况均应做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或者相关人员汇报。
3、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往来记录,保障公司物资和管理部物资不流失。
4、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值班人员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5、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在金鹰办公室内人员应做到不抽烟、不吃零食,抽烟需到楼梯道抽烟。
6、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地点安静,禁止喧闹。
7、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地点整洁。
8、值班网络联系要求:互通信息、由求必应、反对及时。
9、值班重点在下班后、夜间、周末或节假日。
10、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完成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管理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9篇 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国家、一化京市和集团总公司环境保护的相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 2 )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2 .组织机构
( 1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 2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职责
( l )公司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l )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仔检查
2 )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 )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 )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5 )负责制订、吏新公司的《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 环境目标、指标》 、《 环境管理方案》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等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 2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3 )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时配备环保设备。
4 )负责施仁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 3 )环保人员的主要职责
l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 )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区环保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 )掌握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
4 )制订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 )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进行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污染源登记表等环保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6 )每月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环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 应知应会教育》 的记录。
7 )每月按规定对所在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同时填写《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环境保护部分)。
8 )按照公司《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 环境目标、指标》 、《 环境管理方案》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和《 程序文件》 及《 管理手册》 要求,填写、编制项目部《 环境因素调查表》 、《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 环境目标、指标》 、《 环境管理方案》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 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统计表》 、《 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 施工单位环境管理监督检查表》 ,并按时向技术管理部上报。
9 )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扰民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环境信息记录表》 。
10 )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l )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 耐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 )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6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7 )施工现场出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 )现制水磨石作业必须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 人以上的,必须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废水经除油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 3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 )施工现场遵守《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 )规定的降噪限值,制订降噪制度。在四环路内,施工过程中使用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应按事先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 时至早6 时不得作业。
3 )制订人为活动噪声管理、奖罚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 )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524 ) ,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 4 )内业资料
1 )环保资料应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
不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及时(与工程同步进行)。
2 )借阅环保资料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3 )环保资料应由专人保管,除特殊规定外,工程竣工后应保留半年至一年,备查。
4 )记录表
a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b .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针对性的环保技术措施复印件。
d .施工现场污染源登记表。
e .施工现场噪声监测记录和环保自检记录表。
f .施工现场职工应知应会教育记录和考核记录。
g .施工现场所在区域环保局批复的《 排污申报登记表》 。
5 .附则
第10篇 项目施工安全内业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基础管理资料必须按局的要求标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
2、作书面记录和签字的问题。归纳起来具体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1)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教育及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2)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书面记录的内容完整、全面、真实,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门更好地掌握本单位或各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是一个考核,有利于提高其责任心。
4)在各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书面记录可以确定、分清有关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提供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据以判断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失职、渎职等行为。
需要作出书面记录的事项有:
1)检查、活动、教育、技术交底等的时间。
2)地点。检查、活动、教育等工作的地点,尽量详细到具体单位和场所。
3)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活动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开会具体研究的内容等等。
4)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需要在原始记录上签字,是对其行为的一种监督和制约。
3、加强各单位安全档案管理。
第11篇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 局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①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建筑;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单桩承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②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12.6.10-2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表12.6.10-2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③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3) 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 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③ 固定观测人员;
④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4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须建立完整的
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局技术质量部。
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局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区域公局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企业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局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5) 劳务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企业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第12篇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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