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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培训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4

公司员工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员工培训制度范文

员工的培训是为了更好的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公司的发展,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提供的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员工培训的目标与宗旨

1.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2.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员工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3.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第二条培训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1.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

3.公司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的形式与方法

1.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2.职前教育: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职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可视其实际情况合并举办。岗位技能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协同其它各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门,再将其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呈报董事长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安排实施。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应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专业有关的书籍。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门通报培训情况。

5.外派培训: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等。由公司出资外培的,公司应与参培人员签订培训合同。

6.个人出资培训:由员工个人参加的各类业余教育培训,均属个人出资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活动。员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持准考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

7.临时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随时设训,人事行政部门予以组织和配合。

第四条工作业绩及工作能力特优、且与企业有共同价值观的员工可呈请选派外培或实习考察。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表演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

第六条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第七条公司投入的培训费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杜绝浪费现象。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经理(主管)实施员工培训的成果列为考绩的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之一。

第九条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制度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2篇 选煤厂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机构的建立

为了加强培训的力度,充分体现出培训在员工生产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厂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成员:厂副职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由培训管理员及各车间培训负责人负责。

二、新员工的教育培训

(一)坚持“三级培训”制度:入厂(厂级)培训、岗前(车间级)培训和岗上(班组级)培训。

(二)新进厂的员工必须先进行入厂培训,时间为10天,由厂技术科负责。培训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文化培训: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规章制度以及厂的发展简史、组织结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情况。

2、讲解安全生产的概念、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员工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思想。

3、介绍我厂的安全情况,包括我厂生产特点、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介绍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5、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6、讲解厂安全规程,包括通则、电气常识、高空作业等。

7、有关火工品管理及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

(三)新工人厂级培训合格分到车间后,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8天的培训,车间主任负第一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

2、介绍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

3、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4、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讲解具体工种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技术参数、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及维护。

5、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6、组织新工人学习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和具体工种的安全规程,并教育新工人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四)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并要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领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转岗安全教育

转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员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转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培训”的要求确定,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培训。但转岗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厂培训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一)车间内部转换工种,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二)车间之间的调动,由接收车间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三)临时性的替岗,班组长要交待清楚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告知替岗人员的危险因素及其它相关要求。

四、全员在岗培训

(一)全员在岗培训指在岗员工的继续教训和复训,提高其各方面技能。

(二)全厂在岗员工1年内必须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可综合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

(三)培训管理员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逐月分解,根据工学矛盾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培训工作。

(四)各单位和相关教师要根据培训管理员和培训计划要求做好培训工作,需有调整及时与培训管理员联系。

(五)其它要求详见《培训班管理制度》。

五、要求

(一)只有上一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下一级单位,厂部由技术科负责,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

(二)每一级的培训必须形成教材,入厂培训的教材由培训管理员负责,把相关内容分配给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按培训计划的要求完成。车间级教材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分配到个人。

(三)各级培训要有记录,有考核。没有培训记录视为没有培训。

(四)各级培训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

(五)员工要按要求参加公司、厂和车间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否则参照《员工培训工作考核标准与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员工要服从培训管理人员或授课老师的管理,否则按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未对员工进行培训,导致员工技术水平低、操作失误或不当,造成事故,各级培训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要求各级培训必须使用统一专用的培训记录本,要求记录授课人、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听课人数、缺勤人数的情况,并要有听课员工签字。

(十)厂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为健全陈选厂员工培训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促进我厂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经营副厂长

成员:各车间、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员工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对单位考核和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两部分。对单位考核以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培训执行力度和创新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见表1);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以对企业文化、生产、安全等知识的掌握、授课时间、考试成绩和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见表2)。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单位的培训考核实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在次月5日前报送经管科,考核结果与一级市场百分制挂钩,占一级市场百分制的15%。

(二)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季度兑现”,车间考核结果的60%和个人考核结果的40%之和作为车间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个人考核结果的100%作为科室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

1、对车间管理人员

个人培训考核成绩在车间所有考核人员前40%则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上浮40%,中间40%上浮30%,其余不浮动。

2、对科室管理人员

个人培训考核成绩在科室所有考核人员前40%则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上浮30%,中间40%上浮20%,其余不浮动。

3、主任外车间负责培训人员参照所在车间副主任的考核上浮标准的90%进行奖励。

4、其它负责培训工作人员视单位考核成绩进行适当奖励。

四、考核标准

(一)车间考核标准具体见表1

表1车间培训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标准

考评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基础管理(1.5分)

有具体负责本车间员工培训工作人员。

查实际情况

无员工培训工作人员扣0.5分。0.5

月度有计划、小结,按照计划实施,半年及全年有总结。年终有培训需求计划。每项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效果评估。员工培训纳入车间二、三级百分制考核。

查实施、工资分配记录和培训需求计划

未按规定下发培训计划扣0.2分;未按月完成培训计划扣0.2分;需求计划不切合实际扣0.2分;缺少培训效果评估扣0.2分/次;员工培训未纳入车间二、三级百分制考核扣0.5分。

培训实施

(6.5分)

按车间计划实施的培训班每次有合适的教材或自编讲义。

查讲义

无讲义不得分;讲义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2分/份。

按照厂培训计划实施。

查记录

不按计划实施扣0.2分;随意变更扣0.1分

0.5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项目

以上级单位提供的数据和厂的记录为依据

迟到、早退扣0.1分/人次,违纪扣0.5/人次,不及格扣0.2分/人次,不积极参加扣0.2分/人次。

岗前和岗上培训符合厂要求,新工人符合师傅带徒弟要求。

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0.1分/人次。

每月进行现场提问。

查记录或抽查员工

无记录扣0.2分;提问效果差扣0.2分/人次。

培训资料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0.1分/处。

培训效果

(6分)

新入厂员工熟悉岗位知识。

抽查考试或提问

抽查新入厂员工对岗位知识的掌握程度,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

一般岗位员工熟悉岗位应知应会,手指口述表达清晰。

抽查考试或提问

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手指口述不及格扣0.2分/人次。

车间主任、班组长应对相关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完全掌握,并具备管理沟通技巧,熟悉企业规章制度。

抽查考试或提问

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

创新项目

为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等方面有创新。

查创新成果评审材料

由陈四楼选煤厂员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评定后计分。

合计15

注:各单位对员工测试成绩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培训效果评价的依据。

(二)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标准见表2

表2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标准

序号

标准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积极参加永煤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违纪扣0.2/次,不及格扣0.5分/次。

完成培训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

授课前3天上交培训讲义,无讲义不得分;讲义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2分。

完成培训部门要求的课时。

每低于1课时扣0.1分。

对企业文化、生产、安全等有较好的了解。由政工科组织月度考试。

考试成绩以90分为基准,每低5分扣0.1分,每高5分加0.2分

培训效果。

培训班综合评价或教师评分≥90分加0.1分/次;培训班综合评价或教师评分≤80分扣0.1分/次。

合计15

五、其它

1、由技术科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出具上季度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厂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办按上述规定执行。

2、具体考核细则将根据公司政策及时变更。

新工人岗上培训管理办法

新工人岗上培训采用老工人(师傅)带新工人(徒弟)的制度(简称师傅带徒)。

一、要求

(一)新工人经过入厂培训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车间必须指定一名具有工作经验的老工人(即师傅)负责传帮带,并到劳资办备案。

(二)徒弟的实习期为四个月,四个月期间工资享受80%的待遇,四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

(三)劳资办每月必须预留出徒弟20%的工资用于奖励师傅。

(四)新工人实习期结束后,分理论考核、现场考核、平时工作表现三方面进行考评,分别占30%、40%、30%。

(五)师傅和徒弟签定师徒协议书。

(六)技术科要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并作好记录。

二、奖罚

(一)根据新工人的考核分数,把新工人预留出的四个月20%的工资奖励给师傅(60分以上),实习期满徒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师傅的奖励金额,并罚款100元。

(二)实习期间新工人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师傅负有连带责任,处罚力度为徒弟的60%。

(三)车间未给新工人安排师傅的车间主任50元/人

·次,培训负责人50元/人

·次,扣车间0.2分/人

·次。

三、师傅的义务

(一)师傅向徒弟传授技能,帮助徒弟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岗位上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安全技能,告知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带动徒弟遵守劳动纪律,钻研业务知识,完成工作任务。

(二)师傅每月向徒弟提供一份学习计划,(侧重现场实际操作和技能)详细列出学习内容、目标、进度,同时将学习计划报车间及技术科备案。

(三)在实习期内,徒弟发生违规、违纪或发生事故等现象,师傅负有连带责任。

(四)师傅对徒弟要注重实效,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

(五)在实习期满,师傅要保证徒弟劳动技能达到自主独立操作的水平,并通过技术科的考核。

四、徒弟的义务

(一)徒弟要尊重师傅,听从师傅的教学安排,做到勤学好问,认真实践,不顶撞师傅。

(二)徒弟根据师傅提供的学习计划,全面完成学习任务,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钻研业务技术,主动向师傅请教。

(三)徒弟每月向师傅交一次学习笔记或作业。

(四)实习期满,徒弟劳动技能水平要达到自主独立操作水平。

职工教育培训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职工教育,加强培训学员的管理,增强培训教师的责任心,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班制度

(一)培训办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老师、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并提供好培训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具。

(二)培训办及时与生产车间、调度室和授课老师保持好沟通,避免与生产和检修及其他一些临时任务相冲突。

(三)组织好培训人员,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

(四)培训员监督老师写好讲义,交培训办,并经厂分管领导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教学材料。

(五)培训管理员准确记录好老师的授课时间。

(六)培训班结束后,培训员要按ISO9000认证的要求,收集、规范各种记录,包括:培训计划、讲义、点名册、考试试卷、成绩单、有效性评价表等,最后归档。

(七)各车间和参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托和拒绝参加培训,否则将在一级市场考核项目中进行扣分。

二、老师管理

(一)我厂的兼职教师包括;工程技术人员、车间正副主任、技师等方面的人员。

(二)兼职教师必须服从培训办安排的授课计划,不得找借口推托,否则将处以50—200元的罚款,兼职教师必须达到要求的授课时间。

(三)兼职老师在开班前必须对学员负责,认真备课,写好讲义,讲好课。

三、学员管理

(一)学员必须按照培训办的计划参加培训班的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旷课每次罚款50元,扣车间培训考核0.2分。

(二)学员必须尊重教师的劳动,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影响课堂秩序,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逐出课堂等处罚。

(三)学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四)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班主任进行请假。

(五)培训班结束后,即进行现场或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当月或季度“三工”考核依据,学员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试,否则以零分处理。

(六)不会书写的人员可以口头作答。

课时费标准及讲课费管理发放制度

一、课时费标准

高级职称或厂领导:40元/课时

中级职称或车间科室级:30元/课时

初级职称或其它:20元/课时

二、讲课费计算方法

课时数由培训管理员认真如实记录。讲课教师讲习1小时的时间为1个课时。

讲课费=课时费标准×课时数×考评结果

三、讲课费考评办法

讲课费的发放在提高课时费的基础上认真考评,实行教师讲课费与讲课实效相挂钩,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核总评价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评价包括学员平均成绩(100分)、学员评价(100分)、培训管理员对教师整体表现的评价(100分)和培训管理员对培训班整体表现的评价(100分),被培训单位对培训实效的评价(100分)五方面。

以上五项的权数各为0.2。

(三)学员考试实行考教分离,由培训管理员根据讲义出学员试试题和评卷。

(四)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90分,得120%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70分,得100%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70分,得80%讲课费;

四、几点要求

(一)各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职工传授知识和技能,各位教师要认真按照《培训班管理制度》做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管理员要认真如实做好本文的执行事宜,做好评价。

五、其它

学员评价具体内容、培训管理员对教师整体表现的评价以及培训管理员对培训班整体表现的评价以厂每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第3篇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例

每一个企业,为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人力绩效等,都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但培训也要有培训管理制度,以下是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1.1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2.1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3.1关于培训方式

3.1.1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3.2.2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00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2.4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相关条款。

4.1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内训讲师选聘流程(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5.1关于培训档案

5.1.1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5.2.3个人培训记录的用途

第4篇 外资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培训目的

为了公司运作及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对公司各类和各级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满足公司工作有效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和各级层人员的培训.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统筹培训,实施监督及归口管理,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4.内容

4.1培训需求及申请

4.1.1行政部除制定年度计划外,还可根据下列情况提出相应的人力资源培训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A.公司组织架构作重大修改,岗位和职责有大幅度的调整时;

B.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守则等进行了重大修改时;

C.公司整体人力资源要求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时;

D.公司扩大规模发展时;

E.向公司内部宣传国家及外部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及经验时.

4.1.2各相关部门依下列情况可提出培训申请,报行政部审核.A.部门内部岗位调整

员工异动会影响工作及产品质量时;

B.新招员工较多或员工大量离职时;

C.产品质量连续下滑或客户投诉率和退货率上升时;

D.内部管理差需作改善时;

E.部门实际工作与ISO质量体系要求存在偏差,需要对员工培训时;

F.因工作需要,员工需送外培训时;

G.其它工作原因需要培训时.

4.1.3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时,填写>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批

准后,由行政部统筹实施.

4.2培训计划

4.2.1>由行政部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派发相关部门.4.2.2>的培训实施计划,由行政部根据>的培训日期安排和要求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4.2.3各部门的培训申请,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经批准后派发相关部门.4.2.4因工作情况而引起培训计划修改时,由行政部统筹,经批准后重新派发,相关部门按修改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4.2.5培训计划的正本由行政部保存,副派发相关部门.4.3培训分类

4.3.1培训人员分类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培训人员可分为如下几类:

A.管理人员(高层﹒中层领导);

B.采购人员(指原材料采购人员.仓管人员);

C.新进员工;

D.财会.统计人员;

E.机械设计﹒维修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F.特种工作人员(指QC主管﹒QC工程师﹒质巡检人员特殊过程操作员﹒化验员);

G.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焊工﹒电梯工﹒压力容器工等);

H.生产员工(带班长﹒组长

普通员工等);

I.其它人员培训(指办公室接线生﹒文员﹒助理﹒后勤人员﹒小车司机﹒货车司机等).4.3.2培训时机

4.3.2.1岗位培训

A.新上岗员工入厂产半个月内集中安排培训(在3人以上),培训计划由行政部制订并组织实施;

B.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介绍.产品说明﹒人事管理制﹒安全生产﹒消防知识﹒ISO9002标准知识﹒企业文化等;

4.3.2.2在岗培训

A.在岗培训按相应的培训计划进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由行政部统筹协调;

B.在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有:ISO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相关部分﹒本岗位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工作技能等;

4.3.2.3转岗培训

转岗指人一个岗位工作转到另一个岗位上工作;

A.车间内部的转岗位培训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由新岗位所在部门委派师傅对转岗人员实施培训;

B.转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技能﹒安全操作等.4.4培训实施

4.4.1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严格按行政部的培训计划进行.4.4.2委托外培训

A.根据工作需要,有些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委托外部培训,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送外培训;

B.委托培训后,所取得的合格证或毕业证复印件由行政部保存;

C.委外培训所有费用由公司负担,其它规定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4.5培训考核及管理

4.5.1当培训计划实施完成后,均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核,试题由培训实施部门提出,相关试题内容可委托相关部门协助拟定,统一报行政部汇总打印.4.5.2笔试分闭卷或开卷两种,监考人员由行政部和培训实施部门联合派出,行政部至少派出一人.4.5.3考试完毕,由行政部统一阅卷,签案由试题提出部门拟定,所有签卷由行政部保存,考核结果张榜公布.4.5.4行政部建立人员培训档案,将人员培训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列入员工档案中.4.6培训的教师﹒教学管理

4.6.1行政部根据培训内容,经与培训实施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培训教师.4.6.2培训具体时间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由行政部统一安排.4.7培训评估

4.7.1>及其它培训计划在年末由行政部对整个一年的培训作出评估,出具>报总经理.4.7.2评估项目主要内容有:评估要人培训的有效性和效益性两方面进行.A.培训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如何;

B.培训计划的可操作性如何,培训项目及内容是不是适合工作需要;

C.培训效果如果;

D.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去改善等;

E.培训成本及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等.4.7.3行政部可采用汇报方式或培训调查来评估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

A.部门主管可指定部分培训人员汇报培训效果,年末附填写>,经主管审核报行政部,汇报率10以上为20%,10人以下为1~3人.通过双向交流,了解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检查培训人员掌握的新知识及新技能,工作态度的变化;

B.不定时向培训人员发放记名的>并将问卷回收﹒照纳﹒分析,了解对培训工作的意见,评估培训人员在培训中取得的进步,改进今后的培训工作.

5.质量记录与跟踪

5.1

5.2

5.3

5.4

5.5

第5篇 某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6篇 物业保安队员工培训标准程序制度怎么写

物业保安队员工培训标准程序

1.0目的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安队全体员工的培训。

3. 0职责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 2保安队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 3保安队领班负责协助保安队主管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保安队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4.

1.2.1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4.

1.2.2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4.

1.2.3 有考核的标准;4.

1.2.4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4.

1.2.5 有培训费用预算。

4.2新入职员员工的培训。

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介绍保安队工作性质/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环境。

4.2.2 第二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4.2.3 第三天,由保安队领班按照保安队《军训标准一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

4.2.4 第四天,第六天,由保安队领班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一名老保安队员带一名保安队员同时执勤,由老保安队员联系实际情况对新保安队员讲解岗位及岗位工作程序。

4.2.5 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保安队主管安排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试卷由保安队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则按辞退处理。

4.3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内容:4.3.

1.1队列项目:--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一队列》。

4. 3.

1.2拳术项目:军体拳。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一拳术》;4.3.

1.3体能训练:跑步,俯卧撑等。

4.3.2 军训要求;4.3.2.1 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4.3.2.2 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4.3.2.3 听从指挥员口令。

回答提问整齐统一。

声音洪亮、无拖音;4.3.2.4 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4.3.2.5 非因特殊原因经保安队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4.3.3 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队领班具体负责。

4.3.4 军事技能培训每周周日周四各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消防知识培训

4.4.1消防知识的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为:16:30-17:30。

4.4.2培训内容:

4.4.2.1 消防法规的学习;

4.4.2.2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4.4.2.3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4.3消防培训时邀请公司消防主管及有关人员或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员讲授示范。

4.5法律知识培训

4.5.1 法律知识培训每一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5.2 培训内容:

4.5.2 .1《中华人民共和国 》;

4.5.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4.5.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5.2 .4其它地方性法规。

4.5.3 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主管经理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4.6服务培训

4.6.1 培训内容:

4.6.

1.1文明用语;

4.6.

1.2仪容仪表;

4.6.

1.3礼貌礼节;

4.6.

1.4服务意识;

4.6.

1.5服务技能;

4.6.

1.6服务要求。

4.6.2 服务培训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授课。

4.6.3 服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90分钟。

4.7安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4.7.

1.1工作安全;

4.7.

1.2日常生活安全。

4.7.2 安全培训由保安队主管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7.3 安全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8思想教育

4.8.1 思想教育的形式:

4.8.

1.1班务会;

4.8.

1.2保安队员全体会议;

4.8.

1.3个别交谈;

4.8.

1.4交接班时讲评。

4.8.2 思想教育的内容:

4.8.2 .1思想品德;

4.8.2 .2政治思想;

4.8.2 .3行为准则。

4.8.3 班务会每周由保安队领班主持一次;

保安队全体会议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每月进行一次;

交接班时讲评由保安队领班负责每天进行一次。

4.9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9.1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4.9.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10文化知识培训

4.10.1保安队主管负责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10.2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4.10.2.1写作能力;

4.10.2.2阅读与理解能力;

4.10.2.3语言表达能力。

4.10.3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4.10.3.1讲课;

4.10.3.2开展演讲比赛;

4.10.3.3写作比赛;

4.11工作技能培训

4.1

1.1工作技能培训由保安队主管安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1

1.2培训内容:

4.1

1.2.1 《货物/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2 《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3 《保安队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4 《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5 《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6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4.1

1.2.7 其他相关作业程序。

4.1

1.3培训形式:

4.1

1.3.1 正确的人际关系处理;

4.1

1.3.2 公共关系学基础知识;

4.1

1.3.3 沟通与协调;

4.1

1.3.4 讲解与示范。

4.12每次培训后均对培训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

物管处文员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结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上。

4.13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原始记录保存期为3年;

《员工培训登记表》长期保存。

5.0记录

5.1 《员工培训登记表》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2《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3《保安队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4《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5《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6《保安器械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6.7《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7.0附录

7.1《军训标准--对列》

7.2《军训标准--拳术》

第7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8篇 电器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电器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1 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

1.1 目的

i 增强员工对大中工的认识和了解。

ii 排除员工中不适合大中文化的风气。

iii 统一思想和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iiii 考核量化,唯才是举,适时提拔。

1.2 方式

岗前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

岗前培训针对入职的新员工,时间不少于1天,成绩计入入职表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岗中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成绩计入个人考绩,做为晋升的考核依据。

2 关于公派人员出国(包括香港和澳门)考察的培训管理办法。

2.1 公派员工在国外,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工资、奖金照发,时间超过半个月,不享受本月工资和奖金。

2.2 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2.3 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聘用。

2.4 员工回国后,应返回大中公司继续服务。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两年合同期。同时根据职位附加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5 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公司公派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发放的工资、奖金,各种商业保险费用和公派期间发生的所有公费)。

3 考核制度

3.1 岗前培训考核

i 熟悉《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

ii 了解公司的概况及发展史。

iii 清楚地了解本岗位的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的标准;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iv 试用期结束前,由所在部门或分店领导监督、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试,将结果报总经理。

iiv 综合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

iiiv部门或分店经理未按上述内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更严厉的处分。

3.2 职能培训

为了能够充分了解到人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基本技能和技巧的掌握等),来提高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

i 职能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不少于8课时;

ii 职能培训的考核要求,对本岗位的基本职责流程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并要求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随问随答。

iii 考核的成绩将存如档案,并做为日后晋升的依据。

3.3 职务培训

职务培训即常说的升职培训,在参加职务培训前,人力资源部必须了解其以下内容:对现职务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的情况;对《员工手册》的执行情况;上级和下级对其的反映情况和浅能的评估。

i 职务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考核成绩存入档案,考评成绩将作为晋升的依据。

ii 表现良好,由主管领导推荐,方能参加职务培训。

iii 根据考核的成绩,决定是否能够晋升,或者任原职位。

第9篇 酒店员工培训制度范文

酒店员工培训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培训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培训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全面开发酒店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有效提升全体员工的专业素质、综合服务素质及对酒店文化的认同度,以适应酒店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酒店培训的体系

酒店致力于建立有特色的长期稳定的教育培训体系,以构建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酒店教育培训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员工教育培训体系;

2、基层、中层、高层管理者教育培训体系;

3、分职类、职层、职等的教育培训体系;

4、道德修养、职业素质与企业文化教育培训体系;

5、脱产教育与员工自我开发体系 。

第三条 酒店培训的基本方针

1、培训的内容必须适应本酒店员工的知识结构特点和工作业务特点,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酒店培训以职能开发为中心,以不脱产的自我开发为主,外部教育培训为辅。

3、酒店培训必须根据经营特点因时、因人组织,讲求教育培训的效果,不流于形式。

第四条 酒店培训的形式

酒店培训包括以下形式:

1、酒店内部培训:根据酒店经营具有时间性特点,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分散培训。集中培训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开展的培训,分散培训即以部门为主的培训,人力资源部定期检查、考核;

(1)公司有关人员讲授;

(2)聘请外部人员到酒店讲授。

2、酒店外部培训

第五条 酒店培训的方式

酒店的培训按以下方式进行:

1、脱产培训

2、不脱产培训

第六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 新录用员工的培训

岗前培训、职前教育是对新录用或新调入员工的培训,促使其转变成为企业人的过程。

第七条 新录用人员培训规划

1、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制定新录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门协助实施该计划。

2、新录用人员培训内容

酒店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了解酒店的发展史、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及各项制度;

(2)了解、掌握酒店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3)了解职务说明书;

(4)掌握新应聘部门的服务知识及基本操作;

(5)其他知识。

3、新录用人员培训的结果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以检查培训效果。考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不合格者视其情况或继续培训或辞退。

第三章 酒店在职人员培训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酒店通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规定的培训,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要协助各部门完成专业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培训费用的处理

员工参加培训,由酒店出资(人均费用40元/月以上) ,具体参见酒店昆规[20**] 02号规定。

2、酒店组织培训的步骤

酒店组织的在职人员培训,遵循的步骤如图所示

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组织与实施培训评估与反馈

每年年底,酒店人力资源部要制定出下一年度通用服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计划;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配合下,制定本部门专业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综合两方面信息,制定出酒店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有关部门应立即汇报,人力资源要对培训计划做出修订。

3、酒店培训的实施

通用服务知识与技能一般采取脱产培训的方式,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聘请兼职培训教师、确定培训内容、选定培训场地、发布培训通知、准备培训教材、培训现场组织等。

专业服务知识与技能可采取脱产培训与不脱产培训两种方式。脱产培训为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各部门共同完成;不脱产培训则由各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培训评估

各种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要组织培训评估。员工本人须书面提交培训日志和培训报告,人力资源部门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各部门要做出评价,并将评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必要时可组织相应的考试。

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年终对照原有计划统计本年度培训的人数、费用,对培训的水准、方式、内容、效果评定,总结经验教训,指导下一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改进提高。

第四章 员工自行参加的培训

第九条 员工自行参加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学历的,给予以下鼓励政策:

1、鼓励在职员工坚持业余自学,学用结合;成绩显着的,酒店将按员工奖惩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员工经不脱产学习取得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的,如原任职资格等级低于新进相同学历人员的初任资格 等级时,其任职资格等级按新学历确定。

2、申请参加与服务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教育的员工,须首先填写《员工业余培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按规定与酒店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可凭培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报销,培训费用从员工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中支出。

3、由酒店出资培训的员工,在酒店工作必须三年以上可考虑离职、调转等,否则全额扣回培训费用。

第五章 酒店人力资源部的责任

酒店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酒店及各部门教育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实施工作。

第十条 计划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当前经营管理与进展的需要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趋势,在对各部门业务、人员、知识结构及培训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酒店三年到五年的教育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计划,报总经理办公议批准。

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教育培训需求,在每年年末确定下年度教育培训实施计划,经酒店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3、酒店各部门应根据酒店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下达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教育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组织管理

按照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酒店性的新业务和需统一规范的教育培训由酒店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和临时性的教育培训由

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师资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培训师资的选拔、聘任、档案、评价等工作,各部门聘任的师资需在酒店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 效果评价与奖惩

1、人力资源部年终对当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评价与总结,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利于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

2、人力资源部每年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对于优秀兼职老师、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对部门将授予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奖励。

3、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员工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员工《教育培训奖惩条例》处罚。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参加酒店组织或承认的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人事档案或做专项记录,以作为人事考核、晋升、岗位交流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终止权归酒店总经理。

2、本制度的说明解释权归酒店人力资源部。

第10篇 员工食品 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应定期更新,每次培训须有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出席情况纳入本人日常考勤。

2、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

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食品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5、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第11篇 h商场员工的培训与离职制度

商场员工的培训与离职制度

商场员工的培训与离职制度

第一条所有新进员工、在职员工特别是有专门技能要求的员工,均需过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第二条公司通过培训,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规章制定;掌握胜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达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个商场,一次一位顾客”的目的。

第三条培训内容分为教育和训练两方面,教育偏重于观念,而训练则偏重于操作实务。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

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

(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

(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

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

离职

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

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二、触犯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第二条凡员工辞职,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其它人员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辞职的审批程序按照《权责划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第三条核准辞职后,应即办理交接手续,依次办完《离职通知书》所列“应办事项”,凭此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完全者,公司原银奉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交接手续不清楚者,两个月后交还。

如辞职未经核准,或交接手续不清楚,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条凡因第一条二项、三项而被公司解聘、开除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发《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经核准后交离职人,依次办理完所列“应办事项”后,凭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但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一律不退。

免职处理人员离职后,一律不退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

第五条如果公司因为裁减人员而解雇员工,公司给予七天有薪水预告期,让其另谋工作;在交接手续清楚的前提下,离职前一天,公司退还行为保证金和《经济担保书》;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发满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包括预告期七天)计算薪水。

第六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后,有义务继续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如因漏露了机密或其它报复行为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本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12篇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公司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扑救初期火灾)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2、每年组织二次消防保卫人员、夜保人员及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培训。

3、积极参加市安全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的培训。

4、特殊工种或重点岗位必须经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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