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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7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 ”(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为: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厂安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在限期内完不成整改项目的人员和查处的安全违纪人员和分管领导,扣罚工资5%,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级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存档。

6、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纪行为的本公司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2篇 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及调整程序,保证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2.范围: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计划的管理。

3.生产计划的编制:

(1)生产部根据销售部要货计划以及产品库存情况,负责编制月度生产计划;

(2)生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生产车间、产品品种、规格、产量、完成日期及水、电、汽配套情况;

(3)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做到既满足销售供货又有一定余地,同时亦应考虑到月生产能力,使生产计划全面、科学、准确。同时要遵循生产规律,综合平�;

(4)生产计划必须与检修计划相衔接,避免盲目性,要防止拼设备拼装置,危及安全生产。

4.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整:

(1)生产计划一经下达,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发出各项指令,统一协调,保证生产计划的按时完成;

(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3)生产计划一经下达,在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如遇到本公司无法克服的严重困难,且经最大努力不能解决或销售市场发生意外变化时,由生产部写明具体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按调整计划执行。当影响到全年生产计划的完成时,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要求予以调整;

(4)生产计划完成后,如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需超计划生产时,生产部应编制加计划,有关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应顾全大局,保证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

,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1.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4.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4篇 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5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武汉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厂部、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6篇 公司党工团负责人生产经营责任制度

公司党、工、团负责人生产经营责任制度

为了促进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进步,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书记生产经营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协同局长制定、落实企业的生产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围绕企业中心任务,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各项主要技术指标的完成。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企业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为生产经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机制,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

(五)支持和指导工会、团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独立开展活动。

(六)在行政一把手外出期间,受委托代行其行政职责。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可以处理生产经营事务,但事后应与分管行政领导交换意见。

二、纪委书记生产经营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反腐纠风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二)经常对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

(三)围绕生产经营管理,适时组织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堵塞漏洞,避免经济损失。

(四)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总结生产经营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探讨为生产经营服务的新途径。

三、工会主席生产经营责任

(一)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内部改革,通过参与调节内部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保护、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qc活动与技术协作等竞赛活动,并配合行政抓好班组建设等竞赛活动。

(三)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四)当好第一安全监督员,落实安全生产中“八做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五)有特点地履行教育职能,促进职工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

四、团委书记生产经营责任

(一)贯彻局长经营管理决策,服从局长统一指挥,带领青年职工积极投身企业生产经营各项事业。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奉献在岗位,文明创一流”为主题的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等系列竞赛活动。

(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带领青年职工开展突击队活动。

(四)引导和组织青年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并为他们施展才智创造条件。

(五)在青年职工中广泛开展“五小”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五、政治工作部主任生产经营责任

(一)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向,积极组织安排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随时掌握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生产经营活动难点,为企业党委领导当好参谋。

(三)及时发现和树立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四)教育、监督干部、党员发挥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五)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教育,培育职工敬业爱岗精神,增强职工工作责任心。

六、党支部书记生产经营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持和配合行政领导指挥生产与合法经营。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人事调整、福利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政、工、团的骨干作用,保证生产经营目标完成。

(三)深入班组,了解每一生产工作岗位内容,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四)及时发现、树立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五)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培育职工敬业爱岗精神,增强职工工作责任心。

(六)在行政一把手外出期间受委托代行其行政职责,情况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处理生产经营事务,但事后应与分管行政领导交换意见。

第7篇 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 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一) 干部安全教育内容: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 本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5)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6)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7) 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 我国刑法113,114,115,118条。2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重点是'三同时')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5)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和内容。

(2) 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5)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二) 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安全内容:

(1)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 本施工部门历史上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 防能电,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6)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2事故班组安全教育:

(1) 本班组安全生产历史,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教训等。

(2) 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求。

⑶ 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

(三) 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个,焊工,起重工,操作工和机动车辆驾驶等)。

(四)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工作。

(五) 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小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江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 施工队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安全学习。

(七) 对外包工厂队,也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八) 安全教育形式:1集中培训。2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3组织参观。4 班前,班后评比等。

第9篇 某某公司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某公司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现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第一条 奖励,分五部分,包括:一、晋升和奖金;二、一等奖120元;三、二等奖80元;四、三等奖50元;五、四等奖20元。

一、晋升和奖金

1、对公司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发明有成效者。

2、对公司忠诚、敬业且在本岗位努力工作者

3、获一等奖励一年内五次以上

4、勇于救火,敢于和偷盗破坏行为斗争者

5、其他重大立功者

二、一等奖

1、在公司五年内无犯规工作努力者

2、对公司产品质量提出建议有重大成效者

3、对维护公司财和物有贡献者

4、对车间有重大贡献(包括技改、节约绝招、新发明创造等)

5、能避免重大损失者

6、对设备、设施改进建议有重大成效者

7、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二等奖

1、发现产品质量及包装质量有严重不合格并及时上报者

2、设备维护到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上报解决者

3、服从指挥,按时完成重大特殊任务者

4、对他人违规行为及时制止,避免损失者(不含班长以上级

5、提出合理化建议(管理、包装物、产品质量,工艺小改进等),采纳后有成效者。

6、节约成本显著者

7、对产品有重大污染及时上报,避免损失者

8、其他贡献者

四、三等奖

1、管理严格著有成绩者

2、经济技术指标连续长时间保持较好者

3、拾金不昧在500元以上者。

4、任劳任怨,长期忍受较脏较累高温工作有突出表现者

5、废料利用为公司节约显著者

6、及时反映隐患问题,避免损失者

7、其他情况者

五、四等奖

1、维护设备较好者

2、工作认真负责默默奉献者

3、拾金不昧100元以上有事实者

4、卫生保持较好者

5、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者

6、服从上级指挥,配合较好者

7、团结同事,与人为善,工作努力者。

8、积极向上,学习钻研技术起表率作用者。

9、其他情况者

第二条 惩罚,分五部分,包括:一、开除、辞退及扣若干现;二、一等处罚120元;三、二等惩罚80元;四、三等处罚50元;五、四等处罚20元。

一、开除、辞退及扣若干现金

1、不提前辞职的或无故离厂者。

2、打架斗殴及偷窃公司财产者。

3、殴打上级或同事者。

4、旷工三天者。

5、侵犯公司重大利益者

6、偷窃公司财和物者

7、故意破坏设备严重者

8、工作渎职造成重大损失者

9、厂区内酗酒滋事严重者

10、牢骚满腹,心里灰暗,影响一片者

11、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者

12、不思进取,不适应本岗位,而无悔改者

13、其他重大违规者

二、一等处罚

1、损坏设备影响生产者

2、与同事闹不团结,辱骂他人者

3、酒后上班滋事,影响工作者

4、由于自己过失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者

5、由于自己过失包装质量出现不合格者

6、连续长时间技术指标不合格而无改进者

7、顶撞上级严重者

8、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影响重大者

9、私自改变配方者

10、管理不善,经常出事故者

11、打骂刻薄员工者

12、经常不遵守公司卫生条例者(换衣,消毒等)

13、上班睡觉、看书及做其它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14、不服从上级指挥,性质严重者

15、管理或操作不到位出现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较大者。

16、其它违规情节重大者。

三、二等处罚

1、与同事闹不团结,辱骂他人轻微者

2、管辖区出现事故损失较大者

3、库存出现不符者

4、外来物验收不合格或未验收私自入库造成损失者

5、同事之间闹矛盾性质恶劣影响工作者

6、对所管辖设备由于保养不到位而严重损坏者

7、其他较大违规者

四、三等处罚

1、旷工一天者

2、不服从上级指挥情节较大者。

3、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私自不到岗者。

4、对材料(面粉、馒头、馍片、包装物等)乱扔乱放致污染、浪费严重者。

5、包装不规范严重者。

6、包装有异物者。

7、库房有异物虫蝇未及时采取措施者。

8、拒不加班者。

9、躺卧休息者

10、其他违规者。

五、四等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

2、不服从上级指挥轻微者。

3、打电话请假未批准者。

4、不爱惜物品、用具、量具等情况者。

5、对材料(面粉、面团、馒头、馍片、包装物等)乱扔乱放致污染、浪费轻微者。

6、对安排任务无故未完成且不上报者。

7、车

间内抽烟。

8、包装不规范轻微者(日期、封箱、收缩膜封口等)

9、由于自己过失(配料、和面、成型等)有异物混入到成品者。

10、切片回料中好料多,浪费者。

11、机器设备由于自己过失造成缺少配件、螺丝者。

12、因自己过失废品、三等品超出规定者。

13、因操作不当,致产品质量和设备受轻微影响者。、

14、库房零乱卫生不好。

15、卫生保持不洁者。

16、交接不清不执行交接班制度者。

17、不执行换衣和消毒制度轻微者

18、往下水道倒异物者

19、上班怠工、聊天者。

20、本岗位原因停机次数多者。

21、对接班人提出问题置之不理,交接班不清而私自下班者

22、设备空运转视而不见者

23、其他违规轻微者。

第三条 报送程序

生产车间奖罚建议权由班组长以上级领导行使,即上级对下级行使。奖罚提出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统计科,由统计员打印出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备案留存另一份,月底依据备案奖罚做入当月工资。

第四条 申诉当事人对判定不服的,可以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诉。

第10篇 机械制造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11篇 路桥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目的

利用经济手段体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状况,有效调动安全责任意识的提高,促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面貌尽快改观。

二 、公司奖惩的量化标准

第一条  本罚则中的行政处罚指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在册人员进行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依照本罚则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罚款。

第二条  上级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进行经济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但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符合本罚则两条以上处罚标准的可合并处罚。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建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2、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危险源清单;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

4、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重伤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伤3人(含)以上。

5、迟报(超过2小时)或者瞒报伤亡事故。

6、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管理协议、临电管理协议。

8、一年内由于环境保护问题被环保局曝光两次(含)以上。

9、一年内发生火灾或冒烟事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执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安全值班或者安全值班人员脱岗。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质或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签定分包合同就安排进场施工。

3、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编制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原则,编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4、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会签;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6、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禁用人员(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女工等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7、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未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培训,仍在公司内承揽工程。

8、发生未遂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因管理失误,造成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未建立入场安全教育档案或者未达到“三统一”要求。

3、未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者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4、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全。

5、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6、未执行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记录。

7、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未能在限期内整改,或者不能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建筑面积在2000(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在50(含)万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创建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条件,因工程项目自身原因,未参加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

第二章  安全防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深基础或者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按照有关规定(包括集团规定)应该组织专家论证,在未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下进行施工。

2、使用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或者未取得生产、使用证或者未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准用证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使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超过资质许可范围的施工队伍进行人工挖扩孔桩施工。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购买或者租赁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没有租赁资质脚手架的材料和扣件。

2、购买或者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未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网(包括水平网、小眼网、密目网)、安全带和安全帽。

3、购买或者租赁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护产品。

4、脚手架未经过验收投入使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未架设水平安全网。

3、基坑周边未设防护栏;未设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4、框架结构建筑物首层未封闭;未设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其他安全防护缺少或安全防护不到位而构成的安全防护重大隐患。

第三章  临时用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经审批。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项五线制。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4、未与分包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5、购买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的电器设备、设施产品,或者制作配电箱体未经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施工现场a、b级配电设施没有隔离措施。

2、其他临时用电缺陷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进场机械设备未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无资质或资质级别不符合要求。

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未在建委备案。

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过期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第12篇 某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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