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怎么写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
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
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
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
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
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1.驾修人员的培训。
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
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
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
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
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 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2篇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 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 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 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 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
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 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 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 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 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
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 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 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
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
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 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 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 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 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
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a.行驶前准备工作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 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 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 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 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 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
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 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 ,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 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 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 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 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 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 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 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 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 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 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 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 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 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第3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4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生产监督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
一、安全检查概述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单位安全员实行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公司安全大检查
1.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年实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动的安全检查和中秋、国际期间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成员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公司办公室和业务部部长、安技部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有无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各经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并由安技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安全隐患,由检查小组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将委托安技部进行验收、复检,验收合格,由安技部口头向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如验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检查。安技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在每月14日前后,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相同。
三、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1.运输经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技部全体成员、各车队队长、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审验、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驾修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章情况及学习交通法规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对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四、停车场、综合经营部门的安全检查
1.公司及其综合经营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小组要深入各个场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车辆回场必检的记录以及车辆出场记录、供电线路等,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4.车辆、车队、场站单位的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下属的各车队,其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审验及维修情况,运行车辆的状况,车辆及驾驶的违章情况,违章驾驶员的培训学习情况;
场站、物业区灭火器的配备及有效期,供电线路,车辆回场必检及出场检查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对自查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5.各车队停车场的安全员应按照职责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了,要马上报告车队长或经理,由车队长、经理组织人力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6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生产安全员每天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月检查:每半月由安全生产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综合部组织,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达标验收检查。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综合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公司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8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业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公司综合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对各个生产工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账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质检/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车间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车间、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7)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职能部门要对车间工作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车间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 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条件等。
3、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并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第9篇 物流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公司业务受理:
1、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
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1、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规定、安装要求。
2、车辆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用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三、营运管理
1、车辆调度必须准护承运计划的严肃性,要合理调节好车流量、货运量的平衡度,投入运力成本和运营效益的统一性。
2、按公司危货承运规定范围实行专用车辆调运,不得超规调度,如有同类、项相关的承运任务,也需经安全考证,确认在承运、防护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进入调度工作程序。
3、车辆营运必须符合下列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承运货物是否符合公司运营的资质范围,一切配载,承运危货必须按调度单指令进入承运程序。
(2)确认本次批危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所配载货物数量和调运车辆的核载量是否相适应。
(3)严格执行调度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用任何理由、借口、调用有事故隐患的“病况”车和未达标车上路。
四、装载管理
1、随车装载人员必须熟悉并撑握车辆核定装载货物的理化特性,装载原则、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理的防范工作方法。
2、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
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车辆装卸作业时,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五、运输管理
1、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逐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异变,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危险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从业人员管理
驾驶员:
1、持有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2、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三年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
6、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派送员、装卸员
1、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序、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押运、装卸工作。
3、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入岗位后,试用学习期一般为3个月,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安全目标管理书等。
5、应聘人员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第10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坚持三级教育,贯彻上级精神。对新入厂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入厂教育、和现场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2、凡新入厂的工人上岗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找专人辅导,以老带新,以便寻思的数量掌握正确操作方法。
3、凡入厂新工人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达到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要领,方可上岗。
4、员工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准进入现场工作。
5、一切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6、对电工、制冷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考试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按新工人重新进行培训,对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人,要进行岗位操作教育。
8、每天必须坚持班前安全活动会,班后安全总结会,每星期组织一次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做好记录。
9、根据各个季节和时期的生产变化进行季节和时期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10、对事故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育,针对必须的节前安全教育,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制定措施。
11、定期对各岗位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抽考。
第11篇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 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 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 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
要做到一日三检。
6. 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 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 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1.车辆维护的原则。
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 车辆维护的方式。
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 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
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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