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三)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 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 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
(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
(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
(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
(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
(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企业公司会议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会议制度范本
第1条会议主要包括例会、季会、年会及临时会议,办公室是公司各项会议的管理机构,负责会议通知与会场安排,部门内会议由该部门自行安排;
第2条行政部应及时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讨论的议题等内容。有关材料可在通知时印发并做好会场安排;
第3条与会人员要在会前围绕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些重大问题可以在会前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会议中正式讨论决定;
第4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领导说明。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迟到超5分钟将罚款二十元,未到罚款五十元,该款项由财务部在月底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5条会议主持人应引导发言者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第6条会议禁忌事项
1、不可一直缄默;
2、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要注意掌握时间;
3、引用资料应注意准确、恰当;
4、发言要有针对性,言之有物;
5、不得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不得对发言者进行人身攻击;
6、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中途离开。
第7条会议记录
1、会议由行政部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所议事项。
2、会后要及时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必须准确、清楚,充分表达会议讨论的情况;
3、会议纪要的结论经与会人员确认无误,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由行政部存档备案;
第8条议定事项的催办和反馈
1、会议议定事项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将议定事项文件复印后分发各部门办理;
2、各部门办理事项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重要事项可分多次反馈,使领导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第9条:会议文件的管理
1、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有一定的保密性,必须妥善保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及查档制度;
2、各部门员工不得随意查阅会议纪录,查阅会议记录需经副申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
第3篇 房产公司企业人事制度
人事政策是人事管理原则的具体体现。__________房产公司人事政策可划分为招募政策、薪金福利政策、激励政策、选拔和调配政策、培训和发展政策、跨地域管理政策及监察政策七个部分。
一、招募政策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对集团而言,人才的能力必须以职业道德为前提。否则个人能力越强,可能对集团造成的危害越大。
2. 举贤避亲,公平竞争
只有举贤避亲,才能避免宗亲观念的负面影响,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3.强调共同理想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发展的原动力来自团队共同理想,经营的成功源于团队而不是某个个人的成功。
4.在注重专业技能的同时强调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公司业务的专业化与规模化要求有与相匹配的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但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又决定了企业发展的后劲。
二、薪金福利政策
1.统一的薪金标准、定级标准和管理体系
相对统一的分配机制消除了集团内人力资源统一调配的制度障碍,为保证集团完整性提供了人事制度方面的保障。
2.薪金稳定增长机制和温和增长幅度
集团有实力保持薪金稳定才长机制与温和幅度,避免业务波动引起的大起大落,这是大型企业魅力所在。
3.'鼓励长期服务'是福利政策的中心
管理当局以为职员提供理想之终身职业为已任,福利政策必须有足够的吸引力,以维持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激励政策
1.协调好精神与物质的关系
我们认为对物质利益的过分演染最终只会导致追逐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正确协调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保持人才稳定,才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
2.激励的方向体现集团的产业政策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使人力资源状况符合企业运作和发展的需要,激励政策做为主要人事管理手段必须体现这一核心思想。
3.建立团队归属感和对前途的信心
要使职员树立以团队的荣誉为个人的荣誉、从公司的前途看到个人前途的观念,这样职员才能不断获得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动力。
四、选拔和调配政策
1.以能定职,提供发展空间
在考察职业道德的基础上,管理职位的确定依据职员的能力和潜力,而非资历和功劳,这样才能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
2.通过强调坦诚沟通、有效指导的考核过程,促进管理水平提高,为调配、培训提供参考依据。
考核的目的是对公司在于改进管理,对职员在于明确工作目标,探讨改进工作技能的途径。
3.统一调配人力资源,为职员提供选择机会
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保障了集团能够集中资源优势,贯彻经营意图同时也为职员的个人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4.重要岗位任命,需有相应低级别岗位的任职资历
人才的培养,需要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刻意的培训和工作经历安排,提高人才培养的成功率。但同时,必要的积累也是忠实、称职地履行职务的保障。
五、培训和发展政策
1.培训作为激励政策的组成部门,是保持企业和职员活力的手段
不断更新观念,吸纳先进的技术知识、经营手段和管理经验,是集团发展动力的源泉,所以培训被__________房产公司做显人力资源管理的头等大事来对待。
2.常规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常规培训以公司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主,专业培训针对企业经营、管理现状提供改进和突破的思路,改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在职培训把管理者对下属的培训激励作为管理职责以制度形式规下来,脱产培训为职员提供吸纳先进专业管理知识的机会。
3.对外开放,吸收其它企业先进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保持开放心态不断学习、吸收他人之长,企业才有持续高速发展的可能。
六、跨地域管理政策
1.在__________房产公司化的前提下,逐步实施本地化
全面移植__________房产公司人事管理模式,职员以当地招聘为主,发挥当地职员熟悉本地情况的优势。培养一支对__________房产公司文化、价值观念高度认同的管理队伍,是长期跨地域经营取得成功的保障。
2.薪金采取地区划类管理
薪金体系、定级标准完全统一,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其它相关指数确定地区类别,实施统一薪金管理。
3.票据各地公司不同发展阶段,采取各有侧重的外派职员薪资福利管理办法。
七、监察政策
1.公司坚持守法经营
守法经营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
2.正直、诚实是职员应具备的基本品质
3.《职员职务行为准则》是职业道德的规范,是职务行为的检验标准。
第4篇 公司企业人事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
第5篇 公司企业卫生间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第6篇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八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八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年年底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员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7篇 公司企业劳动竞赛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劳动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劳动竞赛作为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实现人的生产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动员广大职工为公司拼搏奉献,建功立业,把劳动竞赛活动落实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本年度劳动竞赛进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热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是否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
(二)劳动竞赛应定位在队伍素质的提高上。让职工体现自身价值,提高自身素质,寻求自身发展,一方面增强“靠本事上岗,凭贡献取酬”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科技攻关、技术招标等竞赛活动,让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从而增强企业的后劲和竞争力。
(三)劳动竞赛应定位在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上。要把竞赛渗透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市场开拓、新品开发、实现效益等多个领域和环节,让竞赛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条 根据劳动竞赛定位,制定劳动竞赛计划书,并上报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进行审批。
(一)劳动竞赛计划书要须跟进市场,瞄准市场变化来开展,为市场竞争服务。
(二)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把竞赛的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须使劳动竞赛活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使劳动竞赛向高层次发展,做到长赛不断线,短赛攻关键,年年有新招。
第四条 劳动竞赛的实施管理。
(一)成立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宣传劳动竞赛的内容、目的、意义,将职工吸引到竞赛活动中来。
(三)调查、分析、推动竞赛活动。及时与公司有关方面取得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推动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第五条 对劳动竞赛活动进行深层次的拓展。使竞赛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单纯完成产值竞赛向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综合目标转变,采取以产值、安全、效益、服务等综合目标进行评价。
(二)竞赛向科技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由苦干变巧干,让先进的管理手段变为先进的生产力。
(三)由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精神物质奖励并重转变。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社会主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六条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总结、评比、奖励工作。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的工作。
第七条 要做好竞赛的宣传报道和推荐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确保竞赛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第8篇 公司企业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企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企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5s”管理方法、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申购单一致,对与申购单不符的,应停止接收,同时向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反映。核对相符的,进行接收;接收完毕,应在送货单上签字,并/或开具入库单。仓管员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转移的法定证明。
4.所有购入物资,原则上应先入仓库,再领用。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品区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对于经分管领导批准的生产急用物料,采购后直接被生产领用的,事后应凭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采购单据,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二联交入库方据此向公司结算,三联连同送货单(或托运单、发票)交材料会计。
6.不合格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并放入验退区,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处理。货到而票未到的,应及时向经办人反映查询,以确认是本公司所购货物。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仓库应将仓库平面规划图悬挂在显目处,图上应标示出通道位置、消防设备位置、门窗位置、电源开关位置及区划用途。待验区、合格品区、验退区应划线标识。
9.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片,标识清楚;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10.仓管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货物卡应挂放在相应物料区的显眼位置。
11.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标识显目,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规范整齐。
12.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3.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务使企业财产不致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4.化工原料应按其化学属性,分区存放,严禁将液状化工物资与粉状化工物资混放、相邻堆放,严禁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工物资相邻堆放。
15.保管物资,未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指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1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包括电焊)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17.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归入指定存放位置,由公司统一处理。
第四章物资发放
18.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9.各部门领料,应填制《领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贵重物料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向仓库领料。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按限额供料;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已经超过预算费用的领料人未办审批手续,不得发料。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材料会计,第三联交领料人(领料人交车间核算员)。
20.调拨材料(指本公司仓库与仓库,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材料往来),保管员根据生产计划或生产指令发料。
21.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22.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23.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五章其他有关事项
24.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日报、月报及时。按物料品名、规格、型号、颜色设置账页,账簿每年应更新。
25.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26.创造五无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促进创五无仓库的开展。“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鼠患;
27.保管员调动工作,应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仓库主管见证,报行政部存档,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28.库存盈亏,反映保管员的工作质量。保管员应力求做到不出差错。
第10篇 企业公司考核制度实例完整型
企业(公司)考核制度实例(完整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员工绩效的木的事实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发挥成都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的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队员工程机、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二)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品德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品性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五)学识考核--队员共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考核者--人是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七)被考核者--接受人是考核者。
(八)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式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第三条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
(一)绩效考核是大家的事,极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二)被考核者期望着自己的工作能够得到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三)被考核者期望得到公正的待遇,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四)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五)公司对考核者寄以厚望并充分信赖,考核这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四条本制度是用于总监级(含)以下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分类
第五条绩效考核份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季度绩效考核时对被考核者每季度内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是被考核者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每季度绩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季度绩效考核:4月1日--10日;
(二)第二季度绩效考核:7月1日--10日;
(三)第三季度绩效考核:10月1日--10日;
(四)第四季度绩效考核:1月1日--10日。
各部门的具体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和组织。
第七条年度绩效考核时人力资源部根据被考核者在年度内得奖正纪录情况给与评价,并统计、汇总各季度绩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到被考核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三章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及实施
第八条季度绩效考核由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级人力资源笔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的极度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定期述职同时进行,人力资源部仅派员纪录。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详细过程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九条季度绩效考核中,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与隔级上级所占的评分比例为7:3。即季度绩效考核满分100分,直接上级评分占70分,各级上级评分占30分。
第十条公司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考核的侧重点不同,因此考核的评分标准也不同。考核必须依据被考核者的级别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高级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种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20%,35%、20%、2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到程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和进度检查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到程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所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时只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管理统率能力、企划创新能力、判断决断能力、洞察交际能力、培训激励能力、指导协调能力和应变表达能力七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统率能力:是否具有把握部下性格、才干,培养下属的能力,进而组织全体人员提议行动的能力。若统率的力,5分;稍强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创新能力:是指把握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的切合实际的规划、方案的能力。若极强,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判断决断能力:是指立足全局把握关键、迅速而全面的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佳,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洞察交际能力:让对手了解本公司或本人意图,圆满妥善处理事务的能力。若运作自如,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培训、激励能力:合格的管理者即是合格的培训者,同时能够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是下属能动地接受并完成任务的能力。若水平极佳,5分;稍高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6、指导协调能力:热情指导、帮助下属,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合理的分配任务,提高集体成果的能力。若指导得力,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7、应变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处乱不慌、能言简意赅表达意图的能力。若表现出色,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三)品性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和受职工尊重度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配合较好,5分;稍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四)学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力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纸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专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二条上一条所讲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考核者)包括各系统总监及其助理,此外还包括各销售分公司经理、零售部经理及汽车贸易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均为25%。每个项目所包括地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普通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到程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进度检查和绩效考核增加率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到程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所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时只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绩效增加率:是指管理人员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下属绩效的进步情况。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领导能力、企划能力、应变能力、执行能力和判断力五个考核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领导能力:合理组织下属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若领导得力,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能力:正确把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客观有效计划方案的能力。若可行且富有创新,5分;客观可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愿用头脑,1分。
3、应变能力:机敏灵活,处乱不慌,从容自若地能力。若机敏过人,5分;机敏,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应变能力:是指对上级的命令、下达的计划,不值得工作能及时贯彻,并及时复命的能力。若彻底执行,5分;能执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判断力:把握关键、立足全局,迅速而全面地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强,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品性: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协作性、受职工尊重度和对公司态度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配合较好,5分;稍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5、对公司态度:相当忠诚,5分;忠诚,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四)学识: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力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纸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专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四条上一条所讲的普通管理人员十指主管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系统、行政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内的部门经理及人员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关部经理和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五条普通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品德和学识三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50%、35%、15%,每个项目所包括地考核因素说明如下:
(一)工作能力:对普通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工作勤情、执行力、理解力、学习能力和判断力,共10个评价因素。
(二)品德: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责任感、服从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
(三)学识:对普通员工学识地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
以上各个因素的评分标准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员工级用)
第十六条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考核者为被考核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分别给与评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算出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
员工本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直接上级评分×70%+隔级上级评分×30%
第十七条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地季度绩效考核分为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服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惩治,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十八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部门分别统计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同时填写负责人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单'送达各部门负责人处,由各部门负责人将'通知单'送达员工本人。
第十九条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岗位工资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则岗位工资上浮30%;
(二)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岗位工资上浮15%;
(三)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岗位工资上浮10%;
(四)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岗位工资不变;
(五)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岗位工资下浮20%;
(六)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f,则岗位工资下浮40%;
第二十条第十九条上浮或下浮地岗位工资纸维持1个季度,下一个季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重新评定工资浮动比例。
第四章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是建立在极度绩效考核基础上的。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分内容包括四个季度的总得分和人力资源部奖惩纪录的评分部分,所占的分支分别为80分和20分。
第二十二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过程见'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将员工本年度内的所有奖惩纪录汇总后给与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内若无任何奖惩纪录,则记10分。
(二)奖励:嘉奖一次加1分;记功一次加3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惩戒:警告一次减1分;记过一次减3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四)功过相抵:嘉奖一次抵警告一次;记功一次抵记过一次;记大功一次抵记大过一次。
即:人力资源部评分(满分20分)=10+奖励分-惩戒分
第二十四条年度极小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得分 = 本年度四个季度即销考核得分分之和×80%+人力资源部奖惩得分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地季度绩效考核分为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服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惩治,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二十六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a(超群级):奖励1000元。
b(优良级):奖励500元。
c(较好级):奖励200元。
d(尚可级):不奖不罚。
e(稍差级):罚款500元。
f(很差级):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员工给予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报董事会或批准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11篇 公司企业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
公司(企业)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及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处党支部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努力提高党支部的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处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在全处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党政领导干部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
第五条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副组长主持。
第三章 学习要求
第六条 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第七条 学习内容。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八条 学习目的。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的重要思想。
第九条 学习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由支部牵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四章 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十条 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 党支部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五的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五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 学习考勤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 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第六章 学习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指导思想。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从严治行”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此调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党性锻炼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第12篇 微星企业公司人事制度
微星公司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所称本公司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及试用期员工而言。
第二条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工程师、特约人员、顾问,依合同另行约定有关事宜。
第二章 雇用
第三条 本公司雇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及申请送人事部,经批准后,办理招聘及内部调配。
第四条 本公司应聘人员须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合格方得雇用。
第五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须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并参加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物品,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行为规范
着装整洁、佩戴大方;
举止端庄、说话和气;
待人诚恳、态度热情;
语言文明、讲究礼貌。
第八条 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注意礼节、文明称呼;
与人共事、宽厚豁达;
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第九条 员工目标行为规范
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忠于职守、负责到底;
热情工作、恳于奉献。
第十条 遵章 守纪行为规范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守法守规、不谋私利。
第十一条 群体意识行为规范
大局为重、维护群体;
热心集体、发挥特长。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六种:
(一)奖金
考核奖金
年终盈余奖金
全年综合印象奖金(包括对公司的忠诚度奖、改善提案奖、重大功绩奖)
优秀员工奖金
全勤奖(一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及病假者)
(二)优秀员工奖
公司内部一年一度评选“优秀员工”,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者均有资格被选。公司除给予优秀员工一定经济奖励外,还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三)境外商务考察
公司对于忠诚度高、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境外商务考察的奖励。
(四)晋级或给予其他奖励
具有领导和组织能力,各方面表现出色者。
对公司作提案改善,经实施结果证明能创造公司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为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五)记大功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的模范表率者。
(六)加薪
根据当年公司的利润及员工工作态度和业绩,有董事长核准加薪,幅度为0%――10%。(员工必须连续为公司服务满6个月)
每年3月为公司加薪月,从当月25日开始执行。
员工因职位调动,可以在其他时候适当调整工资,但一年内加薪只能一次。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四种:
(一)警告,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20元。
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及大声喧哗者。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者。
言行粗鲁、不讲究文明礼貌者。
外出办事不填写出门单者。
出差不填写申请单者。
工作时间未能安规定着装者(周一至周四上班,男员工须穿衬衣打领带;
女员工禁止穿牛仔裤、跑鞋及运动休闲服)。
工作时间没有佩带员工识别证,经提醒不作改正者。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者。
下班后桌面零乱、不整洁者。
(二)记过,当月工资扣除人民币50元。
被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上娱乐性网站、看与工作无关之书报、玩电脑游戏者。
在公共区域内或公用设备上任意堆放产品、资料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肆意浪费公司资源者。
损坏公司公共财产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三)减薪
员工因现任工作岗位,其工作能力与相应之工作难度、强度及责任不符时,将实行减薪。
员工消极怠工或在工作中不求进取,不能适应社会、公司、科技发展时,公司将采取减薪措施,一次减薪幅度在10%――20%之间。
另外,当公司发生经营不善或受金融危机影响以及其他因素,公司必须减低费用用以加强竞争力度时,公司将实行员工减薪措施。
(四)解雇
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
上下班替他人刷卡,伪造考勤记录者。
偷窃同仁或共有财物者。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日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三次者。
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或在工作上有重大错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资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的印信者。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者。
第十四条 本手册未规定的奖惩而又必需执行时,由各部门经理议决,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第五章薪资
第十五
条本手册所称薪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级别工资或按记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的奖金、其他津贴。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系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绩效标准订定,或由员工与公司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议定。
第十七条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作日计算。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薪资于次月二十五日发放。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的职阶、职级按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章考核与考绩
第十九条考核的目的
1.本制度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推行人事考核工作,保证评价的公开性和绝对性。
2.考核工作以员工为对象,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全面综合的评价,判断其是否称职,并以次作为企业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及开展相应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切实保证员工的报酬、晋升、调动、职业技能开发、激励、辞退等项工作的科学性。
第二十条考核的用途
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员工的绩效评价可以服务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人事决策的基础;
2.作为人事研究的标准;
3.作为预测因子;
4.帮助确定培训计划的目标;
5.给员工提供反馈信息;
6.促进企业的诊断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者系属全体微欣工贸公司员工,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3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3个月以上者(包括3个月)。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将公平合理的进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个人主观偏向,防止晕圈效应和平均主义;
3.必须排除上下级的各种顾虑,评价结论建立在自己信念的基础上。
4.必须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结论的反馈,帮助其改进绩效。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内容
(一)绩效考核(绩考核)
对员工工作效率及效果的考核(包括员工工作所完成的数量、质量等内容),是人事考核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结果为各项人事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能力考核(能考核)
指员工从事工作的能力(包括智能与技能),通过员工对事物的记忆、分析、综合、判断、创新以及操作、表达、组织等能力来鉴定,是人事考核的重点与难点。
(三)态度考核(勤考核)
指员工的积极性在工作中的体现(包括出勤情况、纪律性、干劲、责任心、主动性等内容)。
(四)品德考核(德考核)
指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的方式
自我评价
上级评价
综合评定
第二十五条考核的时间
季考核(三个月为一季,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2日完成自我评价、15日完成上级评价、18日收齐交人事部登记存档)
年考核(在月、季考核的基础上,作年终综合评定,人事部核准提出奖惩建议、董事长批示)。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果的保管
所有人员的考核资料均由人事部保管,除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外,其他部门主管及经管人员需经上级许可方可借阅。
(二)考核结果的反馈
参与“上级评定”的管理人员须在每季考核结束后向被考核人员发放考核结果反馈表,约定面谈时间及地点,确保考核工作透明度。
对于考核结果,被考核者有权向上级主管提出疑义,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性。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成绩将为实际考核成绩之次级(除经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年度内受过行政处分而未抵消者(如恶意刁难同仁、制造事端者等);
年度内有无故旷工者;
年度内累计事假达十四日以上(包括十四日)者;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规定公共课程培训者。
第二十八条营销人员考核
业务人员考核成绩由业绩达标量来决定,无须书面评定。
销售助理、技术支持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物流专员所属片区的业绩达成率决定20%考核成绩,8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市场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30%考核成绩,7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产品专员全国业绩达成率决定40%考核成绩,6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二十九条后勤人员考核(财务部、行政部)100%为工作表现,须书面评定。
第三十条正式录用未满一个月者,不参加该年度的年终考核(无该年度年终奖)。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周六9:00-12:00。若特殊原因,上班时间变更以上海行政部通知为准。
第三十二条代替他人刷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予以免职辞退。
第三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至六十分钟内,始行签到者视为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30元。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在六十分钟内至电行政部,否则视为旷工。
2.若未按规定请假或假期届满未续而不到工者以旷工论。
3.请假理由或证明经查实属伪造者以旷工论。
4.擅自早退者以旷工论。
5.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上下班考勤记录,忘带考勤卡者需立即至行政部登记,无考勤记录或登记者则视为旷工。
第三十四条休假(详见附件)
第八章公司福利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成立员工俱乐部,并按季度拨款作为活动经费,举办各种活动,如: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活动等,本公司员工得依规定参加。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为正式员工,一律加入社会劳动保险,享有该保险规定之各项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组织一年一度的员工旅游活动。旅游经费视员工在司服务年限分别规定:
进入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年度旅游需自负45%费用;
工作满一年而未满两年者,年度旅游自负30%费用;
工作满两年者,年度旅游无需自负费用,但最高旅游经费为每人每年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年度旅游可携带家属,其费用全额自理。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设立每人每季人民币壹佰陆拾元的活动经费。此经费必须在当季使用,不得预支、不得累加,必须使用在部门活动中,由部门经理凭活动发票及活动内容报告统一报销。活动内容不限,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共同运用或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于每年中秋佳节赠送月饼一盒或发放相当之金额奖金以作庆祝。
第四十条 本公司每月向当月生日的员工发放壹佰元人民币以作庆贺。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设立员工借书制度,每位员工可按规定借阅公司各种书籍及报纸、杂志。
借书前到行政部登记,每次借书数量为一本。
需要再次借书者,必须将上次所借书籍归还公司后方可再借。
借书期限不得超过四周,如需续借者,须到行政部办理续借手续。
书籍不可外借非本公司人员。
借书者需保持书籍的清洁与完好无缺,如有损坏,须作相应赔偿;如有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 凡属微欣工贸员工,包括各个分公司,每年10月(非工作日)皆可免费享有体格检查一次。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此待遇。体检项目如下:
内科检查:(心律,心率、杂音、血压、肺、肝、脾、腹部、淋巴结)
外科检查:(甲状腺、乳房、直肠肛指、前列腺、皮肤、颌面口腔、神经系统)
妇科检查:(宫颈、子宫)
眼科检查:(结膜、角膜、晶状体、玻璃体、眼底)
五官科检查:(鼻、耳、喉)
胸片*光检查:(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肺癌)
心电图检查:(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如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肌炎、心肌病、冠心病、心包炎等)
b超检查:(肝、脾、胆、肾、胰等的诊断,如肝囊肿,脂肪肝、肝硬化、肝血管瘤、肝炎、脾肿大、胆结石、胆囊炎、泌尿系统结石等)
血液生化检查:
a)甲胎蛋白(肝癌诊断指标)
b)血糖(糖尿病诊断指标)
c)胆固醇、甘油三脂(高血脂疾病诊断指标)
d)肝功能、三对半(肝病诊断指标,如肝炎,肝硬化,等)
e)肾功能(肾病诊断指标)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福利政策皆为集体活动行为,个人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作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第九章 工龄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工龄合并计算:
奉准给假的假期。
连续服务本公司的期间,但调任至本公司所经营投资的公司者,其服务期间的工龄应予并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原有工龄不予计入:
留职停薪者。
因故停职又获准复职者。
在试用实习期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对于香港、台湾人员的雇用、解雇、薪资、福利,由董事长决定,另订。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雇用已退休人员,其雇用、解雇、薪资、福利,依合同另订。
第四十八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公司行政发文或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修正时,依修正后的文件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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